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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农桑 ...

  •   夏朗早上和老婆孩子一起吃的饭,但徐姬喝得热汤配饼,四儿子吃蛋羹,小儿子干脆在喝奶,他哪样都不想碰,也实在吃不下,就啃了两口饼。

      此时看到米粥和小菜,也不知道哪里就有了胃口,徐姬立刻让婢女又拿了几个碗一双筷子,亲自为夫君盛了一碗,又给夹他爱吃的小菜。

      徐清乖巧地站在旁边,既不落座,也不说话。倒是徐姬放下筷子,满是歉意地道:“是妾身的不是,夫君身子不适,竟是没让后厨做些米粥小菜来。”

      她也是晚上没睡好,整个人都脑子晕乎。

      夏朗摆摆手,根本不放在心上,端起碗就吃了起来,头也不抬地说道:“你让远之也坐下吃,本就给他准备的,我横插着一脚,倒让他旁边看着挨饿。”

      徐姬看了弟弟一眼,软声道:“远之不碍事的。”

      虽然她是夏朗的爱姬,而夏朗对自家人也没什么架子,但夫君和姬妾,主公和臣子,毕竟是隔着一条不能逾越的横沟,随着夏朗的地位一天比一天高,他们更要注意礼仪和言行。

      恃宠而骄是万万使不得的,现在爱在心头,自然是样样都无所谓,一旦她年老色衰,宠爱不再,夏朗就会记起自己和家人那些不守礼的往事。

      夏朗将碗筷一放,不响,却让徐姬心惊。

      他没发脾气时,声音都没抬高一点,但徐姬做了他多年枕边人,自然知道夏朗是不是在生气。她还没想好如何挽回,就听到弟弟轻轻唤了一声:“主公。”

      夏朗抬头看他,等他下一句。

      “阿姐在家时便宠惯了我。”他笑着道:“小时候阿翁失官时,一家都过着苦日子,家里但凡有些肉菜,姐姐都紧着我吃,大哥连筷子都动不得,如今却是我吃不得了,可见阿姐偏心是从没变过的。”

      这话说得巧妙,原本是夏朗气徐姬不听他吩咐,更有因为强调君臣之别而和他生份的恼怒。但有徐清的这段话,便从君臣之事转为了家里私事,而徐姬这么做也是因为偏爱。

      之前徐姬偏爱幼弟,如今嫁了人跟了夏朗,便只偏爱自己的夫君。

      饶是夏朗心知肚明这里面的前因后果,也听了舒坦。他瞥了徐清一眼,重新拿起碗筷,平静地转过了话题:“我年轻时也吃过野菜,那时候有一点肉星都馋的不行。”

      “坐下吃,远之。”他随口道。

      徐清应下,极为自然地坐在夏朗的下首,自己盛了热粥,和后者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好些年前燕国闹饥荒的事情。

      “你说北地寒冷,怎生粮食如此多产?光是那几个小城的屯粮,就够雁门军几年的口粮?”夏朗真心实意地感到好奇,他也下令屯田,但就算是经验最丰富的老农,也做不到这般高产。

      “北地虽然冷,但土地肥沃。”徐清夹了一筷子小菜,“且北地种田的种子不同,都是事先选了又选,特意养过好几拨的,又混了西域的种子。”

      夏朗有些茫然,什么叫混了西域的种子。

      “南方种子高产而喜湿热,北方种子抗寒却量少,西域种子不易生虫遭灾。所以军师辟了一些田,将种子混在一起,养了好几拨,两三年才出了量多抗寒又不生虫的种子。”

      当然,培育过程中不免挑选一些更茁壮健康的种子,还有对整个农田的安排上,挖掘灌溉用的沟渠,用混合过的绿肥沤土等等。水利也同样重要,雁门关长时间缺水,又会在一年中某个时节集中下暴雨,所以蓄水和排水一样重要。

      人人都道徐韶然擅长火攻,实则不然,相比于打仗,军师倒是更善于治理农桑。从他来到雁门关那天起,他就开始培育合适的种子,思考如何在北地修建水利沟渠。

      毕竟,打仗是一时的事,准备打仗却需要很长时间。

      “这么说,这些农桑之事你也会?”夏朗认为自己不需要懂,他只要任用懂的人就行。

      徐清的筷子顿了顿,颔首:“略知一二。”

      “略知一二?”夏朗挑眉。

      “应该与军师差不离多少。”徐远之本就是徐韶然的副手,天雷火是要命的东西,但这种农桑技术却没那么严防死守,再说作为主簿,他本就管着军中钱粮。

      夏朗笑了。

      说起来,夏朗之前就在屯田,打仗这种事情,或者说争天下这种事情,也就是那么几个字“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人口和粮食都是重中之重,是所有战争的根本。

