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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因为某人脑子一时抽搐,嘴欠顺带手欠捎上了一个关二胡,一路上,唐颂腰杆挺成竹竿,把车开得战战兢兢,愣是连大气都没胆子吱一个。

      胡远道当仍不让地霸占了后排座位,止水也不介意,扣上安全带坐在副驾,顺带着把椅背往后稍稍放了放,抱着胳膊自顾自打瞌睡,一个人占了整整一排。
      县区分局的公务车还是老款的桑塔纳,车载环境堪忧,充斥着廉价的化学合成车载香水的气味,熏得人头昏脑涨。

      要是不堵车,短短半个小时不到二十多分钟的车程,正常人别说是睡着,能让嗅觉神经习惯这股“芳香”不被恶心到吐就很不错了。

      止水好像是神经粗放到了一定程度,虽说看着也不像“夜夜笙歌”缺眠少觉的样子,但确实在上车的一分钟之内睡着,又在即将到达目的地的一分钟之内挣开了眼。
      生物钟精确的可怕,好像他正活着的时代不是安逸的现代和平,而是枕戈待旦战火纷飞的动荡年代。

      醒了以后,止水放纵自己摊在座位上缓了三十秒,扳回座椅揉了揉眼睛:“到了?”

      唐颂犹豫一秒,含糊其辞地吱唔了声。
      后座上,同样抱着胳膊、冷着脸仿佛被人欠了一大笔债的胡远道冷笑:“你自己不会看?”

      知道此人是不爽自己刚才的态度,以牙坏牙报复找场子,止水懒得跟他见识,一边活动着睡僵了的脖子,一边摇下车窗。

      南方缠绵的阴冷凉气顿时扑面而来,略胜于无的暖空调顿时沉了没有的摆设,冷得车里的其它两个人不约而同一个激灵。
      唐颂硬憋着,这才没让牙根跟着哆嗦;胡远道刚才才嘲笑有些人不会“自己看”,人家这会看得正大光明理由充分,不太方便大发雷霆“你没事开什么窗”打自己的脸,黑着脸把要风度没温度的呢大衣往身上紧了紧。

      止水身上只套着一件套头线衫并一件翻领皮夹克,或许再加一层底衫,都是淘宝上一搜一大打的亲民货。
      不过他看上去,没身边两个人的这么“冻骨头”,像是习惯这样的阴湿天气,或者说在这样的天气里习惯只穿这些衣服,麻木了。

      不过,面对一大清早刚开始“接客”,就在医院大门口排起的长龙,止水默了三秒,重新默默地关上窗合衣躺了回去,看样子是打算趁机再睡个“回笼觉”。

      大概是元宵这样的特殊日子,给了人们一种“今天其实是节假日”的错觉,在这座小小县城最好的二乙医院里头车位简直千金难求。
      唐颂小筒子,虽然用姓名高度概括中华名族最辉煌朝代,但作为刚满实习期的一月的无车本本族,是只柔弱可欺的“小绵羊”,没胆子也没本事在众多“饿狼”饥肠辘辘的的幽绿目光围绕底下,厮杀出一条“血路”。

      最后,胡远道不得不屈辱地被迫降格为“司机”——因为止水以“没有驾驶证”为由坚决不肯碰方向盘。

      开车半小时,找到车位三小时,等胡远道好不容易找到偏僻的车位把桑塔纳给怼进去,时间又过去了半小时。

      唐颂憋气使劲,差点没把自己给憋成一张平面,这才艰难地把自己从车门缝里“挤”了出来。
      他长舒一口气,身体健康吃嘛嘛香没上过几回医院的小伙子忍不住感慨:“哎哟我去,我今天总算是知道,为什么网上总说‘看病难’了。”

      胡远道停车停得比较贱,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技术渣,车身和停车位之间是个锐角,再加上边上大体量的SUV的占位超乎人类想象,因此除了天窗以及驾驶室,想要从其余的三个门里出,非得先把挤成一张平面。
      止水没跟唐颂似的挤出副驾的门,而是等胡远道从驾驶室里出去以后,慢悠悠翻到驾驶座,从驾驶座那儿出去。
      无视胡远道的眼神,算是睡够了的止水听唐颂抱怨“看病”,“唔”了声,辨认了下方向,往离这儿最近的电梯口走,顺道补充,“也还挺贵。”

