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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林凡“啪”地一下拍在手臂上,白皙的手臂上绽开一朵血花。他麻木地抹去手臂上的死蚊子,这不知道是他打死的第几只了,乡下果然就是蚊子多。

      窗外阳光斜斜的照进来,尘埃在阳光中漂浮。

      他从坚硬的床板上坐起来,一边揉着酸痛的脖子一边去够床边的拐杖。他的右腿还没好全就被林夫人发配到乡下庄子里来了。

      林凡八岁那年,林老爷发迹,不再顾忌林夫人,娇妾一个个的往府里抬,在外的子女也被他接了回来。

      进了林府,林凡才发现他不是唯一一个私生子,上面有个姐姐,下面还有个三岁的弟弟。

      日子总是要过的,林夫人也不屑于跟他们这些人耗费时间。

      林凡也毫不在意别人的冷眼,新的地方更大,更华美。吃的穿的喝的用的都比以前更好,可以称得上是锦衣玉食了。

      他不是个读书的料,也不是个习武的种,诗念得几句“床前明月光”,武耍得动几下大刀。

      在众多想要成为林家坚实一份子、在林家站稳脚跟的孩子里,他是最怠惰的那一个。

      林凡毫不在意,他没什么大志向,有吃有喝,不沦落到饥寒交迫,足矣。

      本来他在林府过得好好的,日子不说红红火火,但也是平静满足,应有尽有。

      他闲时爱玩些小玩意儿,这本没什么,坏的是是林夫人的宝贝女儿嫡六小姐对这些也有兴趣。

      那天他在花园里用弹弓打果子,正巧碰上了六小姐,八九岁的女娃娃,对这些新奇玩意儿喜欢的不得了,吵着要玩。

      林凡拗不过,也就答应她了,没想到她玩个弹弓还能摔跤。他赶紧去救,把自己脚都崴了,六小姐额头还是蹭花了一块。

      当晚林夫人就大怒,把他叫过去变着花的骂了一顿。她早就看他不顺眼,府里养个闲人就算了,这闲人还惹麻烦。

      第二天一早,送他去乡下的马车就准备好了,鸡都没醒,他就被塞上了车。林凡不得不感慨林夫人果然本家雷氏,雷厉风行。

      林凡艰难地出了门,去厨房找些吃食。正值夏季,农忙时节,乡下农民都在地里忙着收割。虽说林家在这儿设了个分庄,但其实也只是个很小很破的分庄。这个地方的收成不好,每年上交的米粮还不够林府上下吃两个月的。林府对这儿自然不看重,林夫人把他发配到这儿来,说是锻炼他理账,可是林凡看这周围一片荒芜,有什么账可记的。

      厨房没给他准备些什么能吃的,只倒扣的筛子里藏着个隔夜馒头。

      “唉……”看来这乡下日子不好过啊。林凡忧伤地摇头,咬了一口馒头。没咬动。他出神地看着馒头上浅浅的牙印,他究竟是在遭受什么苦难。

      拄着拐杖,林凡把这个破落的小院逛了个遍。院里一个人都没有,这个时候应该都在外有事做。他来了一阵子,一直没人交代他该干什么,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就像被世界遗忘了一般。

      林凡倒在院中一个老旧的摇椅上,双目放空,整个人饿得要灵魂出窍了。他眼前走马观花的浮现从前的生活,去年这个时候,他正和一堆狐朋狗友逛茶楼,在楼里听书看戏一下午,晚上再一起去会芳楼吃饭,深夜了由各家仆人各自领回家。如此反复,漫长的夏天就这样过去。冬天又自有冬天的乐趣。

      怀念一会儿,胃里的酸痛把他拉回现实。最终还是爬起来,打算出门找些吃的。

      出了院门就是一条土路,灰扑扑的长着些杂草。

      拐杖在地上一戳一个坑,林凡一瘸一拐地在弯弯绕绕的路上艰难前行。

      没走多久,大片的田野就出现在眼前。水田已经干涸,稻谷也长得稀稀拉拉的,看起来就十分不健康。

      林凡面前是一片坡度较缓的梯田,地势越往远处越平。这个田庄紧挨新桃村,一并名为新桃,处于城郊,不算偏僻,一个多时辰就可进城。背后是一片山林,环抱着新桃的田地。据新桃庄的掌事之一王大娘说,这片后山也属于新桃庄,但其东陡西缓的地势不利于耕种,山间更是复杂,一般人不敢进山。唯一的用处就是夏天山风吹着凉快了。

      林凡望向东边,果然看到了近乎垂直的悬崖,嶙峋山石间,长着野草和奇形怪状的小树。

      在乡间小路上走了有半个时辰,林凡被太阳晒得眼睛发花。他“啪”地打死在他额头吸血的蚊子,恶狠狠的擦着额头。

      “我还饿着呢!”

