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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逛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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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知道饭是怎么吃完的。
在林知味一系列霸总直男的精彩发言之后,空气中弥漫着尴尬与僵硬。
“吃完了?”
林知味放下筷子,腰板挺直地拿出纸巾擦嘴,动作矜贵得很,总让我有种看英国庄园某贵族的感觉。
他看我的眼神带着淡淡的嫌弃,我不由心中为他颁发了“好哥哥”奖项,这位可真心把妹妹疼到了骨子里,为了让她满意,即使不喜欢也要硬着头皮上。
只不过,这么感人肺腑的兄妹情谊如果能别挂带上我这个无辜者就更好了。
林知味的眼神压迫感更重了,似乎十分不满意我迟迟未回答他的话。
“以后我问什么,你就立刻答。拖拖拉拉地一点效率都没有。这是在浪费彼此的时间!”
诶,这人真的是照着火堆就往里冲啊,一点都不带求生欲出镜的。
我的脾气可真称不上好,只不过从前都忍字当头,修身养性,才在外表套上了一个和善可欺的假象。经过这段时间的自我解禁,再厚的岩石层都拦不住我家火山要爆发。
总裁先生,先送你一碗岩浆融融智商外面那一层千年寒冰啊不用谢!
“林先生。”
我耷拉下眉眼的时候总是被我妈骂是一张驴脸,我自己也照过镜子,不笑的时候的确有些怨气十足,是位极凶的恶鬼形状,现在正好给这位沉浸在霸总与小白兔的言情相关的林先生洗洗眼。
“真是不好意思,我这个人哪儿都不出色,连脑子都很笨。不是我不想立刻回答您,只不过你所要求的立刻在我这里还不够我组织语言的。您要是真着急想听,也行,谁还不能要求一个尊重呢?下次我保证不动脑子直接回答,反正您应该也只是听个响,不在乎内容。”
“只不过您要是提效率这我就不明白了。”
我用手指在桌子上点了两下,“您原来想和我签的不就是只讲时长的走过场式相处吗,凑活着把时间耗尽了,您能在妹妹那儿交差不就行了。现在讲效率,在固定的时间里给自己增加这许多的工作量干什么呢,您这不是顾此失彼了吗?”
“啊!”我恍然大悟地揉了揉脑袋,“我总算想到怎么回答您刚刚的问题了。”
把筷子又拿起来,夹走鱼身上的最后一块肉,细嚼慢咽之后才故作遗憾地说了一句:“吃不吃完也就那样吧。”
说完我就拿起沙发旁边堆着的衣服和包站了起来,意味深长地看着这位从刚刚开始就神色莫名的朋友,叹息一声道:“……也就那样吧。”
至于只是单纯在感慨这顿饭,还是评价眼前人,这就见仁见智了。
我穿上外套朝外面走,刚转身就听林知味在背后叫我:“我建议你不要乱跑。”
就在我停下来的时候,林知味已经从后面绕到了前方,一副要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的傲然,去前台结了账。
嗯……虽然想潇洒地一走了之,但是蹭了别人的饭,在别人结账的时候溜走就有点太不知礼了。
我站在门口等林知味出来。回顾刚刚的噼里啪啦连环怼,自我评价道:虽然攻击性较弱,也有言词所不及的缺憾,但是能说出这么一长篇不打磕已经可以称为我人生的又一巅峰了。
果然嘴皮子得靠练。
天天脑子里想再多,说不出来就是白搭。
从前被人一气就说不出话来,现在好歹能挥起拳头反击了,不错啊不错。
给自己一个大红花以兹鼓励!
可能林知味出来的时候正见着我被自己逗笑的傻样了,总之面部表情一度嘲讽值满格,大概心里也在后悔接下了这一单吧。
林知味投注在我这里的目光也不过一瞬即逝。他掏出手机,联系到了林织梦,大长腿一路甩,最终进了一家女装店。
他头也不回地说:“挑一件你喜欢的。”
接着就进去找自己化身试衣狂魔的天仙妹妹堆叠彩虹屁了。
我撇撇嘴,老娘虽然穷,但是很有操守的好么!
我胡乱地转了一圈,的确看上了几件符合我审美的衣服,但是穷人的操守就是,喜欢归喜欢,绝不想买。
因为没钱可以霍霍,所以过过眼瘾就好。
喜欢的东西太多,不知道将有限的资金分配给哪一位争宠的小妖精,于是我就只能将她们放在冷宫里等一等,极尽渣男本色地日日许诺——朕登基之日,就是你们封妃之时。然后等到彼此都冷静下来了,也就抛妻弃子……呸,不想买了。
也因此,我的购物车里永远都堆满了各种物件,衣服、首饰、化妆品、零食……咱也是虚拟存货丰富的人,只不过暂时不提现而已。
所以说,林知味那话里话外施舍土鳖的语气就过分了!咱虽然拥有的少,不代表咱的眼皮子就浅。网络干什么吃的,网购指什么玩儿的,第三、第四次工业革命没革到你家是不是?足不出户,遍览天下事,这句话可是还没听臭是不是?
