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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幸运的人 ...

  •   周村小区住宅区西门口,住户自己开设的小超市,工作日的非上下班时间生意十分冷清,年轻的收银员坐在柜台前,百无聊赖的玩了一会儿手机,低头看看自己的腿,愁眉苦脸的叹了口气。

      收银员王成的右腿上打着厚厚的石膏,上周他才出院,骨折的腿不好好养上几个月是好不了的。

      王成是外地人,应届大学毕业生,离开老家独自来城市闯荡。他在这周村小区租了一间便宜的房间,一边打零工维持日常开销一边四处投简历找工作,好不容易刚正式入职,就在正式报到的当天遭遇了一场连环车祸。

      步行前往地铁站的王成在穿过人行道时被不幸被卷入车祸,在医院抢救回来之后,虽然保住了一命,可由于腿部的骨折必须住院治疗,刚找到的工作自然也就此告吹。

      出于人道主义,公司帮他垫付了一半的治疗费用,用存款将剩下的治疗费缴清之后,王成面临着不回老家就要在这座城市露宿街头的窘境。

      可就这么拖着一条伤腿回家,同样是给家里人添麻烦。

      王成家在一座贫困的山村,祖祖辈辈种田为生。山区交通不便,土地也较为贫瘠,出产的作物自家留够口粮之后,剩下的也就换些针头线脑,日子过得非常清贫。

      供出王成这么个大学生,王家可以说是已经倾家荡产了。

      发誓要在城市中混出个人样接父母过来享福,现在又怎么好意思回家给二老添麻烦。

      行动不便的王成为了生活费焦头烂额,房东知道了他的情况,主动为他介绍了一份工作。

      说是介绍也不大对,准确来说是提供。

      房东罗武罗大伯在小区里开了一家售卖零食和生活用品的小超市,原本是他和老伴在打理。前几年罗大嫂因病去世之后,罗大伯被他弟弟接过去照顾,虽说两个小区只隔了几条街,不过人上了年纪,每天来来回回的确有些不方便。

      罗大伯的弟弟早就劝哥哥雇个人来帮忙,不过由于超市事少清闲,又充满了老伴生前的回忆,罗大伯便固执己见,一个人坚持了下来。

      不过后来,见王成这个小年轻的处境实在可怜,罗大伯倒是主动松了口,让他过来帮忙看店,房租直接从工资里扣,还包三餐,就当是包吃包住了。

      “年轻人,不要整天愁眉苦脸的。”

      罗大伯中气十足的声音忽然从后门传来,走到王成面前,把装着今天午饭的保温盒放到小伙子跟前。

      “低着头唉声叹气的,干什么呢?年轻人嘛,都是八九点钟的太阳,就该朝气蓬勃嘛。像我们一只脚踏进棺材的,哭丧着脸都会说下辈子投不到好胎。

      虽然现在不讲这些封建迷信了,不过你看看你,一个大小伙子虽然长得端端正正,可成天耷拉着脸,你说说哪家姑娘看得上你?”

      王成笑着打哈哈,倒不觉得房东的唠叨烦人。

      罗大伯为人热心又爽朗,絮叨起来就像是家中热心的长辈,王成孤身一人在陌生的城市闯荡,能遇到这么一位房东算是他的运气了。

      打开便当式保温盒,里面分成几个小格,最大的格子里盛满松软喷香的白米饭,小格子里有肉有菜,都还腾腾冒着热气。

      罗大伯旋开保温杯的盖子,骨头汤的香味飘散出来,令人食指大动。

      老爷子笑着说:“你这样的伤,就该多喝点骨头汤补补,吃什么补什么,骨头才长得快。”

      温热微烫,稍微吹一吹便是刚好适合入喉的温度,王成谢过罗大伯,接过保温杯喝了一口,汤的滋味醇香而浓郁,肉的鲜香和萝卜的甘甜完全炖了出来,半截大骨被煮透,肉和骨质分离。

      骨头都被炖酥了,可以轻松咬碎吞下去,嚼嚼肉块反而觉得没什么味道,滋味全部融进了汤里。

      对待自家孩子也不过如此了吧。

      王成喝着汤,眼眶微微有些泛潮,他慌忙眨眨眼睛,深吸一口气将鼻塞的感觉压下去,露出笑容对罗大伯说:“好喝。”

      “这就叫好喝呀,现在的年轻人哟,”罗大伯眯着眼睛,满脸褶皱里都带着笑纹,他摇了摇头,“煲汤的手艺还要数我家老婆子,你是晚来了几年,不然请你上我家吃饭,怕你连舌头都要吞下去咯。”

