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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壹 ...

  •   黐倵十年,天下荒旱,因经历了数十年的涝灾,民不聊生。百姓们总盼着苦日子到头,却荒旱起来,众生皆以为天子有罪。然已登帝位的成珺帝,性格柔顺,惯有一身懒惰喜色的毛病,也非掌控朝廷大事的人。不过空有显赫的头衔,没奈何天下兴乱。

      操纵傀儡的线,还牵在当朝太后手里。虽然太后也是个没有度量的脾气,但家国大事,样样都显示了她的才干。

      天灾之际,即是民心动荡不安的时期,从前与水灾抗争了十年,今日更不足为俱。太后早已相信,已是个多灾多难的国家,就必须适应。

      这个女人,似乎从未屈服过什么。一身深墨朝服的男子目光深谙,将面前背对于他的金袍妇人扫视一番,眼色不禁一动,嘴上却恭敬些了:“太后,今晨朝上已有多位大臣反映灾民的情况,只是,他们说……”

      金袍妇人一挥宽袖,方才端坐,仪态万方。

      “呃……那等草民欲要把事闹大,纷纷报上说是当今天子得罪了天神,才惹下祸害众生的灾害来……这舆论也不知是何人挑起,以前虽说也遭遇了现下的难处,全凭太后一纸昭告天下,万民皆服……今日则是……”

      “当下什么要紧!”太后娇眉微蹙,不经意流露出几分威严。“季平丞相,之前安排建造的沟渠工程可以开启了,引暗河灌天下民,就交由你去办。还有,想以舆论造势之人,给寡人揪出来,腰斩示众。”短短几字,问题都得以解决。
      季平既佩服又不免叹息,太后虽独揽大权,终究一介女流,而皇帝又懦弱,并不是长久之计。

      季平随即不再想,自己已入耋耄之年,辅佐政事也不过几年光景便打算告老还乡,享天伦之乐。

      太后亦是不怒自威的太后,天下亦是太平无事的天下。

      临出华容殿时,季平抬眼回望了高悬的金匾,热辣的火阳映射在匾额的金框,令季平眩晕起来,他摸了摸额,不禁回想起前朝皇帝的衣冠冢,忽然他觉得眼眶有些发酸,甩了甩手,袖口墨蓝的回旋煞是好看,他阔步向前,而尽头的永乐门永远那么固严。

      “求求你可怜可怜我的孩子,她已经几天几夜没有吃饭了……”黝黑发黄的手指试图触到锦玉白袍的边角,但白袍的主人只是扯了扯衣襟,眼神怜悯地瞥过眼前的褴褛妇人,她身后靠在一堆烂草垛里的孩子,黑漆漆地分不清人形,只有那双澄亮的清眸,如夜中的火炬,疯狂地燃烧着。

      男孩惊异之余,脑后倏忽犯起了冷汗,那双眸子使他钉住了一般,害怕得挪不开步。他忽记起幼时翻了几本玩笑书,其中有对狼的描写赫然在目,那时懵懂不知何物为狼,原来不过是不曾认得这样一双眼睛。

      “求求你,救救她……”妇人泣不成声,“公子,你救了她,她就给你当牛做马……”妇人还未说完最后一句,就滚倒在地,想是饿极已死。

      草垛里的女孩爬出来,不由分说咬破手心,将顺流而下的血喂进妇人的嘴里。她体无遮蔽,却与周围的颜色混为一体,只有血的鲜红将她区分。

      “畜牲东西。”戏谑的口气从男孩的同伴嘴里传来,“傻子,死人有什么好看的,都说了不要来这里,不是尿臭就是屎臭,你看看这些畜牲,买回去还浪费饭食。”

      “王邪,你错了,其他人可以是畜牲,但这一个绝对不是。”男孩盯着放血的女孩,若有所思地微笑。

      “你什么意思?子安,你是说要把她带回去?”王邪感到不可思议,“你想娶她?”

