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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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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汴城,没有在眼前晃来晃去的家仆和烦心的公务事,小荞和周契就像寻常人家的夫妻,夜里熄了灯后躺下,耳边能听见屋外的虫鸣声,树叶沙沙作响,很是惬意。
小荞跑了一天,体能消耗很大,所以夜里入睡得很快。周契反而翻来覆去,好半天都睡不着觉。他睁着眼睛听着小荞轻微的呼吸声,这种莫名的安逸感让他很不习惯。
对周契而言,孤独应该是习以为常的,温暖和心安反而会让他很不适应。他害怕这种平静只是暂时的,害怕万一有一天小荞不在了,他会因为太过信任小荞而承受不住失去的痛苦。
同样的悲伤他不愿再经历一遍。
小荞安静的睡在他身侧,他用手肘支起上半身,借着月光端详起小荞的脸庞。
要说小荞美,其实不是他见过最美的。要说她聪慧,傻倒也算不上,但博学多广是绝对挨不上边的。这样的女人走在路上他原是看都不会多看一眼的,结果呢,现在不也躺在他旁边,和他有过肌肤之亲。
周契想,一定是他受伤时小荞照顾过他的缘故,信任就是这么一步步建立起来的。难怪想要换得信任最好的方法就是装可怜,虽然他的受伤不是装的,但结果不也是一样的么。
人在某个时候憎恶一个人,又或者爱一个人,都只是当下眨眼即逝的感情。周契知道一些小荞的过去,就连柳公子带她上门却被柳父柳母拒之门外的事也打听到了,他明白,让小荞真正动过心的人,他其实不是第一个。
可一旦进了门,那些先后顺序也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要说小荞现在还惦记那个柳公子么?周契觉得多半不会了。他偶然间碰见过那个柳公子,最近渐渐发福,身材走形,因为家中生意暂时不需要他操太多心,为了逃避琐碎的家长里短,也渐渐染上了流连于烟柳之地的习惯。
小荞虽然读书不多,但脑子不傻,周契知道,理性会让小荞放下柳公子,因为眼前的更好。
看。爱很多时候更像是一个借口,小荞说爱他,也许就是因为周契明显优于她曾经的白月光。她的爱只是生长在她心中的东西,曾经被她寄放在柳公子身上,现在又移栽到了周契身上。
如果将来有更好的男人出现,她是不是又会爱上别人?
周契忽然在乌漆嘛黑的夜里开始沉思这个问题,而他本应对小荞到底爱谁不屑一顾的。小荞在梦中浑然不觉,还说着梦话,喃喃着“下个月流水要翻倍”。
他哑然而笑。原来他在这里为情所困,小荞却在思考猫客栈的经营问题,看来她对猫客栈是真的很上心。
第二日小荞醒来,抬头就见周契坐在一旁睁着眼睛盯着她,把她一下就给吓清醒了,忙从床上坐了起来,以为自己前夜里打呼,吵醒他了。
“殿下怎么了?”
“没什么。快起吧,今天还要多跑几间客栈呢。”周契淡然的瞥了她一眼,把已经准备好的稀粥和馒头推到桌子边上,“起来洗把脸漱个口,吃完了就出发。”
虽然周契极力想把这一切表现得云淡风轻,但小荞还是感觉到了他刻意的讨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小荞思来想去,还是想不明白周契为什么会突然对他好。上一次他给小荞下面条吃,那还是因为得仰仗她照顾自己呢。
“殿下有什么就直说呗,突然对妾这么好,妾受宠若惊。”
周契轻咳一声,佯装浑然不觉,“有么?这粥是本王上街上买的,算不了什么。”
既然他这么说了,不管他有什么非分的需求,总得先喝完粥再说。小荞捧着粥,只喝了两口就推开了,馒头连一口都没吃。周契问她是不好吃么,小荞抹了抹嘴,说最近胃口不大好,吃不太下东西。
吃饱喝足,周契带着小荞又奔向了逛客栈之路。周契到底经验丰富一些,他没有笼统且漫无目的的去寻找客栈,而是从汴城的众多客栈中挑选出十间他认为值得一去的客栈。如此一来能省时省力,否则按小荞那种无头苍蝇的找法,起码得在汴城待上一个月。
当然,这些资料的收集皆有司徒淮完成。
