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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阑珊处(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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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暹望着父亲已经青灰的右手,想起他离开之后,无数个深夜里守着棋盘无言静坐的母亲,长久静默下来。
云茧将棺椁阖上,云暹心头猛然一痛,她知道,此刻她与父亲终于真正作别了。不甘也好,不忿也好,都在这一刻消弭殆尽,成为往后岁月里无尽的惦念。
她看向云茧,他们分别时还是一样的个子,为了捉弄学堂里的先生,常常换着衣服穿,因着那时男女之别还未凸显,容貌十分相似,先生和同学们都无法识破他们的恶作剧。
可是如今,云茧长成了英姿勃发的少年,身量足足比她高了一个头还多,脸上也有了男儿的棱角。
云茧回望着她,云茧这个眼神极复杂,有缠绵的情谊,有浓得化不开的担忧,还有一点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似是不甘心,也似是恨意。
云暹还未来得及回应些什么,余光便瞥见殿外走来一个人。
她和云茧齐齐看了过去。
来人虽已卸了行头,但云暹认得,他是方才街头戏台上的那个刀马旦。
云暹这才看清楚了他的容貌,他身量极高,本不该扮作娇儿,但他有一双极媚的眼睛,衬得一副容颜时而妖冶,时而风流。然而美则美矣,却美得太过凌厉,让人望而生畏。
他手里拿了一坛酒,虽是来了白事人家,但并未穿着丧葬之礼应有的黑衫,反倒是一身嫣红衣裳,本是大俗之色,却被那张脸艳压一筹,竟有些相得益彰的意思。
云暹看着看着,便有些入神,陷入了某种思虑之中。抛去气质,单论相貌,如朝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朝阳一般明朗;而来人的姿容韵致却像极了华灯初上而又危机四伏的夜。
“云小姐?”楚羡挑了挑眉,面如桃花,心里却对云暹生了些失望,也不过是耽于色相之人啊。
听闻来人称呼自己为“云小姐”,云暹并不觉得奇怪。她同如朝虽隔着一层性别,但毕竟一母同胞,仔细瞧着,容颜是颇有一些神似的。
只是来人说得笃定,还是透着自信和聪明。
“云小姐?”楚羡柔声追问一句,虽是失望,但他对女孩子一贯有耐心。
“我在想,我同先生的相遇十分有意思。”云暹回答:“都用旁物遮了脸,却都没骗过对方的眼睛。先生一眼便知我是云府的小姐,同样,我也一眼便知先生是顶天立地的男儿。”
楚羡听到这里,心中对云暹失望更甚。他本以为敢在这样的乱世里孤身一人来到都城的逢城郡主,应是胸中别有丘壑,可是云暹这句话里,却满是对自己那点小聪明的得意,又张扬、又自以为是。
楚羡的声音冷却下来,不再同云暹说些什么,转头对云茧阐明自己的来意:“我代表孩子们,来祭逢城王一杯酒。”
说完便走到棺前,拂去封坛红绸,酒香瞬时四溢,自上而下从坛中倾泻下来。
这般潦草的祭酒之景,旁人看了只会道楚羡不懂规矩,对先人不敬。云暹却心生戚戚,她想起小时候父亲宴饮友人的场景。逢城先前是部落,游牧起家,哪怕后来成了繁华城池,百姓也依旧有豪饮烈酒大口吃肉的习惯,父亲酒量极好,饮酒从不用什么劳什子酒盅酒盏,就端着一个坛子,任那些佳酿“疑是银河落九天”,落到自己口中,暖到自己心里。
楚羡这番动作,竟让云暹红了眼眶,这份怀思落到了楚羡的余光里,他不由蹙眉,逢城王一代英豪,生出的这位郡主,自恃聪明也就罢了,还这般不懂掩饰情绪,真是天真得有些愚蠢了。
坛中酒尽,楚羡抱拳朝棺材行了一礼。
礼毕,转身朝云茧笑了笑:“如朝,八年前,我曾以为,这青萍城,会因为你的到来,而变一个样子。”
云茧颔首低眉,语气里却仍有傲气,只道一句:“承蒙老师抬爱。”
楚羡没有说话,嘴角的笑意凛冽起来,他打量了一会儿云茧,又瞥一眼旁边一直观察着他的云暹,略抚长袖,昂首阔步,转身离开了。
片刻,庭院里传来一个空酒坛落在地上慷慨碎裂的声音,此声过后,原本阔步离开的楚羡不知为何听了下来,微微回首,逆着本就羸弱的天光,仅仅可以看见他半只眼眸。
