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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十三章 ...

  •   “听说没?长风镖局出事儿了。”

      “你说长风镖局的当家的都死了的那件事儿?当然听说了,这么大的事情,都传遍了!听说一起出事儿的还有云家庄的云老爷子,云老爷子连个全尸都没留下,惨啊!”

      “我听青城派的人说,长风镖局这次保得镖就是云家庄的云老爷子,要送云老爷子去梅家庄看病,谁知道半路出了劫镖的,郭青云、程峰都死了,云老爷子的尸首是全的,就是被烧成了焦炭啊,都认不出来了,最后是靠家人从右手上有断骨伤痕判断出来的——云老爷子年轻时伤过右手,不然这出殡下葬的,都不知道要埋哪具尸首入土啊,哎,真是够惨啊!”

      “这是什么人啊,干这么大一票?郭老爷子、程老爷子放在江湖中都是一号人物啊,那武功可不低,云老爷子也是,就说青城派的上一任掌门,年轻时和云老爷子交手后都甘拜下风,谁的武功能高到这份儿上,把三个老爷子都杀了?”

      “所以说这事儿太奇了,长风镖局常年给朝廷票号押送镖银,听说京城不少达官贵人也都找长风镖局押镖的,竟然有人敢动长风镖局的镖,还杀人了!这可不是一般的江湖仇杀,搞不好是要惹朝廷注意的,什么人这么大胆子?”

      “你听说没,梅家庄的梅老爷子也失踪了。”

      “什么?神医梅退之?”

      “哎,不是说云老爷子是去梅家庄看病吗?这……这巧得太鬼了吧。”

      “听说长风镖局和云家庄的人都怀疑,可能凶手先找上了梅老爷子,顺着梅老爷子的抓上了长风镖局和云家。”

      “你们说这凶手到底是谁啊?”

      “我听到一种说法,说可能是大通钱庄,花家。”

      “不可能吧!太扯了!”

      “怎么不可能啊!花家在朝堂内关系深厚,大通钱庄一直都担着转运朝廷库银的差事儿呢,不过自从翁泰北受圣上器重又招了小财神邓忍做女婿后,就有抢这块肥肉的架势了,花家心里当然不痛快,说不定就是花家暗下杀手。”

      “不是,根本就不是你说的这么回事儿,我二姑夫的兄弟媳妇儿的外甥在梅家庄打更,听梅家庄传出来的消息,说是凶手可能是魔神冷一夫。”

      “魔神冷一夫?这人一直挺神秘的啊,没见他求财求利的,好像一直是独来独往,行踪不定,没听说他和长风镖局有仇啊?”

      “就是这种独来独往的,又好像什么都不求不惧的,才敢下这种杀手,一般有家室的有根基的,哪敢随意和人结这么大的仇怨?不怕人找上门来报复?你自己一个人不怕死,你全家都不怕?但凡有点儿估计的,都不敢干这么大一票,你说是这道理不?”

      “根本不是!我二姐夫的侄儿的小姨子在京城开烧饼店,离长风镖局就隔一条街,他听长风镖局对面的开粥铺的同乡说,凶手是个十五六的富家子弟,穿得倍儿亮,剑法奇高……”

      “你这更扯淡了!富家子弟?十五六岁?剑法奇高?然后杀了郭程云三家的老爷子?编话本都不敢这么来!”

      茶馆里聚集了一群江湖中人,围在一起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当最后一个人把杀人者乃“十五六岁的富家子”这个猜测说出来时,议论的节奏才被短暂打断,众人一起哄笑,纷纷嘲讽、挤兑这种说法有多不靠谱,信这种说法的人有多傻逼云云。

      在隔壁的另一张桌子,坐在那里听了这一圈江湖茶客闲谈的,十五六岁的,“穿着倍儿亮”的“富家子弟”唐清宇正在看书。

      看一本颜色巨著。

      这本颜色巨著他已经翻了很久了。

      从这个世界睁开眼睛到被饥饿感打断前的很长时间,他就在翻看这本颜色巨著。

      一本他少年时就十分“热爱”颜色巨著有这么大魅力值得他钻研这么久吗?

