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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鬼 ...

  •   平时细读志异怪谈类小说,西方人称之为哥特式。要论高低上下,咱们中国人的作品当然远胜西人,种类多,构思奇巧,量大。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西方哥特小说一无可观之处,像M·詹姆斯的就篇篇都是极品。
      哥特小说的一个误区是分不清恐怖与恶心的区别(当然,它们出色的中国表兄也不是以吓人为宗旨,像聊斋里的女鬼和狐狸精,有人几乎盼望这种艳遇奇遇呢。)。经常有人遇鬼后发现,那鬼一边吓人一边腐烂,似乎以这种方式暗示自己是鬼,似乎只有这样那倒霉蛋才认得出自己是鬼,从而被吓。看过《吸血鬼惊情四百年》,丧妻之后的德库拉伯爵迁怒于基督,一剑刺入基督像,顿时鲜血冒涌,几乎淹没整个镜头。观众看了会觉得恐怖吗?我不知道西人如何反应,至少我只觉得恶心。
      中国的鬼给人纯心理的恐怖,而西方鬼通常是腐烂的,多毛的,黏糊糊的,恶心多过恐怖。比如,我的室友给我讲过香港经典恐怖电影《山村老尸》的情节,这部电影被许多人誉为最恐怖的电影。我当然没胆量看。我对恐怖文学和电影与其说是喜欢,不然说是好奇。好比有些人喜欢吃辣椒,但讨厌辣味,于是把它们裹了面糊炸来吃,辣味消失殆尽,香味却未损失。我看恐怖文学,看的是技巧。不是寻求刺激。所以,我不看那些纯吓人的文字,因为我很容易就被吓到。
      吓人其实不是难事。有些标榜恐怖的文字好比那些标榜煽情的文字,使用鲜血,尸体,骷髅面具这些烂俗的道具,古墓,城堡,吸血蝙蝠这些老龙套,无甚新意。但一开门面前猛地跳出个戴骷髅面具,身披白衣的家伙来,我还是会被吓出心脏病。好比言情小说中的继母虐待,白血病女主角的情节,一见我就会落泪,不是被感动了,而是纯粹的条件反射,好比咬了一口洋葱。
      所以,我承认,我胆小。标榜胆大是不智的行为,恐怖小说这样告诉我们。无神论者是《阅微草堂笔记》中最容易遇鬼的一群人(胆敢目中无鬼,让你见识见识)。
      还以《山村老尸》为例。我的室友说,开始看的时候不觉得害怕,但过个十天半月,一些情节镜头的鬼影子还滞留心上,迟迟不消退,才开始神经衰弱,备受折磨。讲述过程中,她几次停下,说:“哎呀,我不给你讲了。你只是听故事,我却是回忆镜头。言语和影像的效果是完全不同的。”最恐怖的一个镜头,是男主潜水去给女鬼戴手镯,有了这只镯子她就会被镇住,不再危害人间。但半途中,男主遇见一排人(其实当然是鬼)从他眼前飘过,俱穿着古衣冠(清代人的袍子和帽子,在我家乡是寿衣的式样),提着灯笼,脸上有暧昧未名的笑。男主赫然发现其中一名与自己相貌相同,心中得到暗示,他可能是自己的魂。室友说,那魂的笑一直留在她脑海里,时时作怪。这是心理暗示的典型。
      当然,西人作品也有出色之作。比如前面提到的M·詹姆斯。他的短篇里有一种经典情节:老学究偶然买到一本古董旧书,可能是公元几世纪的手写羊皮卷,书中附有诡异的插图,关于魔鬼。西方魔鬼类似中国的牛鬼蛇神,也是半人半兽的怪物,有犄角,有爪牙,浑身是毛。老学究半夜在灯下赏鉴这新得的宝贝书,灯光在书桌上投下一个圆,单圈住学者的头和书。但看着看着,他忽然不安起来,眼角向灯光之外瞥去,竟发现桌上有只手,腐败露骨,有长长的指爪和毛,顿时吓得歇斯底里地大叫。回头看时,有野兽似的东西夺路而逃。这老学究,套用鲁迅的话,从此便骇破了胆。
      西方的鬼总是有形有质,不如中国鬼飘逸,摇身一变,化作一缕轻烟。就好比他们的神仙也笨拙,想飞必须有翅膀,如天使。而中国的嫦娥一挥袖就飘飘飞举,心想事成。
      M·詹姆斯的小说不多,但篇篇精品,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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