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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忆往昔(二) ...

  •   总之,什么远大志向也是不存在的。隔三岔五出去出个外景,拍几个封面,没什么灿烂星图,但是吃得饱穿得暖睡得好,她很满意,最重要是得了朝思暮想的一人心。

      至于和周呈蕤的故事,没有一匹布那么长。很老土的女追男,很老土的恩怨情仇。

      大三那年的寒假,她在S市和她弟一起去了一个独立音乐会。本来她对这种独立音乐会着实没什么兴趣,可是她在里面看到了一个过气歌手,是她从小到大的挚友知喜以前最喜欢的一个。

      总之,那一场在S市的演唱会,台上的人她几乎都不认识,台下不设座位,场馆最多容纳两百人吧。可这场音乐会现场气氛特别热烈,形式也很特别。粉丝们围着舞台,神采飞扬。有时候小众文化就是有这个好处,因为小众,受众少,所以追随者之间更有一种惺惺相惜的默契,都有一种自己发现了不为人知的瑰宝的自豪感,低调,但骄傲。她们都在叽叽喳喳地讨论着这场音乐会,是她孤陋寡闻,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喜欢追星了。梁哲南问她认不认识今天演出的人,很抱歉其实她一个都不认识。平常最喜欢追星八卦的就是她,没有想到也有她不认识的时候,而且是大面积,几乎全部都不认识。

      但那场音乐会真的很棒,很特别。正如其名,“杂烩”——杂糅着各种元素。摇滚青年玩着摇滚,唱Rap的酷炫少年上蹦下跳唱着自己的态度。指挥家指挥着整个乐队激情演奏,大提琴小提琴钢琴旋律回荡。合唱团高低起伏,严肃搞怪,肃穆的唱着俏皮的歌词——比如今的“彩虹合唱团”还要早个数年呢。生不逢时可能就是这么个道理。

      渐渐她和哲南就找到了感觉了,也上蹿下跳兴奋不已。眼前的一切都十足新奇,跟传统的音乐会太不一样了。快到尾声的时候,一个黑衣灰裤,带着帽子遮住半张脸的男人上台了。台上几个嘻哈搞怪的男人笑着说大家欢迎她们此次独立音乐会的举办人周呈蕤!

      台下瞬间一呼百应热情高涨。她虽懵懂不识眼前人,但是大家的热情也让她澎湃。别小看这两百号人,这些人一起喊着同一个名字的时候感觉还是很热血沸腾的。

      “周呈蕤!周呈蕤!”

      ——这就是青春吧,追星的人才拥有的青春。看着眉飞色舞的大家,她太高兴。

      台上的男人终于把帽子脱下,深深鞠了一躬嘴里感谢着大家。她这才看清他的脸。她就站在舞台下,仰望着他。瘦削的脸,眼睛亮亮的,有火,有光,有笃定,有骄傲,还有一丝努力隐藏的羞赧。

      多年后她再三向哲南描述她那怦然心动的瞬间时,他取笑她脑补过度。场馆的灯光并不亮,她和他也并不是咫尺之隔的距离,她是怎么看到这么多看得这么细的呢?

      可是她很笃定,她真的看到了,而且从此以后刻在了她心里。就当作是她的专属记忆吧。
      “哲!他好帅啊!”她在台下叫着。

      “哈哈哈,够了够了!”他被她晃来晃去,一脸的无奈。

      一时花痴不要紧,而在两分钟后他开始唱歌时,她的彻底沦陷才是真的要命。这一陷,陷了五年。

      当周呈蕤演唱完最后的歌曲再三道谢后下了台,她愣愣地不舍得走。挣扎了好久最后她脆生生问哲南,“你说她我有没有可能到后台去找他签名?”

      哲南瞟她一眼觉得她是在痴人说梦。“我们哪里进得去后台啊,傻了吧你?”

