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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见初逢 ...

  •   整个太阴国地处东南,百年间,朝代更迭频繁,百姓饱受兵燹之苦,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者,数不胜数。直到十年前艮帝从其兄手中夺得帝权登上王位,方逐渐显现出欣欣向荣,安居乐业的势态。

      二月草长,杨花飘飞,水云城一派春日缱绻。街道两旁,商贩叫卖,当垆娘子压酒劝客,熙来攘往,好不热闹。

      一个身着天青色长衫,长相平平的年轻男子背着竹编罗筐走进一家小酒馆,拣一处靠墙的偏僻位置而坐。那卖酒的小二赶忙跑来招呼客人,满脸堆笑。

      “客官,您要点什么酒啊?”

      “醉倾城,常量,多谢。”

      “好咧。”

      小二乐呵呵地走去沽酒,不一会儿,就又乐呵呵地承酒归来。小城的酒馆规模都不大,但与别处不同的是,由于在天子脚下,受其泽被,加上此处是从南方通往京城的唯一可过渡城市,商客往来,各种好酒,引人咱绝。酒家们也不似其他地方的那样看重钱利,相反,倒有附庸风雅之意。

      “醉倾城”,得名于先皇在世时,一位名动天下的舞妓。据说这位舞妓不仅长相倾国倾城,更是拥有惊世才学,曾经一篇《倾城赋》,连皇帝都拍案叫绝。只是后来这位舞妓销声匿迹,无人知道她去了何处。这位舞妓素爱酿制桃花饮,于是,人们为了纪念她,便把由她首先酿制的桃花饮命名为醉倾城。因此,当来人说要那“醉倾城”时,便知是个懂行的,酒为知者酌,自然讨喜。

      “客官这是要往北去啊?”

      “嗯,去京城采办点家用。”

      “哟,那您可挑对日子了。”

      “怎么了,京城有什么大事吗?”

      “客官您从南方来有所不知啊,这两日,是旻王回京的日子。咱们的艮帝陛下设了接风宴,各国的使者客卿都云集京城,整个京城当下最是热闹非凡呢。如果客官您时间赶得恰好,说不定能一睹我们旻王的英姿呢……”

      “旻王?”

      “您竟然不知道旻王么?他可是咱们陛下最宠爱的小儿子。年纪轻轻就领兵征战沙场了,帮着陛下打下江山和平。十六岁封王,如今才十九,就已是手握重兵,可以说是荣誉满身。而且据说其人俊逸非常,是不少官宦家未出阁少女的春闺梦里人呢”

      小二滔滔不绝的顾自说着,男子低下头喝了口酒,不知在沉思着什么。

      三日后,太阴皇城。长安道两旁被围得水泄不通,都是来观瞻旻王回京的盛世风采的。

      车马隆隆,行列行进整肃威严,当先的那匹盗骊马,劲健剽悍,马上那人一袭紫金穷奇玄甲,剑眉凤眸,锐利如鹰,引得两旁围看的人啧啧赞叹。

      “这旻王果真是龙璋凤姿,绝世无双的美男子啊。”

      “是啊,年纪轻轻就有如此作为,真乃天佑我大彧朝啊。”

      “要说这皇家子嗣中,最出类拔萃的,当属我们旻王殿下了吧。真是英雄出少年啊,陛下年过不惑才和皇后娘娘生得殿下,如此颖慧卓资,真是我朝百年修得的福泽啊。”

      “唉,你们说这旻王和当年的水云城顾生相比,哪个更胜一筹?”

      “就是那个顾家的长子?顾家这个儿子当年确是风华无双,可惜误入歧途,害人害己,最后被逐出家门,生死不明。”

      “顾家那个断袖儿子怎能和我们旻王相提并论?小心祸从口出。”

      人群喧嚣不已,久散不去。人群之中,天青色长衫男子正努力穿过这重重人山人海。

      买点东西都这么艰难,今天真是诸事不宜,早知道昨天买碗的时候,就顺便把宣纸一道买了,搞得今天像被下饺子一样。顾生心里暗道倒霉。不禁觉得,还是山上好,虽然物资匮乏,时时要下山采买,但人少啊。这该死的围观吃瓜群众,把路都堵了,要怎么过去呢?欸欸欸,我的罗筐。别挤啊,不好,我的筐,我的筐啊!

