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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   一九二六年春天我告别了我那已在美国西部定居了百余年的布莱克家族,独自一人来到美国东部。在这件事情上,我的父亲对此颇有微词——我将那归结于布莱克们所惯有的守旧情节:“除了你那不成器的叔叔西里斯,还没有哪个布莱克曾主动要求离开西部那么久。当然了,已婚的女士们除外,她们总是要跟随丈夫的。”但在我的持续劝说下,父亲最终同意了这桩事情。我记得那是个四月的清晨,我走出纽约市中心的地铁站,在街边买了一份三明治和一杯咖啡,脚边是沉重的行李箱。我第一次抬头仰望东部的天空和楼房,看着旭日冲破薄而朦胧的晨雾冉冉升起,一边幻想着我在东部即将开始的新生活。
      我工作的地方是位于纽约市中心的一家债券交易所,选择这样的工作是因为我将在三十五岁那年继承父亲的证券公司,而一份债券交易员的工作显然能让我对证券和投资有更多的理解。回想我在东部度过的那一年,绝大多数时间我都在忙于工作,每个工作日的清晨和傍晚我踏着自己的影子穿梭在纽约下城的诸多摩天大厦间,趁着短暂的休息间隙匆忙解决自己的伙食问题。这里的夜晚别有一种活力十足而引人入胜的浪漫情调,摩肩接踵的红男绿女和川流不息的往来车辆让人目不暇接*,带着西部罕有的活力与激情,当我走在第五大道上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对这美好而迷人的夜晚感到心醉神迷。我意识到我正在逐渐地爱上纽约,而我可能就会这样在东部留下来,成为第二个离开西部再不回去的布莱克——我再次想起父亲的那句话,不禁萌生了这实际并不那么有趣的想法。
      起先的一个月我住在市中心的一套公寓里,然而后来我决定搬至郊外。让我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某个早上我收到了一封信,它来自我的叔叔西里斯——就是我父亲口中那位“不成器的布莱克”。他在信中如此写道:

      亲爱的阿克图斯:
      我从未想到在我之后布莱克家还会有年轻人愿意离开西部——我原以为那帮不懂东部魅力的老古董只会教出同样的一帮小古董,不过就这件事情而言,你与他们完全不同。不管怎么说,纽约确实值得一个布莱克为之抛弃根植于骨血中的家族情结。
      我想你该对市中心二十英里外的东卵和西卵有所耳闻,我曾在西卵购置过一处小房子作为落脚点,对于你来说那会比市中心租住的公寓好上很多,而这正是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所在。短时间内我还不会离开华盛顿,如果你乐意,它的大门随时可以为你敞开。我的教子哈利波特就住在对面东卵的波特公馆,他与你年纪相仿,你们应该会有很多共同话题可聊。如果你愿意,就把这封信拿给女佣看吧,她认出我的字迹会为你开门的。
      我衷心希望你在这里生活愉快。
      你的,
      西里斯布莱克

      我最终还是没有推辞我这位久未谋面的叔叔的好意。在出发前我先是给母亲修书一封,询问有关西里斯的事情,母亲告诉我他向来是这样的一个人——热情而乐于助人,于是我驱车来到西卵以拜访那座小房子。
      西卵和东卵坐落在纽约以东一个距市区二十英里的海岛上,这两块卵形的土地隔着一片风景优美的海湾相望,而西里斯的房子就位于西卵的顶端,距离海湾五十码的地方,毗邻一栋气派宏伟的豪宅,并得以欣赏部分邻居们修剪得当的草坪和平整的沙滩,以及那宜人的、价值不菲的海景。我发现它意外地非常合我心意,便在那周周末就收拾起我为数不多的行李搬进了新居。那时候我还不认识我的邻居,只从他宅邸大门口的铭牌上简单地得知他姓马尔福。也许有空的时候我可以去拜访一下他,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里仅仅停留了一瞬就被别的事情挤占了。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想到西里斯在他的信中所说,便给波特公馆去电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接受一位访客。所幸他们没有把我当成可疑人物,而是欣然应允。次日早上,我驱车来到海湾对面的东卵拜访那位哈利波特先生,然后那个夏天的故事真正地开始了。*
