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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楼镇 ...

  •   白楼镇有一家叫做“敏香”的胭脂铺,铺子的老板娘林芝是个寡妇,丈夫路广山三年之前外出进货时死于土匪之手,留下这间不大不小的胭脂铺子和一个十来岁的儿子给老婆养。
      路东霖就是寡妇林芝的儿子,在白楼镇是数一数二得顽劣,成日里偷鸡摸狗上树下河。恶事不做,但是一些鸡毛蒜皮惹人厌烦的事干得不少。林寡妇寡居三年有余,好歹一个颇具风姿的美妇人,竟因为路东霖这个不懂事的小混蛋而无人敢问津。
      的确有不少人对林寡妇的胭脂铺子和林寡妇本人动心,但想到路东霖这个混世魔王,都生生往后退,谁想半道上养个这么大的儿子?又不能培养出多少感情,难不成指望着这小东西改了名字跟自己姓,他日自己个老了还能等他养老送终?
      白楼镇的鳏夫和光棍们想想路东霖那顽劣的脾性,都止住了对那美妇人的幻想。
      路东霖到底是小孩心性,深知自己秉性恶劣,不过能阻止另一个陌生人住到自己家,他一点都不介意自己闯了祸之后老娘挥到自己身上的鸡毛掸子,他反而欣然受之,左右自己闯的祸不是什么大事大非的问题,林芝到底是亲娘,也是舍不得大力气去揍他的,更何况路广山死后,林芝只剩下路东霖这么一个亲人,两个的日子虽不至于凄惨,但也让林芬芳生出了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路东霖今年十一岁,正是狗都嫌的年纪,更何况他本身就是白楼镇上的一代混世魔王,街坊四邻都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跟路东霖为伍,但耐不住路东霖其人本身本事大,总能吸引到孩子跟他玩,他能带着白楼镇的孩子们上山打鸟,下河摸鱼。
      白楼镇有个独脚的鳏夫,说是以前从军打仗,丢了一条腿,回乡之后,才发现老婆和孩子都死于饥荒,鳏夫伤心离开家乡,一路漂泊,最后在白楼镇落了他那一只独脚。此后,路东霖就经常跑去偷他的拐杖,看他一只脚蹦蹦跳跳踉跄着追他出来,可有意思。鳏夫名叫温九,是白楼镇中为数不多的识文断字的人,他平日里在白楼镇上唯一一所书院里讲课,也帮着人抄书写信,以此维持生计。
      这鳏夫和路东霖很是有缘分,鳏夫来到白楼镇的第一天,第一个说话的人就是路东霖,他问路东霖白楼镇上可有价钱便宜的客栈,路东霖这厮年纪还小时便心术不正了,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嘴的小奶牙,回道:“有的!”说完便把人领去了“白鹤楼”。
      饶是温九再人生地不熟,看着白鹤楼里的装修也知道这不是什么“镇上价格最公道的客栈”,况且,客栈叫“什么楼”的肯定比叫“什么酒家”“什么客栈”的要贵。
      但温九不动声色,他一身羁旅断腿外乡人的可怜模样在路东霖的指引下跨进了白鹤楼的门,白鹤楼里的伙计都是镇子上的人,不认得温九,但对路东霖是个小王八蛋这个事是知根知底的。温九穿了件灰色的外袍,一只胳膊架在拐杖上,另一只背了个同样灰色的包袱,他艰难地跨进白鹤楼的门槛,缓声问伙计,声音中还夹杂着“我很惨我很穷我快饿死了”的暗示:“这位小哥,我打南方来,漂泊至此想寻一客栈住下,不知贵店可有便宜一些的房间了?”温九转而看向路东霖“这位小兄弟引我过来的,他说这是镇上价格最为公道的客栈,贵镇竟如此富贵,大抵不是我能待的地方,不知这里离最近的镇子还有多少里?不知今日天黑前还能不能赶得到,唉!”最后那一声叹气,叹出了他一路颠沛流离的凄惨,叫人不忍。
      伙计看了看路东霖,又看了看温九,心下即刻了然,他一边招了另外一个伙计去东街的胭脂铺请路东霖的爹妈来,一边搀扶着温九坐下,又温声道:“这位大哥是南方来啊,对我们这不熟也是正常,只是引您来的这小子,是我们镇上有名的混小子,天天不去学堂不务正业,到处闯祸,但到底是小孩子,还请您别跟他计较,我们家的白鹤楼是镇子上比较出名的,想着那小子怕是不知道什么别的客栈才把您往我们这领的,您要是想出白楼镇怕是要到明日了,今个天色已经晚了,您要是不嫌弃,就在我这白鹤楼住一晚,我们分文不取,您看如何?”
