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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第一百零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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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来客众多。
李寻欢见过的人,亦如过江之鲫;盛时百花红,往来多名士,衰时门庭冷,放眼皆俗客。
这倒不是说他李寻欢自嘲,自哀。
历经风雪多年,人的心境自然早已与当年,当日,当时,大有不同。
少时的轻狂,中时的浪荡,因半生的顺遂而自命不凡,以至于做下不可挽回的错事。
哪怕是李寻欢,亦不可能做到真正心中无悔,他沉溺美酒,放浪形骸,尤爱烈酒醉后的畅快,无拘无束。
当那口灼人的烈酒灌入喉间,炙热的火焰燃烧起来,顺着喉管一路向下。胸腔内回荡着热流,伴随着暖流而来的是一种释然,遗忘一切的释然。
仿佛只要喝得过瘾,喝到伶仃大醉,仰头睡去,才能避开仿佛鬼魅幽魂一样缠绕着他的悔意。
从现实回到美梦中,管他洪水滔天,什么都不在重要。
因好酒。
所以他懂酒。
能让嗜酒如命的梅二先生抓耳挠腮,心甘情愿服侍在帐下的酒,绝对是世间难得一寻的好酒。
李寻欢好奇,好奇这酒究竟有多好,是否好到能换他一夜无梦。
看梅二先生捧着宝贝似的把酒壶圈入怀里,李寻欢跟着他身后,往偏远的帐篷去。帐篷门前已有人生了堆火,梅二先生随意的从地上挪了块地儿,一屁股坐下。
馋嘴的拧开酒瓶口,梅二先生皱着红鼻,小心地对着瓶口轻嗅,随即露出如痴如醉的神色。
酒香盈满溢出,焦香清甜扑鼻而来,哪怕是隔着一段,李寻欢也能闻到这独特的酒香味儿。
他学着梅二先生,挪了块还算整齐的木桩子坐下,浓郁的香味,诱得嘴里不由自主地生出津液,不禁身伸舌舔唇,眼睛闪闪发光地赞了句:“好酒。”
铁传甲安静的跟着李寻欢,在他身边坐下,也闻到了奇异的酒香,炯炯有神的眼睛,不自主的瞪得发亮起来。
这关外的酒与关内可大有不同,酒铺分高低,酒也得分个三六九等。
再好的酒到关外的商人手里,往往都会掺上一分的水。
你要是给得起钱,就能喝到好酒。若是给不起高价,这掺了一分水的酒,依然能喝。但你要是真穷,街边铺子里的酒可要掺上两分水。
跟着李寻欢在关外多年,闻到的酒香不过尔尔。
铁传甲已许久未闻到这般令人痴醉的酒香,光是用闻就令人目眩魂摇,口舌生津的美酒,是连在繁华的京都不曾有过的美酒。
仿佛天上的琼浆玉液,阵阵香如云烟,经久不散。
不过铁穿甲有言不再饮酒,即便被勾得肠子里休眠多年的酒虫大动,他也坚定的移开目光。
余光瞄见李寻欢直勾勾的望过来,梅二先生得意地从袖口掏出两拇指大的酒杯,往人面前一递:“我这小壶里的酒可不能给你们浪费了去。”
往日什么美酒,不是拿碗来喝?
独独这一壶,梅二先生舍不得,小杯细品,才能回味无穷,若是牛饮而尽,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得一壶。
李寻欢目若星河璀璨,对递过来的酒杯也不推诿,即便仅是小小一杯,已经令他很是惊喜。铁传甲未接过酒杯,见两人眼冒金光,估摸着是不醉不归,他识趣的起身去拾些可以填入火堆的柴。
梅二先生见铁传甲生得威武,虬髯猛壮,竟不饮酒,直呼怪哉。
李寻欢闻言道,他这位朋友立誓再不饮酒,轻易不会破誓;梅二先生自然是乐得少一人分酒,与李寻欢一人一杯,就着拇指大的杯子饮下。
透明浓稠的酒液缓缓流入口中。
醇香馥郁,入口绵柔甘爽,酒香醇厚,酒香在唇齿间回荡。
李寻欢总是隆起无限忧思的眉头逐渐舒缓开,脸上的疲惫渐渐褪去。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呼一声,“痛快!”
痛快!
真正是痛快极了。
仅是一杯酒,因入夜渐冷的身体立刻被温热包围,连四肢都热了起来。
李寻欢出神地凝视着沾着水色的酒杯,道:“先生这酒恐怕来历不凡。”
梅二先生美滋滋地舔着酒杯,不放过任何一滴酒液,怪嗔了一眼李寻欢:“小李探花不老实,怎么现在就开始套我的话了,这酒倒不好再分你一些。”
他馋这口酒已久,若非被寇不疑死死规定下来,梅二先生怕是要此次住在酒缸里。
“阁下何必藏私?”李寻欢咧嘴一笑,“阁下能请我入山,总不能把酒一人私藏了去,而这山里布局犹如行军布阵,也不知是哪位高人在此。”
酒香怡人,闻之不忘。
世间少有这般仙酿,李寻欢饮了一杯就觉身似仙鹤,飘飘然然,比酒铺里一坛酒都厉害。能酿出此酒,独到的手法,制酒的上好酒料,缺一不可。
梅二先生闻言,顿了顿便仔细盯着李寻欢瞧,瞧了一会儿后忽地发笑。
他拿手指着李寻欢,“呸,你是好奇为什么营帐里主理人是女人吧?”
