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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二章 ...

  •   衣服上有着火焰纹路还披着皮草的年轻人,只身一人向着天山深处进发。

      天山很大,连绵群峰,共同构成了横纵在西域北侧的一条卧龙。

      在天山里去寻找一处传说中的隐世之地,并不容易。

      即便自负武功高强,艺高人胆大,年轻人却也没狂妄到会觉得这次旅程会一帆风顺。

      没有觉得会一帆风顺,但是也没预料到会倒霉成这样。

      他在积雪盖顶的雪山里潜行了十几天,食物吃光了,不得不啃积雪果腹,然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他遇到了雪崩。

      在昆仑山长大的他并不是不了解雪崩。

      而也正是因为了解,才会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过倒霉。

      大雪堆积到一定程度,才会形成雪崩,而他确定自己没有作死的又喊又叫,或者干出任何可能会触发雪崩的振动。

      此时他又累又饿,即便精纯的内力能让他还拖得动自己的双腿,但显然,他与状态最佳是无缘的。

      在这种勉强支撑又实在不知道自己能还能撑多久的状态下,撞上雪崩。

      倒霉。

      倒了血霉了。

      尽管已经疯狂地强迫自己把仿佛灌了铅一样的腿拔起来,以自己所能达到的极限速度奔跑,但是……他还是没能躲开雪崩。

      在被铺天盖地的白色灭顶之前,他听到了一声穿透力极强的叫声,然后头上一片阴影划过,一只巨大的雄鹰俯冲飞过。

      唐清宇在《武林群侠传》里除了和萧白一起去开荒刷本儿,或者去擂台PK,剩下是时间里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生活玩家。

      因为他没法往游戏里充钱,所以他只能玩了命地赚钱。

      所以他点亮全部的生活技能,还把每一种都刷到了满级,当然,系统上限规定的专精技能除外。

      唐清宇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会把自己的技能用来……用来修房子!

      灵鹫宫地下石室墙壁上的数百张的图谱,对于任何一个习武之人来说,无疑都是一笔丰厚的宝藏,更别说那明显对于习武之人修炼内功十分有帮助的雪莲子……唐清宇决定在灵鹫宫常住下来,直到把这里的“宝藏”彻底吃透为止。

      那么问题来了。

      当你决定在一个地方常住,就会发现想要生活有一个基本的人该有的样子,需要花费很多你在没有与世隔绝时,想象不到的劳心劳力。

      比如整个灵鹫宫除了石制品,其他的东西都腐烂得差不多了,所以没有被褥枕头、没有衣服,然后唐清宇不得不看着他那一身极为漂亮的白色缎面金丝绣内里雪貂皮的大裘,一点点变成灰色面金丝绣内里雪貂皮的大裘……太恶心了。

      即便没有过分的洁癖,一件衣服,即便是再华贵的衣服,连穿半个月已经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了,何况可预见的将来,也许一两年的时间里,你都没其他衣服替换。

      好吧,反正灵鹫宫里没人,唐清宇可以接受在温泉里把衣服洗干净然后晾晒的过程里,裸奔,但真的不能忍受外面披着锦缎因为洗过太多次洗坏了只剩毛皮的披风,里面穿着四处破洞的乞丐服一样的衣服,cosplay野人好不。

      在自己的裤子后面臀部的位置被洗破了一个寸于大小的口子时,唐清宇已经敏锐地察觉了,在这么下去野人造型的cos必将到来。

      唐清宇会纺织、会刺绣、会染布、会制衣。

      作为一个性别属性为男的武林名门的少侠,最开始学习这种很在“女性化”的生活技能时,不是没有心理挣扎,但……因为没钱换好的装备被人连续秒杀一百零一次时,这种挣扎就瞬时扔到马桶里去了。

      会纺织、会刺绣、会染布、会制衣。

      可是唐清宇对于如何修补他裤子屁股上的破洞依旧一筹莫展,首先他没有针,其次他没有线,再次,就算能用自己的宝剑以极为超群的剑法把一块木头削成一根缝衣针,再从衣服其他的位置抽出丝线来一个同色修补,也只是短期解决问题,治标不治本而已。

      这还仅仅是穿衣服,更别提还有吃饭的问题!

      对的,他落脚在灵鹫宫的第一顿“饭”是莲子,但是他不能顿顿都吃莲子!

