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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I ...

  •   终于,我要回到那个城市了,要呼吸到熟悉的空气,要被熟悉的阳光照耀着,要站在我们的家门前,要紧紧地拥抱住你了。

      凌筱回到家里就立刻找出那封信来,她想要再读一遍,确认那封信不是她幻想出来了,确认那里面的内容确是饱含了深情。她必须要为他找到开脱的理由,他确实是被什么事耽搁了才使她枯等一整天。
      她心潮起伏地展开那封信,又读了起来:
      丫头,我写信的目的是想告诉你:离开你太长时间,或许你已经原谅我了,气也消了,我现在回去,你应该不会像以前那样脾气暴得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因此,我决定回去看看你,就在这个月的25号,6月25号,正好是个星期日,那天的某个时间,我会来敲你的门,要等着我,我会把自己收拾得体体面面的,不至于吓到你。(如果那天你乖乖地等我,而不用我到处去找你的话,也许我会给你带份礼物。)
      亲爱的丫头,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就不住地浮现出你的脸和你的笑容,唯独不会想起你哭的样子,我是那么地希望你能幸福,快乐!偏偏我这个混蛋却伤害到了你,我且先不同你解释,跟你聊聊我伤害你之后所过的生活吧。
      我委托苏茵替我办理离婚事宜,又交待她的堂哥苏斌帮我把房子租了出去,然后坐火车到成都同苏斌给我介绍的朋友李昂碰面。他是个长年浪迹在外的人,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还有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苏斌吹嘘说李昂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我虽不全信,单凭他多年无拘无束地在外行走,也对他有了几分敬仰。
      我身上的钱只够买一张火车票,到成都后就身无分文了,头两天吃饭住宿的费用都是李昂给我垫付的,房客把租金和押金汇到我帐上后,我才把钱还给了他。这只是很少的一笔钱,甚至不够我们去法国餐厅吃上一份蜗牛。因为我们住的旅社除了有张床以外什么都没有,洗手间和浴室都是公用的,就是那张床也给予了我新鲜的经历——上床之前,我掀开被子,已经有了一只硕大的老鼠提前睡进去暖被窝了。
      虽然我相信自己能吃苦,却从来没有在这样的环境里住过,这里的老鼠似乎不怕人,不时在我头顶窜来窜去,我没法和眼,只好睁着眼睛,在老鼠的陪伴下彻夜想念着遥远的你。
      我想到了也许你现在正因为我的混蛋行为而哭泣,想到你也许在舒服的房间里、柔软的床上却同样辗转难眠,想着想着,我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心却变得坦然起来。比起我给你的伤害,与你现在正在承受的煎熬,我的身体应该承受更多的折磨和苦难,这使我觉得我现在住的地方简直太舒适了一点。
      我和李昂在那家旅社里住了一个星期,分散各地的伙伴陆续聚集齐后,我们就向西藏进发了。
      我们沿着茶马古道的旧迹徒步行进,计划半年内到达西藏。其间,我们会在途经的少数民族村落驻扎一至两天,如果听说了哪里有风俗民情独特的村子,我们也会不惜耽搁行程,行走上百里路去亲身体验一番。
      一路上我们会遇到各种不同风情的美丽姑娘,她们每个人都令我想到你。同行的男人会用刚学会的哩语跟她们调情,送她们一两样大城里带来的小玩意儿当礼物,每当她们露出幸福而满足的笑容时,我便会想像你现在是否已经从伤痛中走出来,恢复了以往的笑容。
