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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丑角 ...

  •   丑角gl
      一、
      “于常规文学作品而言,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抑或结局非喜而悲,请台下的人记住,主角们之间的感情,是绝不会被配角动摇、拆散,更别说,你只是一个丑角罢了。”
      说罢,法官最后冷漠地看了始终不承认自己是因为设定才爱上主角的男丑角一眼,而后敲了敲木锤,便唤来工作人员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妄图与同处一本书中的女主角结为伴侣的丑角给关进数据牢中,并安排工作人员不日就给他上洗脑课。

      “法官大人,真是辛苦你了。”结案后,案件涉及的作品中的男主角上前与法官握手致谢。
      他剑眉星目,面貌潇洒,轮廓硬朗,身材健壮,而且头上还顶着主角光环这样的身份设定,叫人一看就不会怀疑他的地位。
      路人们羡慕他的身份之余,又叫人或嗤笑方才被拉走的男丑角的愚昧……或叫人同情、失神于男丑角的失败。
      路絮絮是后者,原因无他,她也是个丑角。

      丑角,是属于配角中的配角,只比龙套好上那么一丁点——从被读者记住多少的方面上讲。
      但比起女主、男主、女二、男二,或者女三、男三……显然与龙套没什么区别了。

      这样没身份的角色,竟然痴心妄想跟主角抢另外一个主角,显然不是患了失心疯,就是没认清自己只是单纯因为设定才喜欢主角。而至于失败的男丑角反反复复强调的“我是真的爱她,并不是因为作者设定的那种爱!”,恐怕喊遍整个平行文学世界,也不会有几个人相信。
      但路絮絮会是那几个人中的其中一个,原因无他,她喜欢她那本书中的主角。
      而且不是男主,是女主。

      二、
      第一次看到女主的时候,路絮絮心中莫名升起一股自愧不如、由羡生嫉的情绪。
      但她知道这是作者设定作祟,只好无奈地接受这股情绪、并乖巧地推动剧情发展,就像别的书中的丑角们一样,做完自己的任务,就传送到平行文学世界,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

      可意外发生了。
      作者坑了。

      于是,男主还没来得及英雄救美,两个主角还没来得及相识相爱,路絮絮就和刚出场没多久的女主,一起到了这个世界。

      “……你好?”这样的事情虽然每天都在发生,但对于主角而言,这样的打击明显太大,故而路絮絮犹豫了过后,还是选择了跟呆站在原地的女主打了招呼。
      女主愣愣地看向路絮絮,过了一会儿,才说:“你好。”

      于是勉强还算认识的两个人,就这样生活在了一起。
      按理说,女主身边应该有很多以前的同学呀,或者关系一直不错、通常起男女主角感情引导作用的知心女配朋友呀,但奈何这本书的作者不按套路出牌,以至于女主是真·没有朋友。

      但要不是这样,路絮絮也不能完全融入女主的生活中,让两人彻底了解到对方的人物设定,彻底接受对方的性格设定,也让路絮絮的想法彻底地……从和女主做朋友,变成了想和女主做伴侣。

      三、
      这可不能怪路絮絮有这种想法,毕竟换谁也没办法抵抗女主的人格魅力。
      你想想看,一个美丽又聪慧,温柔又强大,细心又体贴的人跟你住一块,你能保证身为单身狗的自己不动心?
      而且对方还自带主角光环,更有让配角洗心革面、改变原先对主角看法的设定!