      原来,这不是寻常伙计,竟是白鹤楼的老板,也是镇上的首富。
      温九连忙站起来,但奈何他只有一条腿,就不由地踉跄了一下,又被白鹤楼的老板按住了。
      “这,在下万万不敢,岂能白住掌柜的房子,我这就离开,万万不能给掌柜的添麻烦!”
      “哎呀!这位大哥,你就安心住下,你若是想出白楼镇,我明日差伙计送你出去,今日就不要做他想了!”老板又将温九按下,在他心里想着,毕竟这位独脚的大哥是被自己镇上的劣童骗来的,好歹自己是白楼镇的首富,也该维护白楼镇的面子。
      温九早年阅历颇丰,他现下的独脚可怜人模样大多是装出来的,但是现在也惊讶于这个镇子上的人们的善良与淳朴,他转脸看看路东霖那个小兔崽子,他不忍心中发笑,这小崽子还是个异类啊!
      接着,路广山来了,早在路上就已经听说了他家儿子干的“好事”,这已经不是他儿子第一回干这种事了,路广山有时候很想不明白,白楼镇民风淳朴,他路广山也不是什么宵小之辈,怎么就生出了这么个无耻之徒呢?
      路广山进了白鹤楼,就看见白鹤楼的少掌柜白行舟拉着一个独脚的灰衣男子坐在大堂里,自家儿子站在一边,仿佛是在冷笑着看着那个羁旅的客人,路广山立刻抱拳施礼
      “白掌柜,我儿又给你添麻烦了,回去过后我肯定好好教训!”
      又转向那位灰衣的男子“这位兄台,是小儿不懂事,兄台今日在白鹤楼的费用由我路某承担,还请兄台不要嫌弃,先在白楼镇住下。”
      他看着那位灰衣的男子,眉目甚是清朗,但一脸颠沛流离的疲惫,个子颇高,但缺了一条腿,看着像个读书人,但身材也不像寻常书生那般单薄。“还不知兄台是何姓名?”
      “在下温九,姓温,家中排行第九,便就叫了这个名字,我从云州来,漂泊至此,三月有余。”
      “不知温兄想去往何处?”路广山问。
      “我也不知道”温九的眼神突然黯淡下来“我早年从军,不幸伤了一条腿,被放回家乡,谁知回乡之后才得知父母妻儿都死于饥荒,早已不在人世,我只想着离开家乡,去往别处,寻个新地方,看能不能重新生活……”
      温九的一番话说得让人心头一酸,白行舟和路广山两个大男人听了都心中不忍。白行舟立马提议,
      “不如温兄就在白楼镇落脚吧,在下还有一处院子闲置着,温兄若不嫌弃,可以在这住下。”
      “呵!这就称兄道弟了!”路东霖心里不屑,“说什么都信,白家要是传到你手上,怕是要完。”
      “这怎么合适?”温九一副惶恐的样子。
      “温先生既然也没有目的地,不如就在白楼镇落脚,我们白楼镇虽然不大,但每年西域来陈国的商队都要经过这里,商队来来往往,我们这里也就穷不了。”路广山在旁边说。
      “这……”温九犹豫了。
      路广山和白行舟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就将温九留在了白楼镇,白行舟在得知温九是个识文断字的读书人后欣喜不已,白家在白楼镇开了一间学堂,请温九去授课,温九平日里也帮人抄书写信,以此糊口,生活清贫,但有邻里帮衬,日子也不算难过。
      白楼镇上的人都知道,胭脂铺家的小混世魔王却是最喜欢戏弄温九先生的,就喜欢偷温九的拐杖,路东霖偷一回,回家就被路广山揍一回,路东霖每次都把偷回来的拐杖劈了,扔厨房当烧火棍。然后路广山就会去请镇上的木匠王大叔再给温九做一副,长此以往,木匠王叔最喜欢路东霖,每次路广山去给温九订拐杖的时候,王叔都会给路东霖雕个四国十八将里的人物。
      白楼镇上的人都不知道为什么路东霖总爱捉弄温九,在他们的眼里,温九先生虽然缺了半截腿,但是为人温和,待人有礼,知识见识在白楼镇是数一数二的渊博,写得一手好字,长得也清隽。路东霖为什么总是和温九先生过不去呢?白楼镇上的人大都以为是在学堂里,温九先生因为路东霖没完成作业而略施惩戒,路东霖由此怀恨在心。
      但事实是,路东霖第一次见到温九并不是在白楼镇,而是在拂云郡城中。路广山答应路东霖,只要他一个月不闯祸就带他去拂云郡城看庙会,拂云郡城是一郡之郡首,庙会比白楼镇上的要热闹得多。那一日,路广山进了一家成衣店,想给妻子带一身新衣服,路东霖趁着人多跑开了,追着一个带四国十八将面具的武将打扮的游行表演者,想要从他身上拽下个铃铛来,然而追着追着,跟着游行队伍跑了几条街之后,路东霖就不知道自己在哪了。
