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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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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逃出了曹家,将枪丢进垃圾箱。我到火车站买了十五分钟后去S城的车票,又在厕所里换了衣服,戴上假发,扮成职业女性的样子。
这一次安逸会有大麻烦。
他涉嫌杀人,至少也会被认为是我的同谋。
十五分钟后我就会离开这里,即使会被通缉也没关系,我懂得如何流浪。而安逸,他即使能洗脱罪名,名誉也会受损。更重要的是,他内心的痛苦会永远折磨他。
我在候车室里笑个不停,笑到泪流满面。
是我害了安逸。
为什麽?
我呆呆地坐着,身边的旅客来来去去,我却凝固在那一刻的伤痛里。
记得初识安逸时,正是曹滴去世不久,那时他很憔悴,神色抑郁,但看到我时还是温和又亲切地笑着,他的笑容让我信任。
安逸一直都很关心我,疼爱我,因为他看出我不快乐。他是个无论自己有多痛苦,都还有心力去关爱别人的难过的人。
他对我的疼爱,是不问理由的。而我,亲手在他心口剜了一刀。
我为什麽要伤害一个从来都不肯让我受半点委屈的人?
我坐了很久,直到傍晚。
站起身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还死死地抓着那张已作废了的车票,指尖冰冷。
安逸被警署拘留了十六个小时之后,由安娴保释出来。
我躲在警局附近偷看。
安娴仍是一派冷静到冷漠的态度,婚后唯一的变化是她显得更美了。安逸在姐姐身后走出来,没有像我想像的那样颓废,只是眸子显得更深邃了。
我突然没有了力气。
安娴、安逸已经上了车。
“HI!”有人拍了拍我的肩,我惊跳了一下,本能地反手扣住那人的手腕一带一扭,将他的手臂背到他身后去,把他按在墙上,同时用膝盖抵住了他的腰,掏出匕首比住了他咽喉。
这一系列的动作完全是我下意识的反应,迅速得不经过我的大脑。
“喂!喂!是我啦!”那个人大叫起来。
阮诚?
我放开他,收起刀。
阮诚倚在墙上,用手摸着脖子,那里已被刀锋划出一道血痕。阮诚把手指放进嘴里,尝了尝上面的血,满不在乎地笑了。
我瞪着他。
是他的功夫太高,还是我的警惕性大大丧失?我居然会被他走到我身后而不察觉,学被他拍上肩膀。
我怎麽会这样?
“你在这里干什麽?”我问。
阮诚笑了笑,流里流气地指指安逸离开的方向,道∶“怎麽?放心不下安医生?”
“什麽意思?”我警觉。
“意思是说──你杀曹长洲的经过我全都知道了。”阮诚亲昵地靠近我,呼吸拂在我脸上。
“看这个。”他拿出一样用手帕包着的东西给我。
我不接。
阮诚自己打开手帕,是一把枪。我丢在垃圾箱里的那把枪。
“你在监视我?”我看着阮诚。
“不是。不过,非常巧,曹长洲是岳海明之外另一个与走私集团有关系的人。我来这里是为了找线索。”阮诚面无表情。
“也就是说,我又破坏了你们的计划。”我眼中闪动的冷诮的光芒连自己都可以感觉到。
阮诚正色道∶“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你杀的这几个人都是与走私集团有关系的人,而且都已被射手座追查。人一死,就使追查的线索中断,另起一个头很费时费力呢。”
“只有两个人,不算巧。”其实,在接下曹长洲这件CASE时我就有所怀疑了。
“孟先生走之前,有个混血女星跳楼身亡,也是你做的吧?那个女明星,是我们的卧底。”
“那只证明你们的卧底素质太差。”我不想讨论这个问题。
“别走。”阮诚拦住我。
我一拳向他挥过去,阮诚伸臂格住,我俩交起手来。我的招式猛烈又凌厉,阮诚招架得十分狼狈,不住地叫∶“别打了!你想干什麽?!这里离警局那麽近!住手!”