      即便有助于增强内力,但是顿顿吃莲子,他会营养不良的!

      何况也没有那么多莲子可以供他吃。

      灵鹫宫里的白莲子能长出那几只莲蓬要花费一年多的时间啊,可他不能一年多就吃那么几顿饭啊!

      好在缥缈峰峰顶足够宽阔,他还能去打打猎,弄几只鸟啊、野鸡之类的东西垫垫肚子。

      顺便说一句,被他的裤腰带拴住的那只巨鹰,在看着他烤熟了一直野鸡并且撕掉了一直翅膀啃了个干净后,痛快服软了,又在被他投喂过几次食物后,也许是发现了不用自己捕猎就有东西吃的日子更爽一点儿,果断低头当了一只愉快被“包养”的宠物。

      这意味着唐清宇要“养”两张嘴了,他,加上新鲜出炉的萌宠巨鹰一枚。

      灵鹫宫里没有盐、没有油,所有能用的调料早就比宫殿里的丝织品更早地腐烂成灰了。

      即便唐清宇的厨艺技能满格,煎炒烹炸样样精通,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作了名剑五年,整个江湖只有笑三少知道,他是悦宾楼菜谱背后实际的“调鼎手”,但现在他自己烤出来的东西,他自己都愿意吃——再好的火候都挽救不了眉眼没有没葱姜的窘境。

      吃穿成问题,住也成问题。

      灵鹫宫的地暖还在运转,屋子里很温暖,但是没枕没被没褥子,这也就算了,顶多睡得腰酸背痛腿抽筋儿而已,但是,要知道灵鹫宫可是不知道多少年没住人了,有地暖没结冰的地方会有另外一个问题——落灰,还间接有各种虫类触摸,比如蜘蛛啊、蟑螂啊,哦,对了,还有不是虫类的老鼠,出没。

      宫里的扫把早就烂成渣了,靠内力外放做鼓风机来“吹散”那积的厚厚的灰尘,显然不太靠谱……

      人类是群居动物,即便不算舒适只能说是过得去的生活,也需要不同分工的人相互协调合作来维持。

      所以唐清宇不得不下山了。

      好在,灵鹫宫里的金银珠宝真的多得数不过来。

      金子这种东西又足够稳定,只要纯度够高就不会锈蚀掉,所以都还好好地保存在灵鹫宫的库房里。

      他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只是反倒要担心有钱没地儿花的问题了。

      灵鹫宫所在的缥缈峰是一座海拔极高的孤峰,要离开这座孤峰必须要越过一条叫做百丈涧的深不见底的天涧。

      百丈涧,顾名思义,就是有百丈之宽的天然深涧。

      百丈涧上有一座接天桥,是连通缥缈峰与外界的唯一一条通道。

      接天桥,虽然名为桥,其实只一根铁链,横跨两边峭壁,下临乱石嶙峋的深谷。

      这么多年过去了,风吹日晒,再坚固的铁链也早就被锈蚀得不成样子了,何况……从灵鹫宫的惨况来开,不正常的灭门,疑似被人攻上山门,这条铁链到底是会在自然力量作用下毁掉,还是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人为砍断了,毕竟,从灵鹫宫里的金银珠宝都原封未动的现状来看,可能在最后绝境之时,不论是攻上山的人,还是灵鹫宫里本来的人,都没能再活着离开这座孤峰。

      带着金银珠宝来到接天桥的仙愁门,果然发现了巨大铁链的尽头,那因为被冰雪封冻住反而锈蚀得不是很厉害的铁锚,上面挂着的一小段残余的铁链,印证了他的猜测——断口齐整,是利器砍断的。

      不过这不重要。

      很多很多年前的“真相”,于此时的唐清宇而言,并没有特别需要追寻的必要。

      目前与他而言重要的是,想办法越过百丈涧。

      如果没有他家宝贝的巨鹰,他可能还真要头痛一些,不过他现在有这只宠物了,加上他的轻功并不差,一切自然就好解决的多——拽着自家宠物的爪子,飞呦,就解决了。

      而山下在往来频繁的商队,让本以为“采购”需求会很完成的唐清宇,轻松地得到了大多数他需求、想要的东西,这倒是颇出乎他的预料。

      这个时候的唐清宇还没有预料到,有一天,他家的宝贝萌宠会用同样的方法给他带回来一个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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