      她又央求地摇了摇他的手臂,她知道他有办法,只要他肯牺牲色相。他知道苦苦追求着她这个傻弟弟的众多女孩中,有一个女孩的爸爸就是专做本市演唱会代理的。

      “唉。”他叹一口气,开始掏出手机。她自知得逞,还厚颜无耻地催促他动作快点。
      最后成功是成功了,但是已经太晚。

      她气喘吁吁地冲进后台,又累又紧张得不成样子,只结结巴巴地跟周呈蕤讲了两句话,什么“我觉得你..唱歌好好听。”“我好喜欢你...额的音乐。啊人也喜欢。啊不是不是,就是觉得你很棒..我..”

      回想起来她都觉得丢人而且智障。但是幸好周呈蕤对Fans特别nice,她傻成这样他都没有不耐烦,只是礼貌地对她笑,找了一圈,随手拿起了一个海报在上面签了名递给她,竟然还跟她说谢谢。可惜的是他很快他就匆匆跟她道别了。

      梁易安简直欲哭无泪,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在回去的路上蔫得不行。

      哲南见不得她这么沮丧,甚至夸下海口以后一定会帮她制造和周呈蕤见面的机会。但是哪里有这么简单,大家都是两个世界的人。纵使她在hk上大学,hk也的确不算太大,但真想相遇又谈何容易。从那天以后她每天关注周呈蕤的动态,什么微博ig全部都密切关注着。学习之余就是听听周呈蕤的歌,等等周呈蕤的更新。可惜的是,他始终没有再开下一场音乐会。她真想每天都给他发私信轰炸他,混个脸熟也好,但是矜持告诉她不要把自己弄的像变态,她只好作罢。就当她以为她会像这世界上所有普通的追星族那样,每日抬头仰望追逐,直到最后自己累了主动放弃出圈的时候,命运又把一份厚礼砸在她头上,差点把她砸晕。

      她大四那年,一位日本作家要来港签售,地点就设在她们学校的礼堂。说实话她只看过他的一本书叫《明堂》,买这本书的初衷还是因为他的封面设计特别美,所以她并不打算去凑这个热闹。但名人效应总是特别神奇,纵使这个作家并不有名,外来参加签售的人不多,但是凑热闹的学生却特别多。才到中午,校道上就几乎没有人了。

      正当她舔着冰淇淋听着歌晃悠在校园的时候,她突然感觉后背有一道阴影黑压压笼罩上来,把她吓得不轻。她猛地转头,只看到带着墨镜的男人,帽檐压得很低出现,一只手举起好像准备拍她。她吓了一大跳,冰淇淋也晃掉了,怀里的书连带着手机也掉在了地上,耳机却还塞在她耳朵,模样很是狼狈。

      他不好意思了,“对不起,我刚刚想向你问路但是喊了一声你没搭理,所以我...”

      我现在的确不想搭理你了,她恨恨地想,一边蹲下去检查她的手机。歌还在继续放着,幸好屏幕没裂,她这个学期已经裂了两次屏了!

      他自知理亏,也蹲下来帮着她捡书。她有些不悦,把手往身后一指,没好气,“礼堂在那,很多人。”他却没有走。

      她疑惑地抬头,只见他嘴角一丝笑意藏不住,问她,“你喜欢这首歌啊?”

      她飞快扫他一眼,但在看清楚他长相的时候突然愣了。她回想了一下刚才的声音,那么熟悉。她看着他,傻傻地,机械性地点着头。足足两秒钟的时间她头脑是一片空白的。

      她盯着他,任太阳晃花了她的眼她也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这个人,这个嘴巴,这个声音。她像是要把这个墨镜看穿,要把帽子看得掉下来才满意。

      周呈蕤被看得心理发毛,又觉得眼前人实在傻得好笑。

      “哈。”他没忍住,扑哧一笑,拍拍手掌站了起来。她也立刻跟着站起来,但是动作太猛了有点晕,眼前发白,他顺势扶了她一把,“小心啊。”

      梁易安眨眨眼晃晃脑袋,很快就恢复过来。她微微仰起头,不好意思地笑笑。嘴角边还有一块巧克力冰淇淋留下的痕迹。配上她绯红的脸颊和傻愣愣的表情,滑稽又可爱。

      “把嘴也擦擦?”周呈蕤心里暗暗想,我怎么有这么傻的粉丝?