      哈利波特是一位身形高瘦的年轻人,有着蓬松的黑色卷发和明亮的绿眼睛。他是那种你第一眼见到就会对其产生好感的人,我想那是因为他亲切而善解人意的笑容有着打消一切心理防备的温暖力量。
      “你一定就是阿克图斯布莱克先生了。我的教父在最近的来信里刚刚提起过你。”他站在波特公馆的门廊里满面笑容地向我打招呼。我注意到那是一栋典型的乔治王时期殖民主义风格建筑,而能在一两百年前就造得起这样华美的一幢房子,毫无疑问它的主人——哈利波特先生,拥有一个极为富裕的家族。这栋红白相间的公馆面对一片风景优美的海湾,而修剪齐整的青翠草坪从沙滩开始一直向前门蔓延,房子正面,一排落地玻璃窗在金色的阳光里闪闪发亮。哈利波特站在我身边与我一起欣赏花园里芬香馥郁的玫瑰花,它们在和煦的清风里低垂着花瓣轻轻摇曳。“你有一座美丽的宅邸,波特先生。”我由衷地赞美。他不甚在意地摆了摆手:“波特家的祖宅。”随后他又对我叫他“波特先生”而感到有些不自在,让我直接叫他哈利。我想他是记起了某桩可以向上追溯到祖父辈的联姻,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他应该可以算作是我的远方表亲,于是我便欣然与他以名字相称。
      “进来吧,阿克图斯,我介绍你认识我的朋友们。”哈利说着,带我走进宽敞明亮的客厅。初夏中午十一点,尚不那么毒辣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射进室内,给屋内的所有物件都镀上一层迷离的金色光晕。和风吹起轻而薄的白色窗纱,柔缓地抚过一切又转瞬即逝地飘荡开,就像刚才它们拂过我的鞋面一样。客厅中央巨大的沙发上坐着三位年轻的女士,她们正靠着彼此的肩膀低声谈笑。哈利一走进客厅门就大声说道:“女士们,看看谁来了!”被他的声音吸引了注意力,她们转过头来看向我俩,我几乎是立刻就认出了其中有两位是我在纽黑文(*注:代指耶鲁大学)读书时候的同学——赫敏格兰杰和吉妮芙拉韦斯莱——不过现在我应该称后者为吉妮芙拉波特,她在三年前嫁给了哈利,两人已有了一个一岁多的孩子。还有一位我不认识的留着黑色短发的漂亮姑娘,她原先倚在赫敏身上朗诵一本小说,现在正用一种新奇的眼神打量我。
      赫敏几乎是立刻就站了起来,她盯着我两三秒,然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我知道她认出我来了。她走过来给了我一个拥抱,紧接着金妮也轻轻拥抱我——我还是习惯那样叫吉妮芙拉,在读书时她显然更喜欢朋友们叫她金妮而不是全名。“再次看见你真好,阿克图斯。”赫敏高兴地说,“自从西里斯给我们写信我们就一直盼望着你来拜访。”
      我心满意足地微笑——这是我来到东部后第一次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我感叹道:“是啊,纽黑文的那段日子过去很久了。”这时那位我并不认识的年轻女孩从沙发上起身,慢悠悠地走到我们面前,金妮在我旁边告诉我她叫潘西。她半眯着眼睛打量了我许久,才用一种慵懒的语调自我介绍:“潘西帕金森。”那语气里带着些名门望族出身的小姐们所特有的矜持,我猜她来自一个上流社会的家族。对这颇显冷淡的自我介绍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只好仿照她的话回道:“阿克图斯布莱克。”
      “你住在西卵,对吗?”帕金森小姐突然问我。我点点头,她接着说道,“我在那里认识一个人……你知道马尔福吗?”
      我的眼前顿时浮现出那栋富丽堂皇的宅邸的模样,刚想说他正是我的邻居——虽然我并不认识他,一直没有参与我们谈话的哈利却若有所思地插话:“马尔福?哪个马尔福?”潘西帕金森看起来还想说些什么,然而这时女佣进来提醒我们午餐已经准备好了,并带领我们去往餐厅。这个话题只好暂时作罢。
      “我希望会有我喜欢的金酒。”帕金森小姐边走边轻快地说,把手搭在腰间,手指轻轻抚弄着裙摆上的花纹。到达餐厅后我们分别落座,仆人端着一个放着五杯鸡尾酒的托盘走上来,帕金森小姐看了一眼那色泽鲜艳的酒液,咯咯笑着问:“赫敏,为什么不来一杯纪念你们和老同学久别重逢呢?”
