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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祭冢 ...

  •   这几日纪玧之在府中养伤,莲藕不知从哪儿抱来一只小土狗,似是刚足岁。初来时浑身是泥,惨兮兮泪汪汪的,如今养了这么些天,好吃好喝地供着,总算有了些圆润蠢样,正卯足了劲儿在院里撒欢。原本是来给纪玧之解闷的,愣是被一府的人宠成了个祖宗。

      门房猫四来回禀的时候,纪玧之正和糖心较着劲,小姑娘熬的药和她的名字没有半分关系,臭烘烘黑乎乎的一大碗,纪玧之就是闭着眼睛也灌不下去。此时见着猫四过来,纪玧之宛若见到救星。

      这时上门的,多半是来探病的。纪玧之忙道快请,笑呵呵转过头:“好糖心,你看又有客来,这药我晚些再喝……”

      “堂堂纪小侯爷还怕一碗药?”

      听着这声,纪玧之便浑身一僵,不可置信地往外一看,可不就是娄相大人亲自登门么!就在纪玧之怔愣时,娄明言已几步近前,拿起那碗药凑到纪玧之鼻子底下。纪玧之不接,他便一直举着。

      纪玧之到底不敢将救命恩人整得跟受刑似的,默默接了碗捏着鼻子一饮而尽,其间滋味不言而喻,纪玧之五官皆皱丑得惨不忍睹。

      很快唇间透来一丝甜味,纪玧之本能地伸舌卷入,其间似还碰到一点温热。然口中饴糖正幸福地冲减苦味,纪玧之也没多想,再睁眼时娄明言已垂下手,将一包饴糖搁在几上。

      这年头,探病还带糖的吗?

      纪玧之称谢,娄明言却似微微出了神,目光停在自己的拇指之间。然也只是一瞬便又恢复如常,快得仿若是纪玧之生了幻觉。

      娄明言在纪玧之身侧落座,顺手拿起几上茶盏凑到唇边。纪玧之瞠目,一颗饴糖险些卡在喉口:“咳咳……娄、娄相,这杯茶是……”

      双唇贴近茶盏,慢慢啜饮一口,领上的喉结跟着上下滚动。

      是我的……

      半句话在唇齿间消音,娄明言却是缓缓一笑:“茶解药性,纪小侯爷方饮过药,就莫要再饮茶了。”

      纪玧之僵着脸:“好,好的。”

      “小侯爷的伤看来已无大碍。”

      纪玧之起身对着娄明言深深一揖:“此次脱险多亏娄相相救,纪玧之感恩在心永世不忘。日后若有用得上纪某之处,相爷尽管吩咐。”

      娄明言眸中微微一动:“若我日后让小侯爷为我赴汤蹈火,小侯爷也不推辞?”

      “能让娄相为之赴汤蹈火之事,必是匡扶正义为国为民之事,纪某自当欣然前往。”这话若是从朝中任何一个老臣口中而出,娄明言顶多信上三分,然从混世魔王纪玧之的口中说出来,即便知道她依旧耍了心眼,听着倒是更为可信。

      见纪玧之一脸肃容,娄明言勾唇道:“小侯爷宽心,我不会让小侯爷为我赴汤蹈火,然今日这话,小侯爷记着便是。”

      “今日前来,实是有一桩事觉得当予小侯爷知晓。”

      “娄相请讲。”

      “当日小侯爷所骑的马已然找到,御林军根据马的踪迹追去之后,发现马已坠下猎场西侧的山崖。”

      纪玧之背上一寒,若她当时没有及时冒险弃马,恐怕之后的结局应同那匹马一样,势必要来个粉身碎骨、零落成泥了。

      “大理寺的人去了崖底,那马尸虽形容惨烈了些,但该验的还是能验,所幸也取得了些成果。”

      纪玧之眉间一蹙:“娄相这是何意?”

      “朱子草性烈,颜色黄中带青,混在饲料中不易被人察觉。马若误食,便会烦躁不安,腹痛难忍,继而撒野发狂。仵作在马腹中发现了残余的朱子草,想来那匹马食下的分量也必然不少。”娄明言眸中微寒,沉了声道,“小侯爷不妨好好想想,那匹马究竟是如何择捡的。”

      纪玧之一怔,又觉得不可能。马是顾风和程暮挑的,若二人真要害她,先前有无数次机会,不必等到众目睽睽的猎场之上。且这些年岁下来,虽说也时常逢场作戏,可到底与他们兄弟相称,若说没分毫情谊是断不可能的。纪玧之不愿怀疑,也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这二人虽荒唐好顽,一身的世家脾性,但到底不是品行败坏之人,不然纪玧之也不会选那二人相交了。

      “顾风程暮也许并无害你之心,但那之前呢?顾风是否在挑马时透露了马是要给你骑的?又是不是有人特意将那匹马牵给了顾风?此间种种,还望小侯爷不要掉以轻心。”

      “娄相说的是。”纪玧之忙称谢。

      一旁撒欢的小土狗终于玩累了,可能是想吃东西,便蹭到纪玧之腿边“呜呜”地撒娇。

      娄明言看了看小土狗,又朝纪玧之瞥去一眼,莫名勾了唇:“不愧是纪小侯爷府上的新宠,倒是有趣得紧。”