我不理他,一味地猛攻。
阮诚突然闪过我的进攻,一拳击在我腹部,我疼得全身都要抽搐起来。阮诚趁机上胶紧紧地抱住我,把我的手臂反扣在身后,迫使我面对他。
“好了,别打了!”他恼火地低叫。
我不管。
用头在阮诚脸上一撞,阮诚闷哼一声,捂着鼻子退开。我一个扫堂腿把阮诚踢倒,随即重重一脚踏向他胸口,力量足以踏断他的肋骨。
阮诚大吃一惊,急忙一个侧滚避开,却不料滚上了车道。恰巧一辆平治开了过来,躺在地上的阮诚避无可避。我纵身过去抓住阮诚向旁边一滚,车贴着阮诚的肩膀开了过去。
平治一个急刹车,因为过于突然,车子都横了过来。车主跳下车,脸色苍白地跑向我们,声音因为惊恐而变得有些尖锐∶“怎麽样?受没受伤?干什麽突然掉到我的车头前?不关我的事的。”
我和阮诚站起来。
阮诚抹了一把鼻子是的血,笑了笑∶“得啦,我又没死没残废,也没向你要医药费,你紧张什麽?警察不会抓你的。”
“血┅┅”车主恐惧地道。
“是鼻血。咦?难道你不知道一个男人有时会□□焚身,大流鼻血吗?特别是漂亮的马子不让你上的时候。”
这混蛋越说越不像话。
我瞪了阮诚一眼就走。他急忙跟上来,只剩下那个车主还惊魂未定地呆在原地。
在水管里接了些冷水喝下,我坐在地上休息。
阮诚把头利到水管下面洗耳恭听净脸上的血,又张大口灌了一肚子水,这才用袖子胡乱抹了一把脸,倚在墙上看我。
半晌,阮诚才道∶“你打算怎麽办?”
什麽怎麽办?
“你的图像已经在警局绘好了。不过安医生很袒护你,什麽都没说。”
我把下巴抵在手臂上,左手在隐隐作痛。
“最迟在下午一点以前,你就会被正式通缉。”阮诚警告我。他蹲下来,看着我的眼睛∶“但是,我可以帮你。射手座可以影响警方,让他们把这件事当作悬案处理,无论是你还是安医生都不会有事。你的图像也会被销毁。警局里不会有你的记录。反正警方也很想抓曹长洲,只是没有足够的证据罢了。”
顿了一下,他又说∶“我已经这麽去做了,现在只是告诉你结果。我知道你不会主动要我帮忙的,你巴不得死了才好。可是我已然做了,你不能改变事实,你只好欠我人情。”
“你想要什麽?”我问。
阮诚沉默了很久,才道∶“帮我一个忙,等我需要的时候。”
我把头抵在粗砺的墙上,疲倦得想要睡去。
这到底是苏先生的意思,还是阮诚的主张?
难道我真的摆脱不了射手座了吗?
“曹长洲血案”轰动一时后又复归平静,警方列为悬案。新闻界猜测了一阵子,炒作了不少花边新闻,指责警方办事不力。但是,一切都还是过去了。
我回到H市,住在旅馆里,好久都没有出门。
阮诚一直没再出现。
我没有打听安逸的消息,他,应该会很好。
这一生我欠了许多人,只有安逸这笔债,欠得让我痛。
一个人的日子里,我反复追问自己,为什麽会做出那样错误的决定,用那样拙劣的方式去杀曹长洲?为什麽会用那麽愚蠢的方法陷害安逸?我真的要害他吗?当他举枪的那一刻,我到底在期待着什麽?
我找不到答案。
SAM也一直没再和我联络,我却在想着他。对SAM的疑问一直都有,只是现在愈发强烈起了。
为什麽SAM给我的资料总是那麽详尽?他从哪里得来的资料?SAM的真实身份是什麽?SAM为什麽要做我的拍挡?除我之外他还和什麽人有联络?为什麽最近三次下手的对象都是和走私集团有关的人?
SAM,是个谜。
从前我从没想过去探究更多,我觉得没有必要知道太多,我从他身上得到了我想要的,也给了他想要的,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必要变得复杂,不对吗?
还是我错了?
现在我应该做些什麽?
