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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礼 ...

  •   在许多年前,也许是十一岁还是十二岁时,安塞曾经无意间在藏书馆里翻到过一本没有封面的书。他向来以自己过目不忘的本事为豪,至少从记事起到现在,所有看过的书他都记得,对这本奇怪的书的印象尤其深刻。

      不像其他普普通通的书,这本书的开篇就是一张插图,上头画满了奇装异服的人。

      这是本专门介绍各国风俗习惯的书,为了弄清楚自己究竟是用整个下午阅读幻想故事还是研究世界的真实,安塞首先把书本翻到弗雷德卡模块,他还记得那是书本的一百二十八页,题目叫做“弗雷德卡的极端气候:严寒”。很好,书里说弗雷德卡因为太过寒冷,人民多住在地下或者山洞,连国王都不清楚自己拥有多少百姓。人民各过各的,不喜交流,极其冷漠。

      呵,瞧瞧啊,它说我极其冷漠呢。

      这下安塞几乎可以确定,本书的作者的老家不是马第尔达就是史都华德——前者愚蠢,后者疯狂,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厌恶弗雷德卡,事实上弗雷德卡的人民普遍认为整个普尔黑利大陆就没有哪个国家有资格与之交往。

      弗雷德卡最强!弗雷德卡最棒!弗雷德卡拥有与生俱来的高贵血统!血统万岁!

      总之,安塞只看了一眼就确定今天下午的宝贵时间注定只能用来娱乐自身。关于弗雷德卡的内容他没有继续看下去,而是用他惯常的优雅而漫不经心的动作把书翻回第一页,翻回那副群魔乱舞的画作。作为普尔黑利大陆上公认的最强的国家,马第尔达被放在书的最前面部分介绍。就跟安塞看过的所有有关历史与搞笑这一类的书一样,这本书严格遵循环境-服饰-饮食-风俗顺序依次排列。安塞努力地把那段“马第尔达气候温和,水源充足,绿植丰富,土壤肥沃,非常适宜生存”与第一页插图上那几棵鸡腿形状的······大树和青青黄黄的地面相匹配。

      如果这本书是由来自弗雷德卡的鼎鼎有名的王子安斯艾尔殿下亲自操刀编写的,那么他一定为这一段起名为:“马第尔达的自然环境:青山绿水鸟语花香湖光山色姹紫嫣红”,或者:“马第尔达的土壤:今日种下一根手指,明日收获一个孩子”。绝对醒目,绝对吸引眼球,保准整个普尔黑利大陆的人民——除了婴儿和文盲,一见了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捧在手中,久久不能放下。

      他对着画中几个身穿麻袋蓬头垢面的野人身后,那张摆满焦黄色肉食的盘子皱了皱眉头,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粗糙的画面上,只有那几盘烤全羊和烤牛腿如此清晰,就像是由两个醉心于不同画派研究的画家在争吵和谩骂中共同完成了这幅作品。

      直到明察秋毫的王子殿下注意到画作下面那行小字:普雷333年,【马第】派利·卡摩斯,《欢乐的丰收祭》。

      哦,距今约两年,真是副古老的画作呢!怪不得这幅画着重突出烤羊和烤牛,不得不说,马第尔达的画家尤其擅长抓住重点,这一点简直闻名于世。

      这个下午实在不能说毫无收获,至少安塞记住了派利·卡摩斯这个画家的名字,如果以后将不得不在马第尔达生活,在和当地人强颜欢笑的时候,他还可以搬出这个人,和邻居勉强有些共同语言,而不至于被拉去跳火把舞,或者在啤酒桶里倒立——当然,这种可能性只占千万分之一。

      回到现实,目前的情况有一些复杂,关键词分别是呕吐、吵闹、撕破,把它们拆分开,每一样都能将一个弗雷德卡人民活生生逼疯。但让王子殿下感到惊讶的是,就算情况已经糟糕至此,他依然能清楚地辨别出每个人的每一句话。

      他未来的丈夫,马第尔达的大王子,奥德里奇·曼德尔,用比他们国家的名画《快活的秋收祭》还要快活一百倍的语调问他:“要不要来点白兰地?”

      ······还是《欢乐的秋收祭》来着?

