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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紧身裤的王子 ...

  •   马第尔达的春天总是来得那么早,仅仅是新年的第三个月,霍格郡的几座小山坡就已经泛起些许绿意了。天亮的并不是很早,不过那从凌晨三四点起就弥漫在山间密林中的白雾已经隐隐有了些褪去的意向。在泛着鱼肚白的天边,几只喜鹊聚在枝头,欢欢喜喜地叫个没完。

      在密密麻麻的橡树枝下,有一种条不知被多少只脚强行踩出来的泥泞小路。此时,一辆马车正在小路上高速行驶。

      细细看来,这辆车和别的马车是不太一样。虽是在赶路没错,车身却干干净净,整整洁洁,好像有几个人专门跟在后头盯着,一旦沾染上一颗泥巴尘土,他们就立刻从怀中掏出扫帚毛巾,保准能在半分钟之内让马车恢复原样。

      “保罗,到哪了?”

      “殿下,咱们已经到霍格郡了,最迟明天早上,绝对能到达皇城,保证您的婚礼不会被耽搁,是整个普尔黑利大陆上最完美的婚礼!”

      该死的普尔黑利大陆上最完美的婚礼!

      马车微微的颠了一下,也许是车轮被石头硌到了。

      安斯艾尔没再说话,他轻轻拨开搭在脸上的好几十层头纱,朝车厢右前方的角落里瞄了一眼——那里有一只被困在纱布和丝带里好几天的蛾子干尸。从上车起安塞就注意到了它,在经历过一系列包含惊恐、不安、麻木、冷漠的情绪之后,现在他已经可以做到和干尸和平相处,井水不犯河水了。

      只要那只蛾子不会突然起飞,用它四片翅膀上丑陋而愚蠢的黑色圆圈污染他的视野。

      它就像是长倒的睫毛、脚底的伤口、一颗不知何处的肿瘤,你知道它的存在,你当然恨不得下一秒就跟它分道扬镳,但是还是拿它毫无办法。

      如果你问他为什么不叫保罗进来把蛾子赶走?呵,堂堂弗雷德卡的十四王子怎么可能让一个仆人知道自己的弱点?

      王子敏锐地听到马车外头掠过几只叽叽喳喳的野生麻雀,这群小畜】生的翅尖接二连三地划过车窗上那块厚实的布,这使得外头的阳光一会儿闪一下,一会儿再闪一下,不管再怎么变换角度,这光的每一下都能结结实实地刺中安塞的瞳孔。

      “绝对是埃尔罗那个蠢货干的!”安塞在心里默默地想。这是他的弟弟,弗雷德卡的十五王子,埃尔罗·安妮杰斯·布拉德里克,一个名副其实的蠢蛋。当他出生,弗雷德卡的现任王,他的父亲,奥狄斯·摩顿·布拉德里克三世殿下就对这个孩子的斗鸡眼万分嫌弃,认为他绝对是个傻子,要不是孩子的生母,当时的皇后玛西陛下苦苦哀求,安塞可以肯定,埃尔罗活不到现在。

      更别提埃尔罗在两岁的时候还不会翻身,四岁的时候也只学会叫妈妈,七岁尚未断奶,到现在也搞不清楚芭芭拉郡和皮特郡之间的分界线是哪条河。

      至于为什么十五殿下叫这个名字?那是因为玛西殿下的闺名是:安妮杰斯·玛西。弗雷德卡有过那么多任皇后陛下,为了分清楚孩子的生母,聪慧的布拉德里克三世殿下特许母亲的名字可以加进亲生孩子的名字里,既能一眼分辨出孩子的血统,又能作为他过往情史的纪念,可真是一举两得。

      奥狄斯·摩顿·布拉德里克三世殿下非常确定自己是个专一的国王。

      因为童年时期被兄弟姐妹嘲笑,埃尔罗的性格非常糟糕,他坚持认为如果不摄入肉类就会引起许多种致命的疾病,并且拒绝吃生日那天父皇特地送去的蔬菜派。这使得布拉德里克三世殿下勃然大怒,险些命令大臣们出台一本新的关于禁食荤食的法律,若不是王国的大祭司格林先生坚决反对这本律法的实施,十五王子说不定就活生生的饿死在自个儿宫殿里头了。

      车厢突然想要被甩飞了似的,进行了一次二百四十度的漂移,直到右边墙壁撞到了什么东西才勉强停了下来,顿了顿,车继续向前冲去。

      嗯······除此之外,十五王子还是位坚定的反血统论者,认为无论身为平民还是贵族、皇室,都是平等的——当时他正端着女仆送来的咖啡振振有词、理直气壮,像极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他因此厌恶极了安塞,觉得安塞从头顶的发旋儿到脚底的红痣都充斥着浓浓的、讨人厌的高高在上,又觉得安塞那精致的面容和理智的头脑都是由对方血管里的纯血所捏造出来的。在他简单的大脑结构所产生认知中,纯血等同于错误。

      但在安塞面前,他却非要强装作一个温和的兄弟、善于倾听的朋友。事实上是,每当他微笑时,安塞都能透过他,清楚地看见十七年前那个大着肚子踩在母亲尸骨和尊严之上进门的寡妇。