      “比起这个,她更适合做杀手。”男孩漠然笑了。

      自灾害重历,谢家村浮尸遍野,天下莫不如是。而谢家村的死人堆里,少了一个目光如炬的女孩。几年后的玳王府,多了一个雌雄莫辨的蒙面人。

      反观天下,灾情减少,百姓的生活也渐渐有了起色。国情的回暖当然少不了当朝太后的执政手段,还有从边境驻守回来的玳王子安。若说起玳王,还是前朝皇帝最喜爱的皇子,亦是当朝太后的独子,至于为何没有继承大统,也是天下人心中的一道未解之谜。

      “如今如日中天的玳王府,哪个人不是趾高气扬,这突然冒出来的玳王,不知有何来历?”百花客栈中,一位外地来的青衣男子正与一位当地的诗友对酌,恰巧过几天将逢玳王生庆,准备举城庆贺,各家也当做欢庆节日,户户点灯;本是烟笼雾绕的江南水乡,被点缀了许多璀璨夺目的灯火,荧染了江南的青墨粉黛,显得华彩无比,颇有“天上仙宫”的味道。

      两人喝酒都微醺了,便也提及玳王的事迹来。那位当地的秀才,一听青衣男子对玳王有些轻蔑,悄地把嘴捂住半分,道:“刘兄,你不知道,这个玳王是要回来继承皇位的!”

      “哦?这又从何说起?”青衣男子把耳朵竖起来听,也只悄悄地问道。

      “据说如今的皇帝改了前朝皇帝的遗书,玳王才是如假包换的真皇帝。”说罢,秀才舒得一口气,押了半杯酒。

      “这么说,我们这些赶考的,也不急着去京城了。如何也得等玳王上位,咱们才好做七等郎官去!”说毕,两人哈哈笑起来,你一言我一语的酒肉混吃了。

      是日,玳王府迎了从宫里回来的玳王,城中的百姓都仰慕这位少年王爷,纷纷攘攘地挤出来瞧,家家各户窗也开了,门也开了,连闺门不出的少女们也满怀春地探出窗来,小孩子们欢欢喜喜地叫嚷着,喜鹊麻雀都飞做一团,叽叽喳喳叫得女孩子们羞红了脸。

      玳王府的府卫远远地列着队整齐有序的过来了,跟着两匹并排的黑琮马,其后有八位轿夫抬着一顶极其华美的轿撵,而后又跟了四匹黑琮马和泱泱侍卫。这一队人马被簇拥着朝王府去了,众人推搡着要看的玳王坐在轿中,并不曾探出过头来,惹得众人又喜又恼。众人又一路跟到了王府前,只见王府门前排着迎接的奴仆,个个笑逐颜开,穿着打扮皆与一般人不同。其中有个年长的男子带着一个年轻男子走到轿前,轻轻说了声“恭迎王爷”,年轻的男子便把轿帘拉开,一袭白袍中衬着深蓝的朝服,微颔的侧脸温润如玉,玳王下了轿,回过身,接过一双纤细的手,才见得一位清绝雅致的蒙面女子。

      那女子眼神冰冷,淡蓝的纱衣覆在身上,独像离尘绝逸的仙子。如不是这一身女子装扮和幽红长发,绝不会有人想得到这是一个杀手。

      货真价实的杀手。

      纤细冰冷的手,早已鲜血淋漓。

      “阿玫,何时手变得如此冰凉了?”玳王语气温柔得不像话。他从下轿便一直牵着阿玫的手,直到走进无人的厢房。

      “王爷,皇帝今日想杀你。”言简意赅,从来都是阿玫作为一个杀手的惯有风格,从不拖泥带水,从不犹豫。

      “我从未想过要当皇帝,不能说服母亲,只有支持琰弟。可……”玳王欲言又止。琰弟从来没有相信过他。

      “王爷,明琰势必会杀你,阿玫劝你还是早下手为好。”

      “玫儿……以前叫你杀的那些人……是我不对……”玳王轻轻拨去阿玫的面纱,绯红的唇鲜艳欲滴,倾长的睫毛盈盈上翘,她的眼睛……玳王轻叹,终究还是将面纱覆上,他知道,从见到她的那一刻起,就不能对她动感情,可是,见到她的那一刻,他偏偏逃不过命运。

      “王爷不必在意,这是阿玫的职责所在。”依旧是麻木冰冷的语调。

      杀手,不需要情感。

      这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然后,就是长达数十年的恶魔训练。从那以后,她听到的每一句话,都毫无人性。

      训练她的师父,是暗影深渊里的爬虎,天下第一杀手。他从不收徒,玳王却告诉她,不能做爬虎的徒弟,就杀死她的母亲。

      失去了母亲,无异于等死。

      她爱她的母亲。或许这是她唯一的人性。她也渴望活,无论怎么活,只要活下去。

      于是她爬进了深不见底的暗影深渊,看见了奄奄一息的爬虎。爬虎是第二个喝她血的人,因此做了师徒。

      十年后,她学成出师,杀的第一个人,就是爬虎。爬虎临死前,她对他说:“这是我应得的。”

      玳王没有看错,她是一个天生的杀手。

      她的一生,就是为了杀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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