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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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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刺客信条玩家看佛罗伦萨能看见自己爬过的钟楼跃过的城墙,而音乐剧专业第一知道1789巴士底狱的恋人、巴黎圣母院以及悲惨世界如何唱,当然也熟背摇滚红与黑。徐均朔心怦怦跳起来,想去寻找圣母院幽暗之地维克多·雨果曾触摸过的那个词——“命运”。
时间不多。郑棋元说。下次再看。
他安抚地示意年轻人跟他走。
圣母院在高地,下对深浅难明的塞纳河。穿过凯旋门,荒疏的广场上空无一人。群鸽在暮色中振翅,凝成一副莫奈的《日落》。某年某月,在那里将建起埃菲尔铁塔,把电波传遍整个法兰西。郑棋元边走边同徐均朔复习《红与黑》。
“作者?”“司汤达。”
“男主名字?”“于连。”
“第一次恋爱对象?”“市长夫人。”
“第二任也是最后一任?”“拉莫尔侯爵的女儿——玛格丽特。”
“于连的崇拜对象?”“拿破仑·波拿巴。”
“齐了。可以干活了。”
均朔快步跟上郑棋元:“我们要做什么?拯救他?”
“不。”郑棋元轻舔嘴角,声音微不可闻,“……送他走向刑场。”
“你陪着我,走向爱情的刑场。”反应过来之前,均朔已经哼唱出声。
郑棋元眨着暗红的眼睛纠正:“你看着我,走向爱情的刑场。”
“……我出大问题。”均朔举双手。
“于连真的存在吗?”走进落日余晖时,均朔还在讲。
“我们真的存在吗?”郑棋元弯起眼睛反问。他遥遥向余晖覆盖的树荫下一指,“你看,他不就在那吗?”
于连。于连。
任谁一看到都知道那是于连。黑衣上绣了金色线,神情冷漠而傲慢。卷发散落,脖颈纤细,眼神腐朽如一只天鹅。苹果树给于连敷上阴影,月光使清秀面容多了几分残酷。市长夫人年纪稍大些,但在现代旅行者们眼里也只是年轻人。女仆爱丽莎跟在不远处。十九岁的于连和二十多岁的市长夫人在月光下漫步,于连下定决心去碰夫人的手——
没有碰到。
夫人像鹿一样眼神敏感而忧伤,仿佛路西法随时会降临把他们拖进人间下面去。
他们绕过树篱走到阴影里去了。郑棋元低声说,就是现在,走!平地鹞子扑接托马斯前滚翻,一人一边把于连和夫人的手往中间一扣——成了!
旅行者们隐形模式护身,但若惊动了他们,市长府里就要传闻有鬼魂漫游了。在当事人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前,两个业余体育选手奔离现场,直到了五十米开外。
郑棋元按着膝盖喘道:真的不太行。徐均朔心说宁明明跑的比我都快!他有视奸郑棋元微博,知道后者常常游走健身房,并会在ins上咔咔发白毛巾黑白对镜自拍,比弄潮儿还潮。
于是配合道:有空一起锻炼。
郑棋元抿嘴:好呀。
均朔保持着这样的笑容,心里发苦。又想到或许解锁了棋元的健身房,没来由地高兴起来。他看着棋元垂落的指尖,仿佛自己也是命运门槛上徘徊的于连。
随后他们就谁骑摩托车商讨未果。均朔实在不能恭维棋元的车速,因此跃跃欲试。但不留神被夜风吹的呵了手(体质一团火竟然扛不住异国夜寒),棋元便把鸡蛋花往地上一吹,银色摩托车显形。
“走,大爷带你逛逛巴黎。”郑棋元说,“顺便看看你想看的那个词。”
均朔乖乖坐上,大着胆子环住腰,叹:“三八二十四,才大两岁呀。”
“大两岁也是你大爷。”
但并没有找到那个词。时辰已晚,煤气街灯在防风罩里黯淡地摇摆。均朔开着手机照明灯,沿大约会有的地方细细摸过去,一无所获。郑棋元戴着耳机听歌,在一旁哼唱着,“大教堂撑起这信仰的时代,新的千年已经到来”。过一会儿,又循环回开头:“这个故事发生于美丽的巴黎,时值一四八二年。”唱得均朔入了神。他摸着墙壁暗角忽然想,雨果老爷爷,一八二八年不过二十六岁。
如果于连存在而他们不存在,他宁愿做一本书的沉默之楔。
郑棋元唱着歌,目光落在均朔拾起的碎岩上。年轻人沉默着,入神地,用力地,一个一个字母刻下:ANARKH。
他认得这六个字母,因为他曾在沈阳的深夜里抽烟,把故人留下的信纸烧出了洞。被焰火舔舐成焦黑的字迹,和后来他需要默念以穿越时空的咒语,短而又重,今日竟被这个萍水相逢的年轻人重新书写。
他为什么在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停下摩托车,叫他上车?因为他偶然经过,在那双眼睛里发现了寂寞。
徐均朔,他也有想实现的愿望和不可触及之人吗?他也做烈火燎原的梦吗?