      于是路絮絮还没坚持几个月,就从产生好感到动心,最后在某个下雨天中,看到专门提前下班,急忙跑来她工作地点送伞的女主,对她露出的温柔的微笑后,彻底沦陷了。

      告白这种事,路絮絮想过很多次。
      但是同样的,电视上从不间断地播放的法治新闻节目,也打消过很多次她告白的想法。

      表白被拒是一回事,万一自己被主cp维护团抓去上洗脑课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前者路絮絮还能带着情伤离开这里,自己一个人默默生活,然后无数次想念女主。但后者却会彻底剥夺路絮絮想念的权利,彻底遗忘对女主的喜欢。

      为了不让事情有可能变成最坏的一面,路絮絮一直忍耐着。
      可她忍耐了没一个月,她就忍不下去了。
      ……
      因为她生日到了,女主送了她一瓶度数不算低的果酒。
      然后她一开心,就在女主的柔声提议下,开始喝酒。
      然后她醉了——最后,醉后吐真言的设定触发了。

      “你们不要抓我……”迷迷糊糊间,幻想到自己要被维护团抓走的路絮絮软坐在地上,蜷缩起身子祈求道。
      她低着头,所以看不见女主脸上的错愕与懊恼。

      以为自己意外地引诱出了对方的身份悲惨设定,女主心想以后再也不让路絮絮喝酒了,而后上前轻拍了下路絮絮的手臂,道:“絮絮,醒醒,是我。”
      “……小紫?”路絮絮终于从自己的臂怀里抬起头。
      女主点点头,下一秒,路絮絮便猛地扑进了她的怀里。
      女主伸手抱住她,正要开口安慰,却听怀中的人颤声说道:“小紫,我……我喜欢你。”
      女主愣了愣,而后笑了。

      “倒是我关心则乱了,”女主说道,然后摸摸怀中的人的脑袋,用带着丁点儿抱怨的语气说,“我不管,喝醉了才说的话,可不算数哦。”
      怀里的人委屈地应了一声。
      女主便再摸摸她的脑袋,说:“先睡吧。”

      四、
      于是路絮絮睡着了,等她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天亮了,她躺在垫子上,身上盖着被子。
      而女主不知道去了哪里,只能隐约听见厨房里有声响。

      路絮絮揉揉还有些疼的太阳穴,从垫子上起来,走向厨房。
      不过在离厨房还有两步远的时候,她停下了脚步。
      她想起来了自己酒后做了什么事,说了什么话,但因为女主回应的语气实在温柔,以至于她有些不确定自己那个时候是在做梦,抑或自己现在还在梦中?

      “再接着发呆的话,今天你可要迟到了。”没等路絮絮想明白,女主就从厨房里端着早餐走出来了。
      路絮絮看着她,猛地红了脸,而后有些不知所措地左右看了看,继而像是逃避似的,说了句“我、我不吃了,得去上班”,便两三步跑开,从一旁的衣架上抓过外套,就要连文件包都忘了带地,直接逃避这个让她心跳快到让她无法呼吸,难以正常思维的地方。

      不过门口却是被人未雨绸缪地锁住了。

      路絮絮呆呆地转了转门把,没反应。
      再转转,还是没反应。
      ……
      路絮絮转过头,而在心里暗道幸好自己防了一手对方的鸵鸟设定的女主微笑着看着她,同时亮出手心的钥匙。

      “……”路絮絮磕磕巴巴地说,“我、我快迟到了。”
      女主不慌不忙,“骗你的,今天周六。”
      于是路絮絮如临大敌地把背贴在门上,见此女主露出难过的表情,“难不成……你只是在说醉话,并不喜欢我?”
      路絮絮闻言瞪大眼睛,脱口而出道:“不!我确实喜欢你!”
      女主笑。
      “……”路絮絮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再次涨红了,过了一会儿,她委屈巴巴地半撒娇半指责地说道,“你说你没有腹黑的设定,果然是骗我的吧!”
      女主再次笑了。
      她走向路絮絮,两人贴在一起,距离近到路絮絮能感受到她呼吸的炙热,能看清她眸中自己羞涩的模样。
      而下一秒,路絮絮的脸颊被亲了一下,紧接着,她的耳边传来女主的一句话,不知算是回应,还是告白的一句话。
      女主说:“不动心之前,确实没有腹黑这个设定哦。”

