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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冬月十二日 ...

  •   冬月十二日
      晴
      宜见鬼,不宜见人

      我的工作在这里根本就无法开展!!!
      这里是边城,整天一个个都活得朝不保夕的,他们并不会付费找我杀仇家。
      因为仇家不定在哪次北国人入侵的时候就嗝屁了,何必浪费这钱呢。
      再说,也因为活得朝不保夕,所以他们之间也没啥矛盾。
      会起杀心的理由最多的是钱,然后是情。

      钱么,边城的大家都不爱储蓄,有一文钱都得用力把它给花了。存着干什么呢,说不定明天就死了。

      情么,边城最美貌的姑娘都在翠香楼,有钱就能去聊聊,发生一些不可描述的事。

      真的没有买凶杀人的理由。

      除了我之外,白县令也很无聊。
      没有什么刑事案,最多的是民事案。
      这个月都快过半了,他只办了一件大!!案!!

      一只傻狗不认识主人了。

      两个主人都声称自己是那只傻狗的主人,一个自称是五天前从姑妈家抱来的,姑妈全家现在已经移民京师了。另一个自称是十天前从朋友家抱来,朋友现在已经全家搬到江南了。

      他们说不出任何傻狗身上的标志。
      傻狗站在两个主人当中,乐呵呵的左边蹭蹭,右边摇摇尾巴。
      路过一个小姑娘,傻狗颠颠的要跟着小姑娘走。

      白县令对狗毛过敏,于是派出李捕头搞定这事。
      李捕头带着我一起去。

      那两个主人,其一俊,其一丑,傻狗正在不厌其烦的在两人腿边绕圈圈,脖子上的绳子将两个主人的腿牢牢缠在一起。
      无奈两个主人忙着吵架,没空理它。

      李捕头与我出现之后,那只傻狗仿佛眼前一亮,在我身边来回踱步,然后,开始在我的腿边和那个略好看的主人腿边绕圈圈,直到确认绳子把我和他的腿缠牢之后,才满意的蹲在中间,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傻乐。

      我对认狗完全没有概念。
      李捕头也是。
      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比如让狗自己找到回家的路,看它认谁家的门。
      走了没几步,就发现这招不灵了,这傻狗似乎认为它家是肉铺。
      摇着尾巴就这么趴在肉铺门口,一双无辜而又水汪汪的黑眼睛就这么盯着挂在铁钩上的鲜肉。

      “这是在干嘛呢?”人群里挤出画师,他好奇的看着我穿着衙役的衣服跟在李捕头的后面,“你从良啦?”

      这话引得围观路人把视线从狗身上全都移到了我身上。
      窃窃私语里什么内容都有,全都是下三路,十八禁的。

      我也懒得纠正他:“给狗找主人。你见过这只狗吗?”
      说出这话的时候,我也没抱什么希望。
      然而,画师还真的凑过来了:“咦,这狗我见过。”
      我:“它姓林么?天上掉下的?”
      画师:“我以前给这只狗画过画,它的腹部下方有黑毛。”
      说着,他将傻狗拎起来:“看!当时是杨大妈托我画的。”
      其中一个主人激动地叫:“杨大妈就是我姑妈!”
      的确有黑毛,除了黑毛之外,我还看见狗的肚子上有六个点。
      啊,莫非是青春痘?
      我把我的疑问提出。
      画师露出诡异的笑容:“你胸口也有两个,粉红的,激动的时候会变成紫红。”
      ……
      要不要描述的这么详细?

      狗的事解决了,我可以下班,画师行色匆匆继续往前走。
      快年底了,画师的生意好了起来,主要是相亲的人多了,各家都忙着给姑娘画像,准备抓紧时间找个好人家,谈妥条件,来年可以直接成亲。

      白县令,未婚,年轻有为,看起来弱质纤纤,不像有力气打老婆的样子。
      画师,未婚,年轻有为,看起来弱质纤纤,不像有力气打老婆的样子。
      所以,这两人是城里媒婆的重点攻击对象。
      甚至馄饨大哥兄弟俩的行情都很不错。

      本来我以为没我什么事,毕竟没有正经工作。
      官吏官吏,官是官,也就是后世所称的正式编制。
      吏是吏,可以直接理解为合同工。

      但是万万没想到……
      这几天我在巡街的时候,很明显可以感受到从四面八方射来的目光。
      目光的主人不是大姑娘,就是大姑娘的妈。

      “小哥生得好俊。”
      “还是个捕快,前途不可限量!”
      “就是就是,将来说不定能升任四大名捕,呀~~无情我可以,腿断了我都要!”
      “……”

      大概也是因为边城的日子朝不保夕,姑娘们特别奔放,就好像沙漠中生长的花,稍微下点雨,就放肆地在天地间绽放自己的美丽,抓紧时间完成生命的传承。

      不矫情,不事儿逼,不玩你猜我爱不爱你的无聊游戏。

      ·
      连续好几天,我在巡街的时候都看见了画师。
      这很不寻常,正常情况下,他应该缩在家里赶稿,不会有空跑出来浪。
      难道他的稿子都画完了?

      “又看见你了。”我冲着他挥手。
      画师扭过头,他包裹的很严实,整个脑袋包得像烧伤病人似的,连眼睛都没露出来,用一层薄薄白纱包着。
      他很震惊:“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识别一个人,不是一定要看脸的,背影、步态、习惯性动作,还有身上的味道,还有……”
      画师的动作似乎非常的娇羞,他哼了一声,就跑了。
      唉??为什么跑这么快,我还想告诉他,之所以能认出他,因为他穿了我的衣服,那是杀手组织特制的工作服,整个边城找不出第二件……

      算了,这不重要。
      继续巡街好了。

      ·
      然而,很快,第二件制服,就这么毫无征兆出现了。
      出现在端王府内。
      端王这得是多么招人恨啊,这么多人要杀他。

      我默默地感慨,手里捧着炒货店翠花死活送给我的一大包瓜子,蹲在墙头看戏。
      陆侍卫厉害 !
      好!顶!赞!
      哇,以一敌十都不在话下!
      小杂鱼在他那倒映着天上月光的锋刃下,根本走不过第二招,强!

      一根被涂成黑色的细针,无声无息的从某处射出,以一个极其刁钻的角度扎在陆侍卫的腿上。
      起先他还打得起劲,没过一会儿,只见他被射中的腿一软,整个人摔倒在地。
      嘿,该,叫你砍我的腿。
      感谢同行替我报仇。
      方才还淡定地不得了的端王,脸上瞬间变色,整个人划出了一条残影,移到陆侍卫面前,替他挡下杀手的致命一击。

      凭良心说,端王的功夫不错,但是对手是习惯藏在黑暗之中杀人的专业选手,再加上一个重伤的陆侍卫,端王力有未逮。
      嘿,真好玩,真刺激。

      端王忽然抬头冲着我大叫一声:“给你三千两,把他们都杀了!”
      我赶紧站起来,用力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好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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