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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短篇2:逆光 ...

  •   阅读须知:
      1. 德金ooc,战地记者*军医设定。双视角,一次完结。
      2. 灵感来自张惠妹《血腥爱情故事》,不过这个还是比较暖的,不怎么病娇。
      3. 无商业用途,啥啥统统归罗琳,她是亲妈。

      【金妮】

      我很确定我在一间屋子里,因为一切都很黑,我睁大了眼睛,结果什么也没看见。如果是在室外,就算最黑最黑的夜晚也是有星星的。可是,这里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黑暗,无尽的黑暗。

      我很想知道这里是否只有我一个人,或者有什么出去的门道。我想知道我是谁,我的过去,我的现在,关于我的一切。现在的我就像一张白纸,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到了一片虚无之中。我的头又晕又痛,我挣扎着想要起来,但是我的手脚一丁点也动不了,甚至连喉咙都只能发出简单的、轻微的“啊”声。我不知道我的这种状态持续了多久,也许很多天,也许只是几分钟,反正这里也没有钟给我计时。

      我尽力了,现状没有一点改变,于是我就安心地躺在那里,闭了眼,脑袋仍然疼得厉害,我就这么迷迷糊糊地睡了——我之所以这么判断是因为在我的右眼下一次感受到光照然后睁开之前,我不记得发生了什么。

      我看到了一个男人,他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又高又瘦。他胡子拉碴、疲惫不堪,但是他的手法一丝不苟而且温柔,他把一块浸透了水的毛巾绞干,小心翼翼地在我的脸上擦着,很舒服,水的温度也刚刚好。他的毛巾擦过我的左眼,这成功让我克服了把眼睛彻底睁大的阻碍。

      “醒了?”他的声音沙哑而颤抖,“感谢梅林!你醒了!你终于醒了!”他看上去高兴坏了,好像所有被理智压抑的感情都在这一刻爆发了,我看见,他哭得像个孩子。

      “亲爱的,”他好像想拥抱我,但是不知道如何下手,我对自己一句话也不能够说,一个手势都不能够做而感到抱歉,我就这么看着他,希望他能从我的左眼中读出什么。

      他揽过我的背,然后在下面添了一个枕头,他想让我坐起来。说实话,躺着的时候我还不觉得,这么一动,我就觉得整个背部都像要裂开一样疼得厉害,疼得我忍不住哼哼,但是我不想违背他的一切,于是我咬住了唇,没有再发出声音。

      他好像比我还要痛苦,一个劲地说对不起。他好像就在我疼的地方揉了揉——或许干了别的什么,但是我看不见。总之,我觉得好多了,至少可以让我安下心来,把注意力放到别的什么东西上。

      我看到我的脚都打上了石膏,腰部缠地像个木乃伊似的。但我还是松了口气。要知道,那些地方我现在一点感觉都没有,那些部分没有空空如也我已经心满意足了。那个年轻的男人开始按摩我的手臂,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做的,总之,我觉得力量就这么被他一点一点注入了。

      他开始和我说话,因为我没办法接他的话头,于是就安静地听他一个人自言自语。他说,他叫德拉科·马尔福,我的名字是金妮芙拉,他喜欢叫我金。他说,我之前很好看,在学校读书的时候甚至是校花,我不是很懂“校花”这个词,只是单纯觉得它大概很漂亮吧。

      他说,我以前从事一个很危险的工作,受了伤,不得不在家休养。而且我似乎是得罪了什么人,导致现在不得不无聊地呆在一个空荡荡的屋子里。他说错了,我一点也不无聊,我觉得他这么按摩我的手臂,平静地和我聊天,有一搭没一搭的,很有意思,我也很喜欢。

      他说,他对不起我,要是他当时知道我要去做那么危险的事情,他死也不会离开我的。他安慰我说,只要我醒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说这么按摩我的手臂,一周之内它就会恢复知觉,他说我还有接受几次手术,他会让我说出话来的。

      他说,现在他在圣芒戈做医师,我出事的时候他还在实习,一转眼就过去这么久了。他的导师对他很好,帮了我很多,偷偷帮我动了几次手术,如果没有他,他一个人真不知道怎么办。

      他说,他每天都来看我,前几天他陪着我的时候我都在发烧,不知道还记不记得他说过的话。他有好多好多话想对我说,但是说来说去一直都是对不起。

      我听着听着就累了,我想休息,于是我闭上了眼睛。他也不说话了。他一直在笑,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也没有力气去想他在笑什么,我只知道这个世界上,他的笑声很好听,是我喜欢的那一种。

      【德拉科】

      我端着消毒药水的瓶子从地下室里走出来。我搬出来已经很久了,整整三年六个月零二十七天,每天妈妈寄来的相亲信件都堆满了书桌,但是我一封都不想看,我把它们扔进壁炉,省掉了我买柴火的一大笔钱。

