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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种田 ...
叶宁在镇上走了一圈儿,心情也平复了下来,怀揣着八百个钱,直接回家去了。
这会儿的镇子正热闹呢,天气渐渐回暖,虽然还有几分春寒料峭,但好歹也有了一分暖阳,即使气候依旧寒冷,但瞧着天上那微弱的太阳,心里也有了几分安慰,也可以自欺欺人的说天气变暖已经不冷了。
总之最艰难的封冻期已经过去了,又是在春耕前,因此这阵子镇上当真是热闹的很,来往的商船又恢复了短途的航运,运了货来,也就需要人搬货,叶平也想趁此机会多挣几个钱,因此这阵子也是每日早早的往镇上跑,到了傍晚再回来。
叶宁下工晚,再加上这条路已经走熟走惯了,也不要叶平等她一起回家,让叶平没事做便早些回去,也好替李氏分担一些家务,若他们都不在家,每日家里的事情便都落在了李氏的身上,叶平若能早些回去,不管是帮着分担一些活儿也好,还是多歇息一会儿也好,无疑都是不错的选择,不必浪费时间在等人这件事儿上。
叶平不会等她,她也就心安理得的早些回家了,搬货的活计不固定,常常是哪个商铺需要就往哪走,寻人也麻烦,也会打搅叶平做活儿,还是独自回去的好。
叶宁回到的时候,李氏正在翻地,翻了地才好栽秧,顺便也种些菜,过年前后实在太冷,种菜也种不活,这会儿正好把地翻了,在院子里撒些菜籽,要种东西也方便。
叶宁瞧着李氏那瘦弱娇小的身子弯着很大的弧度,正费力的锄地。
“娘。”
李氏瞧见换了一件旧衣的叶宁,一时也有些懵,瞧着这天色,眼里满满的疑惑。
“这时候你咋就回来了?可是出了什么事儿?”
“娘,裕兴楼不要我了,以后再也不用去上工了。”
叶宁知道事情不说清楚,李氏定然不能安心,于是简单将事情说了。
“……娘,我帮你干活儿。”
李氏叹息一声,他们小老百姓如何能与那些贵人争斗,没得丢了性命。只是裕兴楼的差事就这样丢了,着实可惜。原本还琢磨着是不是女儿哪里做的不对,如今看来,不过是一场灾祸罢了,不是因为女儿做错事,她的心里也松了口,不要赔钱就好。
“既然这样,你就留在家里好好干活儿吧。”
本来一个小姑娘整日的混在男人堆里便不好了,如今女儿年岁也大了,再过一阵也可以说亲了,若是名声毁了,那可真是糟了。
“我晓得的。”
家里农具不多,没有别的锄头可以给叶宁用,李氏便把锄头递过去,将这块地交给叶宁翻整了,知道女儿自打大病一场后,这些事儿就记不得了,于是从旁指导了一番。
“你把这块地翻整了,娘去淋菜。”
李氏说的淋菜,当然也不是随便舀两瓢水泼上去就行,这是要到粪坑那里挑些粪水,跟清水勾兑了,稀释之后才能领下去,而且淋的时候还得有点儿技巧,不能全部堆积到根部,不然肯定会被“咸”死,套一句现代文雅一点的说辞,那叫“营养过剩”。
粪坑距离家里有一段路,而且臭烘烘的,叶宁虽然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但骨子里还是爱好干净,不太愿意碰触这些。这种粗活儿脏活儿,李氏也不要女儿做,平时都是一力承担的。毕竟这活儿很费力气,清水也要从溪边挑回来,可费劲儿了,丫头身子骨还稚嫩,怕也挑不起来,便从未想过要让叶宁去干这些粗活儿。
不管将来叶宁嫁了以后是否要做这些活儿,但此时她还是未出嫁的姑娘,在家里自然要享几年清福的,姑娘们最轻省的日子也就是嫁人之前,嫁人之后,那些家里的地里的,那都是要学着做的。
都是费力气的活儿,叶宁真的宁愿翻地。握着沉重的锄头,努力的锄着地,过完年后,家里唯一剩下的那只老母鸡正紧跟在她的身侧,爪子在锄过的土地上挠着,翻着虫子吃。这也是还未春耕,而且家里正好要锄地,才把它放出来,也好吃些虫子,说不准儿还能下两个蛋。
母鸡也不是一定会下蛋的,至少家里原本的两只老母鸡就不怎么下蛋,原因无它,营养不良。家里没什么多余的粮食可以喂养,母鸡本身就瘦弱,哪里还能下蛋。也就她去裕兴楼上工的时候,每天带些剩饭剩菜回来,那些吃剩的骨头什么的能剁碎了喂鸡吃,于是每天能得一两个鸡蛋。
过年拜神的时候忍痛宰了一只母鸡,现在也就剩下一只,李氏原本也琢磨着要不要抓一些鸡崽回来养,但现在叶宁在裕兴楼的差事没了,李氏自然也就没这念头了。
粮食正金贵呢,人都没得吃了,哪有多余的喂那些畜生。
晚上吃完饭,叶平听女儿说着话儿,也沉默了。他跟李氏的想法差不多。女儿已经十三了,再过不久应该准备说亲了,差事丢了虽然可惜,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丢了便丢了吧,好好在家里学学持家之道,学一学女红中馈,将来去了婆家才不会被人嫌弃。
叶宁躺在床上的时候,胳膊酸疼的不行。这身子瘦小,从前也没怎么做过粗重的活儿,年幼的时候没有,稍微年长一些也就这两三年,可去年她大病一场之后,后来就在裕兴楼做活儿,因此许久没有做过这样粗重的活儿了,这不,忙活了一个下午,胳膊就抬不起来了。
她一边捏着自己的手臂,一边怀念着在裕兴楼打工的日子,虽然只是一个下午而已,但感觉这种轻松的日子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
真的不能小看农村人的八卦能力,传播速度绝对不比现代的网络慢。只不过一宿而已,叶宁丢了差事的事儿就传遍了,多少当初咬着牙嫉妒的人,现在都有点儿幸灾乐祸,还特意跑到叶宁跟前绕着弯儿的说上两句。
对此,叶宁一概笑笑,礼貌应答,也不放在心上,过一会儿那些大媳妇儿小媳妇儿觉得无趣了,就各自散了。
拳头打在棉花上,感觉真不怎么好。
叶宁也没心思去跟她们计较,现在她只想知道,自己的手臂还能不能抬起来了。睡了一晚,情况没变好,反而更糟的感觉。
就她这小身板,怕是春耕都熬不过吧。叶宁低头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肤色是挺健康,但力气这没多少。
要不要去镇上再找个差事?
