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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英山肥遗 ...

  •   4、英山肥遗
      烈火赶到已是第二日子夜。
      孟晓蝶先是闻到了一股奇异的药香,随后便看到了烈火。烈火长长的头发凌乱的披散在肩头,宽大的红袍也已染上了斑斑血迹。一张原本白而光滑的脸上,挂着数不清地细碎的血痕。
      孟晓蝶只觉得腹内碎金的精元在微微地颤动着,连累着她的眼眶开始发酸,她吸了口气,轻声道:“你……”
      烈火的样子虽然狼狈,但是动作仍是那般洒脱,他不等孟晓蝶说完,已飞身到了她床边,指着睡在地上的甜儿道:“她是何人?”
      孟晓蝶道:“是这儿的丫环。”
      烈火俯身过去,在甜儿脸上挥了挥衣袖,方才转过身,对孟晓蝶道:“看来那男子对你不错。”
      孟晓蝶冷笑道:“这世上还会有对我不好的男人么?”
      烈火勾了勾唇角,从怀中掏出一只小瓷瓶,拔了塞子,递到孟晓蝶唇边。孟晓蝶此时确已全身僵硬得连手指都无法移动,只得就着烈火的手将那瓶中之物喝了,只觉甘甜泌凉,甚是舒爽。
      “这便是解药?”孟晓蝶有些不敢相信地望着烈火,那样歹毒的暗器,怎么解药却是这般甘甜?
      烈火点头道:“赤尾蜂之毒,只有其蜂蜜可解。”
      “蜂蜜?”孟晓蝶恍然大悟,那样甘甜的东西恐怕也只有上等的蜜汁了。想到这里,才发觉腹中温暖柔软,不知是那解药起了作用,还是碎金的精元发散的暖意。
      这一百多年来,碎金的精元早已与孟晓蝶融为一体,碎金的所有感受和感情都会通过这团小小的气场传递给她,她因而不仅有了碎金的能量,恐怕也有了碎金的感情。
      正如她面对着烈火,总是有一种特别的情感,像是亲人一样的信任,又像是情人一样的熟悉,忽而,又会产生一种情不自禁的抵触甚至憎恨。起初孟晓蝶会为了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惊诧疑惑,但慢慢的,她终于明白,这两种矛盾的感情之所以会出现在她的身体里,只因为那其中包含着碎金的意念。
      在碎金的意念里,烈火是亲人甚或是情人,而在孟晓蝶的心中,对于烈火,却只有恨!她怎么能不恨他呢?如果不是他强行拘禁她的一魂一魄,让她滞留在这可怕的人世边缘,她应该早已揩着萧禁的手转世重生了。
      烈火带回来的蜂蜜的确有效,服下不到半个时辰,孟晓蝶已感觉到体内血脉正在融汇贯通,先前的僵硬麻痹似乎轻了许多。
      “若使毒尽退,还要三五日的功夫。”烈火缓缓道:“我看,你还是在这里多留几日吧。”
      “不。”孟晓蝶斩钉截铁道:“我此刻便要离开。”
      烈火道:“纵然有解药相护,却也不宜运功施法。那样耗费精气定会令毒气再次上涌,我定不能让你冒这个险。”
      孟晓蝶冷笑道:“我自然是不必冒险的,凭你的法力要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我带走,又有何难?”
      烈火沉默了半晌方淡淡道:“那赤尾蜂之毒,需以新鲜蜂蜜半盏,连服三日,方可化解。今日你已喝下半盏,明日此时,我再送第二盏来。”话尽再不犹豫,转身间已无影无踪。
      孟晓蝶望着烈火刚刚停留的那个位置,突然有一点悲伤。在第一眼看到烈火那狼狈不堪的样子时,她其实还是有一点感激的,但是那感激太过渺小,在她强烈的憎恨包裹下,被刻意地忽略了。
      然而此时,她却难以抵制心底的感动。或许这感动源自于碎金,但是她的意识却在烈火消失的那一刻接收了同样的信号。
      她不知道烈火是往何处去寻解药,但是见了烈火的样子想必那地方定是凶险非常。那样凶险的地方,烈火义无反顾地闯了进去,并且还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去闯,不管他是因何而为,他这一份心都该获得尊重和感激。
      但是孟晓蝶却无法给他应得的尊重与感激,他始终是她最为憎恨的妖。所以,当她次日子夜再次见到烈火的时候,仍旧是一句暖话也无。
      烈火早就习以为常,默默地看着孟晓蝶将解药喝下,方长长地吐了口气道:“再需一日,便可安好无恙了。只是这一日,你仍旧不可运功,否则残余的毒气逼入心脉,若再想解,就难了。”
      孟晓蝶一言不发,只低着头,感觉着腹中属于碎金的那一份感动,心却还是冷的。
      烈火只得无奈地叹了口气,拂袖而去。
      一百多年来,孟晓蝶始终视他为仇敌,他相信若不是因为她法力不济、不得不受制于他,她定会将他碎尸万段,将他打入万劫不复。
      但是他却一点儿也不恨她,不仅仅因为她的身体里装着碎金,也因为她那一份执着——执着于一份早已不复存在的情。
      她是这世间少有的痴情女子,她的爱从不因时光的变迁而有所改变。就这一点来说,她与他,是为同类。所以烈火并不介意孟晓蝶的冷漠,他还是会救她,拼着命来救。
      烈火要去的地方,叫作休与山。这地方一百多年前他曾经来过,那一次他从这里带走了碎金的精元。这一次,他要带走的,是赤尾蜂的蜂蜜。
      一连两日,他在这里寻到了两个蜂巢,艰难却还算顺利地取走了两盏最新鲜的蜂蜜。这是最后一次了,他打起精神想,但愿别出什么差错。
      休与山作为仙山之首,自是有许多困妖的法门,寻常妖物轻易是无法进入休与山腹地之内的。烈火自然知道此中玄机,否则他又怎能一连两次活着进出那休与山腹地深入的荆花岗?