      不好说,因为颜色巨著当然也是很好看的,但是这本书之所以让他研究了这么久却是因为这根本不是一本颜色巨著。

      好吧,这本挂羊头卖狗肉冒充大诗人白居易……的弟弟的那本名著,用《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做封皮里面又不是《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的欺骗纯洁少男心灵的,到底是本什么书呢?

      貌似是一本带颜色的武学巨著。

      好吧……带颜色的武学巨著是个什么玩意儿?

      唐清宇表示,他其实也第一次见到这么精妙的带颜色的武学巨著……从目前这书页上画着的人物经脉内功走向图和附加的文字描述来看,这是一本很适宜男女双修的武学内功书籍,不要误会他含蓄,这里的双修真的就是指包含有很多有爱地的某种不可描述活动的双修,然而,最神奇的是,从头看到现在,唐清宇之所以断定这是一本武学内功秘籍而不是某种单纯探讨有爱运动的几十种姿势的颜色巨著,是因为作为一个名门正派子弟,以他应有的武学眼光和常识来看,貌似如果按照这本书上所指示的方法来修炼内功,还真的可能练出点儿货真价实的真气内力,只是不会多深厚。

      然而,即便如此,唐清宇仍旧觉得很奇妙。

      真的很奇妙。

      因为这本书真的是太精妙了!

      这本书所记载的内功修行方式真的是很精妙很精妙的!

      然而……怎么会有人费尽心机,用如此多前人没有想过的真气运行方式……这么说可能大家不太明白,打个比方,一般的门派的内功都是真气沿着奇经八脉这样那样运行,然后收归丹田,一遍一遍地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练,然后丹田中的真气就越来越深厚,而这本书的真气沿着经脉运行的方式,十分与众不同,倒着反着逆着,各种花式反逻辑反常规,但貌似还真行得通!

      最起码唐清宇在脑中半过了一遍后觉得,这个练法有效且走火入魔的风险并不高,只是效果有限。

      如此费劲巴拉地搞这么高难度的创新,还需要男女搭配“干活”,却根本练不出身后的内力,只为了收效微薄的一点点真气,这种精妙,有何用处?

      难道就真的只为开创武林中一门颜色武学巨著派别的先河?

      处在饥饿状态的唐清宇坐在茶铺里,一边处心积虑地揣摩手中这本书作者的创作意图,一边非常认真地思索着他到底应不应该把宝剑上的珍珠扣下来换茶水和吃的?

      拜这一身华服所赐,他已经坐在茶铺里白喝了许久的水还没点任何东西,小二也没有来驱赶他,也许茶铺的老板觉得穿成他这样的人不可能没钱付账,但事实上他就是没钱付账所以不敢点吃的。

      哪怕他其实已经很饿很饿了。

      所以翻书的间歇里,对要不要抠剑鞘这个决定,他是十分认真地思索的。

      华丽丽的宝剑剑鞘被抠得坑坑洼洼肯定是不好看的,但是在丢面子和丢里子间,他该如何取舍?

      毕竟,他真的很饿,身上的佩饰又被重真子扒了个干净,现在能卸下来能换银子的东西,就只有宝剑剑鞘上镶嵌的宝石了,PS:倾世华裳这套衣服头顶配是黑色硬纱金线绣纹理的发冠,没有用簪子束头,所以想像很多古装电视剧那样把簪子拔了卖钱也做不到。

      “这位客官,您的羊肉、烧饼,还有茶水。”在唐清宇还在纠结要不要抠剑鞘的时候,店小二忽地凑过来上菜了。

      唐清宇眨了眨眼睛,看着店小二道:“我还没点呢啊。”没钱,还没敢点吃的呢。

      店小二还未回答,一个身着宝蓝色衣衫的男子已经在唐清宇身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笑着对唐清宇道:“这位小哥,相逢即是有缘,我看小哥面善的紧,好像在哪里见过,不如给我个机会做东请小哥一顿?”这话说完,宝蓝色衣衫的男子微微偏头,悄然靠近,压低了声音对唐清宇道,“离家出走没带钱吧?吃完了东西就赶快回家。”

      唐清宇抬头,看着眼前这个圆圆脸男子嘴唇上像两条眉毛一样的胡子,又扫到这人提着酒壶的右手中指和食指上的薄茧,回想起萧白给他科普的“武林常识”,唐清宇挑了下眉毛,试探地道:“陆小凤?”