可那位女煞星估计还在呢,她也不想凑上去掺和。
唉。
叶宁跟在李氏身边干活儿,李氏倒是轻省了不少,家里的活计都做得妥妥帖帖的,有点儿空闲也往山脚下走一圈,割点野菜回来吃,这个时节,野菜已经开始长了,长得小小一棵,却鲜嫩得很。
这阵子叶平在镇上也能挣些钱,每天能挣二三十个钱,李氏也大方了一回,割了野菜剁了一小块肉做馅儿,包了一会饺子,还让叶宁给霍连城端过去一碗。
要是喊霍连城来吃,估摸着他也不肯来,干脆送了一碗过去,也当是全了这份情面。
别看家里小,田地少,活儿可真是不少,尤其是家里没个壮劳力,光凭一个妇人和一个小丫头,要去翻弄田地,着实为难。
可叶家地不多,要是去借人家的牛来用,借不借得着是另一回事,关键是借到了还得给十个钱,还要割一天的草料,实在划不来。就这么点儿田地,咬咬牙也就干完了。
这会儿正逢春季,也不兴打猎的,冬日里修补了工具,春日便空闲了下来,霍连城和别人一样,这些日子都去镇上充当劳力,靠力气挣点儿银子,也好换些米粮什么的。
渐渐的,就到了要春耕的时候,田地是早早就翻好了,秧苗也早就育好了,叶家插秧,自然是叶宁负责拔秧苗,而李氏和叶平则负责插秧,早些日子,翻整田地、放水的时候,田基也已经用湿乎乎的泥巴铺了一层,这是为了阻止田基的野草生长太快,也是为了填补平日里行走而磨损的田基,厘清田野界线。
有贪心的人,悄悄的在做这活儿的时候,故意将泥土搭的高一点,多一点,一点一点悄然挪开一丝半毫,察觉也察觉不出来,可要真是几年下来,还真能挪宽一丢丢,精明的农户当然会注意这一点,就是一丝一毫也不肯让人站了便宜去。
春耕的时候,书院也是放假的,因为书院里许多学子都是农户,家里都需侍弄田地,半大孩子,也是个不错的劳力,再说了,四肢不勤,光会念书又有何用,因此像青柳镇这样的小城镇,镇上的书院到了春耕都是放假的。
这一下子,村子顿时热闹起来,小小的村子,竟然觉得到处都是人了。去镇上做工的,只要家里有田地,多半也会请假回来帮忙耕种,也就是这阵子,能够一下子集结这样多的村民。
李氏一大早料理好家里,随便扒拉几口吃了点早饭,就带着叶宁往地里去,拔了秧苗拿禾杆子一扎扎的捆起来,叶平则去挑些粪水回来肥田,要是不这样干的话,禾苗长得不好,结的穗也轻。早前翻地的时候就施过一遍肥,这是二次堆肥,但注意不能贪多,不然水不够的话,田会“咸”死,禾苗也就长不成了。
等叶平施好肥,秧苗也拔了不少了,天色也亮了起来,叶平和李氏就直接下田开始插秧,而叶宁则留在地里继续拔秧。
春耕这几日,镇上的人都返回各个村子里忙活了,毕竟春耕是农家人的大事,耽搁不得,镇上的生意便零落了,也没什么活计好做,因为谁都知道,春耕的时候,百姓们都会先顾着田地,因此商船也会避开这些忙碌的日子。
往年霍连城都是闲赋在家中,要么上山转悠一圈要么在家里做点什么活计,可今年,天色渐亮的时候,他就出了门,往叶家走去。
直到身边多了一个人,叶平才骤然抬头,察觉到异常。
“霍家小子。”
“叶大叔,婶子。”
“还真是,你这孩子来这儿干嘛。”
李氏嗔了一声,可心底却是欢喜的,对霍连城也愈发有了好感。有个小伙子不惜力气给你家干活儿,谁会不高兴?
“这几日,镇上也无事可做,我家中也没有田地,干脆来帮一把手,只要婶子管饭就好。”
“行行行,一会儿婶子让宁儿去买点肉回来,肯定管饱。”
霍连城也实在,不贪懒,干活儿干的比李氏和叶平这俩口子都要快,也不停歇。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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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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