      荆花岗中荆棘密布,赤尾蜂的蜂巢便隐藏在这些荆棘之中。烈火化作真身,飞快地穿行在荆条的利刺之间,周身已被划得伤痕累累,那一身红亮的皮毛,已被凝固的血迹粘成一块块暗黑色的硬痂,又很快有新的血液沿着那硬痂流下,落在荆条上盛开着的雪白的花瓣上,妖艳而诡异。
      为了躲避休与山上的机关法门,烈火不能动用法力,只得依靠着最原始的力量,经受这些他在许久以前便不用再经受的皮肉之苦。
      荆棘愈渐繁密的时候,他终于找到了一个隐蔽的蜂巢。这只蜂巢大而肥厚,看上去储量颇丰。
      烈火抬头看了看天色,艳阳高挂,已近正午。于是不再耽搁,瞬而恢复人身,抬起手臂轻轻一挥,便有数十只娇黄身子、红嘴巴的小鸟从他宽大的袍袖中飞出,扑扇着小小的翅膀争先恐后地扑向那只偌大的蜂巢,开始笃笃地啄食,片刻功夫,已将那蜂巢啄去了一层。
      蜂巢中的赤尾蜂觉察到了动静,尽数倾巢而出,却哪是那些小鸟的对手,方才现身,便被那些鸟儿当作食物吞了下去。这些鸟儿的食欲真是出奇的好,成千上万的蜜蜂,不消半个时辰已被它们啄了个精光,只剩下一只破败的蜂巢孤零零的挂在树杆上。
      烈火满意地笑了笑,走过去将那蜂巢摘下,将蜂蜜收入瓶中。遂抬头冲那些黄羽红嘴的鸟儿,轻轻招了招手,那些鸟儿便又飞回来钻进烈火的袖子当中。
      正欲矮身化狐离开,突听得一声底气雄混的冷笑,道:“难怪我的蜂儿这两日来如此惊慌,原来是遇见了英山肥遗!”一句话的功夫,这声音已然到了烈火身后。
      烈火心知不妙,定是遇上了镇守休与山的神君,心下微沉,却并不慌乱,转身相对时已是一脸笑意:“我这些鸟儿太不听话,碰见可口的食物便忍不住贪吃了些,神君不会如此小气吧?”
      与烈火相对而立的男子,头戴赤铜盔,身披金丝袍,如一尊铁塔般昂然而立,怒视着烈火道:“大胆妖孽!休与山是何地,竟容你说来便来说走便走么?”
      烈火笑道:“我偏要走,你又如何?”
      说话间,已凝聚真气,欲待出手相拼,却还是迟了一步,那金甲神君已先一步出手。
      神君的出手快如闪电,双指逼近烈火的咽喉。烈火本欲直接以掌相拼,却在抬手的一瞬间瞥见神君指间的一道金光,这才惊觉,那神君不仅有帝台灵气护体,更有法器护身。于是在最后关头,他倏然矮身化为红狐,‘嗖’地窜入荆棘密林之中,飞逃而去。
      神君似乎并未想到他会出此一招,呆了一呆,这一呆之下,烈火早已窜出了百里之外。神君轻蔑一笑,腾空而起飞身于荆棘之上,往烈火逃跑的方向追去。他以法术御风而飞,本就占了便宜,眼见便要追上烈火化作的那条红狐,正将真气凝结于掌心,欲以霹雳闪掌法截杀,却听耳后风声呼啸,似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压将下来。
      神君乍惊之下只得放弃对烈火的攻击,转身将那一掌凝聚了七分真气的霹雳闪尽数斩向身后。
      闪电如刀,刀如闪电!凌利的刀光下,只见一只黑色的猎鹰上下翻飞,速度迅疾行动灵巧。
      神君皱了皱眉,倏然收了掌中的真气。恒横于天地之间的刀光迅即隐没。此刻正值夕阳西下,那黑色猎鹰很快化作一团漆黑投入那一片如血残阳之中。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英山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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