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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第一百零六章 终不能爱 ...

  •   再见淮闵,已是十日以后的事了。
      明珍每日白天赶去上班,下了班,领了活计,回家路上,买些小菜回来,亲自下厨替殊良做一些他以前喜欢的家常小菜。
      殊良便镇日待在家中,也不出门,只陪着儿子纪孝,一起念书认字。
      纪孝初时对父亲显得有些陌生,可是到底血浓于水,父子连心,过不了几天,两父子已经熟稔亲昵起来。
      一日明珍端了菜从厨房出来,正好看见纪孝扑在殊良背上,殊良嘴里念念有辞地在给儿子唱童谣:笃笃笃,卖糖粥,三斤胡桃四斤壳,吃侬额肉,还侬额壳。张家老伯伯,买侬一只小猪猡,三块洋钿卖伐?不卖不卖。
      唱到不卖不卖的时候,殊良背上的纪孝便会笑得极开心。
      连在一旁看他们两父子玩耍的沈家妹都会为之露出会心的笑容来。
      明珍有时会得随他们两父子去,有时会得叫纪孝自殊良背上下来。
      “爸爸身体还没有恢复,你别累着爸爸。”
      殊良的身体到底是大不如前了。胸口中枪,竟然能活下来,已是奇迹。只是救治不得法,用了山村里的土方子,药似虎狼,救了命,却伤了根骨。明珍半夜里常常听见殊良压抑的低咳。
      明珍哪会不晓得,殊良是不想她担心?
      可还是忍不住,拖了殊良去看医生。
      片子拍出来,医生也大是惊讶,殊良竟然安然存活至今。
      日本人的子弹射透殊良的肺叶,但并未伤及心脏和动脉血管,卡在后背肋骨之间,时日久了,已经被周围组织包围,长在了一起。
      “纪先生真是不幸之中的万幸,子弹再偏一英寸,就射中心脏。”医生将片子塞进牛皮纸的封套里去,“肺部的伤虽然痊愈,已经钙化,不过毕竟是受过伤的,以后要注意休息,忌烟酒刺激。”
      开了些止咳药水,医生叮嘱殊良好生休息。
      明珍仍不放心,打算再去看中医,被殊良轻轻按住了手背。
      “中医我自己便懂,不用去看了。”
      明珍蓦然想起,殊良原也是懂一点中医的,忍不住笑了笑。
      事不关己,关己则乱。
      “谢谢你,明珍。”殊良伸手揽住明珍的肩膀,将头靠在伊的肩膊头上。
      明珍抬手,抚摸殊良的头发。
      那曾经浓密乌黑的头发里,竟然已有了白发。
      一丝一缕地,藏在黑发之下。
      明珍心酸,他到底吃了多少苦?差一点就射中心脏的子弹,胸口纵横交错的伤痕,后背烧灼的印记……使得他才二十一岁,已白了少年头。
      可是,殊良不打算说,明珍便不打算问。
      明珍愿意等待,等到有一天,殊良可以放下那些痛苦的回忆,讲述那四年经历给她听的时候,她会紧紧地依偎着他,握着他的手,再也不放开。
      回到家里,殊良自己替自己诊了脉,开了方子,着沈家妹到附近的中药房里去抓了药回来,搁在紫陶药壶里煎里,每日服用。
      纪孝看见一包一包的中药,十分好奇,每次家妹煎药,小小孩童都会蹲在家妹的身边,久久也不动一动。
      “孝儿好像继承了你对医药的热情呢。”明珍陪着殊良在客厅里,明珍做活计,殊良看书。
      殊良微笑。
      明珍知道,殊良已经改变。
      换做从前,他一定跳起来,跑进房间里去翻箱倒柜,找出中医蒙学的典籍来,乐呵呵跑到她的跟前,笑眯眯说:“明珍明珍,你看,我们给宝宝先学这本书可好?”
