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耶——不死王终于出场啦。这个人物我蛮喜欢的,虽然他的长相很……个性。
大叔哈利跟V殿联手都没打过的布拉姆斯究竟有多强,当年我等级不够去小挑战了一下——不客气地说,两回合,至多能撑两回合!(因为他一回合行动两次,泪)此君甚至能在一人情况下打出足够使用决之技的连击,简直是玩赖!见识此皇的力量之后,我就彻底忽略他那颇雷的长相了。
有关魔法的理论,就那样设定了,我实在不好猜测罗琳女士她到底怎么想,或者她压根就没想!所以我就只好把这些年来对正统西方魔幻魔法系谱推论直接用上好了。
然后……果然,战斗才是拉近关系的有效催化剂,所谓患难才见真情,所以魔王终于万里长征踏出了第一步——仅仅是叫了名字。这条革命之路,还很长。
最后,真的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是“超究武神霸斩”,我控BOSS始终多余控主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