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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工地在一个偏僻的山脚下,跟着开顶货车进工地都要弯弯曲曲好一通绕,几乎是要与世隔绝。地是偏僻,人倒不少,数来也有三十几个。
      白天在挖土打地基,晚上便结伴回不远处的那几间平房,房子老旧高危,墙上开了两个正方形的口子算作窗子,连窗框和玻璃都没有,通风倒是很好,当然雨来时,也给淋了个畅快。每个房间里都有十来个人,大家随意扯块席子铺开就能睡人,边上靠着墙的地方堆了些用塑料布包裹的随身行李。晚上睡着时,老旧天花板不时会在某个地方落两寸土来,导致每天醒来都覆一脸尘土,灰扑扑的。
      一干两个月,酷暑难耐,每日脱去上衣做工,烈日把人晒得活脱了一层皮,背上总是又刺又辣,晚上睡觉时多是蚊虫叮咬,没有风的夜晚里热得连人带席子都仿佛要起火。
      身体在受苦的时候,精神上的空虚总是愈发难挨。唯一能慰藉我的,是每月农历十五到手的三百四十块钱。一天工十五块钱,每天凌晨五点干到下午七点,一个月有个两天的休息时间,再扣八十块钱的伙食费,余下全部就是到手的工钱了,我对这个薪资非常满意,也能养起家了。
      打好地基填完水泥,恰逢八月十五中秋节,工头老陈放我们一日假期。那是我这辈子睡得最狠的一觉,直到工头的儿子文成把我晃醒。
      “阿辉!拿一百元钱借我用来!下个月我发工资就还给你!”
      “啊?”我睡眼惺忪,还没反应过来。
      “一百元钱啊,借我,行不行啊?”
      “不是刚发的工钱?你没钱了?”
      “还别人了啊!上个月借的这个月还,这个月有这个月的花销。快快!起来起来,都七点三刻了,我搞到了两张迪斯科舞厅门票,还找隔壁屋的光头借了摩托车,你带上钱,我带你去!走走!”
      他依依不饶地把我拉起来,外面的天已经是灰蓝色,还没黑全。我转头看向兴致勃勃的文成,他穿了一件米白色条纹polo杉,把领子立起来,下身穿了一条喇叭裤,这是当下最时兴的行头了。
      “去哪的舞厅?”我在塑料布下的行李堆里翻找着属于我的东西。
      “问这么多干嘛,阿哥带你去的,肯定都是好地方啊!是不是?”他拉了拉立领,一脸骄傲。
      我扯出一件阿大给的上衣,藏青色的短袖,胶印了几个英文字母,时间太久了,上面的胶印字母都开始脱落、开裂,显得和我一样陈旧寒酸。
      “我靠,你就穿这样啊?这样我怎么带你出去帅啊?骑摩托车哎?!多拉风啊!就你这打扮,风都吹不起来!”文成一脸嫌弃的打量我。
      “这是我最好的衣服了,阿大刚给我的,老子我还没穿过!”我是不服气的,旧是旧衣裳,可是还很好穿,我都不舍得拿来做工的时候穿。
      文成若有所思的看着我的邋遢模样,跑回他住的平房里,不一会儿回来了,手上拿了一件和他身上差不多款式的polo杉,还有一条牛仔喇叭裤,他一起塞给了我,看我换上。感叹道: “这样才有个人样啊!快丢掉你那工地大老粗的穷酸样!阿哥带你出去见见世面!”
