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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椰子先生与白雨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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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记得了。”
你却还记得。
林沐可内心竟产生了一种期待。
他早就对这个世界不再抱有任何希望了,可自打叶云枫出现在他的生活中,一切不可能都变为了可能。
林沐可举着那只叶脉书签出神。
叶云枫,你就是我的椰子先生啊。
林沐可这样高冷的人怎么会心甘情愿给叶云枫做饭,林沐可这样孤傲的人怎么会任凭叶云枫拿走自己的眼镜而不去索还,林沐可这样矫情的人怎么会好意思开口叫叶云枫来江边救受困的自己。
叶云枫就是四年前错救了自己的椰子先生,林沐可早就发现了。
他一开始愿意留在这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找到在酒店和学校,叶云枫给他的那种熟悉的感觉的原由。
因为除了季凌宇,他从来不跟任何人打交道,而叶云枫给他的感觉和气味,就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就好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从季风酒店的接吻开始,他们的每一回接触,没有一次不给林沐可带来冲击。
直到那天叶云枫开着车,没有回公寓,而是在江边高速兜风,唯有到叶之屋时却减了速,林沐可便真正确信了,叶云枫就是那个“椰子先生”。
他救了林沐可的命,林沐可便为他而活着。
这条命是叶云枫给的,所学的专业是叶云枫告诉的,对艺术,文学的向往等等等等无不来源于叶云枫。
林沐可人生中最清晰的记忆莫过于四年前。
死而复生的那段时光恍如昨日。
这种经历带给人的改变是一生的。
只有感受过生死的人才懂得时间和生命的可贵,而林沐可所懂得的,是艺术与文字的美妙。
造化弄人。
叶云枫,怎么哪里都有你。
那年你给了我这支书签,如今你却要拆了它。
四年前,英国伦敦。
户照上的名字是白雨琦,我以一对华侨夫妻的女儿的身份“擅自”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度,我的“父母”是不会让我来的,不会让我来找他们的。
我已经六年没见他们了。
可是即使我来了。
费劲了心思,站在那扇门外。
他们也没有时间见我一面。
我又拿起了那封信,这次,我不再多想了。
不知道是什么在驱使着我。
或许是那四分之一的英国血统。
我买了一张去多塞特郡的车票,我终究还是忍受不了了。
伦敦很漂亮,雨也下得很有情调,不过对城市里的人来说,大概只有压抑和阴郁了吧。
我找了个合适的理由告别了“白雨琦”的父母,乘着火车离开了伦敦。
阳光,我最讨厌的晴天。从韦茅斯车站到中央沙滩。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没有一个是我见过的,除了生疏与排斥,我也感觉不出一丝好奇,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孤身一人来到这里。
漂亮的小麦色皮肤,精壮的身体上已经有些肌肉了,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在沙滩上沐浴着太阳。
我为什么会只看到了他呢,哦,或许是因为他是我来英国所见过的唯一一个亚洲人吧。
哈,多久以前我也想活成那个样子,可是那种生活离我终究还是太遥远了。那种积极向上的情感才最令人不舒服,难过得让我有些厌恶。
随之印入眼帘的,大多是年轻的家长带着孩子玩耍嬉闹。
温馨祥和其乐融融的样子于我而言,异常刺眼。如果不曾拥有,也就无所谓失去。可我又偏偏记得童年时父母的音容笑貌,和蔼可亲,习惯性的沐浴着全世界对我的疼爱。
或许是我过去被保护的太好了吧,一旦失去,一触即溃,四散瓦解。
那封信写得很清楚了,与林氏的四年之约。
被哄骗了整整六年了。
再来四年。
我算是什么呢。
我如果没有生于此世
又怎么会被当成随意抛弃的棋子。
阳光太耀眼了,我一步步走向大海。
水漫过了我的腿,我的腰,我的脖子,我的额头。明明没有必要反抗,我却还是生理反应式的摒住了气。等到走得足够远了,我才释放了呼吸。
我能感觉到大量的水迅速充斥着我的口腔,鼻腔,进入肺部,全身上下。
那种窒息感和灼烧感,我再也不想体会第二回。
可我的心却终于放下了。
再没有那么多烦恼,再也不用看那些脸色,再也不用羡慕那些可笑的人。
除了生理上的剧烈痛苦,好像也没有什么了。
当我再也没机会自我抵抗的时候,我才认识到求生欲这种东西,不是可以这么简单就磨灭的,它与生俱来,深植在人的骨头里。
不过这种情况下,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的人生,到此为止了。
“呼吸,呼吸啊!”
