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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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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江湖十几年,这两瓶芝华士的量,咱当然还是有的。
只不过刚才喝得急了点,多少还是有些上头,所以一走出洗手间,瞥见一张熟悉的俊脸时,我几乎以为是酒醉后出现的幻觉。
帅哥一身米色的休闲西服,懒洋洋地倚在走廊的墙边,嘴边噙着一丝笑意,只是看向我的眼里有浅浅的讽色,“怎么,又想假装不认识我了?”
呃,连声音都是一样的,我总不能把这个再当作是幻听吧……一天之内遇见同一个人两次,第一次还能说是碰巧,第二次,不用想也知道是刻意的。
“早知道画这么浓的妆,还会被认出来,我就不浪费时间了。”
我揉了揉眉心,闷闷地说着,之前已经有预感会碰到这种场面,才一直拖拉着不愿来,没想到该来的还是逃不掉,可见都是命哪。
帅哥伸手把将我拉进怀里,微眯起眼,仔细打量了会,然后肯定地说:“嗯,差别是很大,上妆以后漂亮了不少。”
这,这是在影射偶的容貌不够美么?
我一脸的抽搐。
他嘲弄地笑了笑,又说了句:“不过以后没必要花这份心思了,因为就算你化成了灰,我也一样认得出来,光是涂几种颜色有啥用。”
这厮竟敢鄙视我出神入化的化妆术,我怒了,奋力扑腾了几下,却抵不过他强有力的臂膀,头却更晕了,只得悻悻地放弃。
“直说吧,你到底想怎么样?”
冷冷瞅着帅气逼人的Rocky Stewart,心说豆腐都被他吃光了,还有什么东西是他想要的?丑话我可得说在前头,要钱没有,要命也不给。
他有点好笑地反问:“那么紧张干什么,灌你喝酒的人又不是我,何况这儿是你好朋友的地盘,我就算想做点什么也做不了,不是吗?”
就是因为如此才不爽好不好……
男女之间诸多关系中,我最讨厌的就是似敌似友,暧昧不清了。
你想啊,整天对着一个骨灰级别的大帅哥,却只能眼睁睁地瞧着不能动手,那是多恶质的一件事哪,而盛某人对男色的免疫力,从来都是一个红蛋蛋,这样下去早晚是要犯历史性错误的。
俗话说的好,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我决定跟他打开天窗说亮话:“史杜华先生,你不觉得应该离我远一点比较合适吗?毕竟,你的目标是江曦,若是跟我走得太近,很容易引起他的注意,到时你再做什么就缚手缚脚了。”
“洛奇。”帅哥薄唇微动,淡淡吐出两个字。
“what?!”正陷于纠结中的我,脑子一时有点转不过弯,还以为他在说英文呢。他脸上有些不耐之色,很坚定地重复了一次:“叫我洛奇。”
……难道我又错过了哪段内心独白?抑或者咱的智商,真的已经低到连自己的意思都没法表达清楚的地步?
“Mr.Stewart,我想我们最好还是向徐志摩先生学习一下,就这么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吧。”
我克制着濒临失控的情绪,一字一顿地说着。
帅哥不置可否地挑了下好看的眉毛,沉默了片刻,就在我窃喜他终于听明白的时候,他忽然开口道:“徐志摩是谁?”
……
再度受挫的我,这次连嘴角也懒得抽了,直接变成一尊思考者状的雕塑。
中西方的文化差异果然有够大的,我和外国帅哥之间隔着的岂止是简单的代沟,那绝对是一条堪比马里亚纳海沟的天堑。
“小颜颜。”丁悦清脆的声音突然响起。
转身望向声音的来处,白衣飘逸的丁悦,以及一身中性打扮的何欣,正好整以暇地看着我,故意不提及搂住我的外国帅哥,可俩人额上都清楚地凿着“他是谁”三个大字。
愣了下,我马上堆起大大的笑脸,扬手一挥,豪气万千地说:“走走,我们继续劈酒去!”
说完,趁势就要推开这个怀抱,却发觉腰间倏地一紧。
史杜华同学加重了手臂上的力度,看向我的目光里头,忽然多了几分警告的味道,吓得我刚培养起来的气势又弱了下去,讪讪地松开手。
他转过身去,言辞恳切地向我的闺蜜们提出请求:“两位大美女,我想借用你们家颜儿一会,可以吧?”
被这样的帅哥称为大美女,哪个女人不会飘飘然啊……不用看我也知道那两个见色忘友的家伙会是什么反应了,可又畏于恶势力不敢开口。
果然,丁悦立即屁颠屁颠地笑着说去吧去吧,就连一贯戒备心甚强的何欣也微微点了下头,可怜的盛某人,就这样被帅哥半搂半抱地弄走了。
啊啊啊……当初到底是哪个混蛋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
关键时刻居然这么对我!