      我自己的心思我再清楚不过。我说不清楚我是什么时候爱上金妮芙拉的,也许是在他哥哥的丧礼上,也许是在救世主失踪的那个夜晚,也许是伏地魔政府成立的一周年纪念日。

      反正不是在学校里。有一次我记得很清楚,我跟着罗伯特教授去救助曼切斯特的伤员,那里刚刚发生了一场巷战,我就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看见了金妮芙拉。在之前的一个巷口,他的哥哥弗雷德突然冲过来攻击我身后的伤员,我对他施了一个昏迷咒,但是我的伤员久经沙场,动作比我更快,他施了索命咒。

      然后,弗雷德死了。我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我在圣芒戈的日子里,每天可以看见超过一百次的死亡,死状各式各样,到那里的最初的一个月里,我最起码装殓了一千具麻瓜尸体和三百具巫师尸体,克拉布和高尔的本职工作就是搬运尸体,他们块头很大,总给人一种力大无穷的错觉。只有我知道,他们在那里搬运的最多的就是自己的脂肪。

      我拐过一个弯,金妮和我相隔五六米,一个不知道什么咒语飞来,我来不及抽魔杖,金妮率先施了一个铁甲咒,我反正是成了我那个小队的唯一幸存者。

      她说:“他只是军医,他是无辜的。”然后她缴了我的械,让我帮她旁边的洛夫古德处理伤口。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吗?”我一边嘲弄地说,一边替卢娜打绷带,她的伤口不严重,顶多三天就能痊愈。

      “从感情上说,我觉得无所谓。”她把一头长发散开,好让头皮上的一点擦伤好受一点,然后她在我旁边席地而坐,“而且,医生不是只救命吗?”

      “救命?”我苦笑了一声,“大部分时候我都只是无能为力。”

      “成功一次就很棒啦。”卢娜咯咯地笑了,“再怎么说,你毕竟帮了我。”

      “谢谢。”金妮芙拉看着我,很认真地说。然后她站起身,把魔杖扔给了我,“接着,马尔福。我希望下一次能少死点人。”

      我看着金妮拉着卢娜远去的背影,问:“你们要去那里?”

      她一摆手,潇洒地说:“回学校读书。我们只是出来买点墨水的。”

      然后,我想到。那一天,她十七岁。

      我后来和她写了很多信,只有三四封寄了出去,大部分我都藏在我的书房里,我用箱子装,三年就装了整整三大箱。后来我在马尔福庄园的西边圈了一块小地方,把一些不怎么看的东西都堆在那里。在我搬出去的第二年,那里失了火,我一封信都没有救回来。就像我的无数个病人一样。

      金妮给我回的一两封信保存的很好。头一封是说卢娜接手了《唱唱反调》的编辑任务,后来一封就是说她被法国的一个魁地奇队相中了,要离开英国。最后一封是她出事以后我整理她的东西时看到的,就在第二封信寄出去之后没多久写的,但是一直没有寄给我。她说,因为打仗的缘故,比赛没法好好进行,她进队没两天球队就解散了。然后她又回到英国,在卢娜那里谋一份差事,为《唱唱反调》撰稿。

      我把金妮送到罗伯特教授的手术室以后,就花重金买下《唱唱反调》之前两年的所有刊期,我用手抚摸她写过的每一个字,觉得都带着金妮芙拉温热的鲜血。我花了三个晚上发疯一样把那些文章浏览了一遍,她原来早在两年前就成了战地记者,过上了那种刀口舔血的日子。

      所以,苏格拉荒郊的爆炸案不是意外,她救走了两个五岁的小男孩。韦斯莱一家,她是最后一个,但是她从来不怕死。我找到金妮的时候她的呼吸已经停止了,除了微弱的心跳完全无法把她和活人联系在一起。右脸三级烧伤,右眼很可能永远失明,颅骨粉碎性骨折,腰部断了两根脊骨,罗伯特信誓旦旦地说,就算把她救活她下身也会瘫痪。

      “她活不了的。”罗伯特语重心长地抚摸着我的背,“我可以试试,她醒不醒地过来就听天由命了。”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救她。”我看着罗伯特的蓝眼睛,很认真地说。然后,我看见他无奈地摇摇头,问我为什么。

      我说:“金妮芙拉是我今生挚爱。”

      【金妮】

      一个星期过得很快,因为他一直陪我,一直和我讲故事,讲我们以前的故事。我的右手能够动了,我相信我其他地方总有一天也能听话的。我相信他的所有办法,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知道他对我很好。

      他送给我一块木板,还有一个叫做“蜡笔”的东西。他教我写字,教我表达自己的话。但我总觉得没什么特别想说的,然后我就在白纸上认真而歪斜地写:“现在很好。”他指出了我的两个拼写错误,然后握住了我的手,一个劲地夸我很棒。真有意思,他就像哄一个小孩子,但我确实体会到了当一个小孩子的幸福。

      他教我发音,对着最简单的字母表,但是我还是常常搞砸。我想我小时候学说话要是也这么费劲不知道谁能忍受下来,然后我用蜡笔写下“家庭”,他看着我,就这么一个对视我就知道他明白我的意思,我想知道我的家人们怎么样了。

      “他们都很好。”他平静地说,“但是他们都不知道你还活着。”

      我用蜡笔费力地敲下“为什么”,他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亲爱的,你得恢复地好多了才行,你也不想妈妈替你担心吧?”

