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 疑是故人 ...

  •   这一句夹杂着呻吟的短句让程乐喜出望外,自已居然能听懂。“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呵,只要能交流沟通,即使身处异乡又何足惧哉。蹲到男人身旁一看,对方眼已睁开,一双凛冽的长眸亮如点漆,正怔怔地看着她发呆。
      赶紧俯身钻到车里拿了两筒“红牛”,回到男人身边。心中暗叹,怪不得说眼是心灵之窗呢,这男人不睁眼,也不见五官有什么出色。一睁眼,一张清矍的脸立马灵动起来。再仔细看,对方长长的眼尾微微上翘,顾盼凝神之中倒和景晓有几分仿佛。心里没来由的一热,伸手递过“红牛”,拽着文说,“这位大哥,哦公子,怎么称呼?要不先把这水喝了。”说着打开手里的易拉罐,插上吸管递了过去。
      猛男眼光一扫,看见自已的宝马就在身边,立时眸子里似惊似喜,撑起身子往后欠欠,迸出一句:“请问姑娘,何方神祗?”程乐眨了眨眼,方明白“神祗”说得是自已,一时要笑喷,忙咬牙忍住,皱皱鼻子,把手里的易拉罐塞到他手里,“大哥,我和你一样,凡夫俗子一个。你受了伤,失血太多,先喝点水吧。”对方看着手里的“红牛”仍是怔忡,想是不知如何用吸管。程乐暗叹,代沟呵,代沟,这划时代的距离可不止道里计呵,回身打开一罐“红牛”示范,对方依样学样也一口口浅啜起来。
      想来这种清凉饮料很合失血患者的胃口,猛男直喝了半罐才停下。程乐不由得意,现代文明无往不胜呵。顺手递过四片先锋霉素一片布洛芬,“大哥,这是我们家乡的续命丹,有止血祛毒之功。你要信得过我,就将此药服下,也可助你疗伤。”
      男人喘一口气,微笑着断断续续道,“姑娘,你若要害我,无非举手之劳。又何必,惺惺作态。这丹,我吞了就是,多谢姑娘援手。”说着便就着手里的饮料吞下抗生素。程乐顿觉松了口气,拿过手术刀的都知道,外伤最怕术后感染。看古代言情小说时,常有主人公抱着昏迷的情人用嘴哺药的香艳情节,殊不知昏迷病人吞咽反射消失,别说拿舌头顶,就是拿压舌板压都没用。眼下对方既已顺利服下抗生素,依这男人的体质,痊愈指日可待。在这么荒僻的野外,这可是天降盟友呵。即使自已做鲁滨逊,也得有个帮衬的礼拜五不是。
      程乐正庆幸呢,忽见他眼光往身上一掠,瞬间满脸通红,一手抓着身上的衬衣,一手拼力握住身旁的剑,声抖抖的问:“这,这是为何?” 程乐心下打鼓,糟糕,这里讲究的怕是男女授受不亲,刚才为他脱衣解带,一时饱览山川秀色,这男人莫把自已当淫贼办了才冤。忙陪着笑脸解释,“适才见大哥一身是血,不好裹伤,这才唐突。还望见谅。”
      猛男满脸紫胀深深一叹,口中喃喃:“不想我宗某英雄一世…….”两眼一闭又昏睡过去。程乐骇得心都要跳出来,搭他脉搏倒还平稳,想是这古大哥气虚血亏又将陌生女子换装当成了奇耻大辱,才会有此过激反应。不由后怕,赶紧趋前拿下他的剑,远远放到一边。唉,救人反被当淫贼,这样的冤假错案,是古今中外哪里都有的呵。嘟囔着抓了块巧克力吞下,才哆哆嗦嗦钻到睡袋里去。
      一夜无梦。
      早晨。天高云淡,几朵白云在山峦处依偎缭绕,似乎踮起脚一伸手就能触到。
      程乐一睁眼,身前的马与人俱无踪影。着实吓了一跳,难道昨天的一人一马,只是一场噩梦。钻出睡袋一看,还好,还好,马在不远处漫步。山凹一角的栎树林下,一男子上着米色衬衣,下穿毛蓝仔裤,正背身而立。不是男友景晓是谁。顿时喜从天降,扬声高呼:“景晓!”对方猛回头,错了,是古大哥!这才想起,昨天自已给他换了装,他身上穿得自然都是男友的行头。唉,这位古大哥真乃牛人,昨天还血溅三尺,今天就能独立行走了。程乐既赞叹他的体质,又感佩自已妙手回春。
      男人却不过来,只是手扶身旁树木,远远瞟着这边,期期艾艾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莫不是又有什么尴尬?有了昨天的预警,程乐岂敢造次,仔细看看,那把长剑尚还放在原处,便小心翼翼挪了过去。见她过来他满面通红,怔怔看着身上牛仔裤的门襟,半天才迸出一句。“姑娘…….”“大哥,我叫程乐,叫我乐乐就行。”她捂着嘴打了个哈欠,男人更是满面羞色,“在下…….内急。”男人声如蚊蚋。程乐一想才明白,这古大哥是不会解拉练呵。敢情他一大早起来,就是想打枪的不要,偷偷解决问题,可惜碰上了拉练“瓶颈”。这才是尴尬人偏遇尴尬事,赶紧指着裤子对他比划了两下,好在对方倒是心领神会。
