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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恒温动物 ...
友人说,我是恒温动物,不过此恒温动物非彼恒温动物。
这里有两个缘由。
第一,我一年到头,四肢冰冷,温度不变,此为恒温也。
我暗暗叹气,谁让我“末梢微循环”不好呢,我乐意吗?
这第二个理由却要从下面的这个故事说起了。
第一章----《原来你也在这里》
我叫杜琦,是一家不大不小医院里一个小医生,租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房间,朋友不太多也不太少,年轻的我偶尔也看言情小说,偶尔也会想像着白马王子应该有的样子。
一直以为想像只是想像,但有一天王子突然出现了,我措手不及。
他那样的美好,如同三月的骄阳,不冷不热,刚刚好。
爱上一个人不需要时间,一见钟情轻易在我身上发生。
我的心砰砰直跳,又觉得甚为可笑,骄阳和尘埃是有距离的,而我只是尘埃。我感受着内心的狂热,努力维持脸上的平静,安然地坐在一角,今天是朋友的生日宴会,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客人。
然而他竟然向我打招呼了:“嘿。”接着非常自然地坐在我旁边,皱眉状似思索:“明非的朋友我认识好多,可是没见过你呀?”
他思考的样子真好看,浓眉轻收,目光聚在我身上,那眼中的星星点点让我心跳更快,脸颊禁不住有点烧。我很轻地回答:“我叫杜琦。”
接下去的相处是愉快的,很快我就知道了,他叫秦南,自己做一家进出口公司,内容是某些药品。
原来我们都是医药行业的,这个共同点,让我们很快熟起来。
我上洗手间的时候,明非凑到我耳边,小声道:“这可是一个极品。”再看着我,眼神极其暧昧。
我慌不及的躲闪,跑出门外。外面烟雾缭绕,他在烟雾中,那样迷蒙,似近似远。
我眼前顿时生出无数幻像,想像着他为什么忧愁,想像着靠近他的感觉,两眼怔怔的我根本没发觉眼前的一个小台阶,一个踏空,身体失衡。
英雄救美,当然他是英雄,可惜我不是美。但是这让我感觉我俩的距离近了点。碰到他身体的那一刻,我恍然失去了所有感觉,我没有来得及看他的眼睛,是因为真的来不及从自己的喜悦里出来。
我想起了一首刘若英唱的歌《原来你也在这里》。
他帮我扶正身体,顺便拍了拍落在我身上的烟灰,一不小心碰到了我的双手,惊讶:“你的手好冷。”
是的,我的手四季冰冷,哪怕在温暖如春天的空调房,它也依然保持本色。
他又道:“快回去吧,这过道里没空调,会冷的。”
他的话如四月的春风,我带着春天的暖意回到明非的包厢,开始和大家一起唱起歌来,再切蛋糕,他一直没回来,我知道,每当门打开,我都会抬头看一下。
大家玩得很疯,有通宵的倾向,我习惯早睡,所以我十点前要回去,于是我和明非告别。
空旷的通道空无一人,我一边缩紧身子,一边四处扫描,但是没有他,心里黯然失落。走到大门口,外面正是雪花飘扬,漫天纷撒。偶尔有几朵飘入脖子里,冰凉,冰凉。
我一边跺脚一边走出门口,准备拦车,风雪慢慢在发上衣服上留下痕迹。
一辆车轻轻地停在了我的面前,那样及时,仿佛从天而降。他从车里走出来,俊朗的身影在昏暗的路灯下投出一个无比柔和的轮廓。
他就那样向我走来,像远古的神话,是的,真的像神话。
我迷糊地坐上了车,回到了住处,脑袋已经是一团浆糊,幸好还记得一句话:“谢谢,再见。”
他笑笑,如和风拂过。
第二章-----《我愿意》
做丑小鸭要有丑小鸭的自觉,我一向非常明白这点,白马王子即使出现,它也只是南国冬日里的雪花,短暂非常。
不需要多久,我就清醒地做回本来的自己,依然上班,逛街,偶尔也做做美梦。
天气寒冷,感冒流行,作为脆弱群体的小孩子更容易感冒,所以最近的我十分的忙,在百忙之中看到他,我不得不怀疑自己眼花了,他穿一套休闲服,抱着一个非常可爱的baby,按我的多年工作经验来估计,应该是二周岁以内。
他已经结婚了,这个认识浑如晴天霹雳,我脑海顿时一片空白。
我机械地给那个漂亮得像洋娃娃的小孩检查扁桃体,听肺部呼吸音,一直到他们走了很久,护士提醒我,是不是要叫下一个病人了?