      小土狗叫得更欢了,身子开始往娄相那边蹭,一拱一拱活像颗抽了风的土豆。

      娄明言用脚面轻轻一拨,那小土狗就翻了个身,露出了圆滚滚的肚皮,仍在那儿一扭一扭的,已将狗的尊严置之“肚”外。

      纪玧之闭目,养狗不慎,委实丢人。

      送走了娄明言,纪玧之回到前院唤了莲藕:“小莲藕,你不是让我给这小东西起个名儿吗?如今我已想好了。”纪玧之袖袍一挥,头也不回道,“我考虑了半天,土豆二字实在最衬它不过。”

      说完也不看莲藕是何反应,便入室去睡了回笼觉。

      而一旁还不知自己已被冠了土豆之名的小土狗仍冲着纪玧之摇着小短尾一脸谄媚相。之后发现自己在听到“土豆”这声之后才有饭吃时,嗷嗷抗议为时已晚,此乃后话。

      ·

      锦云深处梵音近,十里寒山夜未凉。

      晋安姑苏的寒山寺香火旺盛,远近驰名,而大齐邺都城外的锦云寺亦素有“小寒山”之称。

      此间香客不绝,摩肩接踵,纪玧之没有随着人流踏上那九百九十九阶,而是绕到了锦云后山。

      纪老侯爷的墓便砌在这儿。

      只是鲜有人知道,即便是锦云后山上的墓也不过是个衣冠冢。纪老侯爷的尸身已由纪玧之亲自执火焚尽,那一盒骨灰被连夜送到了南乡镇上,与纪玧之的娘亲合葬。

      当年会阳围猎,刺客暗袭皇长孙,幸得纪老侯爷相救,然纪老侯爷却因此连中三箭,虽伤不在要害,但箭上皆抹了剧毒。纪老侯爷硬生生撑了七日,终是药石无医,撒手人寰。

      犹记得当时老头子的叮嘱,心心念念的是葬在的南乡的妻子,最放心不下的自是女扮男装的纪玧之。

      “你娘素来爱美,嫁给我这么个糙爷们已是委屈了她,若她见到我如今这副样子,怕是会伤心难过。总归我也是要去陪她的,不若一把火焚了这躯壳,再与她合葬,如此,我更安心些……”

      那是纪玧之从纪老头那听到过最平静,最文绉绉的话,当时剧毒已入他肺腑,老头的面容早已溃烂,每多说一字都艰涩无比,痛苦不堪,然那一席话,他却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像是生怕纪玧之听岔了:“……爹让你女扮男装,入这邺都城来,是爹对不住你。之后见到你娘,自当受她埋怨。然你要牢牢记住,你是我纪长武的女儿,你不需文韬武略,不需流芳百世,也不需撑起这大齐河山,但你需得无愧天地,无愧君上,无愧你纪氏之名!”

      纪玧之叹了口气,坐在了墓碑旁,打开两壶清酿的酒塞,洒在碑头。

      温醇的酒香徐徐散开,沾惹衣袖。

      “我不能赶去南乡看你和娘亲,邺都的清酿也不比南乡醇厚,也不知老头你尝不尝得到,若能收到,便凑合着喝吧。只是你一糙老爷们,不爱烈性的烧刀子,怎对南乡清酿这般情有独钟?”

      纪玧之仰头喝了一口,遂而点头:“回味的确悠长,老头你还是有些品味的。”

      放眼望去,林间郁郁一片,前头那般多的香客,在此竟丝毫不闻喧声,反而幽静得很。纪玧之垂下眼眸,默默又灌了口酒。

      在南乡的那段日子,是纪玧之记忆中最难忘的一段日子。那时她还不知她的老爹有个淮安侯的身份,只当他是一般的口技先生,靠着巧舌如簧养家糊口。而她的娘亲还在世上,那般温柔和熙的女子,当真是世上最好的娘亲。

      可日子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

      是娘亲生病的时候?是老爹时常不见的时候?还是老爹告诉她以后只能扮作男孩子的时候?

      又或是再早一些,那个她叫做“黄伯伯”的男子第一次拜访的时候?

      老爹说,每个人都有要背负的东西,也许纪长武要背负的也是她纪玧之要背负的。

      “老头啊,这次秋猎,我们一家三口差点儿就在地府团圆了……有人要害我,在马上动了手脚。你说,和害你的会不会是同一拨人?”纪玧之嗤笑一声,“可千万别被我逮到把柄,不然小爷我定要他不得好死!”

      纪玧之靠在墓碑旁,青丝垂落,遮了半边面容:“可是我去找了顾风,却不曾发现有何疑点,就连大理寺的人也已然束手无策……你若在天有灵,多少也给我些提示吧……”

      树叶沙沙,遮盖了一切低语和那似有若无的呜咽。

      衣冠冢,酒香倾,故人胡不归?

      故人归不得。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娄相:替你主人叫声来听听。
    土豆:嗷~
    娄相:叫两声来听听。
    土豆:嗷嗷~
    娄相:乖。
    纪玧之:……土豆你个狗腿子!!
    有加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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