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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长在分娩(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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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有一种经历叫做成长。
每个人的成长过程都会出现无数次的分娩,运气好的一生一两次,运气孬的一生五六七八次,无论多少,每个人每次分娩,都是剧痛。
沈荞并不是个没心没肺的人,相反,她比很多人敏感,多疑,小心眼,乃至猜忌……用闺密王碧的话说,简直就是一个集万千缺点于一身,找来找去实在找不到优点的活生生个例。
这么形容太惨了点,但沈荞丝毫不生气,因为她知道自己的优点大于缺点,比如敏感其实就是细腻,善于察言观色,见风使舵;多疑就是思考不息,活到老问到老也学到老嘛;至于小心眼,那简直是大大的优点,那种明明给了他一巴掌他还能笑能跑能歌能跳的人不是人,是白痴!她指斥王碧:“我生平最讨厌就是琼瑶剧里逆来顺受的小媳妇儿,啧啧啧……你是没看那个样子,明明被人欺负得要死不活,还说什么做人要平和,要平和……”
最后一个“猜忌”,方晓和王碧深有体会。不过,这个时候不是剖析沈荞性格的合理时机,我们要见证的,是沈荞同学与程思城九曲十八弯的往时旧日。
往时旧日,将近七年。
七年之痒啊。
话说沈荞是家里的宝,小活宝,从小到大没怎么吃过苦,上学也没怎么受过欺负……其人生道路可以说是平铺直叙懒得叙。但生活往往喜欢出其不意,打击也往往暗藏在人生最得意的时候,沈荞人生的第一个跟头栽在大一下半年到大二上半年,栽得那叫一个惨,并由此引来人生转折的关键,第二个跟头……
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沈荞好死不死的喜欢上了程思城,一个冰棍一样的人。
沈荞是一个正常时冒火,不正常时也冒火的外向型生命体,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一个积极向上乐观活泼的人。
某年某日,这个乐观活泼的沈荞与那个冰冷不善言的程思城相遇,霎时,走石飞沙,一颗沉寂了二十多年的少女之心被惊醒,一根老拨不动的琴弦被撩拨,一方干涸的黄沙地逢了甘霖……一个人上楼一个人下楼,擦身而过的时候四目相会——这心动的也太羞于启齿了,然而心若一动,其情喷涌。
沈荞以前没有注意到程思城,是因为他的父母早年离婚,他一直跟着母亲在S城生活,大学的缘故才回到这个城市,不过他不怎么跟这里的人交际,又不怎么出门,所以直到大三,小区里还鲜少有人知道程家有个儿子……以前不知道没关系,重要的是现在,以后,以及将来。自那一天后,沈荞就开始在某根冰棍面前晃来晃去,还晃到了梁阿姨的麻将桌子和程爸爸的围棋桌边,她竖起耳朵打探着有关程思城的一切,甚至威逼利诱同院的方晓,让其和程思城去开创属于男人之间的友谊。
方晓顶着一张臭脸回来,说我在家是个宝,在外也是个宝,在他面前怎么就自动自发成了草?这地位沦落得也太迅速了!
眼看着希望要落空,沈荞急不可耐,急不可耐啊。
恰此时,命运峰回路转,机缘善于巧合,沈荞竟然被X大录取,她拿着录取通知书双泪长流,仰天高呼这真是命运青睐我也,让我去和思城哥哥一个学校!
方晓抖落一地的鸡皮疙瘩,酸不溜丢地说:“思城哥哥,思城哥哥,人家从来都司对着你鼻孔出气,你还思城哥哥前思城哥哥后,我照顾你这么多年,也没看过你尊敬我!”沈荞哼笑,得意道:“这怎么一样,程思城是我打算一生一世的人,你,顶多算我人生擦肩而过的一个小小过客!”
某人泪流,无语败走。
可惜,大二时,沈荞自己重遇上了这句话。
追逐的过程虽然谈不上华丽,但也绝不平庸。送花是男人的事,送鸡蛋送早饭却是女孩儿家常干的,王碧鄙夷恶心,沈荞反笑,要从关心开始,从细微之处的贴切将某人打倒!渐渐地,熟知程思城的人都知道他身边有个鸡蛋妹,每天早上风里雨里送鸡蛋不休。
除了鸡蛋,还有随时制造的“浪漫”,本来该男人制造的浪漫被沈荞拿来用之,当然她还没大胆到约程思城烛光晚餐,顶多就是找人制造点玄机,比如楼道三番四次相遇:“哎呀,好巧,又碰到你,吃午饭?我也没吃,一起去吧!”