经过那家在拥挤的店铺中间的不水族馆时,我被橱窗里的一缸热带鱼所吸引,不由停了下了。
色彩斑斓的热带鱼,我曾在安逸的诊室里见过,总是伴着轻灵的音乐和安逸亲切平和的微笑。
安逸的眼睛!
我颤抖了一下。
安逸手里拎着一只盛水的塑料袋,里面只有两条小鱼,蓝色的。他站在水族馆的门口,看着我。
悲伤的目光让我畏缩。
我却不能逃。
相对沉默了片刻,安逸走近我,以他一贯平和的语气对我说∶“你好吗?”
我突然失去了面对他的勇气,只为他眼中的柔情与挣扎。
没有说话,我避开安逸的目光,定定地看着地上的一块桔子皮。
“我知道了他的事,没想到他会贩毒┅┅也没想到原来我亲爱的小妹妹是那麽赫赫有名的杀手┅┅”安逸语气中带些嘲弄。
我不安起来。
安逸也沉默了,他也不习惯自己那种嘲弄的口气,这个世界改变得叫他有些不能理解了吧。
安逸好像叹了口气,举起手来似乎想抚摸我的头发,但终于没有碰我。有人要进店里去世,嘴里嚷着“让一让”,便从我俩中间挤了过去,还丢下一个好奇的眼光。
安逸惊醒过来似的,匆匆地道∶“我先走了。”转身走出两步,又回头对我说∶“你身体不好,平时多留神照顾自己。还有┅┅你做的事那麽危险┅┅要小心。”
所有的冷嘲热讽酷都在这句话前瓦解了。当我泪眼迷蒙地抬起头时,安逸已走远不见。
这条拥挤吵嚷的小街,突然变得无比广辽远,我下被推拉进一个遥远的时空,与这个世界产生前所未有的隔阂。所有的声浪都离我远了,我丧失了一切感知,脑中最后残留的印象是一双美丽却深忧的眸。
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阳光从头顶的树叶的缝隙间洒在我身上,暖洋洋的。
短袖针织开领T恤衫的胸前是一道天空那麽蓝的颜色,露出小腿的单车裤配着天蓝色的凉鞋,天青色的小背包放在手边,指甲上涂着冰蓝色的指甲油,左手用无指手套掩饰住伤疤。
我知道这样的装扮使我看起来很青春很漂亮,也更健康一些,好像我是个生活无忧又有点渴望叛逆的小女孩。
我把嘴嘟着,似乎很是不耐烦。
事实上,我的确很不耐烦。
来这里,装扮成这样,都是阮诚的要求。
我答应过要帮他一个忙,在他需要的时候。
等了二十分钟,才见阮诚姗姗来迟,身边还跟着几个小弟,颇有称霸一方的古惑仔气派。看他那副样子,就是等人来砍的。
“小善,我来了。”阮诚坐到我旁边,揽住我的肩膀。
我想挣开他,阮诚却把我揽得更紧了∶“怎麽啦?生气了?我只迟到了几秒钟嘛。来,我给你介绍我的小弟。”那几个小弟,都是二十岁不到的样子。
“这个瘦瘦的竹竿叫阿辉,小胖子叫大马,红头发的叫阿威,这个漂亮得跟个小妞儿似的小子叫林加。他们都是──跟我的。”阮诚颇自豪地道。
四个少年整齐划一地向我躬身行礼,恭敬地叫∶“大嫂!”
我斜睥阮诚一眼,带着笑轻蔑地道∶“极乐鸟,你什麽时候当大哥了?”
阮诚嘻嘻地笑∶“唔,一年不见,我可不是那个吴下阿蒙了。我现在是非常帮的新生代中最新锐的堂主呢。”
我倒是一怔。
非常帮在帮主孔山雨和四大长老的主持下,擅用成熟而有魄力的精英,像阮诚这样年轻的人通常只是替上头跑腿卖命的小弟而已。他竟然可以当上堂主,这份本事倒真令人佩服。
只是不知道射手座派他混入非常帮有什麽目的。是为了那个非常帮主持下的走私集团吗?一定是的。不过,阮诚要当上堂主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不知道他已在这里花了多少功夫,射手座是早已在非常帮里安排下他这枚棋子了吗?