      跨上摩托车后座的瞬间我就爱上了感受速度。摩托车好像有生命,“嘣嘣……”,它在蓄力,“嗡嗡嗡……”,它启程了。文成把摩托车开得飞快,伴随着扬起的尘土,在泥土地上轧出一道长长的车轮印,风在我耳边飕飕的,我听不见文成的嘟囔,我对着迎面的风张开嘴大声的喊了一路:“啊——”。
      我第一次这么热烈地感受活着。
      文成把车开进一条繁华的街道,是我从未见过的五颜六色的街景,两侧都是并排的服装摊、小吃摊等等,摊贩身后的建筑都有个三层楼高,人们熙来攘往的,好不热闹。文成把车朝招牌灯光最亮的一栋建筑开去,建筑外层装饰了好几串彩色灯串,上面镶的红色灯牌写着:风暴舞厅。
      舞厅里灯光炫目,音乐声轰得人耳鸣,男男女女挤在一块像触电一样舞蹈着,令人亢奋。文成找了一块小圆桌,要了两瓶冰啤酒,便开始用狩猎的眼神搜寻人群中合眼缘的“猎物”。我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一晚上不敢走动,直到散场,我还守着那块圆桌寸步不离。
      散场后和文成走出舞厅时估摸已经过了凌晨十二点,我想赶紧回到工地,明天还要早起给水泥浇水。走到停摩托车处时,旁边的黑暗处一阵骚乱。
      “他妈的!喝了老子一瓶香槟,一摸比我还硬!他妈的!出来装什么女人?干!”角落里的男声愤怒异常,一边说一边踹地上的人,地上的人穿着一件花衬衫和西装裤,一头中长发披散着盖住了脸,看上去像是位瘦弱的女性。
      “操!”文成生平最看不得别人打女人,他的工头老爸就经常喝醉了打他母亲,好几次文成都和他醉酒老爸干起了架。文成冲上去和男人扭打在了一起,两个人一边打一边互相咒骂。我走上前把地上的女性扶起来,她捂着被狠踹的小腹,止不住的咳。而她抬头的瞬间,我愣住了。
      这张脸,是国栋的脸。
      “国……国栋?”我惊诧得话都说不利索。
      他也惊诧的望着我,脸上带着些许难堪的神色。“阿辉……我……”
      “你怎么穿成这样?”我皱着眉指了指他身上的花衬衫,当然也没忽略他有“弧度”的身姿。
      国栋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颤巍巍的扶墙起身,脚上踩着一双女士低跟皮鞋,还斜挎了一个黑色皮包。光从外形上,已经觉得他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他迈开腿要走,又感觉到吃痛,打完架的文成带着脸上挂的彩,身手敏捷的抢在我前头一手捞住踉跄要摔的国栋。
      “TMD!怎么打得这样狠?”文成恨恨地说,一边摩挲着国栋的手。“小妹妹这手瘦的啊!哎?怎么手掌这么些老茧,吃了很多苦吧?”
      这样老旧的把妹路数连我都觉得没眼看,亏文成还说的出口。我上前扯了扯国栋的袖子,示意他到路边的长凳上坐下休息。他推开文成,伸过手来搭我的肩膀,后脖颈上因为燥热生汗长的痱子,在一瞬间都突然发起痒来。
      看我俩并排坐下,文成跨上摩托车无所事事地抽起烟来,打手势让我随意,不用在乎他。
      沉默良久,国栋终于开口:“阿辉,你可不能告诉村里的人,我这副模样……”
      “你为什么这样打扮?这个衬衫,皮鞋,这些东西都是哪里来的?”我看着他的模样,终于和脑海里那张在昏黄灯光下,满脸泪痕交错的小孩脸重合了起来。
      “阿辉,我……我想做个女人。”
      “……”这下换我沉默了,世界都开始天旋地转起来,男人还可以做女人吗?会否是我听错?一瓶啤酒我就醉懵了?
      “我知道你一定是给吓到了,你一定不理解。可是我现在,我真的想做个女人,想变漂亮,我还想登台,想唱歌,想变得有名……”他说话越来越小声,越发没有底气。
      “这些你当个男人做不到?啊?做不到吗?只有去当女人你才能做到吗?嗯?!”我有些怒了,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像在拱火。
      “可我……想要男人来爱我。”他语气坚定地说出这句话。
      后面国栋再说了些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可能是真被那瓶啤酒醉懵了,但我却记得那天返程的风,大得好像一个个巴掌,不停的拍在我脸上,而停留在我脑海里反复回荡的,不是风声,不是摩托车声,而是国栋的那句:
      “可我……想要男人来爱我。”
      震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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