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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章 遇到永近英 ...


  •   〖从接触从拥抱从亲吻,都开始燃烧了,不仅是自己,也同样希望能够燃烧对方。〗

      〖让他改变,直到背叛。〗

      〖让他崩溃,包括退路。〗

      黑发少年的眼角微微染上艳色,眼下还有了淡淡的黑眼圈,一看就是昨晚没睡好。他知晓自己做噩梦不是没有理由:

      重生数日,如果忽视外貌的变化他几近要以为自己还是个单纯的人类,单纯地笑着,过着单纯的生活,天真而被这个世界所庇护。

      可昨夜,险恶被血淋淋地揭示。被观诚曼狠狠戳烂的身体,鲜血混着器官流出体外,血腥味在阴暗寂静的小巷子里发酵,萦绕在鼻翼,居然使得被人类食物和每每约会观诚曼和金木都会去古董喝上一杯的咖啡填得七八分饱的肚子开始抽搐,隐约有了饿意!金木下意识去忽视这一点,但是死去的喰种的那失去焦距、饱含怨恨的眼神盯住了他,他无法忽视自己颤抖的手指和梗在心头想要冲上去挖下那具尸体的眼珠子的冲动。

      自控力让金木研显得那么得冷淡而且习以为常,而事实上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金木研登时醍醐灌顶!

      金木做了一夜的噩梦。

      被唾骂,被痛打。

      被称作人类的叛徒、恶心的怪物。

      可这些尚可忍耐,然而昔日站在他身边的古董的同伴们的疏离陌生的目光直叫他浑身冰冷。是啊,这一世的同伴们也只能是他锁在心底的“昔日”了。

      ——二字“昔日”否认多少酸热。

      他跌跌撞撞、漫无目的地奔跑,他跌进了金发少年的怀抱,熟悉的味道与暖暖的温度带给他无限安慰。但是但是但是——“研君~”

      少女飘着尾音的甜腻的叫唤传入他的耳中。

      “英……hi……”

      他泣不成声,连单个音节的名字都念不完整。

      渐渐的,怀中的金发少年失去了温度。

      似乎下了雨,可他只是无休止地哭嚎着,直到他声音嘶哑,直到他只能垂下手发出“呃”“啊”的可怜声音。

      可最后他又好像被谁抱住了。无法顾及,他呢喃着金发少年的名字,悲哀逆流成河。

      ——所以他醒得极早。

      此刻竟然不过半夜三更,他却觉过了半个世纪。他低眉看着床头白色的棉枕,那上面好像沾了点泪迹。于是轻叹一声,眼中神色晦暗不明。

      金木已然失去睡意,目光清明,随着仿佛滞半拍慢慢地一下一下眨着的眼睛,黑色睫毛犹如两只蝴蝶小心地颤抖纷飞。他的视线绕周围一圈,现在天色还见不到一丝光线,可他半喰种化后对着黑暗早已习惯。

      他坐到书桌前,《泰戈尔诗集》被他碰在手中,削葱般的手指将书翻到书签夹着的那一页,专心致志地看起来。这时候也只有书籍能让他静心。

      【光明如一个裸体的孩子,快快活活地在绿叶当中游戏,它不知道人是会欺诈的。】
      【The light that plays, like a naked child, among the green leaves happily knows not that man can lie.】

      金木看得懂中文,可日本与中国用语间的语法还是有不少差别,所幸下面还跟注着英文。

      “The light that plays, like a naked child, among the green leaves happily knows not that man can lie.”

      他低声念道。

      【有一次,我们梦见大家都是不相识的。】

      【我们醒了,却知道我们原是相亲相爱的。】

      “Once we dreamt that we were strangers.”

      “We wake up to find that we were dear to each other.”

      他声如鸣佩环,眼里泛出欣赏。

      【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翰的面具揭下了。】

      【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The world puts off its mask of vastness to its lover.”

      “It becomes small as one song, as one kiss of the eternal.”