见我怀疑地看着他,阮诚得意洋洋地挺了挺胸∶“当初你不是叫我闯出名堂来给你看吗?现在怎麽样?小善,你回来我身边,我会给你最好的一切。”
我省起,现在我的角色是阮诚的女朋友,我叫游小善,一年前曾提出分手后远赴欧洲,最近才回来的。对我“情有独钟”的极乐鸟立刻要求重归于好。我要配合他演一出“破镜重圆”的戏给人家看。
“你用一年的时间就当上了堂主?”我还是忍不住问。
“是。”答案来得干脆利落。
犹豫一下,我问∶“你真的还爱我?”
极乐鸟立刻从长椅滑到地上,跪在我脚边,深情地道∶“我一直都想念着你,对你的爱只有一天比一天更深。如果你不信,我可以剖出心来给你看。只要你一句话,叫我死都行。”
我想大笑。
不愧是伪装天才,能当着这麽多人的面,讲这麽肉麻的话而不脸红。
我讽刺地脱口而出∶“那你就剖出心来给我看啊。”
极乐鸟脸上掠过一抹光彩,仿佛是黑色的鸽翼掠过他的额头,撷取一缕水光映照他的脸庞。
我一惊,想阻止已来不及。
极乐鸟一把扯开衬衫,抽出匕首,在阿威四人的惊呼声中刺入自己的胸膛。
当我抓住他的手制止住他时,刀尖已没入他的胸膛寸许,鲜血浸泄了他的衣服,淌满了整个胸膛,他耳上的银环晃荡得叫人眩晕。
我真的不是个好演员,才会讲错了台词,害他不得不自残。可是,他不觉得自己演得太过火了吗?他完全没有必要伤害自己的,对,他可以不必这麽做,而用什麽笑话将我错误的台词一带而过的,他能做到,可是他没有做。
我木然吐出一句∶“你真傻,你若是死了,我怎麽办┅┅”突然,我被极乐鸟眼底的泪光吓住了。
他猛地将我抱在怀里,全不顾伤口还在流血,声音暗哑地道∶“我不会死的。我还要爱你保护你,有我在,一定可以解开你的心结,不会让你再痛苦下去。爱我,小善,爱我。”
滚烫的唇急雨一样吻在我脸上、眼上、额头上,最后吻上我的唇,那麽深那麽真地吻下去,我闭上眼睛回应着他,控制不住一滴泪水滚落眼角,和着他的泪。
我承认,我是被他急切的情绪给吓住了;我是被他似真似假的告白给感动了。我,是越来越软弱了。这一刻,我当他是真的爱我,我也放任自己在这虚幻的爱情中感动一次。
就这样,我与极乐鸟“重归于好”。这一场戏令阿威四人感动莫名,几乎把极乐鸟当成了现代杨过。
不过,到底是不是他太笨了?演一出戏都会如此投入,差点连命也赔上,未免得不偿失。或者,他早已料到我不会让他那一刀刺得太深?还是说,他之所以是伪装天才就在于他习惯了投入自己的角色?极乐鸟,真让我感到高深莫测。
回到极乐鸟的住处,管家张妈给极乐鸟包扎了伤口。当他除下上衣时,我才发现他结实的肌体上布满了伤疤。聪明如他,要在这样的环境中讨生活,也仍不免要拿命来拼。可是,他这样聪明的人,又为什麽选择了这样的生活?