      哐嘡一声,喧嚣的人群突然安静了下来,众人齐齐看着跌在路中间脸朝地的青衫男子。如果这样一直趴着,应该会被当成疯子撵走,如果说一句不好意思打扰了,会不会被当成未遂的刺客?此刻的顾生真希望自己是个会打地洞的土行孙,直接遁地而走,真是尴尬极了。
      脑子里飞快地乱思索一通,然后毅然捡拾起自己的罗筐,站起身,若无其事地走回了人群。

      众人又恢复了喧闹,似乎并没有被这一出意外而打乱围观进京队列的节奏,车马也再次向前缓缓行进。只马上那人侧目,看了眼强装镇定却头也不敢抬,明显有点落荒而逃意味的青衫男子,勾起唇角,轻笑出声。

      真是个傻得有趣的人。

      他这一笑不得了,两旁的侍卫都跟见了鬼似的看着他。居然看到万年面无表情的旻王笑了,今天真是个值得纪念的好日子。

      此时刚刚走出人群的顾生懊恼不已,一面想着如何和山上等着他采买归去的一众老小交代,一面又看着衣兜里所剩无几的银子。算了,雇车的钱算是没了,只好重新再买几套碗碟,上次被豆子打碎的碗碟已经是不能用了,少了什么也不能少吃饭的家伙啊。不过还好,族长要买的宣纸没损坏,要不把自己当了也买不起新的了。

      说起宣纸,顾生的眉眼露出些许忧伤。方才在翰墨轩,遇到的那个人,让自己险些露了马脚。还好,有脸上妆绘的遮掩,否则……

      有什么呀,不就是遇人不淑,错付了点真心么,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这点东西舍弃不得忘却不得么?还是想想怎么用这剩下少得可怜的银子买碗吧,想到这里,顾生又惆怅了。自己真是,穷啊。以前还是顾家大少爷的自己,从来不会考虑钱的问题,如今时时捉襟见肘,总算体会到平民百姓的生活艰辛。真想给从前花钱大手大脚的自己一巴掌,告诉他,以后你会很穷的,不要奢靡浪费了。

      旻王回京,举朝欢宴,皇亲贵胄,咸会于圣明大殿,丝竹管弦,轻歌曼舞,万事融冶。

      百年宫苑,雕栏玉砌,纵使曾血雨腥风,倾覆数以万计奔逐者的性命,依旧能在歌舞升平中,醉生梦死。

      酒过数巡,皇帝和诸卿都有微醉之态,坐于席间本似漫不经心地自斟自酌的男子,看准时机,便从大殿侧门溜了出去。

      拐过薜荔园的回廊,独自一人踱步到云影湖的成玦,望着不见月色的天空,陷入沉思之中,身后的假山叠叠中,隐约映出一个人影。成玦装作毫无察觉,缓缓向侧移了两步,顺手拾起一小块石粒,猛地往身后打去,出手如风,人影明显晃动了一下。

      “不愧是横戈沙场令敌人闻风丧胆的旻王,警觉程度果胜常人。”

      那人从假山后缓步走出,清雅如玉,似空中坠入人间而不见的那轮皎洁之月。

      “我当是谁,原来是苏客卿。”成玦看到来人,不冷不谈地说道,听不出些许迟疑,语气是肯定的。

      苏恪也并不意外他认识自己,行了个礼,走到成玦身旁,与他并肩而立,抬眼望着湖面粼粼的灯光。

      “陛下为旻王殿下大宴三日,倾城相贺,怎么殿下倒撇下诸人独自来这僻静无人处?”

      虽是疑问,但语气中却隐隐藏着些许其他的色彩,成玦想不出是什么,只淡淡地回道:“不过是些排面上的东西,看多了也没什么意思。况且,独自来这幽静处躲避的可不止本王一人。”说着,侧目看了那人一眼。

      “是啊。”苏恪轻笑出声。

      不远处的圣明殿灯明摇曳,光华流转,映照着此刻的京城辉煌不息,有如人间不夜天。

      此刻的换邪山上,一个卸下伪装的绝艳少年,静静地躺在山崖的两生花丛中,嘴里叼着根杂草,看着触手可及的天空和远处并不可见的皇城方向。

      三年前,曾以为自己会永远葬生于此处,却没想到,再次睁开眼,居然不是自己阖眼前预想的投胎新生,而是躺在一处雅静的竹屋之中的床上,身边站着一个长身玉立的男人。救了自己的,便是这一位隐于换邪山的一族族长。可惜,到今天为止,自己也不知道这个隐居的神秘部族就是什么族,更加不知道那个救命恩人长得什么样子,每次见面,不是承接下山采买的任务,就是做一些其他类似锄花除草杂七杂八的事情,永远隔着一方轻纱帘,和一面银质半月面具。

      想是什么不愿入世的得到高人吧,既然人家救了自己,现在还吃人家的,住人家的,有些不该过问的,还是不要过问了吧,免得徒生是非。顾生想,自己真是幸运,真如话本中说的那样掉进一个山洞里遇到一个高人。欸,既然这样,下一步,事不是就是获得这位神秘高人的指点,获得传世奇学?也许锄花除草就是为了让自己发现藏在其中的绝世武功。想到这里,居然有点激动,于是往花丛中打了好几个滚,决定以后好好锄花除草了。

      这样清朗的天空,看起来,明天一定是个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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