      五、
      但美好的时光素来如同一颗糖,尽管小心翼翼地含在嘴里,也会有化的时候。

      两人同床共枕小半年后,路絮絮虽不够聪敏细心,但身为女人的第六感,也在女主第三次跟她说“加班”时,给她拉响了警钟。
      可她深知,牢固的感情中,信任占据了极大因素,故而像跟踪这种事,她是不可能做的。

      但怀疑的种子一旦埋下,就算自欺欺人地不想浇灌,种子终究还是吸取无数个失眠的夜里,路絮絮心头的自卑、猜测、与恐惧,茁壮成长了。

      于是,路絮絮采取了路絮絮式的行动。
      “你经常加班一定很辛苦,我给你送夜宵吧?”路絮絮小心翼翼地问道。
      女主婉拒了。
      路絮絮:“……真、真的不用吗?”
      女主点头。
      ……
      于是路絮絮式的行动失败了。
      虽然很没用,但是这也只能怪作者给她的懦弱设定了。

      没想出其他办法的路絮絮愁眉苦脸地观察了女主几天,最后一咬牙,决定先斩后奏,直接送夜宵过去。
      不过要是她知道她会在无意间看到女主与另外一个人约会的场面,也许路絮絮就不会选择先斩后奏了。

      街边的高级餐厅中,一个顶着主角光环的男子伸出手去摸女主的头发。
      而女主,并没有选择回避。

      躲在路灯后的路絮絮沉默地看着他们,最后在男子倾身亲上女主前,自欺欺人地转过脸,红着眼眶逃离了那里。
      她把手上的便当盒扔进了最近的垃圾桶里,走了两步后又把便当盒给捡出来,一边哭一边崩溃地说:“垃圾分类太难了!”
      你明明说过,以后会慢慢教我的。
      骗子!骗子!大骗子!

      六、
      路絮絮离家出走一夜了。
      她在配角宾馆里开了个房间,在失眠的时候想了很多,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她不想喜欢女主了,也不想再喜欢任何人了……可是她的心却软弱得连第一步都做不到。
      所以路絮絮能做的,也只能是在女主打给她无数个电话的时候,都选择不接而已。

      她想,要是接了电话的话,女主一定是要跟自己提分手吧。
      可是自己还没有做好准备,独自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
      这样看来,虽然女主被作者坑了,可是真正依赖着对方的,也许从头到尾只有自己而已呢。
      毕竟……自己只是个丑角而已。
      ……
      想到这里,路絮絮心里更难过了。
      正好电视里在放前两天的法治新闻,讲到一个配角妄图和男主抢女主,最后锒铛入狱的事。
      哪怕配角崩溃地大吼“我是真的爱她,并不是因为作者设定的那种爱!”这样的话,却每多少人同情或相信他。
      毕竟只是个配角而已。

      “配角就没有人权了吗?!”同为配角且同样喜欢上女主的路絮絮哭得颇有天崩地裂之势,而配角宾馆的设备不佳,故而被吵了几个小时,终于忍不下去的隔壁客人敲门投诉了。

      “配角没有人权,这不是平行文学世界每个人都知道的事情吗!”
      “配角能让整个世界都围着自己绕吗?”
      “配角能有奇缘吗?”
      “配角能有金手指光环吗?”
      “配角能改变世界打跑大boss吗?”
      ……
      路絮絮睁着哭得通红的眼睛安静地看着他。
      对方咆哮了半个小时后,又见路絮絮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不小心一个性格设定生效,当下心软地好声好气地劝道:“看开点,你看,配角什么都没有,但是比主角快活多了。”
      路絮絮小声回道:“可是主角不喜欢配角。”
      “……”劝说失败,对方戴上耳塞,转身回房,关门上锁。
      而他并不知道,他的一席话突然让路絮絮开窍了——她想到了可能可以改变自己身份的办法。

