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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咫尺与天涯 ...
梧桐的范围不比人世间大户人家的庭院小,除了必要的人手和几位长老,禽鸟一族再没人有资格在此处居住,是以周围总是静悄悄的,走上许久也不一定能遇到个人影。
流焰信步沿着梧桐的年轮闲逛。
四周种着些小型灌木,都是以半人高的大泥罐装了泥土移栽进去的;中庭位置亦有一个小小的水潭,是在梧桐上挖出的浅坑,注了水,施法隔绝水与木,人为造出个小小池塘,因此旁边的凉亭得名“流水”。
走到池边时,流焰蓦地停下脚步。
与流水亭相邻的便是落花阁,自己怎的竟跑到这里来了?
落花阁只是一个小小的独立房间,前是一片花圃,其实多是有药用价值的奇珍品种,这时刚刚开春,时节未到,仅有一片嫩嫩的草色冒了头,和淡褐色的小屋搭配倒也别致。
流焰想想,终于还是缓步走过去。
很静。房间,屋外,远处林中晨鸟的鸣叫将这偏僻的角落衬得更幽寂。
不在?流焰略讶,周围完全感觉不到有人存在的气息。
推开那木门,屋里也静悄悄的,桌上摆着凉透了的茶壶茶盏,靠窗的书桌则铺着一张写到一半的字,他走过去看,上面只两行。
直道相思了无益
未妨惆怅是清狂
字迹端整,但在最末的清狂两字用力抖了抖,墨色较之前面浓上许多,笔画也散乱,最后的一笔拖出了很远,在雪白的宣纸上拉出长长的痕迹。
流焰并不很懂字画,却也能看出这写字之人内心的苦闷。
明明在这之前,眉目清秀温润,漆黑眸中一点清亮,如朔月夜空之中的星子,从来都浅笑着落定在自己身上。
胸口倏然大痛。
像是内里被掏空了,一颗心一阵紧似一阵地揪痛,又像给推到万丈山崖边缘,一脚踩空,心底急速地往下坠,落进无边无际的深渊一般。
记忆如同抓不住的流水,从眼前悠悠流淌而过,就像晨起时想要忆起前夜的梦,偏生越是用力想,越是脑海里空荡荡的一片。
流焰一手撑住桌面,一手牢牢抓着自己心口前的衣服,深深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微凉的空气经过喉间,刺激着喉管,激起一阵咳呛。
他弯腰低咳,视野里挤出泪光样的模糊。
朦胧中似有一抹浅淡的人影,在幽暗的山林中悄然而立,发丝与衣角飞扬起来,掩了他容颜,只绯色的唇溢出暖暖的笑意,沁人心脾。
刚刚融合不久的凤凰不够沉稳,思绪常有短时的混乱,待到清醒时则又茫然,许久方能回复清明。
流焰凝眉,在暗处波光潋滟的一双艳红瞳里,迷蒙之色片刻就褪得干净,冷冷的,又是一个禽鸟们朝拜了千万年的王。
缓缓站直了身子,推门出去,一步一步地,离了落花阁。
“两位想看点什么?”小小的器乐铺里只有一个看形貌约莫二八年华的小姑娘,瓜子脸,眉眼弯弯,见有客人上门立刻迎上来,一笑唇角就是两个小酒窝。
久翔其实对乐理一窍不通,环顾一圈,伸手推推秦逸道:“你自己看看吧。”
秦逸对精致架子上的漂亮乐器只略瞥一眼,视线转向小姑娘手里的一支竹笛。
嫩嫩的竹色,边缘还有未打磨好的刺,明显是刚刚才削出的。
小姑娘觉察到他盯着自己手里的东西看,腼腆一笑:“这是自己做着玩的,公子见笑,我家店里有不少流传下来的精品,可有喜欢的?”
“姑娘,你手里的这个,能不能卖给我?”久翔见状,问道。
女孩一怔,失笑:“这位公子,玩具而已,怎能拿出来卖钱,若给父亲知道了非要骂我败坏小店声誉,两位若真喜欢,干脆送你们好了。”
说着也不待他们推辞,直接把手里的竹笛塞到秦逸手里。
久翔想了想,又看看秦逸,从怀里掏了块比拇指略大的鹅卵石。
“既然这样,就用这个跟姑娘交换好了。”那石头其实很普通,只是颜色比寻常山里石子略淡,边缘被海浪的终年冲刷磨得圆润,放在久翔粗糙的掌心里显得尤为小巧,“是年前去南海边办事,从海边捡的。”
“啊,好漂亮。”
小姑娘接过去,捏在指尖细细看,又拿起来对着阳光端详,把玩了半天,爱不释手。
“那一屋子漂亮的琴啊箫啊,我本以为你怎么都会敲我一笔,结果居然只看上了一个粗制的小竹笛。”久翔一手摸着下巴,另一手支着手肘,像看呆子一样上下打量秦逸,“真不知你是太厚道了还是呆头鹅一只。”
秦逸斜眼看他,道:“怎么,你还盼我狮子大张口么?”