      优美的词句宛如雪山天池中那雪融化成的雪水清澈纯洁,一丝一缕的,悠而轻柔地打开他的心房,使他好像暂时又回到了无忧的孩提时期,面上心中眼中都是水化的平静柔和。

      这个模样的金木研他人是没什么机会瞧见的。可永近英良却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若是在,只单凭那人周身温和安宁的气氛就能认出那就是金木,甚至不需要特意去看样貌。

      ——因为,

      不论时光蹉跎,不论世与纷争,永近英良从始至终认识的就是这个模样的金木研啊。一个温柔得不舍得伤害别人的,什么事都自己扛着的,如此喜欢看书的如此文和的人。

      从最初那个软软小小,红着眼哭泣的男孩,到后来腼腆地轻笑捧着书不放手的少年,都是金木研。前生的永近英良就算死前看见浑身鲜血、左眼寄藏着恶魔的白发喰种,还是坚定不移地认为:金木没有变——那个一向温柔矜持的人怎么可能会变?

      金木深呼吸一口气,将脑中滚动的诗句收拾一下然后卡了书签合上书。他估计了一下,这两三个小时,他将近把这本书看了一半,对于中文语法的前后用法也颇有成果,说中文时应该也不会有多大问题。起身,他换了衣服,趁着时间充裕研究一会儿菜谱,毕竟,几天重复做的话,英会吃腻的。

      放在床头的手机振动了下,金木没发觉,手捏开关调着火度大小。

      等做好新菜单已经是一个半小时后,他洗净手回了卧室想把手机放进口袋。眼睛一瞟,“远林娜娜子”几个字赫然印在手机之中。

      这一个月,观诚偶有要事都是差遣娜娜子来和金木联系的,几番试探,真让金木得知娜娜子的养子就是他所认识的远林凛。而且娜娜子本性善良,即使身为喰种那么胆小让他有些无奈,他也比较愿意与她来往。

      ——金木君,老地方来聚,见阿堂。

      话说自从远林娜娜子二次踏上他家时,金木就慎重警告对方自己对面那货是CCG死神有马贵将,愣是把对方吓得花容失色,整个人都懵了。然后金木就收获了娜娜子有如看英雄一样的眼神。

      可娜娜子想错了,金木并不是因为实力强大才连住在有马贵将旁边都有恃无恐,而是因为自己表面来说绝对是个合格的人类,RC值他自己偷偷买小型的RC检测器测过,临近四百八十,但总归没超标。况且,观诚曼这么个不稳定因素还在活蹦乱跳,有个有马贵将也算是给他心中一个保险。

      当然,金木可不希望碰见有马贵将。所以摸准了时间:有马去上班之后上学,有马下班前回家。上一次只是个意外。

      金木研看着那条信息,心道:这倒是个突来之喜。

      娜娜子曾经在一次闲聊中提过他的丈夫,远林堂是个上等搜查官,那刚刚好可以请来训练一下英,至少锻炼好体能,真遇到喰种,以英的智商逃跑个几分钟等待他的救援应该不成问题——虽然金木不认为自己会让英陷入险境。

      大不了,可以给自己当练手的。金木满不在乎地想着,他还不清楚自己实力到了什么程度。

      金木没考虑远林堂会不会答应,不,应该说就算不答应他也会逼迫远林堂答应。有个上等搜查官做掩护的话,自己的身份也不容易暴露了。

      ……而且啊,如果他的身份终有一天暴露了,他无法光明正大保护英了,英也会有个人在明面上关照。

      这种情况需要考虑,但金木会竭尽全力不要让想象成为现状。但果然保险这种东西总该要准备的。

      手指在屏幕上滑了几下:好。

      然后把饭热着,轻手轻脚地出门了。

      对面正笔直地躺在床上的有马贵将听见轻微的阖门声,稍微侧了侧身体,心里不知道什么感受:

      现在学生都那么早起床的OUO?

      有马贵将看了眼手表,才五点多一点。他还是继续睡吧,反正昨天打地鼠都打得差不多了。

      虽然金木严重迟到,可远林娜娜子还在那个公园里等着,有些发抖。金木看着娜娜子抽抽鼻子,看到他的第一刻眼里就散出的柔和与善意,脚步顿了一下,然后走过去脱了外套搭在女人的肩上,道歉道:“对不起来晚了。”

      娜娜子抿出一个笑容:“没……没事,这也是我考虑不周到……啊,这个外套就不用了,喰种身体强得很的。你是不是没睡好,眼圈……”她说得小心翼翼,有几分对强者的敬畏也有几分道不明的慈爱。但这份类似一位母亲展现出的慈爱将敬畏弄得有些面目全非,若是人类瞧见,一定以为是哪家的不孝子与母亲的对话。

      金木穿回外套,把拉链拉上:“娜娜子小姐,我们去哪里见远林先生?我稍微有事拜托。”

      “金木君……是什么事?”娜娜子忐忑不安地小声问。

      “我不会做什么的。远林堂先生在哪?”