      梁易安小心翼翼地接过他的纸巾攥在手里,胡乱地抹了一把,却根本什么也没擦中。

      周呈蕤忍不住出声提醒,“还有呢。那..上面一点。”

      看着女孩因害羞而略显笨拙的动作,周呈蕤觉得又好笑又为她着急。

      “这...我来吧?”他干脆拿走被梁易安攥在手心里的纸巾,帮着她擦干净。

      得,这一激她脸倏的一下红了,也瞬间清醒。她小心地,满怀期待又紧张兮兮地,举起她的手机在他眼前晃了晃,“请问。你认识这个人吗??”

      “嗯。”

      得,真是傻。周呈蕤暗笑。

      “那,那,那你记得我吗?”梁易安歪着头笑眯眯地指着自己,努力地保持着淡定从容,其实内心已经兴奋的要晕厥过去。

      “啊?”周呈蕤愣了,微微皱起的眉头满是疑惑。
      哦哦,梁易安反应过来,看她问了个什么傻问题。他与她充其量一面之缘,怎么就记得她了呢?不记得是对的,是对的。

      “没关系现在开始记得就好啦!走吧走吧我们一起去签售会吧!”她兴奋起来,不自觉地拽拽周呈蕤的衣袖。
      周呈蕤看着眼前这个女孩,明眸皓齿,笑眯眯的双眼直勾勾盯着他,里面有兴奋的小火苗在招摇。他也觉得愉快,像是被女孩的高兴所感染。他笑着点点头,应了声好。

      她故作矜持地陪着他一路往礼堂走去,脚步却轻的可以飞。

      “你也喜欢石井吗?”就是今天签售会的那个日本作家。

      “啊,我..是吧!”梁易安有些心虚。她本着白色谎言无害的原则撒了个小谎,只为拉近她们的距离。

      当她拉着他到礼堂的时候,礼堂的确人山人海。她的两个朋友阿祖和敏芝在队伍的尾巴,边排队边聊天,看到她来了很是惊讶。他们冲她招手,“欸没看错吧梁易安!你来干嘛!不是有人说‘我才不凑这个热闹呢,我宁愿吃着冰吹着空调睡大觉’?”

      他们夸张地模仿着她的神态,她囧得脸在发烧,嚷嚷着要去堵他们的嘴。还是阿祖眼尖,哦了一声,“敏芝敏芝,人家是陪着别人来的啦。”

      敏芝会意,向周呈蕤点点头,故作正经地打了声招呼,“帅哥你好!”,接着又冲她挤眉弄眼,“梁易安你向来有异性没人性,她真没看错你啊!不当电灯泡了我们,去去去排队去,别想□□队啊!”

      梁易安不以为然地嘘了一声,转身往回走。对上周呈蕤似笑非笑的眼睛,她又觉得有些羞赧。

      他们站在队伍的最后,觉得有些闷热。梁易安额头上蒙上一层细汗,她忍不住用手掌给自己扇风。

      要不是为了周呈蕤,她还真没打算来。

      她悄悄抬眼偷看周呈蕤。后者手上拿了本书,墨镜已经取下了,随意地夹在胸前领口处。帽檐倒是压得很低,只露出半张脸。礼堂再嘈杂闷热,他好像完全不受影响,只是气定神闲地站着。有些人的气质就是特殊,她总觉得他举手投足间都是优雅从容。周呈蕤感受到了一丝目光的注视与追随,他扭头回应。梁易安来不及别开眼,看不清他的眼睛但是她也觉得此刻两人定是四目相对着。她促狭,小嘴微张,窘迫得像是干坏事被抓了个正着。

      看着她又倏地通红的脸,周呈蕤也勾了勾嘴角,莫名地觉得很有趣。怎么回事啊这小屁孩。梁易安想找些话题聊终结尴尬,话一出口就后悔了,什么烂开场白啊——
      “今天,今天人好多啊。”

      “是呀,”他漫不经心地答着,末了他又接了一口,“你这样一直盯着我,我会害羞。”

      他平时压根也没怎么遇到过自己的粉丝。作为一个歌手,他知道自己没什么名气,也知道自己不多的粉丝里,都是一些文青类型的,用现在的话来说都是理智粉。这么一个小狂热粉,他还是第一次见。

      “啊啊..”她尴尬的转转眼珠,还是认了栽,“我就是想不到可以再见到你嘛。”她捂捂自己发烫的脸颊。

      “所以我们以前什么时候见过啊?”周呈蕤努力回想。

      “嗯!”说到这个她倒来劲,“‘杂烩’啊。演唱会结束在后台!记得吗记得吗?”