      “我可不,我还是个遵纪守法的良民。(*注:当时美国贩卖酒精违法。)”赫敏报之一笑,转过身叮嘱仆人把给她的酒换成茉莉花茶。金妮也开她的玩笑:“也不知道我们的格兰杰小姐什么时候才能喝上一杯鸡尾酒?我倒是很好奇谁能劝得动你破这个戒呢。”我们都笑起来。赫敏在起哄声里红了脸。
      那是一顿非常丰盛而美好的午餐。气氛融洽,菜肴可口,席上有阔别多年的旧相识也有刚交到的新朋友,我却始终觉得缺少了些什么——比起那些在纽黑文的岁月。也许那时我们面前的盘子里摆放的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三明治和南瓜汁而非昂贵精致的小牛排,我们谈论的是某个教授布置的苛刻的作业而不是社会名流们的最新动向,但我仍然觉得它们根本无法相提并论。我感到一种不可抑制的对过去的怀念。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些缺憾的东西,正是我们随着年岁渐长而慢慢丢失掉的纯真。
      午餐后陆续有其他的客人来访,其中包括金妮的三个哥哥,弗雷德、乔治和罗恩——韦斯莱家的三兄弟,卢娜洛夫古德、纳威隆巴顿、塞德里克迪戈里和秋张,或许还有西莫斐尼甘和迪恩托马斯,我当然一个都不认识,不过我们聚在一起玩得很愉快。
      我人生快三十年来喝醉的次数为数不多,用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而那个下午是其中之一。所幸我酒品不错,没有在女士们面前做出太多失礼的举动,只是感到有些酒精上头,思考迟钝而控制不住脸上傻乎乎的微笑。我们一群二三十岁的青年——除了赫敏——像喝水一样干掉杯子里的香槟,兴致高涨地谈天,互相打赌并罚输了的人喝下更多的酒,直到不知道是谁向我问起一个并不在场的人的名字:
      “嘿,老兄,我听说你也住在西卵?你认识一个叫马尔福的人吗?个把月前,我去他家参加了宴会。”
      我得说这是我一天之内第二次听见这个名字了,现在我对这位马尔福先生产生了一些额外的好奇——他似乎是个交际广泛的人,就好像东部人人都认识他,毕竟他的名字在我这个初来乍到者耳边出现的频率已经可以称得上频繁了。
      “我就住在他隔壁。”我说。
      “嗯,大家说他是德国威廉皇帝的亲眷,所以他才那么有钱。*要知道可不是谁都开得起那种排场的派对,更何况他每周都会这么干。”
      “我是不会相信的。”潘西帕金森漫不经心地插进来一句。然而当我们问她为什么时她却不告诉我们确切的理由,只说直觉告诉她马尔福肯定不是。
      罗恩韦斯莱对此不屑一顾。“哦,得了吧,他八成只是个富二代少爷。你们有谁真正见过他?”
      我看向潘西,她正专心致志地玩弄着自己鲜红的指甲而无暇搭腔。
      “没见过他?”“那你们是怎么参加他的宴会的?”弗雷德韦斯莱和乔治韦斯莱,这对长得几乎完全一样的双胞胎一唱一和地追问道。
      “他从不在宴会上露面,没人见过他——事实上大家都是不请自来,我是被我的朋友带去的。”迪恩托马斯却不甚在意,仿佛那没什么大不了。我饶有兴趣地听着这份关于我邻居的新奇情报,话题又从马尔福家的宴会转到他的身世上去,不过那些诸如战争间谍或是走私犯的揣测实在太过离奇荒谬,我便只当做茶余饭后的闲话来听。不轻信没有依据的片面之词,我想这总是没错的。
      那天我们玩到很晚才离开波特公馆。向哈利和金妮告别以后我叫了一辆出租车载我回西卵,车窗外繁华热闹的夜景飞速掠过,霓虹灯将黑夜照得明亮如同白昼。我摇下车窗,温热的夜风灌入我的鼻腔,让我的大脑从过量的酒精中稍稍清醒。
      当我从分岔路口下车慢慢步行回家时,我看见了一个我从未期望看见的人,而他在刚才甚至还是我们晚餐时讨论的话题——五十英尺外,马尔福先生正从那栋豪华的房子里走出来,他手插口袋伫立在草坪上,抬头凝望漫天银色的星光。隔着遥远的夜色我只能依稀辨认出他是个身形瘦削的男人,有一头惹眼的浅金色头发。我看不出他的年龄,因为他站得是那么笔挺端正,却又不像士兵一板一眼——他的举手投足间带着一种从小养成的优雅和泰然自若。
      我准备走过去跟他打招呼。经过今天,我对这位姓马尔福的绅士已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好奇。帕金森小姐说她认识他,也许我可以借此和他说上两句话。但我并没有开口,因为他接下来做出的举动表示他不愿受到打扰——他对着黑黝黝的海面伸出了手,仿佛想要抓住什么似的,而且尽管离他很远,我能看出来他的手正在颤抖。我不由向海那边望去,但什么也没看到,只见远处有一点微茫的绿光,兴许是谁家码头上的电灯。当我回头去看他时,马尔福已经消失了,再次留下我一个人,在这不平静的黑暗中。*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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