      七、
      主角分很多种,有天之骄子型,也有苦大仇深型。
      同样的,配角也有很多种,有拉出来遛遛卡过剧情型,也有极少数的扫地僧型。(注:金庸先生的“梗”,不知道的也没关系,只要知道比主角还流批就行)
      路絮絮不是后者设定,但不代表这个世界没有。
      而路絮絮意外认识的好友某某正好是这个设定。

      某某是个很神奇的人,是从另外一个世界穿越过来的剑客+金手指+古老的女巫血统设定。
      而至今某某也不知道,那个坑了自己的作者,到底是想写什么题材。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某某听完路絮絮的请求后,一脸不敢置信地问:“你确定你要做我的实验品?”
      路絮絮点了点头。
      “哪怕我的实验失败,你不能变成主角?”
      路絮絮点头。
      “哪怕你毁容?”
      路絮絮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哪怕你变性?”
      路絮絮:“……为什么会变性?”
      “因为魔法一切皆有可能。”某某毫不负责任地道。
      在她看来,懦弱胆小设定的路絮絮只是一时冲动才想要改变自己的身份设定,只要自己稍微加以恐吓,对方一定会临阵脱逃。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路絮絮一脸壮士断腕表情地点头了。

      某某沉默了许久,而后叹了口气,道:“我要重新相信爱情了。”
      说完,她从厨房里端出来魔法药水递给路絮絮,路絮絮闭眼一口闷,然后躺在某某提前准备好的睡垫上。
      再然后,某某打电话把女主给叫出来了。

      八、
      女主是个聪慧的人,在路絮絮第二次按掉自己的电话并关机后,她立马就猜到了自己的爱人知道了什么——可路絮絮所知道的并不是她以为的真相,而狗血的是,路絮絮压根就没给她解释的机会。

      等到她站到路絮絮面前有机会解释的时候,一切却已如野火燎原,来不及“抢救”了。
      某某把房间留给了这对情侣,毫无出卖好友的愧疚地出去散步了。

      于是等到路絮絮醒的时候,她什么心理准备都没有,就看到了女主。
      女主面色阴郁,颇有风雨将来之势。
      她道:“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好一句主角名言。
      路絮絮不适宜地想着,而后起身别扭地道:“除非你举报我,要不然我是不会放弃你的。”
      闻言女主苦笑,问:“我为什么要举报你?”
      “……因为你不喜欢我了。”路絮絮回答道,说着,她的视线就情不自禁地模糊了。
      路絮絮擦擦泪水,然后接着说:“我都知道了。他也是主角,他才是最适合你的人——”
      “我没答应他。”女主打断路絮絮的话。
      “……啊?”路絮絮呆了,“但是他摸你头——”
      “他人物设定是摸头探知对方好感度,我只是想让他死心而已。”
      “……!那他不是亲你,你没有拒绝吗?”
      “原来如此,怪不得你不肯接我电话。”女主明白了,“因为你没看完吧?他哪里亲到我了?你没看到他被我推开了吗?”
      “……”路絮絮一时语塞,而她的沉默,正好是女主说教的机会。

      女主竖起食指,神色严肃宛如抓到不好好念书的学生的班主任,“第一点,你该不会忘了,文学作品百分之九十以上的be都是狗血造成的吧?如果没忘,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路絮絮抿唇。
      女主竖起中指,“第二点,如果我真的变心了的话,你能想到的办法就只是离家出走跑来这里做实验吗?”
      路絮絮有点呆了,“要、要不然呢?”
      “绑架,囚禁,脚上锁上铁链,绳子捆住身体……”女主回答的同时目光幽深且缓慢地从路絮絮的脖子看到小腿,明明说的是路絮絮对付自己“变心”的建议,但路絮絮却莫名打了个颤,弱弱地反驳说:“那样是犯法的。”
      “改变自己身份就不犯法了吗?”收拢美好想象的女主回过神来,竖起无名指,打断她的话接着说,“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路絮絮,你听着,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每天醒来想第一个看到的人是你,我想牵手想拥抱想亲吻想□□的对象也是你,我想到死都不分开的人也是你。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不管我更适合谁,我都只喜欢你。所以,我希望你能更有自信……也对我有些信心。”
      说罢,女主也红了眼眶,轻声补充道:“我爱你,并非玩笑,请你相信我。”
      因为所有的狗血,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因为不信任导致。

