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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识总是在夏天 ...

  •   我和任平生,是老朋友了。
      在澄江这座不大的小城里,城东到城西不过七八个十字路口的距离。
      梧桐树从街道一头绵延到另一头,街边的店铺都很小。有的甚至只露出一个窗口,仔细看就能看到里面一位老婆婆的笑脸或者叼着烟袋的大爷。

      小时候我一直留着和男孩子一样的短发,穿着姑姑家大儿子留下来的衣服。
      姑姑那句:“哎呦,这都是新衣服啦,贺贺长得太快了,衣服穿不了几次就小啦……”伴随着我整个小学时代。
      老爸老妈倒也不介意,觉得小孩子嘛,知道什么。
      可能我的确是看起来和别的小女孩不一样,所以一直没什么朋友。
      每天放学后,别的小孩子都三五成群的回家或者去澄江小公园玩,我就一个人坐在操场的单杠上发呆。

      记得那是个天气预报有雨的夏天的傍晚。
      那天的单杠上,除了我,还有一个东西。
      是个天蓝色的双肩书包。
      我的小电子手表告诉我已经六点该回家去了的时候,书包的主人还没有来取。
      于是我拍了拍那个小书包,对它说:“你不要难过哦,你的主人很快就会来接你的。我先回家了,不然妈妈会担心。”
      我离开操场,回头看了看它,它还在那,自己静静地挂着。
      走出校门,已经没几个人了。
      我专门四下张望了一下,期待会有一个小朋友着急地跑过来,冲进学校。那他一定是去取那个小书包的。
      可是没有,除了我站在校门口,其他人都只是自顾自地走着。

      做完了家庭作业,我看到了放在书桌旁的,那个蓝色小书包。
      它很干净,拎起来很轻,和我的仿佛要把脊梁压弯的粉色书包不一样。它就安静地坐在那里。
      对,我把它带回家了。
      没什么理由,我只是觉得不该让它自己在操场呆一整个晚上。如果让我在单杠上坐一个晚上我一定会哭的。

      第二天,当我背着一个书包又拎着一个书包出现在校门口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女孩子冲过来的样子。
      她一把推倒了我。然后向学校里大喊。
      她喊出的名字,我也永远忘不了。
      任平生!你的书包!
      哦,小书包,原来你的主人叫任平生。
      我坐在地上,肩膀上背着的书包硌着我的腰,有些疼,我想一定是那个铁文具盒的功劳。校服上落了灰,那可是妈妈刚给我洗好的。抬头看到校门口有检查红领巾佩戴的,下意识地摸了摸脖子,还好,今天没忘带。
      我的脑子里就是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任平生的书包已经被那个女孩子抢了过去。
      周围好多来送孩子的家长都停下看我,连门卫室的老大爷都探出了半个身子,我还看到了几个同班同学都惊恐地望着我。
      我没站起来,就坐着,直到任平生走过来。
      他没有像那些偶像剧之类的男生一样,小小年纪就绅士的不行。
      他只是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然后扭头对那个推倒我的女生说:“任蝉,书包给我。”
      我撑了一下地,拍了拍裤子,站了起来。

      “你推我干嘛?”我盯着任蝉。可能是我假小子的形象吓到了她,她居然……哭了。
      我皱了皱眉头,任平生则手忙脚乱地去找纸巾。
      “不可理喻。”我说。
      那是前一天语文课刚学的成语,我扔下这句话和一张卫生纸,正了正我的红领巾,进了校门。

      小孩子的世界总是令人难以捉摸。
      总之那天起,我和任平生的故事开始了。
      他是我隔壁班的,一个捣蛋鬼,总和其他男生逃课在操场玩,经常把书包丢来丢去。
      我放学后不去玩,就总能在学校里捡到他的书包,第二天再给他带回来。
      他会在拿书包的时候给我几个在校门口买的泡泡糖,或者那些男孩子才喜欢的小汽车模型。
      那时我觉得,他可能把我当个男孩子吧。

      后来我也知道,任蝉是他的堂妹。
      自从我用“不可理喻”这四个字形容她之后,她就对我爱搭不理。不对,她本来就对我爱搭不理。
      升上六年级之后本着小升初的紧迫感,学校抽出每个班前十几名组成一个新的班。
      我和任蝉,成了同班同学。
      每天放学,任平生都会在教室门口等任蝉一起回家。我们会短暂的路过。
      任平生会说:“喂,孟夏,我书包好像被丢到沙坑里了!”
      他一直叫我孟夏,因为他认识我的时候,还不认识“锦”这个字。

