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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   燕吟幽过来看陶久笙排练。

      吟幽是典型的女强人,聪明,强势,雷厉风行。年纪轻轻已经是知名财经节目的制片人,是比久笙大一届的学姐。那时候她大四,帮学生会拉赞助,带着对方公司市场部总监去常去的酒吧,正好碰到久笙第一天登台,一眼便对了胃口,这小师妹她喜欢。

      久笙知道她要来,也没多放在心上,她以前排练的时候吟幽也时常来探班。只不过,现在她考虑的是怎么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告诉她,要是照实了说好像有前世的感觉和记忆,吟幽肯定要说她小脑袋瓜累过头了胡思乱想。那女人是标准的唯物主义。

      久笙没想到的是,吟幽居然带了个人来。

      他走进来,看着自己,然后浅笑着伸出手,“久笙,好久不见。”

      久笙有点惊讶的看看吟幽,又看看他,才把手伸出去握住,“好久不见,沈熙安。”

      吟幽看看两人,笑道,“熙安这次刚从纽约调回来做G纳公司大中华区的CHO,我下午刚做完他的专访,他听说我要来探你的班,就一起来了。”

      “我在国外好几年,终于能回来,正好有机会,就过来看看你。”他边说边拿出一只精致的小盒子,“有次路过一家工艺品小店,正巧看到这个,觉得很配你。就当是见面礼吧,希望你喜欢。”

      “谢谢。”久笙双手接过,打开,是一根银质的项链,吊坠是一只瘦长的酒瓶,瓶口的设计却是网状球体的麦克风。极别致,做工也精巧。

      “我很喜欢,谢谢你。”她绽开四月浮云一般纯白柔软的微笑,一如往昔。小心地把项链放进盒子里,仔细收好。

      “喜欢就好。”沈熙安也笑笑,看着眼前的陶久笙,恍然想起一些往事,他也曾送过她项链,可如今人是物是,心却不再是当年的心。

      “好了,不打扰你,你接着排,不用管我们,”燕吟幽随便拖了个座位,又帮沈熙安拖了个,到一边,“我们看着你唱就好。”

      她于是又开始唱,沈熙安神情平静地看着,内心却像一眼山泉,不汹涌,却不断地冒着止不住的波澜。

      其实他比燕吟幽认识陶久笙更早。他和夏啸天同届,经常一起打球。学生会主席和商学院出了名的大才子一起打球是很吸引眼球的,边上看球的女生也从来不少。那时候陶久笙大一,头发短得接近板刷,站在一堆花花绿绿的女生中间,像没长大的小男生。瘦得只可以用一“根”来形容,要不是偶尔和同伴说话时候的低眉浅笑泄露了她小女孩的羞涩可爱,沈熙安几乎要判断不出她的性别。就看到她两只眼珠乌溜溜的跟着球转,沈熙安不禁想道,这小姑娘有意思。再然后的事情就相当的戏剧,她好像接了个电话有事要走了,他走神,失误,传球的力道太大,角度又偏了,全场人看着那颗篮球笔直地往久笙瘦小的脊背砸过去。

      可惜那时候的他生性冷漠慢热,球砸了她,倒是夏啸天率先跑了过去道歉。后来她也和夏啸天熟,他直到一年后的大四,才因为一次暑期旅行和她有了更多的交集。

      那时候她头发留长了些,不再是以前那样的板刷,染了好看的栗黄色,很衬她粉白的肤色。夏天的夜晚,一个人坐在草垛边上听歌。他过去,坐在她身边,她回过头来笑一笑,灿若明霞。他还记得那个夜晚,她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聊学校,聊生活,聊他们在的那座城市,聊把他们送过来旅行的大巴司机。后来他问她前面在听什么,她说gravitation,他说我也喜欢。

      边上有萤火虫在飞舞,他兴致突来起身去捉,居然给他捉到一只,他双手掬起把萤火虫笼在手心里,走到她面前,“把手给我。”

      她乖乖的抬起手,他想把萤火虫放进去。——自然是不可行的,萤火虫得了空隙就飞走,他却把她的手包裹进他的。

      后来的两个月过得其实很快乐。他太忙,整日的在市图书馆。她偶尔就去陪他,他就很开心,一边看书一边把她纤细的十指握在手心里。然后晚上送她回家。她脖颈修长,皮肤白皙,戴项链很漂亮,他有时候走在路上会格外敏感的搜寻项链,橱窗里有时候看到觉得配她的就会买下来,送给她,还要替她戴上。然后悄悄的在颈后偷一个吻,看她面红耳赤地跳开。