      这地方,还真是……荒芜。他走了这么久,人家没见几户,仅有的几户还都没人在家,看起来也是一贫如洗。他想象中向村民讨水喝村民请他进屋吃饭的和谐场面破碎了。

      坚持不住了,林凡上了个小坡,坐在树下乘凉。他扯着衣袖扇风,口里干得要冒火。出来这阵,吃的没找到,反而又饿又渴。偷鸡不成蚀把米。

      突然,林凡动作一顿。他眯起眼睛,瞄向一处。不远处有一棵松树,树不打紧,满山都是,关键是树上居然挂着条肉!

      肉!肉啊!

      林凡两眼放光,这破地方树上还能长这种东西!

      他赶忙拾起拐杖朝那棵树跑去,山坡上都是杂草,他行动不稳,动作看起来十分滑稽可笑。

      林凡赶到树下,那肉吊的挺高。他废半天劲用拐杖戳了下来。

      肉是半边兔肉,被处理过,看起来还很新鲜。林凡把肉从草里捡起来,心疼珍重地吹掉上面的草叶。美滋滋地提着回去。

      快到院门口,林凡撞见了王大娘和郑福,他们夫妻俩就是新桃庄的掌事,管理新桃庄有些年头了。王大娘挎着竹篮,和郑福边走边说着什么,一打眼瞧见林凡,脸上的表情也淡淡的。目光落到林凡提着的东西上时,表情才发生了波动,快走几步上前,“少爷,你这是去哪儿了。这东西哪儿来的?”

      林凡把肉递给她,“我在山坡上捡的,你看看怎么做比较好。”

      王大娘笑笑:“这恐怕不行。”

      “为什么?”

      “少爷你刚来不知道,一看这肉就是处理过的,这种一般是抹了药去捉山上的动物的,人吃了可不行。”说着,她从竹篮里拿出个荷叶包,“今儿出门急,忘记给你留饭了,你先吃着垫垫肚子。”

      林凡接过荷叶包一看,里面是玉米蒸的饼,黄灿灿的,散发着甜香。看着很好吃的样子,但他还是舍不得那兔肉,可王大娘已经拿着兔肉绕到后院去了。

      当天晚饭是白菜煮面,林凡越吃越没劲,早早地上床睡了。

      第二天,林凡照常去厨房找吃的,这回王大娘记得给他留东西了,有三个玉米饼和一碟小菜。虽然还是很寒酸,但是总比什么也没有的好。林凡端着碗打算到院子里吃,经过碗柜时突然闻到了一股特别的味道。

      他放下手里的东西,打开柜子一看,是两个没洗的碗。皱着眉头仔细闻了闻,林凡瞪大眼睛,是尖椒兔的味道!王大娘说是不能吃,结果却把他的兔子和辣椒一起炒了吃了,怪不得他俩昨晚饭量那么少,原来是留着肚子吃好的。

      林凡越想越气,走到后院想找更多证据,翻来覆去什么也没有。不一会儿,他冷静下来。就算找到证据有什么用,他形单影只的还能去质问他俩吗?林凡靠着墙蹲下来,无聊地把脚边白白的小圆片摁进土里,一边心里盘算。

      今日七月初八了,距离他爹公差回府不到十天。林老爷对他们这些孩子不说多爱吧,但也从没委屈过谁。等他回府,他差不多也该回家了。毕竟和六小姐那事儿,怎么也不能是他的错啊,总不能真让他在这儿待一辈子吧。想到这儿,林凡心里好受了些,再忍几天就再也不用这么憋屈了。

      前院突然响起敲门声,林凡狐疑地抬起头。院门一般是不锁的,王大娘和郑福也从不会敲门,还能是谁?