      她这一句话颇有一语惊醒梦中人的效果。“好像有印象。”

      那一场名叫“杂烩”的演唱会,是他一手筹办起来的。所有的驻台歌手也是他亲力亲为找来的,都是他欣赏的小众歌手。独立音乐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狭窄,他在做,所以他知道。有人高呼Rock & Roll never die, 有人沉醉在民谣的靡靡中。独立音乐会消失,小众音乐也应该永远保留着自己的一席之地。但他没这么伟大轻狂,从来也不会夸下海口说要把独立音乐发扬光大,把小众做成大众。他只是在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已。

      玩音乐就是他喜欢的事情。

      至于眼前这个女孩嘛,他也终于想起来了。Show结束后,他交代助理打点好一切准备赶车离开回香港,却被到后台来的小粉丝给拦住了。小脸绯红结结巴巴说了一通,他待人一向和善,那次也是满足了小粉丝提出的所有要求才离开的。

      一面之缘没往心里去,只有那抹火烧云般的绯红给他留下了星星点点的印象。

      “总之!”梁易安的声音再次响起,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那场音乐会后我就开始超级超级喜欢你!额,的音乐....当然人也喜欢!嗯。”

      “哈哈哈哈,好。那,你最喜欢哪一首呢?”他来劲了。

      “这个问题太难了!”她嘟囔着摇摇头,“因为每一首我都超喜欢啊。”她认真的说,还故意加重了“超喜欢”这个词。

      得,她目光烁烁,惹得他想躲闪,被她弄得不太好意思了。

      “好啦,讲真的。”梁易安笑眯眯,认真了起来,也不管会不会被误解成谄媚,总之就是要认认真真地告诉他,她有多喜欢他的音乐。“这次的新专我真的超级喜欢。故事型的概念专辑真的太合我意了。如果说王菲的《寓言》是千禧年最好的一张概念专辑,那我敢说你的就是今年最好的一张。一定要说最喜欢的话,应该是最后的那一首《Evil》。没有什么性本善恶之分,别人眼中的恶和善不过是管中窥豹,只是一念之缘。”她耳边又泛起他低沉的嗓音。这几晚她每晚入睡前都会循环一遍他最新出的一张专辑,听他一遍又一遍地,哀愤又嘲弄地以第三人称视角唱着一个别人的凄婉故事。一段禁忌之恋的始末,高潮迭起,贯穿了整一张专辑。

      他专注地听着,半晌,开口,“其实这不是最后一首。他们的故事还没有终结。”
      “嗯?”梁易安抬眸。

      “还没有终结。只是,我不知道要给他们一个怎样的结尾。”

      《Evil》是最后一首,故事进展到这,戛然而止在恋人阿泥和阿幸的出逃里。

      也对,乱世的禁忌之恋,不是美好童话,恋人的出逃并不是悲剧的总结,更不可能是幸福的开端。

      “阿泥曾是最底层的烂泥,后来也是最虔诚的信徒。人人都相信信仰能带来救赎,他也以为。但偏偏,真正救他于沉沦的是那段在别人看来其罪当诛的爱。在那种乱世,在信仰之花开遍的土地上,他们能逃多远?我觉得他逃不掉,但是即使逃不掉,他也不会悔疚。”

      周呈蕤低低地“嗯”了一声,表示赞同。“我也相信他逃不掉。”

      梁易安挠挠脑袋,“我听完歌意犹未尽时,查过那个时代的资料,偶然看到过有一种受乱石投掷而死的刑罚。我当时还自己脑补了一番,要是真在那个时代,指不定这群仁善村的村民们可能就会用这个来对付他。”

      周呈蕤眸子一亮,有些高兴,小姑娘还做了功课?