如烟的声音从他口中涌出来:“云氏姐弟,龙章凤姿,可惜了……”
一阵风吹来,白色纸钱又纷纷舞动,渐渐遮住了楚羡的背影,也渐渐遮住了云暹和云茧的望眼。
云暹并没有因为楚羡的这句话感到错愕或挫败,眸中反而闪过一丝欣赏,樱唇也微微弯出柔情:“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活水便化龙。如朝,给我讲讲这个人吧。“
云茧对她的这份好奇并不意外,楚羡实在不是一个可以让人忽略的存在:“他是个孤儿,关于他的身世有很多传闻。有人说他的父亲是一位耿直的贤臣,因为直谏敢言触怒君上,惹来灭门之灾,楚羡是他的遗孤。也有人说他是某位王爷的遗腹子,这位王爷死在夺嫡之乱中,为保平安,王妃便将他遗弃街头。还有人说他不过是被养不起孩子的贫苦人家抛弃了而已。”
“想来他也算风云人物,才能有这般流言纷飞。”
“青萍城的百姓近些年来活得并不容易,君上沉溺声色,朝中一片阿谀,早已没了肱骨。赋税连年增加,商农苦不堪言。边境不稳,征兵也越来越多,许多家庭没了男丁,生计更难维持。可就在这样的青萍城,楚羡吃百家饭,平安顺遂地长大了。然而这青萍城里,终究没有一处让他可堪为家之地,所以他小小年纪,便用许多时间,在市井流连,也时常在酒楼、戏院里某些营生。他生了一副好皮囊,又舌灿莲花,逗得不少权贵开心,也自然有了银钱。他十六岁时,在青萍城创建了一间书院——秣马书院,这竟也是潜光城如今除了国学监外,唯一一间书院了。秣马书院竣工的那一年,我十岁,初到青萍城。父亲没有送我去国学监和那些公子王孙一起读书,而是把我送去了那里。也因为我,生意惨淡的秣马书院逐渐多了些人气。在书院拮据不已的时日里,父亲也资助了楚羡许多。”
“秣马?”
“对,秣马,厉兵秣马的秣马。”
“真是好气魄。区区十六岁,便创立书院,为人师长。”云暹这句话并无讽刺,反倒有了些钦佩之情,只是看了一眼自己的弟弟,打趣道:“我们如朝四岁能读四书,中土九州数千年历史,七八岁时,便能将万千诗文信手拈来。若想做你的老师,怕是要有些本事。你觉得楚羡可还合格?”
此刻云茧眼中竟有了温情:“我曾十分瞧不起他。我瞧不起他的出身,也瞧不起他那在酒场戏场甚至欢场里八面玲珑的样子,更瞧不起他目中无人的倨傲之资。可是年岁越久,我越长大,便越明白,这些让人瞧不起的东西,恰恰是乱世之中保护自己最好的工具。楚羡周身多得是让人轻视之物,轻视着轻视着,便忘了他内里透出来的光。你我或许只是早慧,楚羡却是早成。楚羡之学识、胆色、城府,当世无双。”
“比起父亲如何?”
“父亲?”云茧叹了口气:“昔年煊赫无比的三大家族,到了现在,陶山万俟羸弱,黛州柳氏莽直,只有父亲,当得起英雄之名。可这雄踞一城治下有方的堂堂诸侯,也不过就是今日一副枯骨,明朝一抔土,除去你我,谁还问津。楚羡……我真心盼着他莫同父亲一样……”
云茧没有再说下去,因为露珠儿握住了他的手腕。
他看着她,她的眼睛里有些他看不懂的东西。
“如朝,你长大了。”云暹露出笑容,但很是苦涩。
云茧不解。
“小时候你我之间从无秘密,如今连我向你打听一个生人,你都不愿同我把话说干净。”
云茧这才意识到,云暹捉他手腕,怕是在探他脉搏。
他不动声色,淡淡问道:“哪里不详,你再问便是。”
露珠儿这时方才真心地笑了一瞬,她松开云茧:“如朝,我也长大了,打破沙锅问到底这样的事,还是孩子做来最合时宜。你何时想说,再说不迟,如果不想,也便不用说了。”
“我究竟哪里说得不明白?”倒是云茧执着起来:”你我是亲姐弟,何苦把话说得这样难堪。”
云暹却软硬不吃:“我方一进府,你便对我冷面相对,如今却说我不顾姐弟情谊了?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你……”云茧心中感叹,他自幼便不是这个姐姐的对手,一别经年,依旧如此,他语气软了一些:“你说吧,哪里不明白?”
云暹也不再纠缠,她只是想尽快同如朝亲昵起来罢了,不是要苛责他:“父亲没有理由让你放弃国学监,而去一个岌岌无名之人新开的书院。”
只这一句话,让穿着单薄的云茧后背出了汗,露珠儿……远远比他想象中聪明。
他还在思忖如何解释,云暹却先开了口,她依旧没有追问,只淡淡说道:“如朝,若你同他是困居青萍的金麟,我便做那一汪活水,我做得到,你信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