      但路絮絮怎么可能会不相信女主呢?从头到尾,她都是不自信罢了。
      所以在女主说完最后那句话的时候,路絮絮只觉得所有的幻想,所有的自卑都在这一霎那消散了。
      因为在她眼中完美无缺的女主,原来也会因为自己的举动而感到不安。

      “对不起,小紫。”路絮絮紧紧抱住女主,女主也回抱她,两人就像在荒野中互相依靠的迷路旅客密不可分。
      “以后不要再离开我了,好吗?”女主亲亲她的嘴唇。
      路絮絮点头,“永远不分离。”

      九、
      多年后,路絮絮成为了业界中最出色的配角律师,她与女主依旧在一起,感情亲密,但很遗憾的是,依旧没能光明正大地走在一起。
      对于她们二人而言,也许大家的认可,或者不反对,便是毕生的愿望了。
      所以当路絮絮邮箱里收到多年前,在电视上曾经看到的那个被判决入狱接受洗脑的男子,向自己发来的代理律师请求后,她没多做考虑,就接下了这个案子。

      区级法院上诉失败,便去分类级法院。
      分类级法院上诉失败,最后就到了原创性级法院。

      “所以,你是原创区的作品的配角?并非出自主角与你为二创主角的同人作品?”台上的法官翻阅了前面的所有记录。
      事实上这个案子唯一的翻案点在于是否具有原创性,若配角将自己描述成“同人主角”,且拿出有力证据,还是有机会跟主角在一起的。

      但配角否认了自己是同人主角,哪怕他的设定可以编造成一个同人主角。
      他说:“我不是同人主角,我很清楚我的身份。我也并不想让我的爱人觉得,我可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以为自然地爱上了她。”
      “她是我的灵魂,是我的生命。所以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我并非出自设定才喜欢她。”
      “是么?”台上的法官不置可否。

      而轮到原告的代理律师路絮絮发言的时候,她将手中整理好的所有资料尽数提交,然后说:“法官大人,我有个问题想要问您。”
      “于常规作品而言,主角们的结合确实是无从拆散的,但这里虽建立于作品,却超脱于作品。请问这个观点,您是否认可。”
      “认可。”法官微笑。
      “大家无法改变自己的角色设定,却可以发展出新的设定。”
      “一杯水,你可以选择将它烧干,也能选择把它冻结,做成冰块,或者冰激凌,甚至一份艺术品。作品里的选择在于作者,而这里,应当不再束缚自己的选择。”
      法官点头。
      “所以,我为台下之前被指控妄想与主角相爱的配角请求上诉,他并没有犯什么罪。”
      “他只不过,是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已。”
      法官看向路絮絮,路絮絮也看着她。

      过了许久,法官笑了笑。
      “你说的没错。”
      原告上诉成功,清洗犯罪案底。
      于是原先那本作品中的男主角勃然大怒,他怨恨身份低下的路絮絮,也怨恨同为主角却帮着配角的法官。

      “法官大人,也许您刚上任不久,资历太浅,不明白这个案件对这个世界代表着什么意义。”台后,男主忍着气找上了法官。
      李怡紫抬眸望着他气急败坏的表情,问:“那你能解释,为什么女主会在你和配角之间。选择了配角吗?”
      “这我怎么知道!她疯了!”
      李怡紫闻言笑了笑,道:“她不是疯了,她只是,选择了她所想选择的而已。”
      如果要说这样的选择是疯了的话,那她大概早就疯了吧。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丑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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