      弗雷德卡的第十三任皇后陛下与国王殿下的婚姻只持续了五个月零十三天,她是少有的能够活着离开这座由金色屋顶和灰色砖头拼凑而成的宫殿的女人。

      听说她离开之后在考伯特郡的某条街上开了家服装店,专门卖近几年流行起来的紧身裤,各种颜色。

      哦,紧身裤!哦,各种颜色!只有乡巴佬才会穿那些紫罗兰色的、亮绿色的,甚至是肉色的紧身裤,他们当然恨不得把整个下半身的形状都明明白白展示给牧鹅的姑娘们,还有牧羊的小男孩······区别就在于明年是抱着流鼻涕的小孩吃烤鹅还是抱着小男孩吃烤羊······

      这时候,安塞才会稍微幻想一下自个儿的未婚夫,不知道那会是个怎样的蠢货。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被父皇嫁给一个外国的王子,还是马第尔达这种野蛮的国家。他自小在宫里长大,对弗雷德卡之外的国家的认知都出自宫里的藏书,最厚的那本书里说道:马第尔达的百姓勇猛、自大、上午有一言不合,下午就要去角斗场拼个你死我活。

      ——还算有点理智,不会当街就拼个你死我活。

      他是所有王子里最喜阅读的,得知自己要嫁到马第尔达的时候人就在皇宫藏书馆的窗边坐着。适时碧空如洗、惠风和畅,八点的钟声刚刚被敲响。

      他以为这是最平常的一天,就像他人生的前十八年的每一个清晨,殊不知,人生的转折点往往神不知鬼不觉。

      直到现在,安塞还是清楚的记得自己当时想的是要在九点整弹上两个小时的钢琴,结果八点半的时候他已经坐在去往马第尔达的马车上了,甚至连同父同母的姐姐贝莉卡都来不及去见上一面。

      不知道马第尔达有没有钢琴。

      “吁——”几声高昂的马鸣声撕开了森林安静的表象,要不是除此之外并无异响,安塞差点以为自己遇上劫匪了。他把头纱整理好,还没来得及询问保罗发生了什么,马车突然狠狠地颠了一下。可怜的十四王子像是容器中的鸡蛋,被狠狠地上下摇晃着,矗立在脑袋上的头纱撞在马车顶上,差一点儿就能直接冲进王子的脑壳里了。

      这样的伤害要是多来几下,就连安塞王子本人也不能保证马第尔达的王子殿下会不会在大婚当天荣升鳏夫。

      外头传来保罗欢快的声音:“好厉害啊!陛下!”

      好厉害啊!尸、体!

      保罗又嚷嚷起来:“您快看看外面!”

      安塞把窗子推开一条细缝,透过37层白色头纱看到一大片模糊的人型,此时这些人个个挎着巨大的篮子,正在朝马车撒各色花瓣。

      与其说是撒,不如说砸。

      “马第尔达的人民可真是热情啊!”

      说着,马车车厢突然被一大坨鲜花砸得差点翻倒,安塞拢了拢散落到额前的发,募得回想起多年前母亲下葬时纷纷扬扬的白色花瓣。

      他有点想笑,嘴角微扬时,眼睛一阵酸疼。

      马车在第二天到达马第尔达的皇城,约莫是凌晨三四点的光景。虽然天空依然像一块墨蓝色的绸缎,没有为地下的人们泄露出太多光亮,但整座城市依然是灯火通明、流光溢彩。都说马第尔达是个完全不重视魔法的国家,但没有哪个马第尔达人不会照明魔法。

      越靠近皇宫就越是闹腾,音乐声也越大。就这么几百米的距离,安塞至少能看见三个五人乐队在弹奏各种奇怪的只会发出噪音的野蛮乐器。大脑被吵闹和颠簸搅得一团糟,耳边只余轰隆隆的轰鸣。

      等到下车的时候,他几乎是眼冒金星、晕头转向,就连头纱被一颗钉子挂到都没有注意,伴随着“刺啦”一声,三十七层头纱至少去了二十四层。

      然后,优雅的安斯艾尔王子转头就吐了自己未来丈夫的贴身侍卫一身。

      前来迎亲的队伍沉默一瞬,发出巨大的喝彩声,这怪声直冲云霄,恨不得把奥林匹克十二主神全部从天上震下来,为他们的王子、安塞未来的丈夫的婚礼鼓掌叫好。

      在一片混乱中,安斯艾尔王子不仅看到未来丈夫那头耀眼的金发,还看到了白色婚礼外套下,被白色紧身裤紧紧包裹住的、修长、强壮的大腿。

      白色!白色!白色!

      紧身裤!紧身裤!紧身裤!

  • 作者有话要说:  开的新文,暂时隔天更,存稿几万,还算充足,小伙伴们喜欢就收藏吧!
    整理情报:
    1故事发生的地方叫作普尔黑利大陆。
    2受全名安斯艾尔·布兰达·布拉德里克,是十四王子,简称安塞。
    3受爹全名奥狄斯·摩顿·布拉德里克三世。
    4受的国家叫做弗雷德卡。
    5攻的国家叫做马第尔达。
    作者对紧身裤没有任何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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