      站在他旁边的,专门被派来迎接他的侍卫无措地捧着自己被弄脏的礼袍,说:“很抱歉殿下,我想我需要去换身衣服······”

      与此同时,围绕在宫殿周围的平民们一边赞扬他的头发、眼睛、礼服的扣子、马车、马车上的帘子、马车顶上的绸带,一边蠢蠢欲动,妄图邀请他围着篝火跳舞。

      安塞在心底发誓,他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出“围着篝火跳舞”这样失礼的蠢事。

      “要不要来点威士忌?我听说弗雷德卡那边的贵族都喜欢威士忌!”

      哦,老天!

      要不是一遍遍地在心里提醒自己新婚,安塞真恨不得用随便哪个魔法,只要能让对方闭嘴!

      奥德里奇王子朝他走来,他的腿很长,步伐很有力,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安斯艾尔王子的心上。如果是在场的每一位其他人这么走路,安塞只会想到“野蛮”“狂野”等等这一类的所有词汇,王子殿下感到万分困惑,只好把一切归功于这种走路的方式,他管这样的步子叫做“马第尔达步伐”。

      他宣布,“马第尔达”现在是一个专业的形容词了,这个词非常广泛,总的来说就是世间所有贬义词的总和。

      奥德里奇在距离安塞四十七英寸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他的双眼就像安塞心里所想象的那样蔚蓝,仅仅看了一眼,王子殿下就莫名其妙地红了耳朵。

      啧,他可真辣。

      “殿下远道而来,舟车劳顿,实在辛苦······”

      安塞生怕再听到什么乱七八糟酒的名字被这张性、感的嘴里吐出,于是慌慌忙忙地打断他:“殿下,您知道·······派克·卡罗拉吗?”

      “嗯?”奥德里奇有些困惑,但他很快就掩饰住了眸中那点慌乱,迟疑着温声问道,“这个人是殿下的仆人吗?”

      “不是,是一位画家。”安塞在“派克”和“保利”之间稍微纠结了一下,决定相信自己引以为豪的记忆力,于是他继续说,“我在一本······历史类的书里见到过这个名字,这件事情实属偶然。”

      他着重强调“偶然”这两个字,殊不知越是这样就越是可疑,奥德里奇殿下把这理解为:待嫁的新娘偷偷查阅未来丈夫的家乡,这使得他的脑海中很快就浮现出一幅生动的画面,包括红着脸的小王子,和一本封面呈现出暗黄色的旧书。

      不得不说,他对今晚简直是期待极了。

      “也许我认识这位画家,他可能······”电光火石间,一个熟悉的名字出现在奥德里奇的脑中,他咽下快到嘴边的客套话,说,“他就在这里,派······派克·卡罗拉,就在我们的婚礼现场。如果您对他的作品有兴趣,我向您保证,我们的第一幅全家福可以由他创作。”

      安斯艾尔王子摆摆手,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

      新人在众人的簇拥下朝着教堂走去,这一路上有无数花瓣落在安塞仅有的十三层头纱上,然后缓缓滑落,成为王子们靴子底下的一点彩泥。

      十三!这个魔鬼带来的数字!说不定旁边那个一路跟过来的小孩就是魔鬼本人,他几乎把一篮子花瓣都浪费在安塞的头纱上了,好像根本不能理解自己是在参加一场婚礼,而不是什么打雪仗大赛,所以不需要用那篮花瓣把新郎中的任何一个砸翻在地,然后踩在失败者的脑袋上哈哈大笑。

      为了让他明白这个道理,尊贵的安斯艾尔王子殿下特地勾了勾他金贵的小拇指,不断地为那位年仅五岁零三个月多两天的小男孩的篮子里填满花瓣。

      一个专心致志于助人为乐事业的人的眼中多半是容不下别人的,所以安塞没有注意到,走在他身旁的未来丈夫攥紧了手心的小纸条。如果他愿意浪费一丁点儿微不足道的魔力,偷偷看一眼纸条上的内容的话,他会发现那些手写的、像针尖那么大的字,正是两人刚见面时对方念出的几句客套话。

      两人到达教堂,肩并肩走了进去。这一路上并没有遇到吹笛子的牧羊人、会说人话的亚麻丛、念诗的小鸟,这使安斯艾尔王子初步相信自己的丈夫并没有干过偷鸡摸狗的龌龊勾当,毕竟书上都是这么写的。他感到心满意足,甚至在发现为自己宣誓的牧师的发型少了最中间那一块时都没有表现出太多好奇与不快。

      牧师示意奥德里奇抬起左手,放在他的未来丈夫,安斯艾尔左胸。

      对方照做了,他的手很大,也很热,对于常年生活在冰天雪地之中的安斯艾尔来说,就算是滚烫也不为过

      牧师说:“请安斯艾尔·布兰达·布拉德里克殿下宣誓。”

      安塞看似面容淡然,心里却早就暴躁的咆哮起来——该死,没有人告诉他结婚居然还要宣誓!

