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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过火 ...

  •   最不喜欢的小说家是狄更斯。当然,最不喜欢的小说家很多,但只有他够分量,值得一提,因为还有许多人喜欢他呢。我觉得他是人类有史以来最罗嗦的作家,无法忍受。一次看林徽因的传记,见她也不喜欢狄更斯,理由与我相同,大起知己之感。
      有人推崇狄更斯的同情心,有人称赞他的幽默。这两样,碰巧,都是我觉得他做得过火的地方。当然,我看过的此人的作品不多,有点儿妄加评论。况且,我还是很喜欢《远大前程》的,里面的姐夫乔着实可爱。可《孤星血泪》我只看了个开头就打住,再无兴趣重拾。里面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不是奥利弗要求加饭,而是费金踢狗。老家伙不爱护动物,动辄拿脚踢,但狗也很江湖,你不仁我便不义,一口咬住他的鞋头。每每想起,我都不管场合哈哈大笑。真难为情,一本伟大深刻的书,我只记得这搞笑一幕。
      与狄更斯一时瑜亮的是萨克雷。两者相比,我更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更绅士,学历高,而是《名利场》里的人物有趣,他对于幽默的拿捏更合理。像丽贝卡·夏泼和皮特爵士一家。老皮特的出场尤其让人惊艳。丽贝卡多少怀着点儿幻想来到他府邸,见给她扛行李的是个邋遢的老汉,一身油渍麻花的衣服,一口土掉牙的乡下腔儿,却自称是皮特爵士,吓煞新到女家庭教师。她一开口,他就发出一串“哈哈哈,呼呼呼,嚎嚎嚎”的狂笑,神采跃然纸上。乔治也很出彩,而阿梅利亚和多彬就像白斩鸡的肉一样无味,因为太多的感情泛滥和想当然。懦弱不是善良,愚蠢更不是。阿梅利亚懦弱愚蠢,并不惹人怜爱,还不如丽贝卡那活泼泼的劲儿。
      可能是时代的局限,狄更斯和萨克雷有一个共同缺点:过火。煽情过火,幽默过火,讽刺过火。同样的问题也出在老舍的《骆驼祥子》和《四世同堂》里。虎妞的刻画很精彩,祥子和小福子就有些感情泛滥,罗嗦。我并不是说作者应该对他们冷酷,但必须冷静。比如白先勇的短篇《思旧赋》里有浓浓的今昔之感,但作者拿捏得很恰当,尽管对李家少爷和顺恩嫂有着无限怜惜,却并不任其泛滥笔端。
      通常,作者同情哪个角色,哪个角色就容易遭殃,因为过犹不及。罗贯中与刘备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祁老太爷是《四世同堂》里最精彩的角色,而钱先生的刻画就有点弱。蓝东阳和胖菊子的下场更牵强。坏人有坏报是道义,但未必总是成真。招弟和尤桐方很真实,瑞宣就被倾注了过多的感情。当然,老舍后期的作品就避免这个缺点,像《茶馆》,《正红旗下》都是绝顶佳作,那淡淡的口吻真是炉火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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