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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 42 章 ...

  •   宋蘅雷厉风行,和宋君年协商好同居的事宜后,第二天就把所有东西连同狗都打包到了宋君年家。宋蘅在法律行业待久了,什麽事情都喜欢列好regulations。她考虑到宋君年的公寓是全款买下的,便主动揽下每月的水电煤气等日常开支,自己负责自己的车位月租。僱佣清洁工人的费用则两人平摊,平常家裡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轮流埋单。宋君年习惯了她这种事事都要拎清的习惯,不过一开始时他是颇感彆扭的。在他过去的感情经历裡,他总是掏钱的那一个。只要跟女孩子出去,吃饭也好看电影也好,甚至是对方家人要去私家医院看病,都是他埋单。他粗略估计过,这些年他在女人身上花的钱虽说比不上叶晋之那麽夸张,但数目也不算少了。

      而宋蘅,是第一个跟他说账目要分明的女人。

      他羞于承认,有那麽个时期他很不安。他总觉得他们之间的羁绊太浅,而宋蘅只需要挥一挥衣袖就可以潇洒走人。后来有一次他和宋蘅逛超市,两人排队付钱时,他发现自己下意识地思索起上次共同消费是谁埋单的。他吓了一跳,惊觉自己已经习惯宋蘅提出的这种相处模式:次次都AA很煞风景,那就轮流付钱吧。每次他买了东西给她,她总会回礼,一来一回,固定的很。

      他再一次确认自己很爱宋蘅,爱到即使两人在物质方面像生意伙伴一样冷静理智地协商好细节,依然觉得对方是自己的灵魂伴侣。

      宋蘅的家具都留在原处,两个人开了两趟车就把东西都搬好了,多数是宋蘅的衣服包包,化妆品和书。嗯,还有旺财的狗窝和玩具、零食。旺财并不抗拒换个地方住,实际上他的活动空间比前大了不少,他看上去还是比较适应的。或者用宋君年的话来说,旺财非常冷静地接受了搬家的事实。

      旺财是只宠辱不惊的狗狗。

      为了以防万一,宋君年早在琢磨要不要和宋蘅住一起的时候就找人给二楼的阳台装了一个一米二高的可移动栏杆,以保护他的兰花不受旺财的摧残。但是看上去旺财对二楼并不感兴趣,闻了闻楼梯扶手便缩回自己在楼梯角处的狗窝。

      好几个大箱子摆在二楼的走廊,打开一看便知道哪个是宋蘅收拾的,哪个是宋君年收拾的。宋蘅几乎是一股脑地把东西扔进箱子裡,装满了就合上盖子,也不管裡面是不是还可以多放两本书。宋君年则习惯性地把东西收拾整齐,充分利用箱子裡的每一处空间,再拿出来时直接摆好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去整理。宋君年深知宋蘅大大咧咧的习惯,一边帮著她收拾一边监督她把东西都整齐摆好。她的衣服刚好塞满衣帽间空出来的三分之二的空间,只是再多就放不下了。
      “你有穿过这条裙子吗?”宋君年拎起一条铺了些许尘的亮绿色裙子问道。

      “有啊,不过有五六年没穿了,都out了。”宋蘅耸耸肩,无所谓地说。

      “那你为什麽还要留著呢?”宋君年一点都不为她的回答感到惊讶。他瞄了一眼满满当当的衣帽间,颇感头疼,“你再看看你还有没有不打算再穿的裙子或者鞋子,都拿出来放到一个箱子裡,拿去捐了或者扔了。”

      宋蘅捂眼,“No, no,no.”