阿威四人虽各自有家,但也常借住在这里,他们与极乐鸟的兄弟情很深。
这也是极乐鸟的聪明之处,他的秘密那麽多,却在自己住的地方安排了这麽多人,显得自己一切都简单无不可告人之处一样。
吃饭的时候,阿威他们一直在说极乐鸟的“丰功伟绩”,看得出来他们很崇拜他。
例如极乐鸟单身闯入“纵横天下帮”救出被俘的梁长老,还被副帮主潘小伟的快刀砍了一记;例如极乐鸟带人走私枪械,机警地躲过警方搜查,把那个刘督察耍得团团转;例如极乐鸟带着弟兄从“纵横天下帮”手里抢了黑狼街那里的地盘,连帮主令狐杰都赞他够狠够精,甚至想要挖角┅┅四个人说得口沫横飞,眉飞色舞。
见我没什麽反应,大马和阿威对望一眼,大马吞吞吐吐地道∶“大嫂,诚哥真的很爱你,他可没有对你不忠啊。”
阿威立刻点头道∶“对,那些女人都是自己贴上来的,可不是诚哥追她们的。你也知道,那种女人,玩玩就算啦,不会对她们真心的。”
极乐鸟哭笑不得地瞪着他俩∶“你们两个混帐王八蛋别乱讲啦。”他看了我一眼,脸上竟有些尴尬的神色。
林加杵了大马一下,说∶“是呀,那些女人苍蝇一样嗡嗡嗡嗡地在庆哥身边打转,诚哥好酷哦,甩都不甩她们。我们拿着苍蝇拍帮诚哥赶呢。”
大马连忙推开椅子站起来表演给我看∶“就是这样。打呀,赶呀,诚哥在我们的保护下杀出重围。嘿!踢开这边的大胸妹。嘿!!开那边的花痴女。哇呀呀,诚哥好威风啊,什麽女人都不理,就这麽跑到大嫂跟前。”他东一拳西一脚,像只被蜜蜂围堵的狗熊,然后噗通一声跪在林加面前,含情脉脉地望着他,双手交握在胸前。
林加十分默契地做出矜持的样子,他原本就好看得像个女孩子一样,这一作态更是女性化十足。
“啊!朱丽叶,你为什麽是朱丽叶?”大马擅自窜改台词,“你知道我是多麽爱你多麽想你,就算要我剖出心来给你我也甘愿。”
林加一晃脑袋,头上无数的小辫子一起荡了起来,他把嘴一嘟,媚眼一瞄,娇声娇气地道∶“那你就剖出来给我看啊。”
大马很卖力地扯开衬衫(有一粒钮扣弹出来,正打在阿辉的额头上),露出他满是肥肉的胸膛来,拿起一支筷子,装模作样地在胸口一划,“啊──”“噢,亲爱的!”林加扑到大马怀里,“你怎麽这麽傻?你死了,我怎麽办?”
大马用力抱住林加,几乎把他勒死∶“不,我不会死的。我还要和你过一辈子,生一堆小猪宝宝呢。”说着在林加脸上乱亲起来。
林加指着自己的嘴∶“喏,亲这里。”
“恶。”大马急忙推开他,“你是GAY啊?”
林加委屈地擦着脸上的口水∶“我以为人是呀。看在兄弟情份上,我才英勇献身的,你怎麽不感谢我?”
被他们俩个一闹,我都不禁笑了出来。
林加怔了怔,突然激动得浑身发抖,一把抱住大马,叫道∶“大嫂笑起来好美哦。”
多麽陌生又坦率的赞美。
极乐鸟也在笑,可是眼底有些不愉快,大概是因为他演出的那麽动人的剧情被人改编得如此滑稽而气恼。
当大马他们发现极乐鸟把我的卧室安排在他的房间的隔壁,而不是同居一室时,都不可思议地嘘了一声。阿威立刻检查了一下墙壁,很失望地耸耸肩∶“没有暗门┅┅”
极乐鸟细心地替我准备了一切必需品,衣柜里挂满了色彩淡雅又新潮的衣服,尺寸刚好适合我。
有人CALL极乐鸟,极乐鸟看了一下CALL机,道∶“主有事找我。大马你们三个跟我来,林加你留下来陪陪小善。”然后又很肉麻地对我说∶“你放心,我会很快回来陪你的。我知道,我不在的时候你会很寂寞,不过你要忍耐哦。”
他演出起来还真是不遗余力。
他们一走,只剩下我和林加两个人,林加突然拘束起来,不知说什麽才好。
我不想说话的,可是我现在不是罂粟,而是游小善。游小善应该是个比罂粟活泼得多的女孩子吧?
阮诚没对我讲过“游小善”这个人该是什麽样的个性,他说让我自由发挥。他难道不知道我没有演戏的天份吗?
“林加,极乐鸟以前和你们提起过我吗?”我决定试探一下,看看阮诚在他的小弟面前把我渲泄成什麽样子。
林加忙道∶“有啊,诚哥常提起你呢。”
我微微一笑,道∶“他说我什麽?”