      在众目睽睽之下,安塞和奥登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在四目相对之时,双方都清楚的看到对方眼中无法掩饰的迷茫。

      “不该是这样的。”奥登开始尝试冷静地思考,“谁能教教我,为什么摆好动作动作的人是我,却让对方宣誓?彩排时明明不是这样!”

      奥德里奇打从生下来就没有冷静地思考过。

      教堂里安静极了,马第尔达的人民还是第一次这么安静,要不是父皇和母后还坐在那里,奥德里奇几乎要以为这里被别的国家占领了。

      清冷的少年音却突然在大厅中响起。

      “我,安斯艾尔·布兰达·布拉德里克,弗雷德卡的十四王子,宣布奥德里奇·曼德尔,马第尔达的大王子,成为我的第一任丈夫。”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咳咳,第一任,也是最后一任丈夫······战火也不能将你我分开,从此生死与共。”

      大厅里的人尖叫起来,刚才一路跟在两人深厚的小男孩举起花篮,把所有花瓣朝自己脑袋上一股脑儿倒去。未免整座教堂陷入花瓣危机,安塞赶忙收回自己施加的魔法。

      牧师挥挥手,让众人安静下来。但是他忘了这可是从曼德尔一世到二世再到三世不断努力也没能完成的任务,凭他区区五十六年寿命,怎么可能做到?当他终于决定放弃这么做,转而把视线移回新人身上的时候,他惊恐地发现奥德里奇王子已经把安斯艾尔王子的左手摁在自己左胸,同时温柔的宣誓:“我宣布接受安斯艾尔·布兰达·布拉德里克,弗雷德卡的十四王子成为我的合法丈夫,与他在神圣的婚约中共同生活。并承诺从今之后始终爱他、尊敬他、始终忠于他,直至永远。”

      快瞧瞧吧!一场婚礼,两种风格,这可真是妙极了!

      这时,按照流程,新人终于该接吻了。安塞参加过太多次婚礼——虽然主角的一方固定不变,他对婚礼的每一项行程都了如指掌,如果马第尔达的婚礼和弗雷德卡的差不多的话。

      奥德里奇迫不及待地想要拨开安斯艾尔的头纱,他的手微微颤抖,不只是因为兴奋还是过于厌恶。安塞眼睁睁地看着那只手,那只曾按在他左胸口的滚烫的手不知为何突然改了轨迹,在他的头纱上轻轻一勾——

      力大无穷的奥德里奇殿下把他的脆弱、可怜的头纱整个扯了下来。

      棒极了,不是吗?魔鬼被新郎的丈夫赶跑了。

      四分五裂的头纱落在大理石地面上,朝新人们的后方滑了几英尺,跟花瓣们团成一团,不分你我。

      紧接着,奥德里奇的鼻尖离自己越来越近,最终,两个倒霉鼻子尖对尖狠狠地顶在一起,谁也不愿意让让谁,只好牺牲英俊的形状,变成鼻孔外翻、鼻梁扁平的蠢模样。

      但安塞管不了那么多了。

      这是十八年来,他的嘴唇第一次感受到不属于自己的体温。也是他的耳朵第一次这么烫,简直可以与自己丈夫的手媲美了。

      人们尖叫的声音几乎能把教堂的屋顶都给掀翻,站在教堂最前面的那对新婚夫夫几乎要被来自四面八方的花瓣淹没。不过这对于牧师来说也许不能算是坏事,因为他的头顶被花瓣遮住了,倒显得年轻了几岁。很多年后,安塞仍然能用至少五个形容词准确地描述出当时的混乱。

      那分别是:鸡飞狗跳、乌烟瘴气、人仰马翻、一片狼藉,还有手足无措。

  • 作者有话要说:  整理情报:
    1攻全名奥德里奇·曼德尔,简称奥登。
    2攻的国家叫做马第尔达。
    3受的国家,弗雷德卡,终年严寒,到处是雪地,几乎无法耕种,人民之间的关联不是很紧密,住地下洞穴,除了皇室非要在地面建城堡,讨厌其他所有国家。
    王子殿下的美好午后时光就在胡思乱想中悄悄溜走。
    初夜就直接过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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