或者:“程思城你篮球竟然打得这么好,早知道我就拜你为师了,我加入了女子篮球社你知道吧?哈哈,别看我身高不高,那走得是灵巧前锋,善于抢球……”
又或者:“梁阿姨程叔叔好,咦,程思城,你也在啊?”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很多很多很多。
多得沈荞自己也数不清楚了,只记得有一天,当她又在程思城面前出现的时候,他转过来头来,第一次用眼神扫视她,扫得沈荞浑身上下禁不住的颤抖,心想完了完了完了完了,他注意到我注意到我终于注意到我了……
“我对你没有兴趣。”某人扔下一句话,扬长而去。
沈荞僵硬在原地。
得知消息的王碧急忙赶来,拉着目瞪口呆找不到方向的沈荞往僻静的地方走,边拽边说:“你看你像什么样子?不就是男人,只要你沈荞开口,姑奶奶我给你送上一打!”
她的悲伤逆流而上:“我……我只要程思城。”
“你神经病啊你,你白痴啊你!”王碧从没见过这个样子的沈荞,就像一朵红颜色的花儿被忽来的雨水一浇,失了芳华。
该死的王碧没有办法(事后王碧自己责骂自己为该死的),只得换了另外一副腔调劝慰沈荞,说什么他这个人就是那样,我听说很多女孩子给他写过情书,当场就被他拒绝,一点面子都不给人家留,所以他不是讨厌你,他只是还没有心思恋爱啦,说不定不是个正常的人,不喜欢女人的啦……沈荞抬起头,顺带抽了一声:“嗝……他不可能喜欢男人!”
王碧点头:“嗯啊嗯啊,就算他喜欢有什么关系,你是谁?你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沈荞,弯得都能扳直,直的都能扳弯!”
沈荞猛然从石凳上站起,握拳,战斗力空前绝后:“他如果是同性恋早就传开了,大学三年不肯能半点消息都没有!可能是没遇到一个合适的女孩子,王碧,我沈荞从现在开始恢复斗志,我要去做那个打开他心扉的人!”
“去吧去吧……”王碧忙不迭的点头。
此一去,悲伤泪水成河流。
当沈荞再次使者吃奶的劲追逐程思城的时候,程思城终于和校外一个女生牵起了手。撞面的那一天,沈荞的头顶,第一次蒙上了乌云,先是小雨淅淅沥沥,斜斜霏霏,靡靡嘤嘤……尔后,程思城看见呆滞了的她,那个少女一样的人物也看见她,问:“思城,那个人是谁?”
“没有脸皮的人。”程思城简单一句话后,拉走了身边的女孩儿。
暴雨倾盆,密密实实盖住了这个城市。就像伤心电影里面的情节,失落的沈荞独自徘徊在街道,就这么走啊走啊走……浑身滴答着雨水,直到方晓和他女朋友看见。
大致知道了事情原委的方晓怒发冲冠,当天晚上就找到程思城,两个人先是言语往来,继而你看我不顺,我看你生厌,拳脚相加起来。掷出一个拳头的方晓怒:“有你这么说人家女孩子的吗?什么叫没有脸皮?人家不够就是喜欢你,你要是看不惯不理要么挑明了就是,用得着这么狠?”
抹了嘴角猩红的人从倒了的桌子边爬起来,飞出去一脚:“我的事,管你屁事!”
发烧的沈荞自然不知道自己掀起了一场男人之间的打斗,不是为情,却是因为同一个女人。她只知道的是方晓和程思城那次斗殴之后竟然成了朋友,这人跟人之间还真是奇怪,你把他敬着吧,他当你是白葱,你晾着他吧,他又觉得你有味……
人性,贱就一个字。
沈荞本来以为那晚之后和程思城之间就彻底路人甲乙,却没想到没多久后,两个人又生出了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