林加笑道∶“诚哥说你小时候很凶悍呢,有欺负你们的小孩,你一定不放过,打起架来很勇敢呢。”
我一扬眉,道∶“小时候?”
林加道∶“是啊,诚哥说你们是在孤儿院认识的。那时候他长得又瘦又小,还很爱哭,你就叫他‘鼻涕虫’。诚哥说你那时候很想要一种眼睛会眨的洋娃娃,可是没有钱买。于是诚哥就跑到商店里去偷,结果被人发现,追打出好远,他差点连命都丢了。当他把洋娃娃送给你时,你很高兴,当时诚哥就许下一个愿望,今生今世都要让你那麽开心那麽快乐。”我不自觉地微笑了一下,这个阮诚可真会编故事。
林加对阮态的故事显然很投入,他继续道∶“后来,诚哥生了一场病,你一直照顾他,对他很体贴的。诚哥说,即使在病中,只要看见你,他就会觉得很舒服,什麽痛苦都减轻了。诚哥说你小时候很爱笑,可是不知为什麽,越长大就越不爱笑了。”林加眨眨眼睛,问我∶“大嫂,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为什麽你不爱笑了?”
我道∶“没有开心的事,所以就不笑了。”
林加道∶“怎麽会没有开心的事呢?诚哥说你们有很多美好的回忆。”
我沉默了一会儿,道∶“你过得开心吗?”
林加大声道∶“开心!”
我疑惑地望着他,林加道∶“其实我也是个孤儿,我是在我舅舅身边长大的。我舅舅是个神棍,小时候我就帮他装神弄鬼骗钱,很好玩的。念书的时候,成绩不好,成天跟大马他们打架,也很有意思啊。跟了诚哥,日子就更开心了,有妞泡、有酒喝、有钱花、有车子开,别人见了我们还要客客气气。”
“你们做古惑仔的,不是砍人,就是被人砍。随时都会没命的。”
“那倒是。不过,反正我也没想活太久,年纪轻的时候就死掉,省得老了受苦。只要活着的时候开开心心的就好,管他什麽时候死呢。”
他的人生观倒是简单。
我道∶“去外面走走吧。”林加便陪我出门,沿着水库的岸边漫步,空气中弥漫着青草的香味。
“林加,如果生命可以重来一次,你想过什麽样的生活?”我突然问道。
林加的眼神一下迷茫起来,喃喃道∶“重来一次?我还从来没有想过呢。”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我想有爸爸妈妈,即使他们会发脾气打我骂我也无所谓,只要一家人可以在一起。重来一次的话,我想我会用功念书的,我要考大学,将来当律师。哇,那些律师很赚钱的,帮我们古惑仔打官司,几十成几百万的。我还要泡到大明星做我的女朋友。”
我不禁失笑。
林加反问我∶“大嫂,如果你能重来一次,你想过什麽样的生活?”
我蹲下身揪起一把青草丢向水中,道∶“我宁愿自己没有被生下来过,或者一出生就死掉。”
林加呆了呆,道∶“太悲观了。”
我道∶“那麽,就做一株场手吧。静静地生长,静静地死去。”
林加道∶“做场物也没什麽好。树会被人砍下来,草会被人在脚下踩。”
我笑了笑∶“真的,做什麽都不安生。真不如没有活过比较好。”
林加道∶“不对,没有活过怎麽知道活着不好?哎呀,我的意思是说,我们才活了这麽一点年纪,还没有活够。意思就是说,如果我们没活过,也就不知道活着到底好不好。反正活着还是蛮好的。”他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急得语无伦次。
我看着他出神,第一次觉得男孩子是个很可爱的东西。假如我有这样一个乐天活泼的兄弟,我的人生是否会因此不同呢?
我摇了摇头,这种假设对我毫无益处。
林加在地上翻了几个跟头,嘴里给自己打着拍子,脚下踩出一段复杂的舞步。他很得意地问我∶“怎麽样?够不够炫?”
我点点头。
林加受了鼓舞,跳得更起劲了,刚才的谈话好像并没有在他心里留下什麽印象。
我想,这样的人生是不是快乐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