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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   飞机场的人不算多,就排队来说。
      可能不是节假日,一切都很顺当,除了喝咖啡的时候不小心撒了自己一身以外,没有什么更糟糕的事发生了。
      研究所的快快介绍的这家定制旅行还算靠谱,一下飞机,司机就已经在候着了,也不知道他等了多长时间,总之性格还算不错,一路上自顾自地说些笑话,不管你是否认真在听,中途发生了一次刮擦,他也并不急躁,冷静的溜之大吉,美其名曰不能耽误行程。乔榆总结这一定是没有‘路怒症’的好性格司机,从机场到丽市的酒店大概开了许久,乔榆没有感觉到旅行奔波的疲惫,反倒越来越清醒,可能是司机一个接一个的笑话,直到乔榆问:“笑话也是旅行的项目吗?”
      他可能觉得乔榆嫌他聒噪:“是我的助兴节目,你要是不喜欢听,我可以给你放音乐。”
      乔榆想了一下,音乐大约没他的笑话好听,再说也不好打消丽市人民的热情,就呵呵笑着说:“随您吧,笑话和音乐大概都好听。”
      或许是打断了他的节奏,就像是背书背到一半,突然被打断,后面的段落都忘光了,他便自己开始清唱他的拿手曲目,声音洪亮,曲调高亢,乔榆虽然一句也没听懂,但感觉调子不错,是首不错的民谣。
      时间过得飞快,距离下飞机已经有一个小时了,可她浑然不觉。
      酒店里的导游应该提前很长时间就到了,时间长到她坐在沙发上环抱着导游旗,手机插着充电器,一遍一遍的刷着微博。
      偶尔还不忘自己的职责,时不时抬头看两眼,发现没人进来,又继续低头刷微博。
      行李箱的滑轮摩擦的大理石颜色的瓷砖上,拖行时干脆利落,没有多余的杂声。
      “乔小姐?”她一边收起刷微博的手机,一边大咧咧地伸出手呼唤刚进来的乔榆。
      乔榆看她模样年纪应该比自己小,五官长得还算清秀,只是皮肤有些黑,身材娇小瘦弱,让人很想保护。
      她马上迎上来,客气地自我介绍:“您好,我叫吴金花,将是您数天旅行的贴心管家,您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找我,这是我的手机号。”
      她一边帮自己办入住一边噼里啪啦的跟自己说了许多,乔榆也只听到了前面几句,别乱买东西等等,乔榆看了看表,已经6点钟了,问她:“吃晚饭了吗?”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大概是没吃,又不好意思说。
      “吴导,你要是吃了,就当陪我再吃点?”乔榆说到饭,小姑娘眼睛都在发光,想必是等自己等得有些久了,饿了。
      一顿饭让她们更加熟络了,金花主动挽上她的手亲昵的一口一个姐:“姐,你以后就叫我金花吧。”
      尽管她不喜欢这种和人熟悉的感觉,就像是注定要分开的人,没必要太过熟悉,记得以前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大致说的是世上哪有人喜欢孤独,只不过是害怕失望罢了。但金花的亲昵不那么刻意,让人很舒服,很自在。

      酒足饭饱后,乔榆想起这边的酒吧一条街,想看看,金花带路,一路说说笑笑。
      丽市古城酒吧一条街可以分两类,俗称闹吧,一类热烈外露,喧闹活泼,以酒吧一条街为代表;一类低调隐蔽,特立独行,以大大小小分布在丽市古城各处的火塘吧和清吧为代表。
      金花发挥特长,摇身一变又成了导游,主动而又热情:“姐,你是喜欢清吧还是闹吧?”