我的印象里好像只有一个任务要做,那就是呛出最后一口水。
伴随着剧烈的疼痛,五脏六腑像是在灼烧一般,除了每一下都疼痛难忍的咳嗽以外,我什么都做不了。四肢无力,浑身的细胞像死去了一样。如果我能看见,脸色也该是苍白的吓人。
痛苦的睁开眼,没有我当初闭眼时的那种刺痛,或许是身上的人为我遮挡了阳光。我好冷,但正畏缩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那张脸俊逸洒脱,初显男人的魅力却又还不够成熟稳重,他好像很着急,毛毛躁躁的,海风夹杂着汗味,钻进我的鼻腔,因为疼痛而敏感的五官让我把这个精壮帅气的大男孩刻在了脑海里。
周围响起了掌声,大概是给他的吧,是他救了我,愚蠢得自以为拯救了一个生命,不知道是“擅自”害了我,我本该恨他。
我忍住咳嗽张开口,想说却说不出话,连喉咙也火辣辣地疼。
救生员用英文问了我一句什么话,我没能听清,也没能发出一点沙哑的声音,我厌恶这种感觉,身体就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
沈边来了,我唯一一个不陌生的人,也是第二个在英国见到的亚洲人。这次不像以前那样排斥,我想去抱他一下,可我实在没有动的力气。沈边对他们的回答让我不得不沿用了白雨琦这个名字和身份。
后来一些“专业的人”问了我几句话,我记不清了,但是我记得他叫椰子先生,阳光得令我有点讨厌,声音像椰子一样甘甜,让我浑身不舒服。
恢复身体用了很久。
他一直在我身边,我怎么赶也赶不走,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我懒得告诉他我就是去自杀的,我更不会去感激他。
“小林少爷,等您二十岁了,白研究员他们就——”
“滚!”
我打断了沈边,他竟然还想用这些话来欺骗我。我再也不会买他的帐了。
据沈边的话说,六年未见的他们在我睡着的时候来看我了,是因为我差点死了么。哼,真是可笑啊,他们竟然还没有一个局外人对自己的孩子着急。
或许这次“死亡”改变了我的想法吧,对于他们俩的短暂来访,我竟然没有丝毫的喜悦,我觉得甚至还不如那个“害”了我的椰子先生来。
因为椰子先生总是硬要带着我去一些没什么人的地方,不过也还算让我很舒心。他让我发现了自己是多么喜欢那些印象派和浪漫主义的画,它们勾勒人性,批判社会。对于外行来说,那只不过是雅致而无味的艺术品,他们看不懂艺术,他们读不出其中的种种韵味。
布莱克韦尔书店,是我在伦敦最大的发现。
不曾想过,世界上还有那么奇妙的地方。阳光的椰子先生好像都没有那么令人讨厌了。
“椰子先生的家也在华斌吗?”
“是啊,你和我还是老乡呢。”
他从钱包的夹层里拿出了一只看似珍贵的叶脉书签递给我。
“我爸爸在华斌市有一家书店,如果你回去了的话,可以去那里看看。”
再后来,他就走了。
别说,那家名为叶之屋的书店确实是我喜欢的风格。
但是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他。
直到季风酒店。
直到华斌大学。
直到晟媒大厦。
直到叶氏公寓。
那晚在季风酒店的种种错觉,以及后来的每一次亲吻,每一次接触都让林沐可悸动不已,他想念叶云枫,想念他的椰子哥哥,但更多的是他永远都不会承认的感激。
林沐可的傲慢或许是与生俱来的,季凌宇知道,叶云枫也有所发现。
可是这种傲慢对于林沐可和叶云枫两个人来说只有纯粹的耽误。
林沐可认定叶云枫是椰子哥哥最早是在那次餐桌上。
“云枫,这是表单。”
“什么!没有这个人?你是从初中开始查的吗!”
“是的,少爷。”
叶云枫傻了,他从美国千里迢迢赶回来,就是为了履行那一起上大学的誓言,特地去美国读了两年学,还被迫读了企业管理和MBA的培训。
他找不到她了。
这个人凭空消失了吗。
“辛苦你了。”
“另外,根据你的吩咐,为了以防是化名,我把白姓女孩的名单也列在这里了。”
听到这里,在一旁吃饭的林沐可忍不住瞟了他们一眼。
白姓?
叶云枫放下碗筷,“我吃饱了。”
于是他拿着那份单子回三楼的书房去了。
林沐可想问,却还是没有问出口。
高明江给了他一个无奈的眼神。
过了一会儿,高明江好像想通了什么似的,颇有觉悟地告诉了林沐可叶云枫的心结——他一直在找一个四年前的女孩。
高明江后面的话林沐可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一幕幕场景浮现在脑海,经历生死的劫后余生,与叶云枫接触的每一次。
高明江觉得林沐可难得能和叶云枫走得近,本想让林沐可劝劝叶云枫,让自家少爷打消履行四年前约定的想法,放弃那个女孩子,好好继承家业。见林沐可心不在焉的,也就放弃了。
其实他上次来就想和林沐可交流一番,让林沐可多照顾一下自家宁直不屈的少爷。碍于初识,也没想到林沐可能和叶云枫走的这么近。
高明江让林沐可给叶云枫打声招呼,就走了。
留下林沐可在餐桌上不知所措。
许久,他终于走到二楼的书房,从一堆堆的画纸中抽出那一叠。
默默地,对着最上面的那一张傻笑。
叶云枫,原来你叫叶云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