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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长在分娩(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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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像天雷勾动地火,熊熊燃烧,像砒霜遇上毒药,蔓延加速。舞台上的程思城不再是冰凉隔距人的一团冷气,是人,活色生香的一个人!沈荞看得呆了、痴了、傻了,他那张面孔就这么烙入心脏了……方晓背着双手,极其缓慢的踱步,然后对仍在沉溺演出当日的某个片段并且头歪眼迷的沈荞喊:“喂!”
一声无果。
“把嘴巴闭上,一点女孩子的矜持都没有。”方晓叹了一口气后,厉声:“要想把程思城搞到手,首先把你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收起来!女人点,女人点懂不懂!”沈荞的嘴迅疾闭上,想想,又瞪出一副小心翼翼:“淑女一点,温柔一点,优雅一点,高贵一点?”
“不是一点半点,你恐怕……”方晓的眼睛从下到上,从沈荞的脚底瞄到沈荞的脑袋,又从脑袋瞄到脚:“你恐怕要换装重来。”
沈荞嘟囔:“他要喜欢这种类型的干嘛还玩摇滚!”
方晓的爪子摸向沈荞的头,使劲揉着她的头发,边揉边斜上嘴角:“那是两码事,比如你这头发可以这么蓬松点,最好有点自然的卷曲,不要清汤挂面,更不要扎马尾!还比如你这笑,啧啧啧……在喜欢的男人面前不要大笑,更不要张着口哈哈哈的笑!”
他又摇头:“哎,改装是个大工程啊。”
“有那么惨?”沈荞气结。方晓一屁股坐到沈荞的床上,指着床边各种颜色各种类型的衣服,说:“看看看看!一条裙子也没有,你还是个女孩子吗你?”
“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沈荞把衣服一甩,闷声坐下。
大眼瞪大眼,瞪得方晓无力望天,又是一声哀叹后站起,冲沈荞挥手:“走!今天我好人做到底,去理发店,去服装店!”
“哥哥,你出钱?”沈荞一听,立马笑成一朵花。
方晓一听,眉眼皱成一团:“我出钱?我没找你要恋爱顾问逛街三陪的钱都是看在我们从小到大的份上,你还敢找我要钱?等等……你刚才喊我什么?哥哥!你……你你……这一声哥哥我我我等了多少年?还……竟竟……然……因为程思城,你才这么叫我?”
沈荞甜滋滋的点头。
方晓的手握紧,片刻,松开,紧接着,又握死……短短几秒,他的手和他的脸色一样,变幻多端。最终,头无力的朝一边歪斜:“走吧,我的大小姐。”
沈荞立马从床上跳起,跟着方晓朝美好的大街走去。
至于方晓为什么要让沈荞换上一副女人味十足的打扮,且沈荞本人为何如此谨小慎微的关心起自己的装束来,无非是因为演出之后PHOENIX的人气大涨,老大觉得这是一个成功的开始,举着拐杖都要邀请大伙儿一起去酒吧庆祝。放了消息后又专门给沈荞打来电话:“老大我可是使了大力气,你看,为了能拉程思城入伙,为了给你制造机会,我是活生生的从楼上滚下去滚得差点残废!这份情这份意你得给我好好记着,将来你俩要是成了,军功章可有我的三分之二啊。不过话说回来,妹妹你要好好把握,要抓紧哟。”
沈荞听得迷迷糊糊还没反应过来,方晓就嘿笑着冲电话说:“您老该功成身退,接下来看她自己的了!”
原来,PHOENIX的老大根本不是故意遭了横祸,当然,也还没到为了沈荞宁愿折断自己腿的份上,他只是恰好吃多了火锅阑尾发炎,迫不得已想起了程思城,加上方晓的游说,这才让程思城点了头。
沈荞听罢,豁然开朗,握着拳道:“哈哈,老大那副国防性的躯壳,一般的病菌是难以侵入啊!哈哈哈,天意,这一切都是天意啊,看来我对程思城的爱意感动了天,天要助我沈荞啊!”