      “清吧,闹吧太吵了。”这是乔榆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金花不同意,既然来酒吧当然是选择热闹点的,冷冷清清的多没意思。
      虽然乔榆再同意不过这样的说法,但耳朵还是不能幸免的被酒吧里轰鸣的音乐声和震耳的酒杯碰撞声好一阵狂轰乱炸,尽管这已经是整条街最不闹腾的闹吧了。
      乔榆选择坐在角落里适应这让人头皮发麻的音乐声,点了杯黑啤,看着今年才20岁的金花在舞台上摇摆地欢快,扭动着像只在海里游得飞快地银带鱼,不禁感慨到还是年轻好。
      时明时暗的闹吧里,人影攒动。酒吧雅座上大多都是喝多了酒向身旁的女伴吹嘘自己的金钱和地位的男人们,他们眉飞色舞,神色里充斥着崇尚纸醉金迷生活的腐烂气味,剩下的大多是些女酒托,虽然她们大多数都会被揩油,仍乐此不疲,对于一瓶酒30%的提成的利润来说,这些成本就不值一提了。
      整个酒吧像乔榆这样单纯只是为了喝酒的,几乎没有。
      除了,斜前方的两个男人。他们虽然挨得很近,总觉得有些疏离,心理学上说身体有时是最诚实的,一个男人背微驼,微低着头,虽然头朝着另一个男人说话,可身体朝着反方向倾斜,很明显他急着想走,却不得不把话说完。
      另一个男人坐姿随意,不过发型利落,衣服架子式的宽肩,人显得很精神,比起那个微微驼背的男人高了不少。
      他们窃窃私语,直至那个高一些的男人伸出两根手指,掌背朝他挥了挥,那个男人如蒙特赦似的离开这间酒吧。
      虽然就着酒吧里色彩斑斓的灯光只看到坐着的那个男人的背影,乔榆却感觉这个背影好似在哪里见过。
      金花从舞台上下来,兴冲冲的,惊扰了她的投出的目光和思绪,许是摇晃得高兴了,硬要拉着她一起,钻进了灯光绚烂的舞台中央,跟随群魔乱舞。
      午夜悄然降临,闹吧里没有一丝见好就收,深夜入眠的迹象,夜色愈浓,音乐声愈是的吵闹,人也是不减反增。
      舞台上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挤,乔榆对金花说:“明天还有行程,咱们回去吧。”说了一遍,金花“啊”了一声,显然没听见,乔榆又说了一遍,金花用手拢着耳朵凑近了听还是没听着。
      乔榆索性拉着她的手往外走。
      旁边的一个长相算不错的男人搂住乔榆的腰,凑在乔榆耳边呵气,一股浓重的令人作呕的酒气。
      她虽然没有专业练习过跆拳道之类的,但是基本的防狼术还是可以的,手肘集中肋骨的要害,回身一个侧压,牢牢地将他的手别在他身后,让他动弹不了。
      打碟的爆乳女人停止了手部的动作,音乐也变得正常了许多。
      被压住的男人骂骂咧咧:“妈的,给老子放开。”
      “道歉。”乔榆又加重了几分压制他胳膊的力道。
      乔榆自认对付他还是绰绰有余的,只是她没料到一般情况下,酒吧不会一个人来,金花在一旁不停的拽着她的胳膊,面露难色:“姐,你快放手……”
      很快,金花被他们一伙人拽到了一边作为人质。
      一把军用野战刀架在乔榆雪白的脖颈上,直至勒出一道血痕,她不得不起身。
      她起身时迅速地扫了一眼,金花正被两个体格魁梧地人控制,人群里站着的另外两个也拿着同样的军用刀处于警戒状态,应该也是他们的人,架着自己的这个体型最为精壮,加上被自己压制的这个体格偏瘦的,一共是六个人。领头的大约就是刚刚被她摁在身下的那个偏瘦的男人。
      一打六,她没这么牛掰……
      此时音乐停止,周围静谧地可怕,大多数人适时地往门外挪,酒吧里的大多数人很难有报警的自觉性。
      地上的男人爬起,鼓了鼓掌,灯光瞬间转成冷光灯,明亮的刺眼,为了防止其他人报警,他警告:“这里是私人恩怨,没必要惊动警察,某些人要报警也可以,但别被我逮到。”
      要知道这些人随身携带着野战刀,不是地痞流氓,搞不好就是边境的‘贩毒’团伙,乔榆不得不说还是被吓得冷汗频出。
      周围地人逃也似地飞快地没影了,有几个看热闹的也只敢远远观望。
      只有雅座上的男人还在气定神闲的喝酒,这场景像极了他们是舞台剧演员,而他是VIP观众。
      这感觉肯定让他们不爽:“滚。”
      他继续喝酒,充耳不闻。
      “那个喝酒的,你聋了吗?给老子滚。”
      “你想让我走?”