      提起亡故的妻子,罗大伯不免有些伤感,他呵呵呵的笑着,虽然是得意的语气,话到末尾化作一声不甚明显的叹息。

      生老病死对未曾经历过的年轻人而言,遥远的仿佛另一个世界的事。王成想要安慰却又无从开口,倒是罗武发现了他的窘迫,哈哈笑起来。

      “不说这些不说这些,快吃快吃,吃完了啊我把碗带回去,下午还约了几个老朋友去广场小公园听戏哟。”

      收了人家照顾还要人家洗碗,王成感到特别不好意思,慌忙道:“不用不用,老伯你有事就先去忙吧,这碗放我这,回头我带回出租屋洗,明天正好给您带过来。”

      明白年轻人微妙的自尊心,罗武想了想,点点头:“成吧,这样也方便。那我先走了,有什么事你就打我电话,我带着手机呢。”

      送走罗大伯,刚才还颇觉温馨热闹的超市顿时显得冷冷清清。

      笑容从王成脸上消失,他又低头看向自己的腿,想到那场不幸的意外,以及好不容易定下却因此失之交臂的工作,整个人的神情又恢复了郁郁不乐,甚至比之前更加消沉了几分。

      罗大伯这种乐观的人,想必一生顺遂,好运常伴,即便有些磕磕绊绊也能顺利度过,没有遇到过什么过不去的大槛。

      可王成不是,他从小就特别倒霉,小磕小绊不算,在人生抉择的关键点上遇到的意外,差点毁掉他的人生。

      能回忆起来的最初的意外是小升初的时候,和小伙伴在水田里玩闹,结果被一只蚂蝗钻进了肉里。

      当晚王成发起高烧,村里没有医生,父亲急得背着他连夜到隔壁村卫生所求助。然而村卫生所的医生已经下班,坐傍晚的末班车回县城去了。留守的护工看看是小孩子发烧,随便开了点消炎药感冒药,给他擦了擦酒精就让他们回来了。

      王成的病当然是没好,持续高烧昏昏沉沉,离鬼门关只有一步之遥。

      后来还是父亲当机立断,越过县城直接送到市里的大医院,动了一场手术才终于将王成从垂死边缘拉回来。

      这一场惊险,就让他错过了学校开学,原本定好的学校名额满了塞不进去,只能换了另外一所,在学期中期插班进入。

      原本的学校在市里,无论是教学环境还是师资力量,都是王成后来就读的县立中学没法比的。然而事已至此,除了自认倒霉还能怎么办呢。

      插班进入之后,一边完成当天的课业一边努力补齐落下的进度。开始的一段时间,付出和收获并不成正比,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其它时间都在学习学习学习,然而第一次随堂测验,王成依旧考出的是一个惨不忍睹的成绩。

      班上有和王成同村的孩子说出了他之前高烧住院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同学们之间就流传起一个说法,说王成发烧把脑子烧坏了,现在就是个傻子。

      “傻子”的称号跟了王成整整一个初中。初升高的时候他拼了命考上了市里的高中,仿佛在浑浊滞重的水底窒息了三年,他终于能浮上水面迎着阳光透一口气。

      高中三年顺风顺水的过去,然而在高考前一个周,王成从宿舍楼下经过时,被高空掉下的洗脸盆狠狠砸中了脑袋。

      差一点就有生命危险,从死亡边缘抢救过来之后,严重的脑震荡让王成无缘于近在眼前的高考。

      复读了一年,王成才终于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靠着奖学金半工半读勉强坚持到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却又仿佛噩梦重现一般,遭遇了那场车祸事故。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王城却觉得倒霉就是倒霉而已,那些好听的不过是从来没有真正吃过苦头的幸运儿随口说说的不负责任的话而已。

      现在已经是秋天,腿伤养好之后便接近年关。过年前的这段时间是找工作最困难的时期,运气好的话大约春节前后可能会有消息,运气不好,估计得拖到三四月份。

      在骨折养好,再度找到工作之前,要一直厚着脸皮接受房东照顾吗?