      他手下光是专管农事的官员,就有百八十个,从郎将到功曹,在雍城这个地界,一向是全民皆兵,全军皆农,大约是早上种田,下午训练,晚上值守。

      若是徐清有徐韶然一半治理农桑的能力,那当个小小的书官郎中,整日与文书为伍,只做些跑跑腿的事情,着实委屈了。

      夏朗做事豪爽大气,从不拘泥于礼法,吃过饭就召来官吏,将徐清从书官郎中提拔为典农校尉,就从品职上来看,连跳了三级都不止。

      臣下惊讶,但一来夏朗是出了名的说一不二,他打定了主意,寻常人是劝不住的,能劝住的那位尚书令还在醉酒;二来战时不同往日,乱世出英雄嘛,凡事也不能太循规蹈矩。

      就这么,徐清还没出侯府,就接到了中原侯的任命,让他直接前往樊城。樊城位于雍城西北方向,是众多屯粮小城中的一座,夏朗心思细腻,特意安排他去那里,是因为徐家大哥的奔狼营就驻扎此地。

      徐大哥性子耿直,大概是徐家上下心眼最少的一个人,他不善于谋略,却骁勇无双,而且对自家人极好,对主公更是忠诚无二。就算没有徐姬,夏朗也喜欢他这样的部下。

      所以即便徐源憨了一点,也不是很擅长打仗,仍旧统帅着一整个奔狼营,并且夏朗去哪里都带在身边,无仗可打时就派他去樊城屯粮。

      樊城这地方好啊,水源丰沛,土地肥沃,只要徐源不折腾,每年都能收获大量粮食,而这些收成也都会换成他的功劳。

      徐清知道夏朗的苦心,他是从雁门来的,哪怕有了典农校尉这个名头,但一来就要插手农桑之事,寻常将领都不会答应配合,唯有他自家亲大哥,才会全心全意帮助幼弟。

      谢过侯君,送走了传令的使节,徐清就令人备马,从雍城骑马过去,晚上就能到了。

      绿萼带人送来汤药,隔着五六步路,就袅袅婷婷地行礼,声音如黄莺出谷:“公子勿虑,侯君让婢子备好了车马,夫人收拾了细软衣物,也已经在车上了。”

      徐清从婢女手中接过药碗,仰头灌下,又端过清水漱口,用袖子挡住脸庞,轻轻擦掉嘴边的药汁后,才起身瞥了绿萼一眼,她倒是这时候冒出来了。

      想也知道,绿萼是夏朗的人,之前就送入府中盯着他。

      他这新主公倒是有趣,既派人来监视,又光明正大地告诉他,这就是我派来监视你的人。该说夏朗君子坦荡荡好,还是肆意妄为的好?

      徐清弯了弯嘴角,对绿萼点点头,默认了她跟在身边。

      绿萼暗中松了口气,若是公子发火将她退回,侯君多半也是再换一个人,公子一时倒没什么可担心的,她任务失败,怕是要受不小的责罚。

      “准备的马车?”徐清走到门口,才惊讶道。
      车身上不镶金嵌银,却是用最结实的木料制作和包浆,车上布料也是普通棉麻,但针线细密,挡风挡地严实,马鞍缰绳都是半旧的皮具,但看得出保养极好,时常擦洗。

      倒是像极了夏朗一贯的节俭低调,这马车看着就极为好用。

      “您身子还弱,大夫不让骑马,就算披着裘衣也会吹到寒风,”绿萼解释道,“府中车马都有定数,一时匀不住,这是侯君自己私下出行用的。”

      中原侯的品级在那里,如果是觐见陛下,或者参加什么朝会,哪怕他再节省,也要坐符合他地位身份的车马。但平时自己去会客,或带着家人朋友出行,他就会用这一辆,舒坦又实在。

      徐清脸色复杂,抿了抿唇,终究是没有说话。他这刚一出门,绿萼就把狐裘披在他身上,又塞了一个小巧的铜手炉,所以丝毫没感觉到冷气。

      只有呼出的气体变成了白雾,面容笼罩在缥缈的烟雾后,看不清神色。

      “走吧。”徐清轻轻道。

      仆从这时才搬来脚蹬,并小心翼翼地掀开马车帘子的一角,大小正好让徐清坐进去,便又迅速地合上帘子,仔细地捻好压实,不让一丝寒风透入。

      “公子。”绿萼在车边道,“格子里有果脯和醒神香,您难受就含一颗果脯,闻一闻香。”

      徐清拉开桌案前的格子,果然放了一碟黄色的杏干,还有一个小巧的瓷瓶。夏朗实在是太细心了,他想要对一个人好时,真真让人无法招架,只能为他心悦臣服。

      “知道了,早些走吧,晚间需赶到樊城。”

      “喏。”绿萼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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