心里好好嘲讽一波,情绪就舒畅多了。等到林织梦穿着新裙子问我意见的时候也能心平气和地给她提建议了。
我看着她这身黑白撞色毛衣裙就是喜欢不起来,于是问她:“还有别的颜色吗?”
林织梦告诉我还有红黑与黄绿以及粉白。
我就说道:“我个人的话喜欢黄绿那一件,看起来很清爽。不过你不是喜欢粉色吗?为什么不试试那一件?”
林织梦不开心地说:“我黑啊,一个大黑妞哪有资格穿粉色。更显黑了好么。”
“你哪里黑了?这样不是正好吗?”护妹狂魔立刻上线,只不过碍于自己直男本色,根本夸不到点子上。
我最近也挺喜欢那种有话直说的感觉,有种和某位黄毛小狐狸找到共同忍道的相知。于是也就直接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嗯……我觉得吧,买东西有时候就是图一个开心,当然要买自己喜欢的优先了。”
作为一个女屌丝,在精致美丽的女神面前说这种话也真够大言不惭了。
林织梦早期走过公主风,大烫卷,白色蕾丝裙,蓬纱纱,什么元素都没少过。只不过现在更加靠近职场轻简风,一声搭配基本上都是同一色调,看起来舒服又大气。她也习惯了这样的穿搭,自然不能接受我这种脑花沙尘暴般的混搭派放出的惊天豪言了。
“但是衣服本来就是人的附加品,喧宾夺主了会同时降低主人和衣服两者的魅力。就像胖的人穿紧身衣,瘦的人穿大长裙,黑的人穿粉色系。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那我就问她了,“那么在你看来,到底是人迁就衣服还是衣服迁就人?”
“依你的说法,买衣服要挑最适合自己的,当然,尺码方面我不反对,但是款式、颜色、风格这些,本身是不受任何客观限制的。如果说每个人都按照固定的模式挑选最适合自己的服装,那么思维该多局限。衣服从最开始的蔽体抗寒功能演化到现在,每年衣服新潮的款式都在更新换代,为什么仍然在不断革新?”
我松开自己的手指,看着林织梦说:“因为人们都喜新厌旧,所以他们渴望讨人喜欢。”
“所以,喜欢才是要件啊!”
“你就没有一件喜欢到要收藏起来的衣服吗?”
“适合的衣服你会天天穿,穿一段时间就坏了或者厌了。而喜欢的衣服,就算藏起来,挂在柜子里,你一天都不穿,你却保留了一辈子。”
所有的喜欢都比适合来得珍贵。
即使求之不得,心里也总有他的一个位置。
这叫喜欢,也叫珍惜。
意识到自己又想到了季潜文,我伸展腿做放松状,“当然,如果适合能与喜欢相配……”
“……那真是够幸运。”
身旁传来一声嗤笑,就听林知味依旧是高高在上的评价一句——
“年轻人。”
我先是涌上一股想要争辩的怒气,就在我飞快得于脑海中过滤接下来要说的话时,却又发现,似乎是徒劳无功。
这是来自经验和心性的差距才产生的不同,俗称代沟。
谁都不能打倒谁,因为彼此都站在自己最坚信的角度。只有时间能推翻那一座座信念的高墙,掉落一地的碎砖瓦砾,随便捡着几块不同的重新垒起来,便又是人与人之间的横向差别了。
这一幕让我有些熟悉,季潜文的身影便不依不饶地又浮现出来了。
对,就是那一次,暑假实习与刘哥四人一同吃饭的时候,季潜文自信的战火也是这样突然被打灭了。
真狡猾啊,这些“长者”们。
一句“你不懂”的话再加上“我很懂”的眼神,就足够败尽一个年轻好胜的心的所有战意。
因为该死的,他们说的话虽然当下让人不服气,之后却会发现的确是真理。
这也算是另一种层面上,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人的成长轨迹还真是大概率地相同。
但是我就是不喜欢这样的人生!
我也学着林知味斜睨了对方一把,带着同款的嘲讽语气冲着林知味的脸说道:“老年人。”
林知味气得当场拉下了脸,像个不再成熟的傻孩子。
我还不停止自己的攻击,“哎呀,您别是生气了吧?”
林织梦还安抚我说:“放心,我哥哥不是那种人。”
我夸张地拍了拍胸口,小眼神不断网林知味那边瞟,给他来老罗飞刀,语气却是刻意造作得要死,“那就好那就好,毕竟只有真的年龄大的人才会介意被人说老,咱们年轻人天天都想当人家哥哥姐姐爸爸妈妈呢,你说是吧,织梦?”
林织梦这个傻孩子不看小说不追剧,对网上那些梗有时候也不懂。她大概能理解我口中的“哥哥姐姐”是怎么一回事,“爸爸妈妈”就有些跑偏了。
“对,现在的确很流行做辣妈。”
林织梦有些羞涩地说:“我也想在25岁之前生孩子,做一个超时髦的辣妈。”
我:艹,引火烧身,皮焦肉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