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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四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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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换下了原本的居家服,重新套了条还算得体的修身毛衣裙,才往客厅走去。
沙发上竟坐着一大一小。
小的那个一见平生出来竟就扑了过来,“生生姐姐,好久不见啦。”
竟是好好。
而另一位优雅得体的妇人,平生虽从没见过,但实在算不上陌生,毕竟时常可以在时政版面里看到,是赵京墨的母亲。
“豪门新闻后遗症。”这几乎是平生这一秒唯一的想法。
平生到这一刻才真正领会遗传是多么的神妙,赵京墨跟他妈妈长着一对一模一样的眼睛,看人的时候深得像一团看不见底的墨海。
但她笑起来的时候会降低距离感。比如她听到平生说“伯母您好”的时候,露出了一个温和的微笑,整个人都脱去了严肃的表象。
“平生,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她盘着发髻、穿了一件灰色的立领旗袍,手上带着一只碧玉镯子、小小一粒的珍珠耳坠,除此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气质非常之内敛,声音也很温润。
“当然可以。”平生揽着好好往侧边的沙发坐下,其实是有些局促的,她实在不擅长处理这样的场面。
“我今天难得有空,送好好出来学琴,就在这附近,想着还没来过他这里,所以拐上来看看。我也是前几日才知道,他在这儿藏着人,怪不得我叫他回老宅住,他总敷衍我。”他母亲端起了林姨上的那杯茶。
平生听到她说“在这儿藏着人”,红了半张脸,不过原本的紧张和局促倒是消了一半。
“你别紧张。如果我是他母亲这件事让你有压力,不如就只把我当做好好的奶奶吧。好好很喜欢你。”她笑意盈盈地望着平生。
“不仅我很喜欢,三叔也很喜欢呀!”好好很快接口。
这一下,平生原本半红的脸一下子全红了。
“您跟我以前在电视上看见的不一样。”平生微笑着开口。
“电视上要端着架子的,我现在是来见见儿子喜欢的人。小墨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在外面扮得多正经,在我们看来总没个正形,眼看着就胡闹到了现在。我那日在报纸上看见新闻,本来以为他又是胡闹,被他父亲看见了又免不了一顿训,哪知道好好说这个姐姐她认识,而且认识很久了。”
“就是很久呀,三叔以前肯定是故意来夏爷爷那接我,为了接近生生姐姐。”好好小声的嘀咕。
“我以前在夏老的画室帮忙。”平生解释了一句,虽然她大概率明白他母亲来这一趟之前,应该都已经调查过了,甚至还包括他们当初为什么会在一起吧。
其实这样一想平生反倒还坦然一些。
他们并没有逗留太久,好好的小提琴课是十一点。
聊了一阵子平生送他们出去,他母亲走之前说:“我要说我完全没有门第之见,你都不一定信,但我作为母亲,唯一求的就是他开心,只要他是真正的喜欢,我自然不会有意见。我今天来这一趟,无非是出于一个母亲的好奇,你不必有压力。”
平生的确是没有想到赵京墨的母亲是这样一个形象,不会给人任何的压迫感,反倒是出奇的平易近人。而且她口中的那个胡闹的赵京墨,也跟平生认识的这个男人完全不一样,大约在每个母亲心中,无论孩子长到多少岁都仍是需要被不放心的小孩儿吧。
晚上的时候,平生跟知稔说起赵京墨母亲早上过来的事情,知稔对“甩支票离开我儿子”这种情节没有发生一点儿都没有惊讶。
“赵家不是一般的家庭,到了这个地步,联姻不过是锦上添花。早前有风声说让夏疏影跟赵京墨订婚,据说是老太太以为两个人说不定真是两情相悦,毕竟从小认识,而且夏疏影放着家族企业不去,回国给茂声做法务。”知稔顿了一顿,“不过说真的,我还真有些失望呢。如果发生‘甩支票离开我儿子’这种事,就能知道赵京墨在他亲妈心里值多少钱了呢。”
Ummmmmmmmm,平生已经想要拒绝跟这个脑回路清奇的女人交流了。
“不过你以前不是说,赵京墨有个喜欢的人?”知稔继续问。
“不知道。我没有问过。大概只能当作谁都有过去吧。”她在沙发上靠着,翻着手里那本《阅微草堂笔记》,懒洋洋地回答。
“可能也确实没什么好问的,他们这样的人,要是把过去出成书,怕不得写成四大名著,读了心累。”
也是。
临睡前,平生把这几日从书房抽出来的书拿了回去。
她一度觉得赵京墨这个人可能是有收藏癖。像个文艺青年似的,不仅是视听室内碟片存了满墙,书房也是堪比小型书库,满满一整面墙,大多是金融、数学类的英文原版书籍,也有一些德文、拉丁文的原版小说,甚至是诗歌、古典小品文等等,然后还有一个半层竟是哲学书籍。
所有的书分门别类,摆放得整整齐齐,平生有一次忍不住问:“你是拿这些书做装饰吗,从来不抽出来看,从来不会打乱。”
赵京墨听了她的问题露出了一种关爱智障儿童的表情,“我以为你应该知道我早就把这些书全都翻过了?”
全都???怪不得每次跟他斗嘴都不讨巧!
她纤长的手指在书架上一一划过,将手边的书一本一本按照分类放回去。
第三层第七本书,她又看到了那本《博弈论》。
平生的手在那三个字上停住了片刻,最终还是抽出来翻开,曾经不小心翻到过的那张照片还在。
说着不问的人,到底还是抵不过因为喜欢而起的在意。
她拿起那张照片看了看。
20岁出头的赵京墨身材颀长,穿着利落的白衬衫,半场不短的黑发被海风吹起,露着青涩的脸部轮廓,一双眼睛闪闪发亮,而身旁的女孩背影瘦削,肩膀笔直。
翻到照片背面,女孩子的字迹清秀而工整,落款处还用简笔画着一簇大波斯菊,是热烈的粉色。
平生沉默地看了好一阵,最终将照片夹回了书中,再把书放回了原来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