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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爱美少年,这是洛都人尽皆知的事情。

      自从本朝出过几位女皇执政之后,女子地位水涨船高,慕男色风气渐盛。贵族女子养几个面首,乃是再寻常不过的事。

      作为云氏贵女,我生来便是九州皇族,圣人亲赐封号昭惠郡主。

      我豢养美少年,主要目的是为了镇家宅,保平安。

      我父凌亲王,身长九尺,外号“人肉凶兽”,乃是九州朝最惊才绝艳的将才,平北狄,破西虏,杀伐决断,战功赫赫。据说,他杀过的人,多得可以绕洛都的护城墙三圈。在异族口中,他是生吃人肉的屠夫,在九州百姓眼中,他是保家卫国的英雄。

      我刚来府里的时候,经常被无端拂过的阴风惊起一身鸡皮疙瘩,手心不住地冒出冷汗。

      自从身边的护卫三五成群,时不时巡逻之后,我这毛病便不药而愈。

      我家中所养的护卫,不论相貌,品行,才华,气度,文治武功,都是洛都一等一的出色。

      京中时有大型聚会,我大摇大摆地前去赴宴,身后跟着清一色美男,或神姿秀骨,清风朗月,或英挺俊朗,浓墨重彩,举手投足,风度翩翩,引来一帮女眷艳羡的目光,往往能收获大量名贵的鲜花瓜果,满载而归。

      管家一度苦着脸地进言道:“郡主,下次出门可否少带几名侍卫,咱们府里的仓库已经满了。”

      我打了声饱嗝,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指着东边的方向:“傻了吧,挑些上好的送进宫去,给我刷点存在感。”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饶是我脸皮厚,也不好意思一直蹭吃蹭喝,于是精挑细选了几名武功高强的美貌侍卫,慷慨地赠送给好友。只是他们前脚刚被送进金玉软轿,后脚就自个儿飞檐走壁,翻过高墙,直挺挺跪在院里,眼观鼻鼻观心,一动不动,恪尽职守。

      如此来回折腾几次后,我也渐渐歇了心思。

      从此,我在洛都贵圈的名声不太好听了。

      嫉妒归嫉妒,却是无人敢跟我抢人。曾有人托家里长辈秘密弹劾我,上书称我“独占男色,行为不端,放浪形骸,不知所然”,但这类性质的奏章往往刚放置在汉广宫的案几上,还没捂热,就直接被圣人扔到了废物篓里,此后渐渐地没了声响。

      我母妃听闻此事,美眸一瞪,冷笑两声,立刻吩咐管家搜罗各地绝色男子。她噼里啪啦下达命令后,转而对我慈祥笑道:“阿锦,我们百夷族的姑娘讲究的就是及时行乐,只要是你喜欢的,管他是平民百姓,还是天之骄子,咱们凌王府都养得起。”

      我沉醉在阿娘温暖的怀抱里,眼角的余光望着老管家耷拉着脑袋蹒跚出门,心中十分同情,然后——继续吃吃喝喝。

      日光微凉的时候,我喜欢躺在院内那棵巨大的老槐树下,随手指个美少男上前舞剑,知书和知画为我扇风,知琴给我剥葡萄吃。

      众星捧月,金枝玉叶,不外如是。

      一不小心贪杯了,我便沉睡在海棠花架下,知书和知画给我唱小曲子听,偶尔听我梦中呢喃着“鸡”,以为是呓语,相视一笑,唤知琴去厨房给我熬鸡汤喝。

      她们永远不会知道,只有在梦里,我才能放肆地想念手机,想念阴阳师,想念泰式马杀鸡。

      我的前半生,并非此地土著。

      那时我只是个普通的文艺青年,在社会主义的红旗下幸福地成长着。

      一觉醒来,打了个哈欠,发现自己头顶金色绣花丝罗帐。再照镜子,云髻峨峨,双眉入鬓,清眸流盼,占尽风流。

      我在此地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青天白日淡定地比了一根中指。

      在这个架空的王朝,没有电脑和手机,没有马桶,没有姨妈巾,没有面膜,有的只是低下的生产力和森严的等级制度。

      最重要的是,我已经修炼到王者荣耀的最强王者,只差一步便可登临荣耀王者,君临天下,称霸全服。

      如果我无法回去,我的段位一定会被好友黎放冷酷无情地输得精光。

      然而,天不遂人愿。在仔细尝试了各种自杀姿势之后,我依旧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活蹦乱跳。