周契很少抛头露面,梁城知道他长什么样的百姓就不多,更别提汴城了。他带小荞进了一间客栈,这间客栈非常有特色,所有装潢都和狮子有关。摆在门口的两只石狮子当左右护法,里头挂在墙壁上的画里也有狮子。桌子上的摆设有小狮子,就连客房里的被褥上也绣着狮子。
“太可爱了吧!”小荞被一双绣了小狮子的小鞋子吸引,一把端在手上左看看右看看,爱不释手。
周契见她喜欢,知道不给她买下来她定不会轻易挪动双脚,于是把店小二叫来,问这双小鞋子怎么卖。那个店小二露出为难的表情,“这……这鞋子就是个装饰,咱们不卖的……”
“我出十两银子买下来。”只是一双小鞋子,放在外头肯定卖不到十两银子,周契料定掌柜的一定会卖。
店小二拿不了主意,说得问问掌柜的。他暂离了半晌,回来说掌柜的首肯了,说十两银子买一双小鞋子,没问题。
小荞见周契花了银子,又觉得有些愧疚。她好歹也是做生意的,知道十两银子就买一双这样的鞋,其实一点也不划算。
周契好像并不觉得有什么所谓。正如从前阿文说过的,他对他信任的人还是挺大方的。
离开狮子客栈,两个人又去了另一个很有特色的客栈。这间客栈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是开在船上的。每一艘小船就是一间客房,小船飘在湖中间,每个小船之间由木板相连,方便客人出行上岸。夜里会有歌女唱歌弹琴,如果只是过来度几日假,体验还是很不错的。
周契和小荞一来,店小二就冷着脸告诉他们客房都满了,排队的人都排到三个月后了。周契和小荞面面相觑,心想这是个不错的商机啊。
但若只是单纯的仿照这个船上客栈,投入是巨大的。首先要找一个能塞下这么多船的湖,然后还要建十几艘小船。光是建十几艘船都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还赚什么钱呐。
虽然客房没了,但还有两艘船是专给喝茶听曲的客人准备的。奔波了大半天,多少有些累了,两人干脆坐下喝点茶,吃点点心,权当休息了。
白日也有唱曲的姑娘。那姑娘坐在人前,犹抱琵琶半遮面。不得不说,就连小荞也觉得生得好看。她唱起歌来婉转动听,周契举着茶杯,不禁多看了唱曲的姑娘两眼。
要说一点醋味都没那是假的,但小荞很快就想明白了。她知道,她之于周契而言可替代性太强了。眼前的姑娘至少会弹琵琶会唱曲,而她什么都不会。
她认了。
再小一点儿时公子哥们的关注和青睐让她多少有些傲气,这份傲气有时候会让她对自我的认知产生偏差。好在,柳公子的事终于让她清醒。再好,那些富庶人家也不愿娶她做儿媳。她终于知道,她的人生最后还是得靠她自己去闯出一番天地,对男人,真的不能期望太多。
小荞不懂欣赏什么琵琶什么淫诗艳曲,她只知道周契打赏了几两银子给那名姑娘,那名姑娘收到赏银后托了一旁的小二来问,意思是邀请周契夜里去她的闺房一聚。
周契听了,只是浅浅一笑,摆了摆手,算是拒绝了。
小荞的思绪翻腾,但终究什么话都没有说出口。
之后一路上她都很安静,没怎么说话。周契看出了她的异样,知道她在介怀那个姑娘的事,说:“不高兴了?何必呢,不过是打赏了她一点碎银而已。你手里拎着的小鞋子还花了本王十两银子呢。”
好吧,说到小鞋子,小荞似乎又没了情绪低落的理由。
“明日本王就回梁城了,你若是还想多待两日,本王让司徒淮后日再派辆马车来接你。”
“殿下这么快就回了?”小荞还以为周契会多待两日呢。
“过几日要给陈大将军的妹妹提亲,皇兄说什么都要本王必须到场以表诚意。”
得,又来一件糟心的事。
“提亲?”小荞想了想,才反应过来。她是太习惯王府里只有她一个女人了,都快忘了她的身份不过是个妾室。只有迎娶王妃这种正妻的时候才需要提亲,“提亲的场面大么?好看么?妾都没见过,想去亲眼见一见。”
哪有给未来王妃提亲妾室还到场旁观的理?这说出去不得被人笑死。
“提亲就是两家长辈坐在一起,送上聘礼,寒暄两句,没什么好看的。”
“妾也想感受一下。”她忽然仰头,看着周契认真的说道,“被人明媒正娶是种什么体验。”
她一句话惊得周契好半天没有吭声,忍不住细细揣摩小荞话里的意思。
她是希望自己娶她为王妃?还是等着将来离开王府与其他男人成亲?不管是哪一个,对眼下的小荞来说都是比较难实现的。
但小荞说过就算了,之后她没再提起,而是聊起了开在汴城的猫客栈要怎么与其他客栈做差异化,仿佛那句话真的是她的无心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