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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沙场 ...
我本以为跟着爹只管在战场上快意杀敌即可,却不想最大的敌人并非是敌军,而是我大魏内部的钩心斗角,朝堂恩怨波及前线战事,怎可能为国真正无所顾忌,大展拳脚。
此次随爹一行,我见识到了军中各方势力的明争暗抢,见识到了皇帝对爹和宗亲势力的权衡,见识到了爹在军中处理诸将关系的小心翼翼,更是在诸葛亮设下空城计中,见识到“飞鸟尽,良弓藏”原来离司马家那么近——只要刀不在自己手里,命就永远无法为自己掌控,只要不强大,就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对我冲击最大的,还是战争本身的残酷。
我本以为上阵杀敌是最慷慨激昂的事,却不想在真与蜀军交战的那一刻,在杀人的那一刻才真真切切意识到自己以前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
枪/刺/入人的身子里,是脆的,鲜血溅在我的脸上、身上还是热的,那个蜀军和我差不多大,却连反抗都来不及就被我轻而易举的杀死,他连同家人告别的机会都没有……此时他的家人甚至不知道他已经死了。
那……我呢?我不过也是同他一样的血肉之躯,别人要杀我,也很容易。
我下了战场,拼命地洗,可是无论我怎么洗,总是觉得身上有一股血腥味儿,入夜,白日杀敌的一幕幕在我眼前还那么真切,我心中升起一阵阵寒气,如果我死了,便再没有留在此世上的痕迹,世人也会将我慢慢地淡忘……有些话来不及说,有些人来不及爱可能就这么死了……
我越想心里越害怕,第一反应却是想先把这件事告诉她……
原来啊,我永远不可能忘记她,永远不可能放手,我对她的爱早已深入了骨髓,成为了习惯,只要是活着,我就总想把我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告诉她,纵使是死,我也会一直一直想着她。
我抽出扇子摩挲着,暗自庆幸:真好,我还活着,我还有机会再见到她,和她说说话。
跟着爹一路破敌,终于到了雍凉歇了歇脚,周围的将士一到雍凉就开始找当地的特产,想着给家里带些回去也脸上有光,哪知雍凉虽为军政要地,百姓却的确不怎么富裕,我在街上转悠了半天也只见他们贩卖的蜀锦倒是还能拿得出手。
给娘先挑了几批,我就不自觉地盘算着总要给她捎些,好名正言顺与她说说话。
她肤色白皙,平时也喜欢穿些素雅的颜色,我本是投着她的喜好挑了批纹饰简单、颜色淡雅的布匹,却被一旁察言观色的老板给打断:“公子想必是想给家中夫人挑匹好料子做衣裳吧”。
被他道破了心事,我只好掩饰住自己的羞涩,强装波澜不惊问他:“老板可有什么镇店之宝适合我家夫人么?”
她那么好,自然只有最好的东西才能配得上她。
“公子正好赶巧了,这一批可是从蜀国刚进的新料子,也是本店最贵的料子,不过这贵自然有它贵的道理”老板边说边拿出一匹锦交给我验看。
那批锦颜色并不明丽,靛蓝的底子配上黑金的云纹,怎么看都不像是她应该穿的料子,我便要回绝老板:“为我夫人,多少银两都是花得的,只不过我家夫人姿容明妍,况且尚未到双十年华,这批锦看样子……给我娘穿还差不多”。
老板也不反驳我,只是笑眯眯地解释:“公子这就是外行了吧,蜀承汉制,宫中贵妇人多兴仿汉代的三重衣,此衣外罩一纯色外衣,领口极低,为的就是露出其中华贵衣领,只这衣领所露一角不知惹出多少风情,此批蜀锦便是做这里衣所用的时兴料子”。
我见那老板敦厚,不像是在诓人,况且照着他这么一说,心里不禁将她这么着衣的样子描了个大概,的确是风姿绰约,便不再犹豫,掏钱把这批锦买了下来。
既要送蜀锦,若是只送她一个人,那我的心思岂不是表露得太明显,索性就又挑了几批软和料子给柔儿和清儿带回去,也算是我这个二叔给孩子买的战利品,怎么着都不会被人挑出错处。
我摸着这蜀锦,愈发盼着早些回去见到她,把我的见闻都告诉她……
我也很想知道,她……有没有担心我。
司马昭的浪漫,是一种血色的浪漫啊……
ps:这个“三重衣”并非是我胡诌,蜀汉妇女的确穿汉代三重衣的变体,而且魏晋服饰也是有三重衣的,并且一般做里衣的料子的确是颜色冲击大、花纹比较繁复的……毕竟昭儿再怎么直男审美也知道投其所好啊,哪能瞎得那么离谱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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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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