      可惜彼时,他申请的美国交流生已经批了下来,九月就得走。他从来自信,却在她这件事情上失去自信。他不奢求她会等他,甚至不确定她到底对自己是爱还是喜欢。她好像还没长大,若即若离得让他很是挫败。离开的时候他们互相微笑的道再见,她除了“一路顺风”之外什么都没有说,他说到了那边会给她电话,他说明年我回来,你要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得来迎接我啊。

      可是到了那边更是忙,天昏地暗,语言,人际,时差,生活习惯。他一个一个障碍地跨,身心俱疲。第二年奇迹般的直接被斯坦福大学招去读MBA,没毕业就进G纳,一路晋升,速度惊人。顺风顺水的背后是日日夜夜的奋战,奋战到忘了自己还在谈爱情的年纪。

      如今回来,一切早已不再是当年的一切。他看着眼前的陶久笙,坐在高脚凳上唱着歌,身后有乐队替她排练,她要开自己的演唱会——而他以前,仅仅知道她喜欢音乐而已,从来没有想到,当有一天破茧成蝶,她会是今天的陶久笙。

      目光游移到她颈间,还是戴着项链,却再不是他曾送过她的那些。

      思绪翻飞间有人敲门,看到一房间人都惊讶地看过去,沈熙安也回头,一看便愣住。

      ——那个对着久笙微笑着耸肩的男子,不就是他们曾经一起喜欢的Roka•Guan?

      他竟然对陶久笙说,“终于有空闲,过来看看你。”

      之后三个人就成为一个奇怪的探班组合。为了不打扰久笙排练,没有丝毫的交谈。久笙有时候会停下来问他们意见,沈熙安和燕吟幽在音乐方面什么都不懂,关俊伊则会给一些相当出彩的建议。

      排练到八点提前结束,陶久笙说请他们三个吃饭。四个人就近找了家环境清幽的餐馆。陶久笙话本就不多,关俊伊也是。沈熙安虽然不再是当初那个慢热的才子,三年职业生涯早已让他信手拈来就可以侃侃而谈,可惜此情此景让感慨非常,也没有多言。燕吟幽身为电视人,口才自然一流,也幸而有她,一顿饭才不至于冷场。聊聊沈熙安在国外的生活,聊到久笙上个月也在美国,又问问久笙在那边的情况,聊起曾经在某些场合其实和关俊伊打过照面。

      又聊到那场大地震,然后不动声色地聊起久笙怎么竟就认识了关俊伊。她不是八卦的女人,洞察力却也足够敏锐,有些感觉台面上不能明说,况且还有沈熙安在。关俊伊的眼神多少能说明点什么,她虽然对关俊伊了解不多,但仅有的几次接触也让她感觉出这个人相当自我。可他却对久笙却非常照顾——来看她排练,提意见,如此心甘情愿的拿出大把时间给她。甚至还知道久笙喜欢吃辣,这种小细节在燕吟幽看来却简直已经是奇迹,她几乎要百分之百的判断关帅哥看上她们家小久笙了。

      哎,其实这桌上三个人,哪个不曾被她吸引?

      关俊伊觉得自己很是享受这种感觉,和她,她的朋友,一起吃饭。好像……有一种温暖的东西,渐渐将心包围。

      今天有点早,久笙心情有些复杂地回到酒店,站在玻璃边上看着窗外,毫无倦意。无意间把手抄进口袋,一摸,摸到那只盒子。拿出来,打开,借着月光又细细打量,真的是太精致的项链,月色下面在指尖闪烁晶莹的光泽。沈熙安,沈熙安。她那时候应该是真的喜欢他,只是有些记忆今天已经模糊到像是梦境,尽管其实,也没有几年。她只记得他的手总是很温暖,把自己在盛夏也总是冰凉的手包裹起来。他永远喜欢送他项链,只是她自己都甚至弄不明白,今天送这根项链的人,还是不是曾经那个为了生活奋斗的学长。