      “Yes, yes, yes.”宋君年坚持道,他深知不逼她处理掉不要的东西,家裡迟早会被塞得一个人都站不下。他觉得自己刚才的语气硬了点,便放缓了语气说道:“我这裡的地方就这麽大,你不把旧的处理掉怎麽放新的?你不要告诉我不打算买新衣服了。”

      “Make sense,”宋蘅放下手,颇嫌弃又不捨得接过他手裡的裙子,“可我还是不想扔。”

      “想想你想买的新裙子……”宋君年也不废话,装作漫不经心地帮她处理还没从箱子裡拿出来的书。

      他偷偷留意宋蘅的反应,见她皱紧眉头又满脸不捨的样子,不由得觉得好笑。最后,不出他意料,宋蘅咬牙挑出了二十几件她决定放弃的衣服。她还挑了好几件出来,只是想了想,又放下了。

      在宋君年这个收拾小能手的指挥下,宋蘅勉强地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得整整齐齐,好让整间房子保持它原来简洁利落的格调。

      “过几天我们都有空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买个梳妆台吧,”她大咧咧地坐在地上,累得额头直冒汗,“放到书房裡,这样你也不用看见我放得乱七八糟的护肤品了。”

      宋君年笑道:“人贵在自知,所以你还挺富有的。”语毕,他收穫了宋蘅的一记嗔怪。他捏捏宋蘅的脸,说:“你先去洗个澡,我做饭。”

      “Join me?”宋蘅伸出一根手指,抬起他的下巴,媚眼如丝。她的锁骨处还留著昨晚的痕迹——他最喜欢她的锁骨,甚至受了Almasy的启发,把宋蘅的锁骨命名为‘Ralph’s Ridge’ 。

      他们昨晚就疯过,理论上他们今天应该休养生息的,不过——宋君年抗拒不了她,她全身上下似乎都佈满了磁铁,让他恨不得全身都和她贴紧。他想起他故意把她推开的那些日子,那时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无法否认宋蘅对他有著致命的sexual attraction。他不是重色的人,之前也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但他觉得如果当时宋蘅真的□□他,他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可能性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如今她就在他怀裡,一双明眸一瞬不瞬地看著他,彷彿他是全世界。都说男人都喜欢被女人崇拜,宋君年现在倒是明白那种骄傲溢满整个心脏的滋味了。

      他用鼻尖蹭著她的眉心,双手伸进她的衣服裡,游遍她全身。“好。”

      纵情过后,浴室一片狼藉,连镜子、置物架和柜子都沾满了水。宋蘅用毛巾裹著身子两三步回了房间,宋君年真怕她会摔倒。

      他跟在后面出了浴室,见宋蘅在打电话。刚才宋蘅就提了好几次电话响了,不过还不等宋君年缓下来,她自己就把那电话铃声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Rachel.”见他出来,她说道。

      他点点头,回衣帽间拿了件睡袍给她披上,自己就下楼做饭去了。他琢磨著家裡的瑶柱还很多,要不要滚个冬瓜瑶柱汤。走到一楼,他冷不丁地被一本正经蹲在路中间的旺财吓了一跳。

      旺财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就屁颠屁颠地玩自己的玩具了。

      宋君年有种旺财知道他们做了什麽的感觉。

      他走到厨房,先不急著做饭,而是从最上面的柜子裡拿出一小袋肉乾。他拿著肉在旺财面前蹲下,示意旺财加餐。旺财被宋蘅教得很好,一开始宋君年喂他吃东西他是死都不张口的,等宋蘅表示允许才肯吃,吃的姿态还挺从容的,不像别的狗一见吃的就好像饿了几百年似的狼吞虎咽。

      旺财给了他一个“识做”的眼神,不紧不慢地啃起肉乾。宋君年见他这麽乖顺,伸手揉了揉它的腰,肉肉的,手感超好。他抬头环视四周,心想这房子现在有女主人有狗。

      宋蘅从台北回来的前两天,他又跟父亲发生争执了。

      他顾虑到老人家不能气,从头到尾一直压著自己的脾气,但最后还是不能阻止他和父亲的谈话从意见向左升级为唇枪舌剑。父亲这阵子在处理退下来的事情,手头的工作渐渐让渡到新提拔的董事局副主席手上。上次回上海他见过那副主席一次,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其貌不扬,眼镜反著厚厚的光。他信父亲的眼光,自然也乐意父亲交班,便主动提议父亲退休后可以参加些什麽活动。他提一个,父亲否定一个,再提一个,再否定。宋君年甚至觉得父亲在等他说出那句“不如你继续上班”,好顺理成章地留在董事局。

