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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居然因调查案件,冬夜流落街头 ...

  •   之后的几天,居然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程一舜,自己在家里闷了许久。
      既然不知道该做什么,就去做最想做的事情吧。居然重新莽足劲,决定继续调查十年前的性侵案。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跟踪李同,他每天的行程非常规律,早上8点45时出门,花上40分钟到公司,康德生物制药。傍晚7点从公司出来,开车回家,他不会直接上楼,而是先去小区附近的居酒屋喝一杯,吃点儿东西当做晚饭,然后步行回家。在康德制药待了10年,照理说现在他应该有了不错的职位,起码是部门主管,可是看样子,他混得不怎么样。居然观察了一周后,在隔周的周一下午,她就进入了李同家,拿到了那瓶交易要用的药,轻而易举。之后她打算把这瓶药交给程一舜,让他拿去做药物分析。
      一鼓作气。居然决定去档案室找当年新闻的资料,在阿帆的帮助下,“借用”了公司的档案室,找十年前案件相关的新闻材料。但是那晚好巧不巧,档案室管理员去蹦迪的时候,把自己家的钥匙给蹦掉了,晚上10点半又重返档案室,当场撞破在鬼鬼祟祟翻档案的居然,酒精上脑的人不管做什么都很夸张,档案室管理员只见黑暗中一个可疑的人影,脑子里就脑补了无数部自己看过的恐怖片,先是惊声尖叫,然后踩着高跟鞋狂奔到档案室外,咔哒一声把门给锁了,这时候保安和还在加班的人已经统统围过来了,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请”出来。擅自进入档案室违背了公司的规定,部长猜到了她想做什么,除了要杀鸡儆猴告诉员工们要遵守规定外,他决定给居然一点儿教训,最好能让她放弃调查康德制药的计划,无情地撤销了居然的房屋租住权利,偷鸡不成居然还蚀把米,翻到的档案里也不过几张照片,连那些密密麻麻的字都还没来得及看。
      居然当初以专业第一名的成绩从大学毕业,加上已经在公司实习了两年,大家都看出来这是个人才,为了留住她,公司还给她搞了个特例,专门给她租了现在的房子,让她专心工作。魔都的房价物价都高,这算是很好的福利了。可这说收回就收回,一天都不给宽限的,正是寒冬腊月,居然无处可去,拖着箱子坐在马路牙子边上。
      陈茉还在哈尔滨拍戏,自己没有可以借住的地方,只好去住酒店或者宾馆,居然在手机银行里查了查自己银行卡余额,倒吸了一口凉气。成为社畜至今已经四年了,自己的银行卡里竟然只有3000块钱!也难过,她每个月的工资有一半打给了妈妈,还会给小茹家一些钱,记者的底薪也不多,她又从来不收红包,堪称一股清流,这么穷一点也不意外。
      先坐马路边上思考到底接下来该怎么办吧,居然大咧咧的,倒没把银行卡余额当回事,也没把自己一个人流落街头这件事悲伤化自怜自艾,也还没有意识到大雪花飘着的冬天,被房东赶出来一个人拿着大箱子坐在马路边无路可去是一件会让很多人哭的事情。她只是在想着,接下来怎么办才好?是借一点钱先租个房子住,还是去和公司求情?
