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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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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揍有轮回】
女生宿舍楼下的场面相当宏大。隔着老远,就听见一阵喧哗声,等高渐离和荆轲走近,铺了满地的玫瑰花便映入眼帘,花毯中央还用漂亮的白蜡烛摆出小雪的名字。
这场盛况的主角——一个带着金边眼镜,穿着昂贵西装的公子哥儿,正拿着扩音器大喊:“小雪,我喜欢你!我从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请你下来,我当面和你说。”
荆轲的火气一下子窜到天灵盖儿,怒气冲冲地走过去,“我说你——”
他要伸出的手被另一只修长的手阻拦,虽不及荆轲有力,却很沉稳。荆轲惊讶地看着高渐离,烛光映染下,他冷傲疏离的海蓝色眼睛里,充斥着曳动的火苗。
他只说了五个字:“这是我的事。”
荆轲赞赏地勾了勾唇,自觉地后退一步,“没错,这是你的场子,我让你。”
高渐离冷冷地盯着公子哥,却再未前进一步。说来也奇怪,这老兄站在下面足足喊了一个小时,女生宿舍的灯陆续亮起,只有小雪的房间,始终是一片黑暗。
人群渐渐骚动起来。
高渐离等到他嗓子喊哑,阔步上前,抬起手指,点穴般精准地关上扩音器的开关。那男生正憋着火,立刻骂了句粗话:“你有病啊?”
高渐离冷清说:“收拾起你的玫瑰、蜡烛还有可笑的自己,马上离开这里。你这是在侮辱她。”
“什么什么?我没听错吧?”公子哥哈哈大笑,“侮辱,你说这是侮辱?”随即他面露凶光,“你也喜欢她的话怎么不表白呢,没种的胆小鬼!”
荆轲拳头上的青筋已蠢动出想打人的欲望。可是他忍着,他不能抢了兄弟的风头。
高渐离不怒不动,重复一个字:“滚。”
“你再说一遍!”公子哥抬起拳头。
就在这时,一抹倩影珊珊迟来地出现在楼门口。
眼尖的人径先发出一声轻呼,随即众人跟着起哄。荆轲远远看着有人下来,后背不由自主地僵住,等他看清那人不是正主儿,轻呵一声,换了另一个姿势靠在树上。
小雨一蹦一跳地来到两人面前,先仔细看了看表白男生,又淡淡扫了高渐离一眼。等吊足了胃口,才嘻嘻开腔:“我姐她不喜欢你,你请回吧。”说罢又提高音量,“没事了,大家散了吧!”
公子哥听到小雨的话,着实愣了愣,然后,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一拳头打在高渐离脸上。
一切发生在转瞬,小雨还没来得及尖叫,与公子哥同来的两个人已经将高渐离打翻在地。那可真是如假包换的铁拳头啊,更是拳拳到肉毫不留惜,再加上脚踹,高渐离很快缩成一团发不出声音。
荆轲拔腿冲过来,高渐离的声音从地上传出来:“不许你插手。”低弱,却很清晰。
荆轲听了,把牙咬得咯嘣作响,终是没前进一步。
此时的高渐离,宛如几日前的荆轲,被人揍,却死扛着不还手。荆轲很明白这种滋味,硬生生地挺着,代表一种坚韧,代表一种决心。他很了解这种骄傲,所以,他不会上前。
“住手。”
这道冷漠的声音一落,就响起小雨的哭腔:“姐、姐,你快看看!”她拉着小雪的胳膊,生怕把人打死了。
那公子哥见到梦中女神,表情很尴尬。小雪不理,径自走到高渐离面前,居高临下地望着她。
她沉默了很久,忽然不屑地笑了一声:“你以为你是谁?你觉得在我面前上演一出任打任挨,就很伟大么?我的事,还轮不到你出头。”
高渐离若不是浑身都疼,听到这句话一定被刺得心死如灰,但在如此巨大的痛楚中,他反而很平静,只是艰难地抬了头,对上小雪的眼睛。
他一直认为,她的眼睛如泉水一般清澈,可以一望到底。可此刻他却发现,原来她的眼眸如此深邃,如此尽力地掩盖数不尽的又不愿示于他人的哀愁。
小雪上了楼,人群怏怏散开。徒剩下满地的残花冷烛,还有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高渐离。
如果是平时,荆轲一定大喇喇地上前来,安慰几句“女人如衣服、天涯何处无芳草”的废话。不过今天,那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不知什么时候静悄悄地走掉了。
黑暗将四周紧紧地笼罩,高渐离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脚边立着几罐啤酒。
浑身的伤没有清理过,可是他不在意,伤处火辣辣地疼,他也不在意,只是仰着脖子一口一口灌着酒。他曾经很鄙视荆轲这个酒鬼,却不知道借酒消愁原来如此痛快。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蹑生生的脚步声走过来。
高渐离偏头,声音哑到极点,“旷修?”
“啊,失眠了。”来人解释意味地打了声招呼。
借着惨淡的月光,高渐离看两眼这个木讷的舍友,随手抄起一罐啤酒扔过去。旷修反射性地一闪身,啤酒摔到地上,沫流成河。
高渐离无语。旷修尴尬了半天,慢悠悠挨他坐下,拿起一罐啤酒喝起来。
两个人喝酒,沉默。忽然高渐离说:“我不需要安慰。”
旷修挠了挠脸,“怎么说呢,也不是安慰。就是,陪你喝喝酒。”
“……你想知道为什么那时我放弃了?”
旷修一愣,意识到他说的是放弃音乐的事,自己曾半开玩笑地问过一次,没有得到答案。
高渐离似乎醉了,声音却很清楚,“我……从小到大都很顺,只要想做什么,都会做成。喜欢的也好,不喜欢的也好。课本上的东西很快可以领悟,即使不看,也足够应付考试,可是我还是一遍一遍地读,因为除了这些按部就班的事情,我不知道应该做什么。”
旷修似有感叹,“人生赢家啊。”
“直到我听到你弹钢琴。”
是啊,直到那时。
其实那天旷修只是想换换口味,才坐在琴凳前,随手弹了首曲子。旷修的音乐天赋实在出众,即使没刻苦练过,也能弹得行云流水。自然,如果换一个专业音乐老师,也许能弹得比他更好,但若真换了人,高渐离绝对不会停下脚步。
因为旷修的琴声中,有别人比拟不来的情感。
那时的高渐离还不清楚,自己之所以有那种朦胧浅淡却撕扯着神经的感觉,是因为捕捉到了弹琴者的灵魂,或说是,音乐的灵魂。他就那么鬼使神差地走进去,看着少年瘦小的背影,等一曲终了,问,能教我么?
那应该是他有记忆以来,第一次主动追逐些什么。
可惜后来……
高渐离没再说下去,旷修却已了然。越是不可自拔,越是担心有一天会厌倦,越是狂热,越是害怕终有一天形同陌路,所以,不如索性就此停止。这就是这种人生赢家面对挚爱时的反应吧。
旷修摇摇头,心想还是自己这种从小考试不及格,被爹妈用扫帚疙瘩打出来的差等生,才永远用不完对音乐的热爱啊。
“所以,你会放弃了?”这次旷修问的是人。
没有回答,只剩喝啤酒的咕噜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