6
顾易在微信敲均朔,问他在光鸣岛感觉如何。
均朔扔过去一个杰尼龟表情包,配文:哈哈,顶不住啦。
过了一会儿,一个截图界面,电脑上左边是滚动着法文歌的播放器,右边是初具雏形的文档。
“在译配。”均朔简短语音道,“摇滚红与黑的《荣耀向我俯首》,我要译配一版自己的。”
虽说不精法语,听多了也有语感。均朔耐心划分每个音节,借助谷歌翻译出大意,然后加以自己的修饰。总有一天,血色巴黎不仅要留在纸面上,还要被他歌唱。
“唔,你一个人唱它吗?”顾易说,“ 《让她降落》我都还没听呢,厉害啊兄dei! ”
“二重。我有人选啦。”均朔说,“就不知道他愿不愿意和我唱了。”
如果不愿意——
他走过那么长的路,终于走到他面前,做了一次首席。
要再等多久,可以对他说,现在我是首席,你要听我的。
7
再一次去巴黎时均朔多了经验,武装齐全,睡眠充足。
然而郑棋元说时间未到,请他试一试巴黎的晚餐。
徐均朔把一阵干渴藏在舌尖下,目光难以离开瓷白的餐盘,餐盘上的百合花,和餐盘上方十字垂落的刀叉。郑棋元眉目淡而锋锐,几乎看不见眼角的细纹,脸庞向下,只露出殷红唇沿,领口裱上洁白餐巾,自然的贵族气派。
很专心地在进食。
均朔偷偷摸摸拍了一张。好在周围顾客都离他们十丈远,法语氤氲,只有葡萄酒听见了他血管里汹涌流动的潮声。
“尝一尝,均朔。”棋元说,“正宗的焗蜗牛呢。”他说的是前菜之后顺次端上来的一道主食,按时钟刻度摆放。但棋元并未下叉,而是注视着均朔解释道,“好像没说过,我吃素。”
徐均朔对于棋元点单时咕哝的那些法语词汇一概不了然,但看女招待的态度,他说的很正宗。而且从菜式来看,他点的也很平均,一半荤、一半素。只有面包是他们可以共享的,均朔咬了一口,发现比几百年后硬上不少,法国人民铁胃如斯。
甜点上来之前,棋元随手开了瓶红葡萄酒。徐均朔:“等下岂不是要醉驾——”这样说着,还是给前辈和自己倒上满杯,“话说,摩托车可以去想去的一切时空吗?还是,只能随缘?要是醉驾了会不会走错——”
“唔,靠我定位。”郑棋元与他隔着桌举杯,抿一小口,“是啊,有一回,我就醉了,在长安城里闹事,被金吾卫扔进监狱呆了一晚。那时候我只有,唔,你这么大。那是多少年了呀。”
他怀念的眼神也只出现了那样一刻。回过神来时,又是令人折服的年轻神采。
均朔等着他继续说下去,好接上一句“你出大问题”,但棋元不再说了。
这一顿晚餐记账时,均朔看见日期写着1829年3月3日。这是巴黎春天即将到来的时候,空气里弥漫着苹果树的甜香。于连与夫人之事已经了结,并在修道院里度过了独自读书的一段时光,现在,正是他走向第二场爱情的时刻。侯爵最亲爱的小女儿玛格丽特·拉莫尔小姐,在闺房的窗边眺望。
于连徘徊在阁楼的阴影里,面色不豫。他对夫人是一腔深情,他爱夫人的温柔和天真。而拉莫尔小姐,促使于连来到窗下的是她的高傲。这位女性喜欢棋逢对手,一旦于连表现出软弱和好感,拉莫尔小姐反而要离他远去了。
他要对着月亮高声吗?
郑棋元和徐均朔藏身花园中,透过小喷泉雕像注视于连。徐均朔低声道:“我记得这一段,于连靠梯子爬上去了。”
“但是没有梯子。”郑棋元说。
“我以为你能变出来。”
“我不能啊,你以为我那个什么什么猫呀。”
“你你你不是上次给我衣服了吗?”
“这次没带呀。”
“好吧,找找?”
“找找。”
最终,在于连决定离开时,徐均朔成功把花匠留在玫瑰墙边的梯子搬到附近,踢一脚让梯子倒下,发出一声闷响。于连注意到梯子,向黑暗里看了一圈,说了一句法语。
“他说‘谢谢,我的主’。”郑棋元翻译道。
“不谢。”徐均朔笑道。
他们满意地注视着于连像个骑士一样借木梯爬上窗格,拉莫尔小姐发出一声喜悦的惊叫。
模糊的对话随风飘来,窗下两个人侧耳倾听。的确和原书一致,拉莫尔小姐为于连倾倒。
“唉,是我我就不会倾倒。”均朔说,“脚踏两条船,渣男。”
“在这一群僵尸里,于连算好的了。”郑棋元说,“轰轰烈烈一场爱,挺好。”
“知道了,宁喜欢轰轰烈烈。”徐均朔若有所思。
“倒也不是。”郑棋元纠正,“你知道我以前叫郑迪,郑迪喜欢轰轰烈烈为爱痴狂,郑棋元…”
郑棋元喜欢有人在身旁。
他注意到小孩一瞬专心的样子,从眼角到耳朵都竖起来,侧目亮晶晶地看着自己。但隔几秒又会游离一下,仿佛长久盯着自己会被窥破什么一样。
于是有点后悔把小孩拉进这场曲终人散。
夜幕下,他目光放空,虚焦,很轻地讲:“郑棋元什么都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