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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4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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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任、李雍、顾飞云以及其他几个将领,死死盯着冲来的魔奴,握着兵器的手指关节,因为太过用力,已经开始发青。
几名魔奴,已经扑向了前锋军的战士,战士们举起了刀箭,却迟迟没有斩下去。
毕竟,这些如野兽般的魔奴,昨天还是他们并肩作战,互托生死的同袍,他们怎能下的了手!
一个迟疑间,其中一名战士已经被魔奴抓住,眼看他半截肩膀就要被咬断,萧任如闪电般掠过去,一刀挥出,击退魔奴,将他救下来。
“杀!”
萧任几乎是嘶吼着说出这个字。
此时名义上,李雍是领兵的最高统帅,可是他却迟迟没有下令,温雅的面容上,都是不忍。
“不、不行,我的阿弟,那是我的阿弟!”一个小队长突然叫起来,想要冲出去,却被同僚拉住,他拼命挣扎,“放开我,我要救我阿弟、阿弟!”
萧任手里的长刀已经飞出,在空中划出一道雪亮的光芒,穿透了扑到最前面的,那名状如野兽的魔奴身体。
刀尖上,那颗血淋淋的心脏,还在跳动。
魔奴重重摔倒在地。
“你杀了我阿弟,你杀了我阿弟!”
那名小队长疯了一样,挣脱身后的同僚,挥舞着刀冲向萧任,刚冲出去两步,只觉后颈一痛,整个人昏了过去。
容无垢一掌劈晕他,然后面无表情的拎着他的衣襟,将他塞给刚才拉住他的那名战士手里:“带他到个安全的地方。”
“动手!”
战士们红着眼睛,将利箭一支支射出,将那些如野兽般的魔奴射倒在地,可是就算没了半截手臂或者没了一条腿,也没办法阻止魔奴们前仆后继的扑上来。
他们仅存的意识,就是啃噬新鲜的血肉,正常人一旦被魔奴咬伤,也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变成魔奴。
在等级森严的魔族中,魔奴唯一的价值,就是做为低等魔族的食物。
一旦被魔族咬中,成为魔奴,死才是最好的选择。
虽然死亡是最好的选择,可是就算是心如铁石的军人,在挥刀斩向曾经同生共死的战友时,也是目呲欲裂、心如刀绞!
泪水和着鲜血,刀光混着火光,整个漠燕镇到处都是尸体,街道的石板路上,粘稠的血液已经变成了黑褐色,牛皮靴底踩在上面,就像踩在粘稠的沼泽里。
每一步都是跋涉在血肉中。
容无垢虽然已经在军中历练了五年,可是以前出任务,都是去荒原上斩杀魔族,像漠燕镇这般惨烈的情形,也是第一次经历。
大军离开之前,点燃了空无一人,遍地血肉的漠燕镇。
容无垢骑在马上,回头望去,小镇已经陷入火海,黑烟裹着烈焰,冲向天际,用不了多久,这座曾经拥有数千人的边陲小城,就会变为灰烬。
“北境的荒原上,曾经有很多小城,就这样成为废墟,最后淹没在野草和风沙中,再看也不到任何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萧任在容无垢身侧,低声说道。
他的马鞍边,挂着一个袋子,透出斑斑血迹,那里面装着死在漠燕镇的战士们的铭牌。
大周每一位军人,都有一块由沉铁炼制的铭牌,水火不侵,刀砍不断,上面刻着名字和生辰。
萧任袋子里的铭牌,都是战士们用手在灰烬和血肉中一点点翻找,直到搜齐所有牺牲同袍的铭牌,清点无误后,这场战役,才算彻底结束。
魔族以人血肉为食,战士们为了不让牺牲的同胞尸身被糟践,都会选择就地火葬,将尸体的灰烬埋于大地,只带回他们的铭牌,供奉在军营旁的英魂殿里。
何须马革裹尸还,青山处处埋忠骨。
大周每一个边陲大军驻地,都修有英魂殿,殿中香火日夜不断,鲜花四季常新。
……
萧任、容无垢、李雍三人,亲手将四百一十四位烈焰营战士的铭牌一一放于大殿中间的龛壁里。
壁龛前的案几上,放着香炉,里面插着三支线香,发丝般的细烟袅袅升起,淡淡的檀香味和案几边鲜花的香味弥漫在大殿里。
容无垢双手合十,对着铭牌拜了三拜。
此时,仇人李雍就在她前方不到一尺之处,可是她此时,只是全心全意的祈祷,希望同袍们的英魂早日安息。
不远处有低低的抽泣声。
容无垢听出来,那是王燕晨的声音。
漠燕镇五百将士,最终只有八十六位幸存,都是金焰营中最年轻的战士,王燕晨就是其中之一。
发现中伏的那一刻,庞无忌将军带着一部分老兵牵制魔族的大部分力量,让另一部分老兵护送着新兵边战边退。
每一位活下来的战士,都是老兵们用命换来的。
这是流火军不成文的惯例,在战场上,凡是在最危急的关头,都要把生存的机会让给最年轻的战士。
漠燕镇,庞无忌将军和资历最老的战士,最先战死,他们的死法几乎一模一样,在战到最后一刻的时候,引爆身上的火油弹,和魔族们同归于尽。
比起那些没来得及引爆火油弹,变成魔奴的战士们,他们又是幸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