      正值圣诞节,街头上圣诞树和圣诞帽红绿相间,行人也老是成双成对的出现,你侬我侬的像连体婴散步一样。居然看得有些不耐烦,好好走路不行吗?为什么老是黏在一起?她背后是一个饰品店,居然百无聊赖走到橱窗前,看着一条亮晶晶的项链发呆。自己这些年要么是在工作,要么是在去工作的路上,似乎没有为自己的生活考虑过,父亲虽然去世了,但自己几乎一直生活在他的影响下,无论是因为那封遗书选择当了记者,还是这么多年秘密的追查他的案件。关于自己的事情,她一直在用大咧咧的方式保持一种钝感,直到遇见程一舜,他刺破了她的保护罩。
      橱窗玻璃反射出居然那张憔悴的面孔,嘴角向下,垂头丧气。她讨厌自己这样,于是用手指撑起自己的嘴角,挤出一个笑容,手一离开,嘴角又耷拉下来了。她真的笑不出来,她觉得自己有点儿想程一舜了,又蔫蔫地回到马路牙子上坐了下来。
      程一舜正在马路对面的车里坐着静静的注视着居然,一秒也不想移开,她正目不转睛的盯着橱窗看着,程一舜手心里正握着那对冰淇淋项链,他想亲手帮居然戴上,如果她同意的话。那晚没有得到居然的回复,他很理解居然,换作自己面对那种状况,他也会不知所措。他每天都在等着居然的消息,可是手机像丢失了信号一般,没有任何她的消息,连橙汁都不关心了。程一舜陷在焦虑中,没有任何写歌练琴的心思,他担心以后就这么和居然渐行渐远,他不敢去追问,如果得到了自己不想要的回复,那么就是他自己扼杀了这段感情。圣诞节,他终于决定赌一把,这才开车来到了那个他在脑海中来了无数遍的地方,居然楼下。没想到,真的看见居然了,只是这个傻瓜带着行李箱坐在楼下,像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雪花落在她的头上,她面无表情,身边还放着大行李。程一舜就这么看着,出了神,仿佛时间一直静止在雪花飘落在居然头发上那一刻就好,他能看上一辈子,甚至想要自己变成那一朵雪花。
      路上除了程一舜和居然,还有很多落单的人,比如喝醉了酒的流浪汉们。一个头发看起来像海带挂在头上似的男人,穿着破了洞的运动裤和扣错了牛仔风衣扣子的醉醺醺的男人走了过来,看见居然一个小女孩坐在马路上,不禁向上前调戏她一下,找找乐子。
      “哟,这么冷的天,一个小姑娘坐在马路上,冷不冷啊,要么跟哥哥回家?”醉汉笑嘻嘻地说道。
      居然懒得理他。醉汉以为居然是害怕了,于是胆子更大了,又靠近一步,“小姑娘还是个安静美少女啊,别看你这头发乱糟糟的,长的....收拾一下应该也是好看的。”说着手摸上了居然的头发,想把她那遮住脸的头发撩到耳朵后面,好好看看她到底长得怎么样。
      居然不耐烦地抓住醉汉的手腕,醉汉还没当回事。居然随即起身绕到他背后,把他的胳膊在背上拷得死死死的,“你再睁大你的眼睛看看,什么叫收拾一下才好看!”醉汉这才意识到自己招惹错了人,酒瞬间醒了一半。
      程一舜看到醉汉靠近居然,正准备冲下车,一只脚都已经在地上了,却看到居然一个擒拿就制服了醉汉,才失神的笑了,她不需要自己的保护,也许她也不需要自己。他就怔怔地站在车旁,马路的另一侧。
      “哎哟大美女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赶紧离开。”醉汉怂了,龇牙咧嘴地连忙求饶,居然这才松开了他,重新坐回路边。
      有个小朋友牵着爸爸的手,一边吃着炸鸡,一边仰着头和爸爸说着什么咸蛋超人和夏亚有什么关系,其乐融融地从居然面前走过,居然突然眼泪就扑簌扑簌往下掉。
      程一舜对于她的心情感同身受,来自家庭的温暖,他们已经无法拥有,只有从记忆里一遍又一遍地怀念那几年,直到记忆泛白。看到居然哭得无助,像个小孩,程一舜再也无法克制自己的脚步,拨开人群冲到她面前,单膝蹲下,把泪眼朦胧的居然藏在自己怀里,居然闻到了那股独特的香味,那是阳光下拨开了一颗柑橘的味道,让居然非常安心,她不用抬头就能确认,是他来了,是程一舜。有了依靠,居然肆意地宣泄自己的情绪,从小声啜泣到放声大哭,只是一个怀抱的距离,这些年她没有人可以在她哭泣时当那堵墙,现在她有了,似乎要把十年来憋在心里的委屈和怀念全部发泄出来。程一舜穿着结实的皮衣,里面是柔软的羊绒,居然把脸埋在那带着程一舜体温的羊绒里,厚实温暖,像从高空坠下时,跌落在十层楼那么厚的用柔和的绒毛堆积起来的褥子上一样,踏实,她在程一舜的拥抱里安全降落,程一舜能感受到居然的泪水渗透毛衣、衬衫、皮肤,滴落到他心脏正中央,在那里烙下一个印记。他再也不想让这个女孩儿哭得这么伤心了。可他又有些庆幸,她是趴在我的胸口哭的,似乎自己就是她手中举起的那把伞,让她在磅礴大雨中不被淋湿。