我惊醒过来,马上从电脑里翻看刚才的开药记录,刚才开了什么药,我真的不记得了。打开来,仔细检查一遍,确认不管种类还是剂量都没有错,拍拍胸口,松了口气。
恍恍惚惚地看完病人,手机突然响起,突来的铃声,让我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接通,我平常道:“您好。”
“请问是杜医生吗,我刚在医院边上,有空出来吃一下饭吗?早上真是辛苦你了。”
听到他的声音,我有点激动,平静下来后,我告诉自己,他只是一个朋友,不过是吃一顿饭……
他吃得很斯文,边吃边问了很多关于小孩子感冒后应该注意的事项。
他的斯文让我有点自卑,不知道是因为这个还是别的,我决定从今后收起自己的那颗移位的心。
我微笑着和他交谈,竟然渐渐不再被他牵动情绪,我暗暗佩服自己,毕竟别人是一个孩子的父亲,我从来不想挖这种墙角。
吃完饭,我们选择了条林荫道散步,道上种满柏树,四季常青,白雪覆在上面,像一朵又一朵流云,今年的雪来得比较大,所以比较的不容易化。
走了一路,他突然笑看着我:“我是不是很啰嗦呀,问这么多的问题,杜医生的耐心真好。”
他的笑很舒服,很温暖。
我也笑,嘴角稍微有点硬:“一点都不,天下父母心,我能理解。”
他先是诧异了一下,接着哈哈大笑:“天天是朋友的孩子,朋友在忙,我帮忙照料一下,杜琦你误会了。”
也许那笑里还带有一丝苍凉,只是当时的我正在为他话里的“杜琦”而惊喜,因为不再是杜医生,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天天只是他朋友的孩子。
我们谈工作,谈生活,发现大家都不是这个城市的原居民,这种远离异乡的感觉又让我们近了一层。
临别的时候,他问我:“星期六有没有空?”
那一天是二月十四号,情人节。
我心里回答,是三个字,《我愿意》,就像王菲在歌里唱的一样,我愿意随他去天涯海角。
第三章-----《甜蜜蜜》
为了那一天,我拉着明非去逛街,去选那些最时髦的平常从来不买的衣服,挑一双从来不穿的高跟鞋,被明非狠狠地嘲笑,但我很开心。
星期六那一天,我换好新衣,把额前厚厚的浏海仔细地用一个别致的小发夹弄到一边,露出一双明媚俏皮的眼睛。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非常满意,其实丑小鸭也可以当白天鹅的,不是吗,为了你,我愿意挣脱自己思想的束缚,当一只白天鹅。
当我静静地走到他的面前的时候,我知道,我成功了,他眼里的惊艳,他牵过我的手时候的温暖,我都感觉得到。
恍然,心里只回荡着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约会的内容很简单,就是一场电影,情人节的特映《甜蜜蜜》,我喜欢这个题目,就像邓丽君的歌一样的甜美,让我想到最初见面的时候,他的微笑,就像花儿开在春风里。
最后的结局让我很迷惑,不知道男女主角有没有在一起。
我吃着爆米花,有点惆怅:“他们应该会在一起吧,那么相爱。”
他没有看我,偏向一边,只是淡淡:“也许吧。”
这个“也许吧”,让我深有同感,相爱的多,在一起的少。我把手挽上了他的胳膊,有个卖花的小女孩上前来推销她的花,冰天雪地里,小女孩的双手冻得通红。
他一口气买了十一朵,情人节的花都贵,而且那花有点蔫了。
我想他应该是个很有同情心的男人,我暗暗对自己的好运开心,挽着他的手也挽得更紧了。
他把花递给我,我笑得很明媚。
他的手抚上我的额头,呢喃:“你笑得真好看。”
那是因为笑给你看,我当时想。
我们走过长长的街道,泥泞的街角,我兴致突来,抓起一团雪球,扔向他的脸上。
他猝不及防,不过很快反应过来,也抓起雪球,扔向我,娇小的好处这时彻底表现出来了,因为我的表面积小,躲得又快,他只好不停地抓雪球,加叹气,因为打不到我。
我咯咯笑,一如我十八岁那年,那样的无忧无虑,相信爱情。
他假装怒了,瞪着我,甩开手里的雪球,向我走来,静静地走到我的面前,突然紧紧地把我抱在怀里。
什么都没说,但我已经明白,我窝在他的胸口,感受他的心跳,没错,和我一样的频率,那一刻的世界真是天堂。
他的头慢慢地低下来低下来,直到我们四目相望,那双眼柔情似水,能融化冰雪。
我轻轻地闭上眼睛,感受着唇上的湿意和柔软,那里面全是甜蜜,非常甜蜜。
如果此刻有人问我人生的梦想是什么,我只想说,就在这人身边慢慢老去。所有的过去,就像一阵风吹过的气味,已经散去。
接下来的岁月,很平淡,也很快乐,我们去逛街,秦南会很耐心地陪我挑衣服,我会很有心情的选各种颜色,各种样式的衣服,再也不会是黑灰白的世界。再也不会想起那人还有那人的话:小琦琦是个多彩的世界,要穿多彩的衣服。因为那人,我封闭太久了。
秦南会惊艳地看着我,然后满意地点头,温柔地帮我提所有的东西。他的惊艳,满意,和温柔,给了我最大的信心,让我明白,他爱我,正如我那样的爱他。
本文是参赛文章,请多多支持,多多留言和收藏,不胜感激:)
如果您有什么意见,也请多提提,谁也不能拒绝进步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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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恒温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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