李寻欢随即也笑了笑,垂眸注视着杯中酒,映照着今日的月亮别样的美丽。
“江湖之内不忌男女,能者居高,岂能因男女而异?”他未直接回答,而是意有所指。
梅二饮完一杯,两颊已生红云,握着酒杯的手晃了晃,“不。你入帐起就盯着将军看,那目光可是男人在看女人。小李探花想什么,梅二能猜出几分,可劝探花不要看入了迷啊。”
将军?
李寻欢诧异梅二先生竟会称帐里的女子为‘将军’。
他不由想起掀开帐帘那刻,她看向自己的模样,那双眼睛明亮,恍若星辰,幽若深渊,仿佛能在刹那间洞察人心,看穿他心中所想。
她的眼睛是如此与众不同。
不同于与他相遇的女子,没有缱绻的温柔,没有娇羞的躲避,没有女子跃动的爱意。
她站在主位。
即便与身边男子们相比,身材娇小,可那不容忽视的气场,让步入帐内的人都会第一眼被她吸引。
在营帐以内,灯火之下。
她无疑是美丽的,是一种精心雕琢过的美,而非寻常所生,浑身散发出不可小觑的威严,使得这份美丽犹如环绕荆棘,令人不敢唐突。
李寻欢不是见色起意的人,他是男人,男人自然会欣赏女人,他只是欣赏这份美丽,以及如璀璨星石的眼眸。
他觉着腹内酒虫被勾动,递过去杯子,换来一杯美酒,学着梅二先生在鼻下轻轻摇晃后再一口饮下。
“毕竟,那是位女子,还是一位美丽的女子,自然会引人注目,”李寻欢淡淡笑着,目光落在被铁传甲增添了柴火,燃烧得正旺的火堆,“经梅二先生提醒,我到惊奇这……飞龙将军竟是女儿身。”
梅二先生不意外李寻欢猜出寇不疑的身份,他都露了一嘴,若李寻欢再猜不到,那就让他喝了酒赶紧滚出去。
风如利刃,刀刀刮骨。
李寻欢的目光穿过树林,望向已经离的远远的主帐,心底辗转着念出她的名号‘飞龙将军’。
绿林之首。
平霍乱。
战外敌……她在边关的声望不低,正应如此连朝廷都已经容不下她的存在,出兵几次意图剿杀。
飞龙军之所以能被称为‘军’,是他们的一举一动堪比军队,而非‘蛇虫鼠蚁’聚成匪徒。
每次的绞杀,出兵都只能摸到空了据点,一时令各地头疼不已,最主要的是飞龙将军总会在空了的据点留下‘北宋人不打北宋人的字条’。
李寻欢不由轻笑。
这一笑引来咳嗽,咳得胸腔震鸣,面上泛起病态的红嫣。
她来边关所为何事?
李寻欢心底多少有数,只是大宋江山已经被虫豸虎狼占据,谁又能以一己之力拼杀?
在他眼里‘飞龙将军’是可敬的,但她所行的事,无非是为这日薄西山的大宋送去一阵清风,这阵风甚至不能动摇人心,只是稍稍吹过,稍纵即逝。
气数亡殆尽。
正如李寻欢见过官场黑暗,弃了功名,宁愿远离朝堂,不原在见那大厦将倾。
李寻欢一杯接着一杯,竟似已醉糊涂了。
恍惚之间。
他仿佛看到了诗音,看见她款款而来,向着他走来。
历经风雪多年,远离家乡,独自飘零于世。
此刻心念之人的出现,竟有一种归家感,李寻欢不由地站起身,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腿,在这一刻跌跌撞撞地朝着她去。
想要再次触碰她。
想告诉她,这么多年,她似乎一如他离开时那般美丽,温柔,悲伤。
“诗、诗音。”
……。
梅二先生撇开眼,不敢看李寻欢倒向寇不疑的画面。
寇不疑:……。
她就是出来看看梅二,结果碰见一醉鬼往她面前撞,他目含热泪,甚至想要伸手触碰她。
寇不疑冷着脸往后退了一步,手作刀,劈在李寻欢的脖颈,把人敲晕过去。在他倒向自己前侧身避开,眼睁睁看这位风韵犹存的李探花一脸砸在硬土地上,闷闷的‘咚’声,显然是实打实的磕到了。
余光往梅二那边扫了眼,寇不疑:“既然是你领着来的,交给你了。明日拔营,你送地上这位和那边的先生一同下山。”
铁传甲收回伸出的手,他是想要去接住自家少爷的,不过那女子的目光锐得很,他一伸手,眼刀锋利的刮来,他便老实的坐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