      梁易安继续说道,“阿泥被抓了,绑在菜市口的邢台柱上受刑时,我也相信他不会后悔。可能唯一伤感的是对自己的爱人和那个被孕育的生命。”

      “还有,”周呈蕤接口,“还有对神圣信仰的诘问。他曾是最虔诚的信徒,但他的信仰并没有将他救赎,反而任由暴徒将他生命夺掳。他曾最宝贵的信奉反而杀他灭口。”

      “对对。”梁易安好像眼前真的看到了阿泥的形象,她真的为他难过了起来,有些于心不忍,
      也为啊幸悲哀,“最后大腹便便的阿幸肯定会在暴民们鸟兽散后,夜幕低垂时,偷偷前往菜市口,捡起一块沾惹了血污的石头,然后永远地离开那片披着伪善外衣的暴权统治下的土地。”
      周呈蕤笑了,发自心底的愉悦。他挠破头皮不知道怎么给这对亡命恋人安插好结局,定不好词就作不出曲,一筹莫展。现在这小丫头倒好,妙语连珠,几乎是四两拨千斤地把他压在心里许久的大石给粉碎了。

      他觉得她真是可爱极了。小脑袋真是太有才华了,禁不住伸出手想揉揉她毛茸茸的头。手伸到一半,理智和教养在敲警钟。他及时收回,只是用微乎其微的力气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像所有长辈关怀晚辈一样,“小妹妹很有才华,很有智慧。”

      这夸奖,梁易安很受用。受用极了。

      她笑眯眯地,一板一眼地,还故作正经地伸出了手,说,“你好,我叫梁易安。叫我易安安安Yan什么都行,多多指教。”

      周呈蕤弯弯嘴角,轻轻地握了握那只小爪子。

      手心传来一阵酥麻,梁易安的心扑通扑通。

      签售结束以后,她借口校园很大,怕他迷路,提出要陪他走一段。

      其实她当然是恋恋不舍,脑子飞速运转,打着算盘看看能找什么理由可以跟他多相处一会。他欣然应允,还率先开了口,“我请你吃饭吧?今天把你吓得不轻,冰淇淋把你裙子弄脏了,还让你陪着排了一下午的队。更重要的是,你还帮了我一个大忙,得好好报答你才行。”

      “好呀!”他话音刚落,她就惊喜抬头点头如捣蒜地答应了。

      问世间矜持为何物,只叫她永生不曾拥有。

      “易安想吃什么呢?”他在车上问她。

      但她真是问错人了。现在她跟朝思暮想的偶像共处一室,吃什么她都觉得香。

      “她想吃你喜欢吃的东西!”她眉眼弯弯,笑得灿烂。

      周呈蕤偏过头看了她一眼,语气轻快地应了声“好。”

      最后他带着她去了一家日料店。不大的店面,暖黄色灯光下,给人温馨舒适的感觉。

      一个穿着穿着制服系着围裙的厨师从帘子后探出头,看见是他,笑着冲他点了点头,算是打了声招呼。看来真是熟客了。

      “这家店是我吃过的,全香港最正宗的。”他对她说。彼时正帮她拉开椅子。

      周呈蕤总是很绅士。他接受的家教里,礼貌和教养是最为看重的。

      他顾及着待会还要开车送她回去,没有喝酒。但她不一样,几杯清酒下肚,酒壮人胆,她还留有的一丝小怂慢慢都变成了热络和主动。

      整晚的话题其实都是围绕着音乐展开的。音乐能把他疏离客气的保护罩剥离开,谈及音乐,周呈蕤的眸子会变得特别清亮。梁易安自然是喜欢这样的话题。她告诉他,在多少个夜深人静时,他的声音,温润而有力量,透过耳机一字一句唱到她心里。于她而言,他的歌是咏叹,是故事,总是很有画面感,每次听的时候她都会想像,仿佛他歌里的主角都跳了出来,在她脑子里上演一出出一幕幕。