      非亲非故,不能因为人家好心,他就不要脸了吧。

      一只手伸向颈脖,手指探入衣领,拉出一条由于年代久远稍稍有些褪色了的红线。

      红线的前端,坠着的不是常见的佛像玉牌,而是一块廉价塑料压制成的,金黄底色上绘制出来的古怪形象。

      那个形象乍看上去像是个仙人,身穿仙气飘飘的白衣,周围点缀着祥云和鲜花,可本该描绘出面容的地方,画着的却是一张胖乎乎的笑容可掬的狐狸脸。

      狐狸的两只尖耳朵支棱在头顶,披着白纱戴满鲜花,像个爱漂亮的小仙女。

      这是一只普通的毛色有些泛灰的黄毛狐狸,背后一条毛茸茸的尾巴,衣袖中伸出的也是一双狐狸的前爪,整一只宛如一个卡通形象,虽然有些奇怪却并不诡异,憨态可掬,亲切的笑容让人看在眼里便觉得可爱,不由自主的跟着微笑起来。

      小山村总有一些迷信的风俗,王成的老家信的就是胡家大仙。

      王成的母亲是供奉胡仙的虔诚信徒,不过这个胡仙的仙牌倒不是他从老家带来的,而是大一那年刚到市里,和新同学在学校附近探索地形,路过一条小商品街时,从一个小摊上买来的。

      和民间故事中阴森怪异的形象不同,这么可爱的胡仙,倒真让人想要相信它真的具有神奇的力量。

      “狐仙?”

      站在发出疑问的洛青河眼前的,是一个红衣红发,走在阳世大街上会被手机偷偷拍照,以杀马特名义发上网奇葩共赏的青年。

      或者更准确一点说,狐耳青年。

      青年的长发如一簇流火,披散下来直垂过腰际。穿着一身同样颜色鲜红如火的汉元素常服,宽松的刺绣上衣加上长裤,身后拖着一条毛茸茸的火红狐狸尾巴,形象异常醒目。

      不过从他浑身散发的阴气来看,青年生前或许是个法力滔天的狐仙,不过现在嘛……也不过新入地府的一只鬼魂而已。

      动物化形的妖类,本质上依然是动物,很少有死后不去投胎,执着于留在阴间的。

      然而洛青河面前这只显然是其中的异类,对方不仅凭借浓厚的执念留在阴间,并且拒绝化解,同时向地府要求以鬼修的身份常驻阴间。

      在鬼魂之中,红色是最为凶戾的颜色。狐仙鬼魂这一身浓浓的艳红,固然有他身前是一只红狐的原因,但更多的代表了他现在不逊于厉鬼的嗜血凶暴蛮不讲理的个性。

      森罗殿已经批准了狐仙作为鬼修修炼的请求,不过他现在这副模样,有眼睛的看见都知道肯定是要惹是生非的。

      鬼差大人们高贵冷艳,懒得为这等小事操心。鬼修的事情嘛,当然是交给鬼修解决。

      不过鬼修们大多独善其身,就算可以用身份去强制他们接受命令,然而事后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毕竟没有任何一个鬼修知道与人为善怎么写,他们的座右铭叫做“睚眦必报”。

      这事说来也是凑巧,冯宁正好经手时归真的检举,卖了洛青河一个人情。眼下利用惩罚的名义,将这只棘手的狐仙全权拜托给了洛青河照看。

      “别让他闹得太出格就行,”冯宁对洛青河说,“你也是地府的老人了,分寸相信你都知道的。”

      虽然深感麻烦,但处于无法拒绝的立场,洛青河看看那只红艳艳的大狐狸,大狐狸轻舔嘴角,回了他一个充满挑衅的笑容。

      离开森罗殿,走到一处空旷寂寥的不知名所在,洛青河停下脚步,转过身,平静的眼神对上大狐狸不断翻涌着血海雷涛的猩红双眼。

      “冯大人把你交给了我,那我就必须对他有个交待。”洛青河说。

      “现在,我会告诉你作为鬼修在阴间生活的第一准则。”

      红狐狸绽开笑容,艳丽的脸庞仿若盛放的毒花,充满了危险又迷人的光彩。

      “是什么?”他哑着嗓子低沉的问道,语声仿佛诱惑,又像是迫不及待想要一尝洛青河血肉的滋味。

      下一秒,他的笑容被狠狠击碎,整个人如被一脚踹飞的野狗往后直飞出十几米,重重的摔在地上滚了几滚。

      左手铁甲武将右手柔媚女子,悄无声息召唤神武给了狐仙一记突如其来的下马威,洛青河的态度显得若无其事,仿佛他只是伸出手很正常的和新来的同伴打了声招呼。

      “准则就是,”洛青河说,“搞清楚谁比较强,然后……永远不要对实力远胜于你的前辈,表现得这么没有礼貌。”

      “会再死一次的。”洛青河微笑起来,柔和如春风化雨,真诚又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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