      “你要是今天想多管闲事,老子今天就让你躺在这。”
      “我和她们不熟,自然不好管,但我想有人能管得了。”他按下了三个数字,接听后,打开扩音:“110吗,这里有人持管制刀具伤人,地址是……”雅座上的男人的嗓音浑厚深沉,声音不算大也不算小,反正足够让在场的当事人听得清楚。
      乔榆有些近视,又没戴隐形眼镜,微眯着眼睛看他,距离有些远,看不清他的长相,只是觉得声音有些熟悉,却说不上来名字。
      “你,滚过来。”他对着雅座上的男人极其挑衅地勾了勾手指。
      “我这人懒得很,要不你过来?”雅座上的男人气定神闲地找了个更舒服的位置靠着。
      “我看你他妈的是找死。”
      “这句话别说的太早,毕竟想我死的,事实证明都没有好下场,不信,你可以试试,对了我不喜欢一对一,你们就一起上吧。”
      我靠,一对六,不得不说这兄弟够胆量,只是不知道有多少实力,毕竟现如今实力大于等于口气的人不多。
      两个彪形壮汉握着军用刀冲了上去,金花捂着脸不敢看,乔榆倒是觉得可以先看看再说。
      原以为能看到精彩的武斗戏份,却在未开打之前就已经结束。
      逼近的警笛声把他们吓得不轻,他们哪还有心思打架,一哄而散,不过这边的警察也太速度了吧。

      雅座上的男人一跃而起,飞速地跨过面前的桌子,到闹吧门口,想起还有两个,回头问她俩:“跟我走。”
      “警察都来了为什么走?”金花诧异。
      乔榆捡起刚刚打斗时洒落一地的私人物品,慌乱地塞进包里,拉起旁边一脸懵的金花跟着他。
      路口停着一辆黑色悍马……
      “上车。”他开口,带着奔跑后微重的喘气声。
      乔榆大喘气着钻进车里,金花估计很少这样狂奔,在一旁直反胃。
      好一会儿,金花才缓过来,一边大喘气一边问乔榆:“姐,我们干嘛要跟着跑?他是谁啊?”
      “反正不是坏人。”乔榆咳嗽了两声:“是顾先生吧?”
      在闹吧里,他转身说了一句“跟我走”时,乔榆就认出了他,那样分明的棱角和分水岭般的鼻梁,不会再有别人了。
      “对,顾羡弈。”他的介绍依旧简单明了,依旧和上次一样,不过还好,比上次多了一个字。
      夜幕似饕餮般吞噬了整个街道,借着月光和星光,她还是看到了顾羡弈独有的剪影,光与影之间,他似分水岭般的鼻梁依旧像是个标志,它像是某地的地标,旅行地必去的著名的景点以及那些经典电影里耳熟能详的经典曲目。
      不是她贪恋他的美色,只是鼻梁不算高挺且还近视的她时常被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折磨,每天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的与眼镜作斗争,实在是羡慕戴着眼镜却鼻梁高挺的人,还好他不戴眼镜……

      现在已经是深夜,乔榆很少有机会,这么晚了还在街道游荡。
      华灯初上,车子不算多,但也不少,乔榆和金花坐在后座,顾羡弈靠在副驾驶座上闭眼休息,驾驶座是顾羡弈的助手张黎。
      车里有四个人,却没人说话,就连金花也安静的出奇。
      “你带我们离开是因为没有报警?”金花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
      “嗯,报警应该报了,但才两分钟哪有那么快。”乔榆替他回答。
      “那我们听到的警笛声是?”
      “是老板让我干的。”张黎主动自首并举报。
      “哦,我刚刚开始看他坐的稳如泰山,以为他很能打呢,看来只是说说而已,不过姐,你刚刚真是厉害,三两下把人就放倒了……”
      金花越说越起劲,乔榆轻轻地用手肘捣了捣金花,示意她我们吃人家嘴短,坐人家车就闭嘴。
      副驾驶座上悠悠传来了一句主人的讨教:“乔小姐,你觉得刚刚我的做法如何?”
      “我觉得动武的确是下策,动物间为了攻占或守住地盘的本能就是武斗,但作为人呢,得用脑,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刚刚顾先生用的就是孙子兵法的上乘招数,既保留了自己的实力又保护了我们两个小女子,这招妙得很,妙得很。”乔榆当时是这么说的,但天晓得她是觉得人家好歹帮了自己,现在坐的又是他的车,总不好驳人家面子的,让人家说她们不识好歹,有时候善意的拍点马屁还是很有必要的。
      也不知此番的溜须拍马,顾羡弈满意与否,但总归不是坏话,顶多是觉得这番话力度不够,不足以显示他的聪明绝顶,英明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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