      在郊外的白马寺,我得了一句简短的签文:此心安处是吾乡。

      上元节的时候,我和几位闺中密友包下了洛都的云来客栈。她们懒得在市集里与穷酸书生上演才子佳人意外邂逅的戏码,更爱躲在温暖的室内吃着热乎乎的元宵,相互调笑着,脱掉批帛,撩起袖子通宵打马吊。

      我一个人站在寒冷的露台上,往下看去,花灯如画,夜市如昼。满街珠翠游街女,有人舞龙舞剑,有人在赛社神,欢声笑语,暗香盈袖。人人都沉浸在节日的气氛里。

      漫天火树银花,照亮了夜空,将其染成暗红色,美得让人心醉。

      我披着温暖的狐皮斗篷,对着夜空中明亮的玉轮,遥遥举杯,一饮而尽。

      敬这狗血的人生。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把投胎这门技术活钻研得很透彻。

      身为九州朝凌亲王唯一的嫡女,圣人是我的亲叔叔,太后祖母对我疼爱有加,还有百夷族做靠山。只要我不作死,在洛都横着走都不是问题。

      于是,昭惠郡主开始放纵不羁,宝马香车,绫罗环佩,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好我颜色者繁多,谄媚者有之,阿谀者有之。

      除了一个美少年,总是一天到晚冷着一张俏脸对着我。

      他叫小顾,不爱说话,常年穿一袭黑衣。

      管家看他容貌不俗,功夫出众,又不喜争风吃醋,遂打发他来给我做贴身侍卫。

      一开始,我直接当这人隐形,反正从睁眼到入睡,从未发现他的踪影。直到有一次,我走路不慎被石头绊倒,小顾从天而降,将我抱了个满怀。

      望着他清俊的侧颜,我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在我的威逼利诱下,小顾带着我逛遍了洛都所有建筑的屋顶。

      坐在逐星楼高高的屋顶上,我懒洋洋地靠在小顾的肩上,嘴里回味着清酒的甜香味,似醉如痴,絮絮叨叨说着一些他听不懂的话语。他沉默地听着,偶尔回答一两句。

      待到意识朦胧的时候,我伏在小顾的背上,一步一个脚印,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

      我迷迷糊糊地问道:“我们去哪儿?”

      小顾低声答道:“我们回家。”

      我应了一声,沉沉睡去。

      寒冬腊月,白雪茫茫。我慵懒地披了件缠枝牡丹纱罗衫,躺在被炭火烧得暖洋洋的屋内,不经意间往窗户外探了个头。

      小顾双手抱剑,站在屋檐下,身形单薄而笔挺。他正看着我,目光灼灼,缓缓展开一个高岭之花的笑容。

      我的脸被屋内的热气熏染得绯红,心跳漏了一拍。

      后来,我缠着母妃求了两天,又在祖母的昭庆殿呆了三天,给她老人家捶胳膊按腿。许是受不了我的软磨硬施,她老人家终于大袖一挥,“不就是一个小夫郎么,哀家准了”,我这才乐颠颠地打道回府。

      至于我父王,他远在万里之外的南疆平乱,根本没空管我这鸡毛蒜皮的小事。

      昭惠郡主的十里红妆成了洛都的一桩盛事。一担担聘礼从前门抬出去,在街上显摆了一圈,又从后门抬进来。

      我对小顾理直气壮道:“肥水不流外人田。”

      小顾笑了,“都听你的。”

      挑了个黄道吉日,我披着青质连裳,坐着鎏金车舆,迎亲队伍绕着京城浩浩荡荡地走了半日,心满意足地回到了自己的府邸。

      大婚当夜,小顾推开门,朝着我一步步走来。他换上了大红锦袍。或是饮了酒的关系,脸颊染上些许红晕,眉目俊秀,好看得让我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

      一双金丝靴在我面前站定,我回过神来,不由地心乱如麻,思忖着我是应该保持汉家姑娘的端庄风范,害羞地抬起头,娇滴滴地喊一声夫君,还是应该学习阿娘,彪悍地上前拥住我的夫君。

      未等我想明白,一只白净修长的手缓缓抚摸上我娇媚的脸庞,掌中的薄茧引得我一阵发痒想笑,然后——突如其来的一阵剧痛唤醒了我。

      我难以置信地望着胸口上的刀柄,血液沿着火红的嫁衣蜿蜒流下,染上深色的印记。我挣扎地抬头,撞进小顾幽深的黑眸里,其中涌动着错综复杂的情绪,他薄唇轻颤,缓缓道:“我名顾彦桐。”

      很好,你成功地引起了本宫的注意。

      我的血都快流干了,你还一副即将回忆往昔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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