方晓将就着可乐瓶给了沈荞一下,骂:“你这个死丫头,把嘴给我闭上!也不看看你现在,花痴!我都看不上,何况程思城……”
“切,我还看不上你咧!”沈荞反击。
话一出,方晓就卡了一口可乐在喉管,继而大咳特咳,引得商场里的众人齐刷刷朝这边看来。方晓当即窘得满脸通红,一看沈荞,她正在衣服面前晃悠,指着一件白色的T恤:“笑笑,快看,这件T恤可以配裙子嘛。”
方晓清了清喉咙:“这个……沈荞同志,看来你的年龄是一年一年的涨,智商却还停留在原地啊,来,来,来,知心大哥哥有必要给你讲个故事。”
“不会吧,就选条裙子还要听个故事,有那么麻烦?”沈荞显然不耐烦。
但方晓耐心十足,牵着沈荞的手就拉到了商场的过道上,蹲在椅子上说:“三十六计有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沈荞,你可知程思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什么脾气,喜好什么,爱吃什么,又讨厌什么?”
沈荞摇头。
“哎,这圆滚滚的脑袋果然是豆腐渣工程,徒有重量没有质量啊!”
方晓摸着某人的脑袋,摇头:“怪不得你一直独守空房,哎,果真是浪费了初中的少女青春萌发期。来,来,来,让大哥哥告诉你,喜欢一个人是可以的,但是喜欢一个人不能瞎喜欢,盲目的追逐是要不得的,恋爱是要讲究策略滴,否则竹篮打水一场空滴!你看,你哥哥我从初一到现在,哪一年不是红花绿叶相映成趣……哎,这话怎么扯到我身上了?说回来说回来。”
方晓换了一副笑,点起烟:“哥哥我也曾经非常鄙视在恋爱过程中像研究兵法一样进退、收放的人,总觉得自然而然、随性而为才是和谐恋爱之本,但是血的教训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人是很复杂的动物,如果自己一览无遗,就要冒着片甲不留的危险。程思城是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早熟,心思比一般人复杂,外壳又坚硬的很,其实他并不适合你。你空长了这么大的脑袋,其实一张白纸,尤其恋爱,你是每战必败,呵呵,翻身倒是快,但从没分析过失败的真正原因,就又投入下一轮的失败了。”
沈荞白了方晓一眼,心想我有那么差吗?
不过这话到底没说出口,细细想来自己这颗少女之心懵懵懂懂到现在还真如方晓所说,空长了脑袋,没长心眼。看着到处的花前月下和卿卿我我,连王碧都团团圆圆了,她却还是一个人,想来想去,她的恋爱智商果然等于“零”。
“不过跟程思城熟了后,我倒觉得他挺适合你,适合给你这个白痴上一课。”方晓掐灭烟头,拍拍屁股:“走吧,今天晚上还要去参加聚会,你还要去做头发呢。”
沈荞不干了,拉着方晓:“笑笑,你刚不是说爱情要讲究策略的吗?程思城是个什么样的人啊,喜欢什么,爱什么,又讨厌什么?你别说话说一半啊!还有,单亲家庭的人不至于心思复杂到哪儿去吧?你家隔壁那个女孩儿不是一天到晚嘻嘻哈哈,没程思城这么深沉嘛?”
“那个是白痴!”方晓一听沈荞提起那个女孩,就从牙缝中冒出了一句,忽然觉得音调过高,又连忙掩了火气,转而说起沈荞关心的东西:“每个人的成长环境是不一样的,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听说程思城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妈一手把他拉扯大,肯定不容易,所以啊,他第一是个孝子,你要记住这点,以后说不定能从婆婆那儿下手。第二,程思城的成长环境是没有父亲的,或者说是没有一个完整的男性角色,所以他自己要扮演起照顾母亲和树立一家之主威信的角色,哎,别瞪着眼睛!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蜜糖罐子里泡大,程思城的性格有其家庭背景因素,一句两句说不清楚,总之你记住,第一,你不能太刁蛮,而要善解人意;第二,说不定程思城那个死变态有恋母情结,你要是真想跟他在一起,就收起你那副长不大的样子,从今天开始成熟一点,稍微成熟一点点,懂了吗?”
沈荞张大嘴巴:“啊?”
“我说了几十遍淑女点成熟点!”方晓干瞪眼,说:“在我面前你还可以嚣张,在他面前就收起你这副样子!”
沈荞一听,连忙浅笑盈盈,扑闪着晶莹灵动的双眼飞出一个媚笑,继而娇嗔:“笑笑,是这样?”
方晓捂着额头,要往后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