      对面“四条眉毛”的男子笑了,道:“小哥认识我?”

      唐清宇道:“不认识,但我有一个朋友,他告诉我,如果有一天你在看到一个长着四条眉毛的人,可以炸一炸,试探下他是不是陆小凤。”

      摸着自己的胡子,陆小凤笑了,道:“你有一位很聪明的朋友。”

      唐清宇回想了下作为一个朋友和萧白相处的种种往事,比如一起刷本时非要耍帅不做飞鸢非要用《凌波微步》跳石头把自己摔死,卡bug摆造型卡死机,重启了三遍都没用最后只能去求助客服的“壮举”……唐清宇果断答道:“不,他很蠢。”很直爽地嫌弃了萧白的智商后,唐清宇把书一摔,非常不客气地抓起烧饼和羊肉开吃起来。

      客气什么的他是不会的,他快饿死了。

      “好书。”书放在桌子上,封面自然就能被身边的人看得清清楚楚的,陆小凤看清了,然后他很是真诚很是赞叹道,“这书面封装的葵花织锦不似中原织法,倒像是滇白一代常用的技法,似乎于宋末元灭大理时就已经失传了,传说大理末代君主宠爱的一位嫔妃酷爱葵花,大理国王便命朝臣四处搜罗各色品种,寝院之中遍植葵花,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所以大理当时也十分流行葵花花色的锦绣,只是没想到白行简先生的这本巨著,如许久远以前在大理便如此流行……小哥您得了本好书啊。”一般人看到小黄书的反应是什么,不说保守的古人,就是风气开放的现代人,也多半会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移开视线,但陆小凤确实大大方方且十分真诚地赞美起来,分析了这本书的来历后还不忘又添了一句,“小哥可愿割爱,将这本书卖于我?”

      大口吃肉大口啃烧饼的唐清宇还真的十分认真地思考了一下,但最后还是摇了摇头道:“不卖。”

      听到唐清宇拒绝,陆小凤也不强求,笑了笑,拎着他那一壶酒依旧悠悠闲闲地慢喝着。

      这样的郊野小铺,酒肯定不是好酒,但陆小凤却像在喝千金陈酿一样看着远处的夕阳,很是享受地品着酒赏着景,他的坐姿很随意,并不端正,但却说不出的潇洒,落日洒金一般的红晕映照下,有一种让人移不开眼的只属于陆小凤这个人的醉人风采。

      这一顿饭,唐清宇觉得好像吃了很久,而当他啃完了最后一块烧饼,陆小凤也喝完了壶里的最后一滴酒。

      天色已近全黑。

      “萍水相逢,但我还是要劝小哥一句,江湖险恶,在外晃荡久了,你的家人会担心的。”陆小凤道。

      唐清宇撑着下巴,不言不语不回应,陆小凤也不生气,但也不再唠叨,笑了笑,接着道:“萍水相逢,美景,美人儿,美酒,今天是不错的日子,有缘再见。”言毕,手中那在他指头间摇摇晃晃挂着的酒壶被他稍微那么一晃荡,便“翻着跟头”转了一个圈稳稳地落在旁边的桌面上,一同落在桌子上的还有陆小凤手里的那个酒杯,酒杯里的酒已经喝没了,填充在里面的是一小锭用来付账的银钱。

      唐清宇看着摇摇晃晃走路也没个正行的这个四条眉毛的男人离开的背影,一翻掌,掌心躺着一块少说二十两的银元宝,是方才陆小凤趁着“扔”酒壶的时候用了个巧劲儿塞进他的怀里的——陆小凤还是把自己当成了耍脾气离家出走又没带钱的江湖世家子了,劝不动自己回家,就塞点儿钱让自己不至于挨饿。

      真是一个很有趣的男人,圆融而不世故,潇洒却不粗疏,善良且聪敏,武功出众却不自傲骄矜,总是带着一种享受生活美好的态度,难怪会朋友遍天下。

      这样一个男人,真是让人很难不喜欢他。

      这是唐清宇第一次与陆小凤照面,也是最后一次,但是他记住了这个有趣的男人。

      咦,对了,刚刚陆小凤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来着?

      “美景,美人儿,美酒……”

      美景好说,说这个小茶摊的酒是美酒可能算是他心情好喝什么都好喝,那么美人儿指得是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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