      我正了红领巾走进校门后,他追上我。问我叫什么名字。
      我说:孟锦夏。
      “什么?”
      “孟锦夏。孟子的孟,锦绣的锦,夏天的夏。”
      “锦绣是什么?”
      “……”
      之后,他就开始叫我孟夏。

      和任蝉一个班的日子并不舒心。
      除了每天和任平生多待大概十几秒钟外,我的生活与前一二三四五年级没有任何变化。
      直到那天放学,我刚走到门口,任平生就着急的拉住我说:“孟夏,你给任蝉说我今晚有事,不跟她一块儿回家了。”
      我还没回答他什么,他的背影已经消失在楼梯拐角。
      任蝉这位大小姐还在慢悠悠地收拾东西。
      “任蝉,任平生说他今天晚上有事,不跟你一起回家了。”
      “他又去小公园了??”任蝉突然抬头看我,眉头紧锁,小嘴气鼓鼓地嘟着。
      我想了想,任平生实在是没给我透露什么关于公园的信息。也不知道这位大小姐是怎么了。
      “我不知道。”

      如果那时候我知道我和任蝉的关系会从那晚发生质变,我一定不会在她眨着大眼睛对我说“夏夏呀,你陪我一块儿去小公园好不好?”的时候,回答好。

      升入六年级的我们似乎已经摆脱了小屁孩的样子。
      对我们这个年龄的人已经不能称之为“小孩”,而是“青少年”。
      那年大家突然开始看偶像剧,里面的男主不是家财万贯就是学霸之身,对女主要么温柔体贴,要么面冷心热。
      十几岁的少年少女不再扮演老师同学,或者玩什么扔沙包,交换英雄卡片。
      那个夏天,班里的男生女生开始相约在小公园的小圆石桌上写作业,讲题,还会有人带奶茶和糖。
      据说,有天一个女生带了一部小手机,她放了几首歌,便有人跳起了舞。
      我不知道这个“据说”有百分之几的真实性,但之后每次放学听到有人在教室大喊:今天谁去公园吗?我就总觉得,他们要去跳舞。
      我没参加过这种活动,可能也是发型原因吧,男孩子知道我是女生不和我玩,女孩子觉得我看起来像男生也不和我玩。
      我并没觉得有什么,我骨子里好像就注定冷冷清清的。

      任蝉打破了我维持了很多年的冷清。
      按她的话说,她才不会跟大家在这种小公园跳舞写作业什么的,家里那么舒服,在外面趴在石桌子上写多丢人啊。
      但我觉得她是想去的,我一直这么觉得。
      任平生一开始也不去的。
      他总是下午快放学的那节课和几个男生逃课玩,然后放学就乖乖和任蝉坐一辆车回家。
      他为什么开始去公园,任蝉为什么不高兴,我知道原因。
      那年各班都在传“谁喜欢谁”的事,任平生这样张扬的男孩子,不免挂上好几个女孩子的名字,但他总是和任蝉在一起,所以故事往往都是“某某某喜欢任平生”。
      后来,任平生终于成了“喜欢”这两个字的主语。

      讲真的,我已经记不清那个女孩的名字了,是叫什么欣还是什么甜。
      任蝉肯定记得。
      因为我和她到了公园后,她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旁边坐着特别乖的任平生。
      任蝉还是我认识的那个任蝉。就像她和我第一次见面一样,她一把推倒了那个女生。什么欣或什么甜,一下子就从小石凳上滚了下来。
      任平生却没有像上次看我一样居高临下,他慌乱地扶起那个女孩,然后朝任蝉大吼:“任蝉你干嘛啊!”
      他的双手握成拳头,眼睛瞪的很大,嘴巴抿成一条线,没有任何弧度。
      公园里的学生们都看向他俩。

      如果你问我在哪里?很不幸,我就在任蝉身后不到两米的地方。所以当这个小丫头被任平生少有的愤怒吓傻之后,她回头仓皇地看着我,她喃喃地叫我名字:夏夏……
      我也被吓坏了。
      在我还没想到什么措辞的时候,我也很疑惑,当年能说出“不可理喻”的孟锦夏去哪了。
      任蝉的声音就直挺挺地进入我的耳朵,“夏夏……夏夏……是孟锦夏!”
      “孟锦夏说要我来推这个女生,推倒了就帮我抄三天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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