      他茫然地看着四周,仔细思考自己从哪个方向跑到这里来的,游行的队伍越走越远,四国十八将在队伍的最前头,路东霖几乎看不见他们头盔上飘着的红缨,他摇了摇费尽心机从那个白色面具的十八将身上扯下来的铃铛,不禁有些懊恼,自己怎么就跟着跑了这么久,他爹要是找着了他,肯定是一顿狠抽!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路广山发现自己跑走之前,回到那间成衣店。
      他拽了拽路人的衣角,那人正跟着游行欢呼,路东霖扯了他好几下,他才看见旁边的小孩子。
      “怎么了?小孩?”路人往旁边走了几步,把路东霖从人潮中拉了出来“你是看不见十八将了?还是走丢了?”
      “我家就在那边的成衣店附近,但是我爹娘不在家,成衣店老板是认识我的,刚刚人多,我脚扭着了,你能不能把我送去成衣店?”路东霖的心眼总是比寻常小孩子多,他可不敢直接跟别人说自己走丢了。
      “成衣店?”路人有些疑惑“郡城中有好多家成衣店,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家?在哪条街上?”
      “就是有烤鸡香气的那条街。”那条街只有一家成衣店,还有一间香喷喷的熟食店,里面的烤鸡散发着迷人的香气,路东霖央求着路广山给他买只鸡腿,路广山禁不住他闹,答应他给他娘买好衣服后就去买烤鸡。
      那路人看了看游行的队伍,又低头看了看路东霖,看了好几眼,最后还是选择抱起路东霖向散发着烤鸡香气的那条街走去。
      路东霖咧开嘴朝路人笑着,露出奶牙,
      “谢谢大哥哥!”
      “客气什么,你这个小子以后别跟着乱跑,今年游行的人这么多,你跟着他们走,不怕被人给踩了啊?”
      “今年游行的人比往年多吗?”
      “一年比一年多!”路人笑着说“你去年也看了吗?去年的四国十八将只有十个人,今年表演的班子请满了十八个,声势比去年大啊!半个郡城的百姓都跟着走了!”
      “我去年庙会病了一场,爹娘不准我出门。”路东霖继续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可是看了全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被路东霖求助的路人是个十足的话痨,一路上没完没了地逗他,路东霖脸上笑嘻嘻,心里却将这个无辜但话多的路人骂了好几遍。
      终于在那路人咽口水的间歇空档,他一转脸,看见了一个戴着斗笠的人,他在拥挤的人群中,人们跟着十八将游行的队伍一路向西,而他却始终按住斗笠,逆着人群向反方向前进着,路东霖看不清他的脸,却看见了他右手背上一道狰狞的疤,和虎口下一颗显眼的红痣。
      谁大太阳下戴斗笠,有毛病吧?
      路东霖这样想着,但再仔细一看,那人被人群挤到街边,露出半边身子时,他看见了那人左手提着一只匕首,正滴着血。
      等到那路人把路东霖送到成衣店时,还是被路广山发现了,原来成衣店老板已经打发伙计去寻人了,那人临走前得知自己被骗,又气又笑,对着路广山直夸路东霖是个小人精。小人精的爹客客气气地送走了好心但是被骗的路人,又客客气气地表达了对成衣店老板的谢意,转过脸来对着小人精路东霖皮笑肉不笑,
      “你还想吃烤鸡?
      回家吃鞭子吧!”
      后来,路东霖在白楼镇的街上看见了那个右手有疤虎口有痣的人,但却少了半条腿,问他镇子上可有什么价格公道的客栈。
      不是什么好人,赶走!
      路东霖这样想着,把那人带去了镇上最贵最高价的白鹤楼。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白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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