      程乐赶紧走开,估计男人解决完问题才折回来,见他满面羞窘,忙学着古代电视剧中的人物作派,远远便向他一揖,朗声道,“大哥,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既然相聚便是有缘。不如你我结拜为兄妹,日后也也相互照应。”
      男人抬头,满脸羞色尚未褪尽,对程乐淡淡一笑,“好一个‘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在下见过多少女子,像姑娘这样的,真是闻所未闻。” 程乐见他脸色虽苍白惟悴,浑身却透出一股凛然,举手投足优雅锐利,像一头刚去了爪牙在草丛里栖息的猎豹。
      他稍稍一顿,便向程乐深深一揖,“多谢乐姑娘相救。在下宗炀,今年二十有七,为瑞国梁京商户。到此是为经商。不知姑娘何方人氏,因何来此。”这一问,倒让程乐为难,直说穿越吧,怕对方接受不了,转着弯的迂回吧,还不知从何编起,不如长话短说。便伸手扶他到泉边洗漱,边走边说,“实不相瞒,大哥,我家居异国。前几天我和男朋友开车出外游玩,突然山崩地裂,不知怎么就来到了这里。”程乐自已都觉匪夷所思,要不是自已亲身经历,说给谁会相信。
      不料,宗炀竟微微颌首,眼里掠过一抹恍然,断断续续道,“姑娘所说,倒与在下经历相仿。姑娘异国人士自然不知,离这里几十里处有座红山,终日遍山红赤,热气蒸腾。在下的商队,前天经过那里时,见山头烟火燎绕,又听身后,轰然巨响,商队人马顿失大半。”想是失血气虚,一番话虽多有停顿,措词造句却是畅如行云流水。想来这宗炀也是出身诗书门第。
      程乐低头琢磨,如此说来,倒像死火山爆发启动了磁场,怪不得自已下坠时有火烧火燎的感觉。好在越野吉普有防火防辐射的功能。那留在上面的景晓呢,是永远留在了上面,还是…….
      说话间,两人已到了碧泉旁,程乐扶他背靠银杏树坐下,拿出毛巾帮他擦拭。然后帮他梳发,再褪下他衣袖,看看伤口有无渗出。检查完给他穿上后,顺便摸了一下男人的额角看看有无发热。她实习时在特护病房待过,一套清洁程序做起来得心应手,每个动作都贴切到位,让人觉得仰头俯首都是边边角角的小舒服。男人看着她一双纤手在自已身上灵如分花拂柳,不由怔住,半晌才回过神来,“乐姑娘,何谓,男朋友?”
      程乐抬起头,正触上宗炀探究的眼神。只见他右眉压低,左眉略挑,俨然就是景晓看疑难X片的神情。心中不由一动,她沮丧地抓抓脑袋,“‘男朋友’,就是没结婚的女孩喜欢的男人。”宗炀大张着嘴,半天没合上。
      唉,话不投机呵。程乐灿然一笑,立马转移话题:“大哥可饿了,乐乐请你吃快餐。” 宗炀自然又是困惑,“何为快餐。”程乐也不答,扶起他回到车旁。
      说实在的,程乐自已是真饿了,二天横穿N个时代,还没吃饭,怎么对得起自已。这要是在现代,还不得跑到全聚德,烤鸭专检肥的片呵。或是上涮肉坊,来十盘肥牛吃顿锅子。再不济,也得摸到串吧冲着三十串猛烤!可惜,在这儿,只能咽口唾沫,忍,忍,忍。心里yy着现代美食,她一矮身,钻进自己的军需库,掏了半天,拿出两板榛仁巧克力,一个哈密瓜。再狠狠心又找出两根火腿肠,不是她小气,谁知道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得呆多久。
      回身往目瞪口呆的宗炀面前一放,豪气干云的说,“大哥,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男人学着她的样子剥开巧克力的包装纸塞进嘴里,脸上的表情迟疑隐忍如同灌中药。暴殄天物呵,程乐垮着脸殷殷诱导,“这巧克力世上绝无仅有,你们这里,不管尊贵如可汗,单于,还是皇帝,谁也没吃过。”男人做了然状,“在下明白,姑娘的甜食是自家做的,独此一家,别无分号。”晕呵。
      对那哈密瓜,宗炀倒赞叹不已,“这甜瓜凭大。敢情也是姑娘自家种的么?”更晕。马宝宝也切身感受到了现代文明,两人吃剩的瓜皮成了它的饭后点心,还津津有味地吞下了程乐递过来的一截火腿肠。宗炀摇头一哂,“牛嚼牡丹”。
      美食促进交流,待饕餮完毕,程乐已知,面前的男子,家有一妻一妾。所乘良驹,单名“风”。宗炀也知道,眼前的女孩虽娇俏可人,年纪已二十有一,从医三年。家在中国,路途遥远,且风土人情与瑞国大不相同。所驾铁马,名“越野”,跑起来快过百匹良驹,可惜现已报废。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