      我们每天都要走上近百里路,若是没有能吸引我们驻足的风景或神秘新奇的事,便是一整天一整天地赶路,不到三天,我那双价值不菲的球鞋就报废了,而我的身体体能也在不断地挑战极限。晚上扎好帐篷后,我的伙伴们睡下不到五秒钟就响起了鼾声,尽管我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渴望得到休息,然而我的大脑却不容许我睡着——每晚睡前我都会想到你。然后举着手电筒,拿出你的照片,看上十来分钟,直到眼皮缓缓耷下来。
      半年后,我们到达了西藏,也许你从未见过那样湛蓝的天和干净的云,那里的天似乎比任何地方升得都高。我们去了纳木错,鲁朗林海,到敏竹林寺探索追寻红教的奥秘。在西藏的日子是我人生当中最快活的日子,在那个每处都洒满圣洁光辉的地方,被尘世玷染过的心灵不知不觉地被净化,善恶在这个地方不再有着泾渭分明的定义,我在从未有过的平和心态下,悟到生命并不是短暂痛苦的,生命自天地之初就开始延续,生生不息,生命给予人的意义并非是体现在某个单独的个体,而是担负着整个天地之中不断轮回和繁衍着的巨大使命。
      我站在这样一个神秘而伟大的地方,感到自己的渺小,同时又产生了被赋予生命的自豪感。我不再疑惑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既然被赋予生命来到世间,便有我必须去完成的责任和使命。
      离开西藏后,我决定找个美丽的村落住下来,与村民们一同朝出而作,日落而息。我脱离了同伴,且行且停地到达了一个偏远山村。这个地方与外界被绵延的深山隔绝起来,村民们大都只知道镇上的集市,而他们要到县城里,由于没有公路,没有通车,得走上两天两夜的山路,然后到另一个镇搭乘汽车。
      我一直过的是风餐露宿的生活,即使在西藏待那半年,也只花了极少的钱,到那个村子时,我身上的现金可以够我造栋楼房,在村里当个富翁了。
      我没有自己造房子,而是跟一家农户谈妥,我免费给他做农活,他挪一间房给我长住,月初我会付他们一笔伙食费,吃饭就同他们一起,那是很少的一笔钱,少到只够丫头你出门搭几趟计程车,而当我提出给他们这些钱仅仅只是为了吃饭时,他们的表情像是被天上掉下来的钱袋砸中了一样。当然,我不能指望能吃得多丰盛,不到过年宰猪的时候,饭桌上几乎是见不到肉的,因为没人肯花钱去镇上买肉回来吃。我加入他们这个家庭后,想吃荤食时便给他们十二岁的儿子十块钱,让他去镇上买块肉拎回来,剩的钱就让他自己买点糖果,或者存够了钱去买件新衣服。
      在这里住的时间长了,我渐渐成了一个真正的农夫,除了不抽他们自己卷的土烟外,裤腿卷到膝盖,裸着上身,晒成了古铜色的皮肤,仰头叉腰的站姿都跟这里的男人一模一样。城市离我很远了,有时候我甚至忘了自己是个城市人,来自全国经济最繁荣的大城市。
      唯一将我和城市维系起来的就是你,还有云涛。
      夜里我躺在底层铺着稻草、上面铺着棉絮的木板床上时,总是拿出你的照片来看,然后想像你和云涛现在在做些什么?我这里入夜就上床了,看一会儿带来的书就睡着,而你们也许还在哪家环境幽雅的餐厅里吃饭,也许还会谈论到我,你一定是咬牙切齿的。
      丫头,尽管恨我吧,离开你以后,我每天都被过去的回忆和对你的思念咬噬着,无论我现在多快活,也还是会承受这样的噬咬之痛直到死去,权当是我伤害你的报应吧。
      写到这里,原本是要开始对你解释我离开的原因了,完成这封信后就寄给你的,但是那个该死的家伙居然这么快就把他的鸭子卖完了,他在邮政所里找到了我,要我同他一起回去,看来我只好回去后继续给你写,明天再来趟镇上寄出这封信。
      凌筱看到这里,把视线从信上移开,她的眸子里闪烁着泪光,这样一个每天每晚思念着她的人,叫她如何相信他不久前还那样狠心肠地对待她。
      她把未看完的信折好,拉开信封口,准备把信塞进去时,她的手在空中停住了,眼睛疑惑地盯着信封里面。半晌,她才迟疑地伸手进去,摸出卡在缝隙里那张豆腐块儿大的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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