久翔立刻咧嘴,笑得灿烂,一拍胸脯道:“当然,我既答应了还能反悔?随便随便。”
方才见他在店里盯着这竹笛看时,眉宇又淡淡地挤成一团。本来久翔拽秦逸出来就是想让他散散心,好不容易看他能露出些轻松的笑,总想再多维持几刻。
秦逸又跟他调侃几句,把女孩送的细绳绑在笛子上,另一头系在腰间,走路时悬空的一端略略碰着腿侧,一下一下,引出记忆中早已尘封的小小片段。
那时的秦逸很小,跑起来脚底下还有些不稳,时常一脚踢到院子里的碎石,啪地一声就摔个狗啃屎。大人们也盯他不住,活猴似的到处乱跑,脸上身上总少不了青紫擦伤,旧的还未好,新的又添上。
有一次摔得狠了,大腿被花园里废弃的缺角花盆划了一道口子,不深,却很长,流了好多血,也让他被爹娘和大夫按在床上禁足了半月有余。
百无聊赖的养伤日子里,父亲自己动手削了一个小竹笛给他。比一般的笛子短小许多,长度刚好适合年幼的秦逸。
他好奇地放在嘴边试着吹了一口气,笛子发出呜呜的声音,音色不若平常的竹笛那般动听,但对一个成天只能躺在床上发呆的孩子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玩具。
待腿伤养好,双亲决定开始教他读书,小竹笛就被当成了装饰品,娘亲用丝绳穿了系在他腰间。初时走起路来竹笛总是轻轻撞着膝盖,渐渐的只能碰到大腿外侧,却是秦逸开始长高。
每日除了读书,他总要空出一段晚间的时间,缠着父亲学吹笛。父亲拿来更好的笛子,他摇头,从腰上解下伴了自己许久的玩具,一个音一个音地慢慢学。
再后来,家破人亡。
被抄家的那一晚他刚沐浴完回房,竹笛解下来放在床边,被闯进来四处乱翻的人与被子一同掀在地上,踏了几脚,他刚想过去捡,就被人抓住押出房间,推到积雪堆了一尺有余的院子里,和父母跪在一处。
白的雪溅上红的血,被残余的温度融了些,凹成小片的红色印痕。
等到了听雪阁,被迫学了许多丝竹乐理,却独独不肯碰笛子,乐师只当他天生怪癖,也就没再逼迫。
有……十多年了罢。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久翔嘴里嚼着刚在路边买的苹果,口齿不清地问。
秦逸笑笑,道:“小时候的事而已。”
久翔哦了一声,又往前走几步,脚下突然慢下来。
秦逸本与他并肩而行,这时不经意往前超了些许。讶然放慢步子,却见久翔视线在路旁一个淡金色衫子的行人身上停留一阵,嘴里的苹果也忘了嚼,涩涩地挤出个笑,这才收回目光。
谁都会有自己的故事,即使从表面看来,久翔总是一副缺根筋的白痴样。
“对了,好像没见有人穿红色衣服。”秦逸有心换话题打破两人周身的沉默氛围,于是提了个在路上所见现象。
“啊,这个啊,红色在鸟族中差不多算是王的专属,虽然不像人世间的强硬规定,一般族人都会尽量避免穿红色衣服的。”久翔果然回神,继续充当教书先生,“兽族里也有类似的,麒麟是通体金色,所以他们相对比较避讳的颜色是金。”
“麒麟……是鹿身有鳞,头上单角的祥瑞神兽吗?”
“嗯,我有幸见过他几次,”久翔面上神色有些古怪,仔细看来似是伤感,“麒麟御茗,是这世上最仁慈的生物,他从不杀戮,心怀天下苍生,是个……很温柔的人。”
秦逸看着他,轻声道:“久翔很仰慕他吧。”
久翔点头,沉默一会,长叹一声:“可惜他从几年前就下落不明,我寻了三年,只在黄泉边缘寻得蛛丝马迹,再没别的收获。王回丹穴,守卫的人手有些紧,这才把我调回来。其实……我是很想继续找下去的。”
“……”
他扭头去看林间绿叶,秦逸一时也想不出劝慰之辞,静默继续在两人之间蔓延。
久翔突然一拍脑袋,笑道:“哎,我说这些干什么,逛这么久你也累了吧,要不要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秦逸抬头看看天色,日已近午。
“我们出来不少时候了,回去吧。”
“也好。”久翔点头,面上笑得极自然,找不到片刻前的分毫沉重,“现在回去,还赶得及一顿午饭。”
那个,某月明晚因为课程的关系要住校,学校木有电脑,所以停更一天,还请各位表PIA……
下午看了隐王结局,泪,宵风啊,乃咋就这么消失了T_T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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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咫尺与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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