      但父亲明年就该办六十五大寿了,其他大董事并不想让他一个老头子继续霸占位子。董事局的压力,还有身边人为了他身体著想而不断劝说,让他觉得退休这件事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而他能做的,只有延缓这个过程。

      宋君年从科学的角度,坚持认为父亲应该退下来好好调养身体,放鬆身心,便一直不肯鬆口。因此和父亲的视频通话,再次不欢而散。

      关掉ipad,宋君年觉得心很憋闷,一股气上不去下不来。他这辈子最受不了的便是父亲的“否定”,而直到现在他都快四十了,父亲依然否定著他的决定,他的看法,他的坚持。

      那一刻,他好想宋蘅,不只是一通视频通话,而是想她切切实实地在自己身边,柔声细语地开导自己。她看上去如刀子般锋利,对他而言却是最好的那朵解语花。她会在他无法冷静思考的时候不知不觉地引导他换位思考,如果不行,她便岔开话题,讲起自己知道的香港上流圈的各种八卦来转移他的注意力。老实说,宋蘅私藏的信息量足以让狗仔们癫狂。

      他知道宋蘅的工作很忙,那至少,他想她在香港的每一天都见到她。

      他似乎被宋蘅雷厉风行的特质感染了,当天便把家裡的空间清理出来,还约了师傅做可移动栏杆。

      旺财吃完了肉乾,舔了舔他的手,自顾自地玩去了。

      宋君年回到厨房,打开体积庞大的双门冰箱,其中一边只放著他做甜品要用的材料和半成品,万万不可和肉菜混了。他昨晚顺手做了几块绿豆糕放到冰箱裡,现在正好拿出来吃。为了宋蘅持之以恆的减肥大计,他现在尽量少用糖,或者尽量用葡萄糖代替,虽说少了一些滋味,但做甜品最重要的是过程,还有吃的人的心情。

      他在另一边翻找了一下,心裡很快就有了主意。他手脚利落地把牛仔肉切成粒,醃好放到一边,开始切灯笼椒。他一边忙活著,一边好奇宋蘅在二楼做什麽。直到他半小时后做好两菜一汤,还开了一瓶红酒,宋蘅还是不见人影。他估计宋蘅是看文件看得忘了时间,擦乾手,上楼找她。

      宋蘅还是裹著那条毛巾,睡袍松松垮垮地披著,拿著手机在房间裡徘徊。

      “吃饭了。”女人聊起天来真是没完没了,宋君年无奈地摇摇头,上前帮她披好睡袍。

      宋蘅点点头,用嘴型示意道:很快。

      等他们安安稳稳在饭桌坐下准备开动时,宋蘅一脸冷静但是眼神极其複杂,像是有块肥肉卡在喉咙不上不下。她缓缓开口道:“Rachel要和Dylan复婚。”

      不是复合,是复婚。

      “怎麽那麽突然?”宋君年到底和许湉儿不熟,愣了两秒就回过神来了。

      “他们昨天突然和好,当即就决定复婚。”宋蘅稳稳地夹了一块彩椒放进嘴裡,“他们不搞什麽隆重的仪式,就在当年婚前买下的别墅裡简简单单开个party,只邀请一些朋友。至于父母那边就另外找个时间吃顿饭。”

      小时候他一被什麽噎住,姑妈就会强迫他再吃一大口米饭把那东西嚥下去。现在他虽然嘴裡空空,可依然有那种气闷的感觉,便习惯性地大口大口扒著碗裡的饭。米是好米,清香有嚼劲,偏偏宋君年觉得味如嚼蜡。他终于忍不住,把嘴裡嚼著的米饭嚥下去,尽量云淡风轻地开口道:“他会去吗?”

      宋蘅愣了愣,半天才反应过来他指的是谁。“没,他不会去的。Rachel说现在除了他的律师,谁都找不到他。”

      “嗯。”宋君年搜肠刮肚也想不出该回什麽,便呆呆地应了一声。

      突然间觉得连白开水都变得爽口不少。

      “你不说,我都忘了。”宋蘅笑笑,给他夹了一块牛肉粒。

      叶晋之这个人好像完全从他们的生活裡消失,彷彿那些年的爱恨情仇是他们两个人閒得无聊虚构出来的。就这样吧,宋君年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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