      可是现在,殊良的行动慢了下来,常常应她“来了来了”,却要过上颇久,才会真的走过来。
      明珍偶尔会想,这四年时光,改变的,又岂止是一个人的外表?连人的脾气性格,都被这时代所磨砺,变得面目全非。
      隔两日,明珍下班回来,换了鞋,放下手里的东西,隐隐听见书房里有人声。侧耳听仔细了,竟是殊良沙哑的声音在读本草纲目:“……弘景曰:芭蕉本出广州,今江东并有,根叶无异,惟子不堪食耳。气味甘,大寒,无毒。恭曰:性冷,不宜人。多食动冷气。生食止渴润肺。蒸熟晒裂,春取仁食,通血脉,填骨髓……”
      明珍听了,心里不是不高兴的,因为里头还有儿子纪孝的童音,时时提问:什么是性冷?什么是大寒?什么是不堪食?然后有殊良耐心解释的声音。
      明珍洗了手转进厨房,看见家妹已经宰杀了乳鸽,正在拔毛。
      见明珍进来,家妹朝书房方向努嘴,“喏,爷儿子两人已经在里头讲了一下半天了。”
      明珍挽了衣袖,在炉子上生了火,准备做晚饭。
      “现在小少爷都不要我陪他读书了。”家妹有些吃醋。
      明珍失笑,“让他们两父子多相处相处。”
      这时有人敲门。
      家妹要去洗手开门,被明珍制止,“我去罢。”
      放下手边的油菜,明珍走出去开门。
      拉开门,门内门外,两个人俱是微微一愣,心中百转千回,可是脸上却都挂着微笑。
      “明珍。”门外,淮闵看着明珍齐肩短发拿手绢一把扎起来束在脑后,衣袖挽了两挽,露出两条洁白的手臂,可是看在他眼里,依然美丽无匹。
      门内,明珍看见淮闵,穿一身黄绿色军装,英俊挺拔似一株劲松。
      “淮闵,快请进。”明珍侧身,让淮闵进门。“今天有时间么?在我家里吃饭可好?”
      淮闵点了点头,“好。”
      明珍将淮闵迎进客厅,泡了茶交到淮闵手上,并朝书房喊:“殊良,淮闵来了,你们父子等会儿在看书,先出来吃饭罢。”
      书房里应了一声,又磨叽了一会儿,殊良纪孝两父子才手牵手走了出来。
      纪孝看见淮闵,叫了一声“干爹”。
      明珍转眸望向淮闵。什么时候孝儿认了淮闵做干爹的?
      淮闵微微勾起唇角,“我同孝儿投缘,两位如不嫌弃,我想收孝儿做义子。”
      明珍与殊良对望一眼,殊良点了点头,“应是叶兄不嫌弃我们才对。”
      纪孝席前,便正式拜了淮闵做义父。
      晚饭后,淮闵将一份文件交给明珍夫妻。
      “明珍,殊良,我今晚便随部队开赴前线,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开拔之前,我想先把这个交给你们。”
      明珍接过文件,翻开,顿时泪盈于睫。
      这竟是她在上海娘家的地契房契等一应文书。
      “淮闵?!”
      “我在上海的旧时同事转给我的,中间转折,他日你们一家回了上海,可以当面去问。”淮闵微笑,伸手摸了摸纪孝的头。“好了,我也该走了。”
      “明珍,我们一起去送一送淮闵罢。”殊良挽住明珍的手臂。
      明珍大力点头。
      此去,真是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见。
      他们将殊良送到了九龙塘的港口。
      港口码头上充满了待船北上的第十三军官兵,离情依依。
      有不少记者在码头前拍照,看见淮闵明珍殊良,忙将镜头对准了这英俊的军官与润雅的少妇同清癯的男子。
      闪光灯亮过,三个人的影像永远地留在了黑白胶片上。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叶淮闵登船北上,开赴秦皇岛。次年一月,于河北密云,战死沙场。时年二十六岁。

  • 作者有话要说:  淮闵的牺牲,是一开始就决定了的,虽然不舍,可我还是照原设定写了。
    以后会有淮闵的番外,淮闵牺牲的场景,就不在正文了详细描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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