      她戏言,他若是唱了悲情歌,她就总是看到一个颓坐在家中的他,望着空旷的家暗自神伤,外套上还躺着几片没来得及融化的雪花。

      一丝隐藏不住的羞赧爬上周呈蕤的脸,他哈哈大笑。谁说不是呢,一唱悲情歌时,他眼前就总是浮现一个这样颓唐的自己。

      梁易安亮晶晶的眼睛扑闪扑闪的,神采飞扬地和他聊着。平时他也不是一个话这么多的人,同样的,他也厌烦别人的叽里呱啦。但奇怪的是,这小姑娘这样叽叽喳喳的,竟一点也不让人生厌。反而,他乐在其中。可能这就是觅知音的感觉。梁易安打趣说每次读他的词就像是在读小说,但其实他也真的是抱着对文字的敬畏,以作家的热情在创作着。在此之前他没有想过别人听到他的歌以后要有什么反应才是对的,因为他创作不是为了取悦别人,只是为了顺应自己。但是梁易安所言的感受却令他奇异地觉得,他做的事情很值得。他的作品能为别人带去快乐,能让别人和他很有默契地感同身受,他觉得很值得。甚至期待着,以后都能如此。他原来其实很喜欢让别人真正走进了他的歌曲里。

      梁易安的夸奖,太诚恳,诚恳到让一向自持的他脸热。

      他听过很多恭维。作为M.A.K企业董事长的小儿子,自从父亲发家以后他几乎是从恭维声中长大的。基于教养让他知道要怎么不卑不亢地礼貌应对,但难挡内心的不屑。

      他深知“吾与城北徐公孰美”的道理。他明白兄长和父亲是因为对自己的疼爱才让他随心所欲去干自己的事业,不是因为真的觉得自己能在此领域深有造诣。他也听过那些人前口口声声夸赞着他音乐才华的人精,转而在背后对他嗤之以鼻。外界对他的头衔永远是周少爷,M.A.K少东,觉得他的创作只是基于一时兴起的胡闹,纵使这一时兴起也续了好多年了。八卦杂志总是明里暗里嘲讽他不过是一个自恃着家底的纨绔富二代。

      他不介意。

      他不会因为自己的名气而对自己产生怀疑,不自怨自艾不自我怀疑是因为他本来就没有期许。他的音乐风格离经叛道,不符合市场不符合大众审美。歌词乖张曲调骤变,很少有人静下心来听。他不容忍自己的创作有一丝瑕疵,所以特别费时耗力,娱乐市场本来就是浮躁的,且新人辈出,谁会停下脚步来等他的沉寂呢。

      但是他想得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人可以和他一样幸运,有机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呢。他什么都不求,奖项名气都是过眼云。千金不换己欢喜。

      但亲眼见证了梁易安的欢喜后,他突然觉得,有人一起欢喜也是好的。

      相谈甚欢后梁易安理所当然她完成了宏伟的目标——成功地存了周呈蕤的号码添加了他为fb好友。
      她太得意了,想着她今天的成就简直可以让梁哲南佩服得五体投地,拍烂手掌。

      少女心事总是春。纵使现在已是酷暑难当,但是她觉得有什么拨乱了她的心弦。狂热的偶像崇拜不知不觉间,在他的一举一动谈笑间,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化成了情动。

      她在校门口与他惜别。其实也没有多依依,一句再见和晚安问候后,车子就一骑绝尘扬长而去了。徒留下梁易安在小心翼翼地抚抚自己的小心脏,希望它消停点。她心动了,纵使很无妄。
      周呈蕤倒不一样。这个笑起来眉眼弯弯,说起话来抑扬顿挫的甜美女孩,就真的只是女孩。再可爱再美,对他来说也是个女孩。他开车回去的路上,想到她,笑了笑。他以前一直很羡慕别人可以有个妹妹,但是妈妈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后来父亲也不是没有再娶,但是那些女人都和过客一样,无声息地来又无声息地离开。

      但不管怎么说,梁易安这女孩倒是让他很有妹妹的感觉。

      他们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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