      等电梯降下来的时间,止水摸出手机再确认了一遍信息,一个小时前,王局就把病房信息发到他的手机里。

      14搂1432号房间,单人间。

      从地下车库到病房的一段路,因为有冻着脸的胡远道镇着,小喇叭唐颂没胆子主动叭叭叭没话找话,比较安静;而止水,虽然是能随时随地给人无中生有触类旁通地捏造出百八十个外号、还能让当事人准确无误领会精神的人才,可大多数时候,要是没人主动找,他基本没有话。
      三个人不约而同地闭着嘴,各自占据电梯一角一言不发,从一楼进来的护士还当这三个人互相不认识,看他们在同一层下楼还奇怪了一会会。

      其它两个止水不知道,不过止水,他倒只是在发呆。
      人在抢抢救室里抢救了两天一夜才算脱离危险期,转头又在ICU里观察了整整一周,这才确认正式脱离了危险期,转移到了普通病房。

      即便如此,他第一次恢复意识,也不过是一个半小时前的事,
      昏迷了足足半个月,那样的伤,可真够快的。

      在这期间,止水又来过一次,不过那时候,受伤的少年还在ICU里躺尸,没资格进普通病房,他又懒得换无菌服,只问了秦澜大概的情况,就又掉头走了。

      但要是把时间再往前推,推到春节那天,“捡到”少年的晚上……

      走在最前头,止水的脚步略微一顿,下意识低头,拿拇指与食指指节轻轻地掐了下眉心。

      ……不太,想得起来了。
      等他意识过来,貌似已经闯了两个红灯。

      就算不记得的事多了下,这对他来说,还挺少见的。
      止水一边这么淡淡地想,一边晃悠到病房门口,抬头确认过门牌号,后退一步,摊手示意胡远道“先请”。

      胡远道也没跟止水客气,低头打理了下衣服,确认自己现在看上去足够的人模狗样,这才昂首挺小地握上手柄,推开门。

      披散着长发的少年,静静地倚在被摇起来的病床上,右手还缠绕着的纱布,手背上戳着点滴,乍看过去,很难说清究竟是纱布更白,还是少年的手背更苍白些。
      他正扭着头,用后脑勺背对着们,好像正在冲窗户外发呆。

      听到身后的动静,少年的肩膀微微一动,下意识回过头。

      胡远道目光一闪。
      说实话,从警校毕业的人——限定男性——别的不说,至少身高都是170+,就算没有大长腿,那也是要啥有啥,套用用烂的一句形容,就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几乎没有不是衣架子的。
      虽说长得歪瓜裂枣对不起观众的也不是没有,但耐看的也格外多,光说精神面貌,应该不亚于表演以及艺术类院校。

      不过都没有眼前少年这样的……特别。
      别的不说,就说警校的发型,那都是清一色光头似的板寸,头型一不对,效果就比较容易惊悚。
      一直以来,能够轻易驾驭住板寸的完美头型,是胡远道对自己毕生颜值最大的骄傲,对那些不得不靠发型掩饰头型缺陷的,存在先天的鄙视心理。

      现在,胡远道可以默默“真香”了。
      ——拿板寸说事算什么英雄,有本事hold一个飘逸的长发试试看,准保分分钟出戏。

      众所周知,蓄长发的男生——尤其是少年,把头发留得到快腰的那种——不是杀马特就是娘,不杀马特不娘简直就是个笑话。

      眼前的大男孩,好像就是个好看的笑话。

      光看脸,他的年纪看上去年纪并不大,可能也就在高中和大学之间,又因为散着头发,衬得那张曾失血过多脸尤其苍白,有些虚弱,可立体的五官显得锋利,有种不近人情、客观存在的本能冷漠——
      一种受女性追捧、随便拉去客串哪一本杂志平模,都会有一群小姑娘嗷嗷叫着为一个眼神买单的冷漠。

      可如果抛开对那张脸最直观的印象,只是仔细观察那双漆黑的眼,又会其妙地发觉,在少年身上,有一种奇特的、不是这个年纪的男孩该有的平和,鼻翼两边深陷的泪沟,又给这样的平和平添了几分“拥有过去”的沧桑,以及……
      特别。

      平和与锋利,年轻与沧桑,冷漠与虚弱。
      胡远道下意识眯起眼,舌尖不着痕迹地舔过上颚,暗想果然很特别。

      似乎过了很久,不过事实上,胡远道只不过是不动声色地打量一个晃眼,时间绝对不超过五秒,接着走上前去,拉出放在病床下的凳子坐下。
      他用一种,能让唐颂惊恐出一身鸡皮疙瘩的“温柔”语气大言不惭:“伤害你的歹徒已经死了,你要是知道什么,不用害怕,可以放心说,不会有人再伤害你。”

      病床上的少年好像并没有听见,依旧扭着头,执拗固执地朝门口的方向别着,像是一尊栩栩如生的冰冷雕塑。

      胡远道等了十来秒,一皱眉,不明所以地回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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