      “跟我回家吧。”居然哭完后,渐渐恢复稳定的情绪,程一舜掏出口袋里的纸巾,帮她擦干眼泪,还有鼻涕。捧着她的脸,盯着她的眼睛,距离很近,居然的情绪又开始……不稳定了,心扑通扑通地以超过每分钟70次的频率激烈跳动着。眼前这个人,睫毛长长的,安静地在眼睛下方投下一片阴影,而那双眼睛并没有因为阴影失去光亮,反而像藏着几颗星星似的闪烁着亮光,皮肤好得像刚剥开壳的鸡蛋。几绺头发散落在额前。在外人看来有些阴冷桀骜的程一舜,在她面前,是像童话里的小王子那样。
      在那个充满期待、怜惜的眼神中,居然抿紧嘴,点了点头。程一舜帮她把背包背好,一手拉着她的行李箱,另一只手牵着她,回到车里,迎面吹来的风,都是甜的。
      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墙角一排整整齐齐的书,各种吉他、贝斯、尤克里里零零散散的摆在角落,自己常用的那只杯子在桌子上显眼处放着,狗狗正摇着尾巴趴在自己的脚边。居然刹那间产生了奇妙的错觉,像是和自己相熟相知的老友,在某个狂风大作的午夜,一同从风雪肆虐的山林中回到他们已经共住了20年的木屋,壁炉里还燃烧着温暖的火焰,一切都很舒服。
      雪愈下愈大,寒风卷着雨滴和雪花,从落地窗前呼啸而过,留下一道道流淌在玻璃上的水痕。房间里温暖如春,此刻成为过于浪漫的避风港。
      而这浪漫的气氛,让冷静下来的两个人感到有些别别扭扭的,尴尬的互相错开眼神,不讲话,只是两个人脸上都藏不住笑意,那种甜蜜的爱,就算不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
      “你先去洗个热水澡吧,刚才在外面又下雨又下雪的,别感冒了。”居然专注的和小狗玩着,程一舜率先打破尴尬,递来一沓衣服。
      居然脸红通通的,指着在门口的行李箱,“那个......我的箱子里有衣服。”程一舜的脸瞬间也变得像一只煮熟的虾,两个人可以一起去唱戏了。“那个.......不好意思我.......”他习惯了拿自己的衣服给她换,也无意间学会了她的说话方式,“那个......”
      居然挠了挠脑袋,挤出一个笑来缓解这糟糕的气氛,从行李箱取出衣服轻车熟路地就走进浴室,没有看程一舜一眼。她下一秒自己就会招架不住这个因为过分害羞而脸红的可爱男孩。对,是可爱,他在她眼里的形象不再是高冷、帅气,而是可爱。
      程一舜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那对带着自己体温的项链,从车上一路到现在,他心里一直忐忑不已,琢磨着要选一个最合适的时机,不能早一秒也不可以晚一秒,为她戴上这条项链。但是却发现,只要她在身边,每一秒都是那么完美,反而却找不到那个最合适的时机了。
      “那个......你的吹风机放得太高了,我够不到。”居然穿着自己的卡通睡衣,头发湿漉漉的散在肩上,几滴晶莹的水顺着锁骨滑过......看着刚出浴的居然,程一舜的眼神有些飘忽。
      “吹风机。”居然又轻声重复了一遍。
      “哦哦,我去给你拿。”程一舜回过神来,依旧是只熟透的虾。不仅帮她拿到了吹风机,程一舜还提供了一条龙服务,帮她把头发也吹干了。
      “你刚才盯着我脖子看干嘛?”居然突然问道。
      “我......”就是现在,程一舜暗自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我觉得你脖子缺一样东西。”
      “嗯?”
      程一舜放下吹风机,从口袋里拿出那对热乎乎的项链,从后面为居然戴上。随后牵着居然,走到浴室,对着镜子为她展示刚刚戴好的项链。
      “是冰淇淋.....”居然从镜子里看着程一舜的眼睛,满是惊喜。
      “你喜欢吗?”程一舜也通过镜子用眼神回应着。
      “喜欢,那天晚上的风东南西北四处吹着,让人捉摸不透,你也是。”
      “但那晚的风很甜,你也是。”
      “你从那个时候喜欢我的吗?”
      “第一次见你,看你在笔记本上写的话,就对你很好奇。后来你问我了歌词的问题,对你的感觉强烈,但又不太了解,只能凭着直觉。直到那天晚上,我突然就有了写情歌的冲动,因为你。”
      “我帮你戴上。”居然看到程一舜手中还攥着另外一条项链,踮着脚面对着他帮他戴上,身高差那么一点,再加上有些笨拙,居然扣了好一会儿还没扣上。程一舜被她蹭来蹭去的,身体不由自主的有些发烫,手自然而然地搂着了她的腰,又往自己怀里拉近了一些。

      外面的雪和雨伴随着风,席卷了这个城市。窗外白茫茫一片,这个世界好像重新变成纯白的了,像程一舜理想中的世界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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