      他依然从容自信,却更加的成熟谦和,收起那些骄傲不羁的羽翼,把自己置身进这个世界周旋。可是几年时间,真的会造就心之间漫长的距离,他仍然是沈熙安,却已经变成陌生的沈熙安。

      指尖触摸到吊坠上一些凹凸,转过来凑近,借着月光看,是六个字,小小的,笔锋隽利,猛地想起沈熙安以前也是这种字迹,

      “久久一笙幸福。”

      她心里咯愣一下,把拿着项链的手退远,眯着眼睛足足盯了它半晌,又拿近,自言自语的说,“谢谢。会的。”

      左边裤子口袋的手机兀地震了震,久笙一看,竟然是唐亦琛。

      “喂?”

      “睡了?”

      “没有,还早呢。”

      “哦,那晚饭吃饱没有?”

      “啊?”

      “想不想去吃好吃的?”

      “啊?”

      他在那边就轻笑,笑完了问她,“你住哪里?”

      “你到底要干嘛呀?”完全一头雾水。

      “要带你去吃好吃的,去不去?”

      “不要,我要睡觉。”

      “你不是说还早么?”

      “唐亦琛,你想我肥死啊。”

      “恩,你确实挺肥,肥的都快跟竹竿似的了。”

      “……”她语塞了下,“不肥也不跟你去吃。”

      结果陶久笙还是被唐亦琛拐去吃了夜宵,她坐在唐亦琛车上一边腹诽柯朗是个大汉奸一边琢磨着吃就吃,我吃不穷你也撑死你。反正……刚那顿晚饭,好像呃。。。真的没吃饱……

      没想到唐亦琛带她来的居然是偏僻的小街。久笙有点懵。下了车七拐八弯的走,突然柳暗花明。整条街都灯火通明的喧嚣着,人头攒动,到处都是喷香诱人的小吃。唐亦琛熟门熟路进了一家麻辣烫,拿了张纸巾帮她把椅子擦干净,“坐吧,马上有好吃的。”

      久笙有点晕的看着唐亦琛的背影在那边把一窜一窜的东西挑进网兜,又看着他走回来,在她边上坐下,“怎么了?很奇怪么?”

      “你真的是唐亦琛?”

      “这里的麻辣烫很好吃。”他笑,“你喜欢吃的吧。”

      “你怎么知道?”

      “恩,”他耸耸肩,“消息正确,回去给啸天发奖金。”

      “……”陶久笙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这人知不知道含蓄两个字怎么写啊……

      但是她不得不承认麻辣烫真的很好吃,而且唐亦琛挑的东西,真的……好合她胃口。。。

      “我喜欢吃辣也是夏学长告诉你的?”

      “不是啊,看出来的。”唐亦琛从自己碗里捞出一片牛百叶,“那次一起吃牛排的时候就看出来了。”他尝了尝牛百叶,恩了一声,“这里的牛百叶非常好,我每次来都必吃,快点尝尝看。”

      陶久笙对美食没有抗拒力,偏偏唐亦琛在这方面居然是小半个专家,吃到后来她就有点乐不思蜀,本质里的小孩子心性暴露无疑,吃完了麻辣烫还跑出去吃甜不辣和章鱼小丸子,还笑眯眯地咂咂嘴,乐得像只小猫。

      唐亦琛情不自禁伸手擦掉她嘴角一抹甜蜜酱,宠爱恍如隔世的梦境。

      虽然此时此地多是些平时不看电视的大老粗们,两个人也都是T恤休闲裤的平常装扮,但到底气质外贸皆出众,终于有个哥儿们指着久笙叫了句,“诶!妹妹你是不是上过电视!”

      她乐,“是啊,路人采访!”

      玩得一身是汗回来,车上久笙问他,“你不是香港的吗,怎么知道那种地方?”

      他沉默一阵,开口感叹,“以前刚进餐饮业的时候,资金不多,酒店利润太小。一般的小宣传也起不了作用。我想想只能靠好口味做口碑,就一家家饭店跑,大的小的,甚至这种路边摊大排档,真的还被我挖到几个厨师,弄出些招牌菜来。所以咯,自己也跑成半个□□,”

      陶久笙有点小触动,没想到风光如他曾经还有过那般艰辛。曾经对这个人消失的好感终于又回来了些,脱口而出谢谢,今天真的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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