      敲门声没停,林凡起身去前院开门。

      他打开门,门外站着个皮肤黝黑,身高体壮的青年人,穿着一身打补丁的短衣,方正的脸上表情很严肃。

      “请问,你……”林凡有些紧张地询问。

      对方一下变得有些拘谨,点了点头道:“我是王四,在新桃庄租地耕种。你是林家少爷吗?”

      林凡点点头。

      王四犹豫再三,和他五大三粗的样子十分不符,终于他吞吞吐吐地开口:“林少爷,小的在新桃种地四年多了……一直以来都勤勤恳恳从未拖欠租粮……”

      “关于租粮,这个分成我们实在是负担困难,新桃的地出来的收成也远比不上其他田庄的,今年稻子更是闹了虫害,现在这么高的分成实在是……您能不能……”

      林凡无声地听着,眉头渐渐皱起,什么租粮,分成。他在脑中搜刮这类信息,田庄属于林家,田地一般是租出去给农户,每年从收成中收取一定的比例作为租金。林凡依稀记得,他第一天来的时候王大娘在他面前拍林府马屁,说林府宅心仁厚,林府收租是附近田庄最低的。似乎是四成,附近其他田庄一般是五成,甚至六成。

      王四看着眼前这位少爷缓缓皱起的眉头,心渐渐沉下去,他就知道,这些高高在上的什么少爷是绝不可能体会他们庄稼人的难处的。

      林凡没注意到他的情绪,心中还在疑惑,他不太了解这些,四成很高吗?不是说林府对租户挺好的吗?他脱口而出:“林府对你们不是挺好的吗?”

      话一出口,林凡就感觉自己似乎说错话了。因为王四的脸几乎是瞬间就垮下来,额头的青筋鼓起。

      !!!

      林凡下意识后退半步,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他深深怀疑自己下一秒就要被打。

      “你来干什么!”一道女声突然插|入,王大娘挎着个竹篮出现在门边,一脸惊恐。只见她冲了过来,扔下竹篮就抓着王四的胳膊把他往外拉。

      “少爷,你还好吧?有什么事你跟我说,我非拉他见官不可!”

      林凡愣愣地摇头,他又不是什么深闺小姐,王大娘这么紧张干什么。

      “个死穷鬼,我们少爷也是你这种人能骚扰的!滚!”王大娘边骂边打,林凡觉得她太过了,正要上前阻止,王四一下子就挣脱了王大娘,深深地看了林凡一眼,大步离开。

      那一眼看得林凡背后一凉,他从没被人用这种眼神看过。

  •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当反派魔君穿成种田文炮灰》求收藏_(:D)∠)_
    文案:
    作为正道噩梦、反派大魔头,林若颐以为穿进自己看的话本子里,成为里面一个没有姓名,早早被害死的炮灰已经够倒霉了。
    没想到某一天,村里多了个孤苦伶仃的傻孩子。
    林若颐一看,这不是穿书时和自己交战的正道天才长泽仙君吗?他们穿进了同一本书。
    只不过,人家穿成了主角。
    从此,他打井,井塌了,主角门前自己流过来一条小溪。
    他选好晴天播种,却突然下雨,因为主角浇菜挑不动水。
    他不小心让主角摔了一跤,第二天直接平地摔断腿。
    林若颐怒了,一脚踹开主角家门,笑出一排白牙:“我养你啊~”
    为了蹭主角的气运,林若颐开启了养崽生活。
    主角病了,他亲身照料。
    主角饿了,冰天雪地里,他用灵力催生饱满的稻谷。
    主角长大后,林若颐坐拥千顷良田,亲自给他挑选妻子。
    谁知向来乖巧的小孩脸一沉,将他压在身下,赤红着眼:“你敢不要我!”
    林若颐:“……”到底谁才是反派啊喂。
    ---------------
    陈长泽某天醒来,发现那搅弄风云的大魔头正趴在自己身边哼唧,“我腰好酸,你快给我揉揉。”
    陈长泽:“……”
    唔,还挺软的……
    --------
    林若颐吹出来的气带灵气,对陈长泽有神奇的疗伤效果。
    陈长泽:“哥哥我被虫咬了。”
    林若颐:呼呼~
    陈长泽:“哥哥我手擦破了。”
    林若颐:呼——呼——
    某一天,
    陈长泽:“哥哥我嘴疼。”
    林若颐:“……”你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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