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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复十一:小乞丐 ...

  •   我是一名乞丐,祖传的乞丐。

      不知父母为何人,自懂事起就在大街上行乞。

      至于我长得如何,哼,乞丐能长得多好看?

      单看眼睛,还可以,鼻子呢,也不差,但是脸上最大的败笔就是,我长了一张兔唇。

      本来我是一个很清秀的乞丐,只因这张兔唇,便变得丑陋无比了。

      人生没什么目标,混吃等死度日。

      在这样的日子里,茫茫人海中,我发现了我的同类。

      那是一个每日眼不离书的少年,顺便吐槽一句,他长得是真的丑。

      两个眼睛,一只鼻子,一张嘴巴,五官挤在一块。

      估计我俩就是宛城中最丑的男和女了吧,我脑海中突然想到了般配二字。

      本以为这种长相的人,会异常猥琐,性子古怪孤僻,但是没有,经过长达一个星期的跟踪,我发现他特别干净,腼腆,是一个活生生的书痴。

      好吧,这样的人无趣极了。

      我很快就对他失去了兴趣,继续混吃等死。

      平常人分三六九等,乞丐中也不例外,弱肉强食,喜爱美好的事物,这是每个人都有的特性,像我这种,手无弱鸡之力又长得丑的乞丐活下去全靠运气。

      我不爱和其他人抢食(好吧,我承认,其实我是抢不赢),所以我的人生目标常常只能实现一半,那就是等死,混吃得看运气。

      有吃的拼命吃,没得吃,就含根草嚼嚼,吞吞口水也可以裹腹。

      可是自从我发现了那个丑陋的少年后,我就再也不用为觅食而烦恼了。

      为什么?

      我前面不是说我跟踪过他一个星期吗?你们说我这是不是走了狗屎运,我发现那丑小子每日下学后并不回家,而是会在待在一个小巷子里一直待到第二天,起初我以为他无家可归,后来我发现,他是借着墙上缝的光在读书。

      服了,真是个书呆子。

      我的跟踪技术并不高明,第一次就被他给发现了。

      哼,发现就发现了,大不了你揍我一顿,不过我骨头硬,长得又瘦,别人要是打我两下肯定会膈手,而且我长的丑,根本不用担心会被人□□,除非那个人想不开。

      回归正题,为什么不用为觅食担心呢?是这样的,那丑小子发现我后,估计是可怜我,以为我是来行乞的,每日都会掰半个馒头丢给我。

      我呢,怕他反悔,一般都是拿了馒头就赶紧往上面吐口水,毕竟也和其他乞丐一起扑食过,便养成了抢到手的东西一定要做一个恶心的记号,好让别人嫌弃的好习惯。

      那丑小子也没说什么,只看着我笑。

      这样的举动,若是放在好看的公子身上对我做这件事情,那我一定会被感动的蒙了心眼,可是眼前的人实在是太丑了,拜托别笑了,我刚刚吃进去的馒头都吐出来了。

      行吧,看在我每日都来你这里蹭饭的面子上,我也就勉为其难晚上陪你读会儿书吧。

      我好吃懒做惯了,一向熬不了这么久,每次也就陪他个把时辰就睡过去了。

      自从开始蹭饭,我就失去了抢饭的激情,生活中唯一的乐趣也不做了,便觉得更无聊了,就开始跟着那个丑小子。

      当然,我只是远远的看着他,万一要是他惹上了麻烦,我好逃跑,以至于不会牵连到我。

      真是机智的一批。

      日子流转而逝,某日看到了那个丑小子,他被一群人给围住了,那群人不知道在说什么,丑小子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一阵红。