      “这个,嗯……”娜娜子慢慢道,“他刚刚还在的来着,不过、呃,刚刚阿堂他帮我去自动饮料机那里买咖啡了……”

      金木微微侧过头:“来了呢。”从小路上走出一个高大的男人,长相普通,那双眼睛却呈深蓝色,深邃而迷人,而且味道比一般人好闻——对喰种而言,手中提着一个雪白的箱子,一丝血腥味从里面传来,混合着人类的香味太容易激起喰种的食欲。

      “娜娜子,你说的那个、”他把咖啡罐打开递给远林娜娜子,话语莫名地停顿了一下,“心肠很好的少年喰种就是他?”

      远林堂与金木对视着。

      面容稍显稚嫩,嘴角还若有若无地勾着笑容看上去的确人畜无害。可是,远林堂的上等搜查官又不是白当的,那种对于危险的直觉与野兽差不多了。虽然他也不敢相信,可直觉挑着脑内神经一蹦一跳地告诉他:

      危险——!

      这个少年十分危险。

      金木率先说话:“远林先生对吧?真是久闻上等搜查官之名,我想见你确实是我有一事相求,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我。”他的眼神微动,做了个口型:

      我是远林凛的同学……

      远林堂深蓝色的瞳孔猛地一缩,薄薄怒意顿时腾升而起:“什么事?”这个不知好歹的喰种,居然、居然敢拿小凛威胁他!?

      金木笑道:“训练我的朋友。”

      口型:不答应,我就去杀他。

      虽然拿英的朋友、或许也勉强可以算是他自己的朋友的人类当做威胁金木打心底有些不愿意,可这是金木目前所能想到的最快捷的方法。

      他还要上学来着。

      “朋友?”远林堂的语气不自觉间带上一点冷锐的讽刺,“——喰种朋友?”

      “不,人类。他是我的……”

      金木面色柔和起来,似是记忆起了他那活泼的金发友人,嘴边若有若无的笑容突兀地真实了,黑发垂在耳边又被晨时的凉风拂起。

      “最好的朋友。”他接上未说完的话。

      娜娜子眨眨眼,感叹:“能被金木君这么在意的朋友啊……真想见见。一定、一定,嗯,是个很幸运的人呢!”她心中道:不,是太幸运了才对。她甚至暗暗猜测,得到金木君这样一个强大的喰种的善待那个人是不是花光了此生所有的幸运值了。

      诚然,能不被喰种视为猎物的人类是幸运的。可金木更多的认为,遇见自己,才是【永近英良】这个人一生最大的不幸。因为永近很聪明,遇到危险的话想必知道怎么才是最有利于自己的,而如果不是他金木研,永近绝对可以开开心心地毕业、找工作、找婚配,然后平凡又幸福地走到人生尽头。

      可他偏偏遇见了金木研,因为一份单方面执着着不肯放弃的友谊,只身跟踪喰种、闯入战场,仅仅是为了要寻找到迷路的“兔子”,最后该心甘情愿地被怪物朋友给吃掉。

      ——每一个永近英良都因为他们而死。

      曼陀罗花海中金木们的话语清晰地在脑中浮现,金木垂下眼,漆黑的几缕发丝悠悠撒下一片阴影遮住了他的眼眸:

      “你在说笑吗……”

      这一句轻得饶是听力优秀的喰种和搜查官都没能听见,只是看见黑发少年嘴唇微动。远林娜娜子和远林堂对视一眼,娜娜子欲开口询问,又听金木道:

      “我才是幸运的那一个人啊。”

      远林堂看了金木片刻,闭了闭那双蓝眼睛,最终还是答应了。他早该知道,自己的妻子对于人或喰种的恶善多么敏感,能被娜娜子认可,终究不是个恶徒。

      哪怕,他的善只是对于某个特定的人展现,他的恶又有多么让人恐惧心慌。

      并且,远林堂也同他的妻子一样认为:那个被金木当成朋友的人类真是好运到家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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