      我写下了“好”,然后我继续认真地连续发音。这个时候他在我的床边坐下,认真地看着我,“金,你真好,我现在真的好幸福好幸福。”

      我用蜡笔接着写“我也是”,然后尽力扯开嘴角,我终于可以笑了。

      【德拉科】

      很大程度上,我不知道这对金妮是否公平。如果我是她的话,我也许宁可死掉——无知无觉地死掉。但是,我并不是她,我不能替她决定。

      我想起有一次我在圣芒戈做伤员护理。这原本与我无关,但是外科手术对我的心理有一些挑战。我的病人们常常是不完整的——有一些虽然表面上看上去还很完整,但内里谁知道烂成什么样子。但正如弄不明白,为什么战争会殃及平民一样,有些人会把手枪里的最后一发子弹留给自己。

      我很少能看见真正活着的人。大概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讨厌夏天。尸体处理地如果不够快,腐烂了之后,气味令人作呕。

      我刚干这一行的时候就意识到我的胃很娇弱,胃绞痛总是在最不合时宜的时候发作。比方说那一次,我明明该给伤员换药,干到一半我却被伤口的惨状逼地不得不冲击洗手间洗把脸。

      “喝点热水,好受点。”金妮挎着相机,递给我杯子。

      “谢谢。”我扶着墙,努力使自己正常。

      “你看上去脸色不太好。”她盯着我说。

      “噢,我吃不下早饭。”我避开她锐利的、咄咄逼人的目光,“有人说过你的眼睛里有杀气吗?”

      “是吗?”金妮故作轻松地耸耸肩,“从前科林也是这么说的,不过上周他牺牲了。这样的评价听起来真令人亲切。”

      “我很抱歉。”我不安地避开她的目光,去拿挂着的口罩。

      “这个,”她指了指胸前挂着的相机,“这是他的心血。我打算着打完仗去洗出来,毕竟,现在那些店都关门了。”

      显形药水吗?我想,眼下连绷带和医用棉都供不应求,谁还会想那些玩意儿?这年头,除了军火生意,股市里啥都跌。

      “可以替我保管吗?”她问。

      我并不想接受,但也没有理由拒绝。

      “你比我安全。”

      我想到很多人羡慕我有一个好爸爸,给我找了个好差事,于是我点了点头。

      事实上,她并没有等到那一天,我至今也没有等到。不过,我后来搬家地时候整理出来了一点儿显形药水,于是把它洗了出来。

      有疤头和韦斯莱,泥巴种和疯姑娘。他们勾肩搭背、说说笑笑,真令人羡慕啊!尽管他们早已不在了,可是,至少他们真真切切地活过。

      我看了一会儿照片,我本以为我会因为嫉妒而把它们烧掉。可我并没有,我忽然有点想他们。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是不是一切都能回到正轨上?如果是的话,我想感恩节做点火鸡招待他们。

      我还有点想潘西,如果我不翻供的话,是不是她就不用被处死?我至今也忘不了她在行刑前直勾勾盯着我说:“德拉科,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她说的一点都没错,在圣芒戈看到了这么多各式各样的死亡以后,我实在没法评判哪一种死亡更加悲惨,“不得好死”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心里一点都没谱——所以我至今还像一个行尸走肉一样活着。

      从前叫我杀了邓布利多难得很,甚至连他本人都看出来了我的退缩。在这里呆了三年以后,我发现我无法接受自己一个星期都看不见死亡——就好像生命中失去了什么要紧的东西一样。

      后来我借机毒死了寻衅的布雷斯,掐着秒表计算了一下,新款毒药的致死时间是四十二秒,我觉得稍微有点快,比西奥多被杀的时间快了十七秒,甚至比克拉布被烧焦都快了三秒。我觉得有点不划算,于是后来再也没用过那种毒药。

      不过我也确实没什么人好骗的了。因为从那以后,我所有的同级生都没有出现过——尤其是在赫奇帕奇对于波特的尸体抢夺战之后,一点消息都没有了。

      至于下一级,只有金妮芙拉至今人事不知地躺在我家的地下室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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