      随后众人散去,一个穿的很富的公子和另外一些人把他揍了一顿。

      这哪行?敢揍我饭友。

      我想我现在的眼神一定很可怕,因为我很生气。

      心中有了计划。

      第二天,我查清楚那个打人的叫朱恒,那丑小子叫唐绯,唐绯?人虽然长得丑,但名字还蛮好听的,我找了个机会,把朱恒胖揍了一顿。

      晚上,我想着唐绯一定还在那个地方读书,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让他也高兴高兴,快要走到时,我听到了另一个巷子里有细细的声音传来,我扒着墙角看了看,发现一个男子正骑在一个女子身上做羞耻的事情。

      天哪?这天下间竟然有人有这种癖好。

      我又望了一眼,发现那女子长得颇为好看,满脸的屈辱,咬着唇,细细碎碎的声音从牙缝中传出。

      他周围有好几个人守着,我不想惹祸上身刚准备走,就发现那守着的人去了另一个巷子,他们手上拎着唐绯。

      直到朱恒走远了,我也没有出去,只远远的看着深巷中的两人抱头痛哭着,弄了半天,原来他们是姐弟。

      我突然有些心虚,好像是因为我揍了朱恒,唐绯的姐姐才遭到了他的报复,我消停了几日,还是觉得生活得靠自己才行,于是捡起了老本行,只是每每都会趁唐绯在学堂时,偷偷从他待的巷子旁走过。

      总是能看到那半个馒头。

      我走上前拿起来塞到嘴里,新鲜的。

      真是个烂好人。

      秋闱高中,我很替唐绯高兴,听他下狱,我换了个二郎腿翘着,哎,竟然有些担心,听说唐绯的姐姐去朱府门前跪着了。

      我没忍住,还是跑了过去,申明一下,我只是去看热闹的。

      我远远的就看到唐绯的姐姐朝我走来,她小心翼翼的放了一枚铜钱在我的碗里,朝我笑道:“能帮我接生吗?我自己已经没有力气了。”

      看在唐绯的份上,我帮她接了生。

      我手脚尽量放轻,将自己最干净的衣服裹在了婴儿身上,婴儿很漂亮,我觉得长得像母亲,孩子没有哭,蹬了蹬腿,在我怀里睡的很香,我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一个人带孩子辛苦的,万一她带不过来,孩子的父亲又是个混蛋,那么她务必会将孩子给丢了。

      我自己肯定也是被父母抛弃才变成乞丐的。

      怀中的婴儿呼吸越来越弱直到心跳停止,我回过神来,将死婴放在她旁边。

      我看到她眼中的灰白,知道她快要不行了,看着她朝我伸手,那张恬静的脸,这张……我渴望的脸。

      她是唐绯的姐姐,或许我可以重新开始我的人生。

      能够光明正大的站在唐绯身边的生活。

      我带着宋知意的尸体投靠了阿萨辛。

      阿萨辛的苍璧权主说可以赋予我无上的美貌,我不想要其他人的脸,我只想要宋知意的容貌。

      为了获得香云丝,我可以不择手段为阿萨辛做任何事情,只要是挡在我和唐绯之间的,我会不惜一切代价铲除。我会给唐绯一张绝世容颜,我会杀了所有伤害过唐绯的人。

      我求着苍璧帮我编造所有人的记忆,包括改变了唐绯的记忆,我会帮唐绯完成他毕生的理想,让他成为百姓都爱戴的人,让他掌控着宛城,让他可以为所欲为。

      我想我是爱他的,爱那个当初分给我半个馒头的丑小子。

      我不可思议的看着唐绯,他抽出带血的刀,那温柔的面容上流露出的是悲伤的眼神,你这样的眼神是给我的,还是给死去的宋知意的。

      我没有错,

      错的是这个世界。

      “小乞丐,你叫什么?”

      “我没有名字。”

      “我从不接受无名之辈的请求。”

      小乞丐想到曾经有一个丑少年,他老是喜欢跟在某个姑娘的屁股后面,一声声的叫着“小意”。

      那姑娘便会笑意盈盈的纠正他,“阿绯,叫姐姐。”

      小乞丐回答道:“我叫唐小意,如果可以,我愿意做宋知意。”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复十一:小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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