刚才明明才跟她们讨论过该名帅哥的危险性,此时竟没有半点一致对外的默契,难不成要我一人与虎谋皮?喔,说错了,是与大灰狼谋皮。
洒下一路悲愤的泪水,我情不自禁地怀念起冯导来,话说您老可真有智慧啊,早早就论证了组织的不可靠性,可惜少不更事的我没放在心上,才沦落到今天这个田地。
“这位爷,请问我们这是要往哪去啊?”走了一会,我仰头问帅哥,表情十分真诚,姐妹靠不住,咱不是还可以自力更生嘛。
他的步伐不由缓了一缓,低声道:“说过很多次了,对我不用这么见外。”
我呵呵地笑着,心中却说我们本来就很外啊,你丫的就是一老外,能不外么,能么?
不过话说回来,从这个角度看,史杜华同学的五官可真是接近零缺陷啊,难怪一路都是闪着红心的目光,那叫一个热情如火啊,只可惜落到我的身上时,就生生地变成了淬毒的眼刀子。
帅哥语气轻柔:“等下陪我跳一会舞,可以吗?”
真是有够假惺惺的,这肉在砧板上,啥时会有说不的权利了?我都懒得开口作答了,遂别开脸,目光随意地往四周看去。
酒吧的环境永远都是一片喧嚣。
台上的摇滚歌手正声嘶力竭地吼着“死了都要爱”,几个性感的舞娘绕着钢管拼命甩头,台下一众红男绿女们,随着震天的音乐声,兴奋地手舞足蹈,脸上都是如痴如醉的表情。
这也太……太太太有气氛了吧?
我的嘴角向下一弯,内心很有几分沮丧,莫非咱一把年纪了,还要跟这些灿烂的花朵们共舞么?帅哥见了,拍拍我纠结成一团的脸,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
“我说你就别虐待你这张脸了吧,本来就没几分姿色了,再爬满皱纹的话,以后还怎么出来见人哪,放心好了,我可舍不得把你放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
说完牵起我的手,往某一个方向走去,途中也不知拐了多少个弯,直到彻底将盛某人绕晕,才走到一扇门前,此时身边除了帅哥,已不见其他活物的踪迹。
我心头凉飕飕的,眼前无声地晃过一行大字: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时。
“怎么,不敢进去么?”帅哥斜睨着磨蹭了数分钟的我,闲闲地开口。
是不敢啊,谁知道你会不会一时兴起,把我做了呢,以你老人家的腹黑程度,估计完事后连根骨头都不会给我留下,直接挫骨扬灰,日后众亲友想拜祭一下,只怕都找不着地儿。
可这话却是不能说出来的,又实在不愿回应他那激将之辞,我只好咧嘴笑笑,转身抬眸,认真地研究起眼前那扇古怪的门来。
说它古怪,是因为我完全看不出它的材质,就那么又黑又窄的样子,干巴巴地竖在那里,不止没有锁洞,连个把手也没有,要不说还真看不出它是扇门。
啊,这要怎么才能打开呀?
我回头怀疑地看了帅哥一眼,要是他敢告诉我吼一声“芝麻开门”就能打开,我立马死给他看。
帅哥见状,不着痕迹地牵了下嘴角,上前一步,将右手贴在门上,我这才注意到那里有一块半尺见方的地方,与周围的有点不一样,只因颜色太过近似,所以不大容易看出来。
“你的掌纹也存进系统了,如果下次一个人来,可以自己开门。”
他的话徐徐飘进耳中,我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只是呆呆地看着,一道红色光线自上而下,扫描完毕后,那扇门就无声地打开了,门板厚且坚固,想来多半还有其他的防御作用。
门后,俨然出现了一条狭窄的石阶,一直向下延伸,黑不隆冬的,看不到尽头。
我被这阵仗给镇住了,就算人生是莫测的,也不用这么夸张吧?
为着何欣的关系,我一直把这里当成另一个家,可如果有一天,别人突然跑来告诉你,其实你家就是一□□,估计你会跟我现在一样,整个shock掉。
“可不可以不下去啊……”望着帅哥的俊脸,我诚心恳求。
根据以往看了无数电视和小说总结出来的经验,通常某人把自己的秘密和要害之处,大大方方地向你展示后,接下来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机率,就是将你杀人灭口。
我这人从来就没有什么投机运,属于那种二选一还是会选错的主儿,对那零点一的可能性就不抱啥奢望了,因此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坚决不看,坚决不知道,这样才不会给人抹脖子的理由。
帅哥但笑不语,完全无视我不想分享他的秘密的心情,直接把我塞进去。
一阵阴风吹过,那扇门在我们身后砰然关上,声音重闷至极,密道里面登时一片漆黑,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根根分明。
啊啊啊,有本事弄出这么大的工程,就舍不得装盏路灯么?
帅哥迈出去的步子却不见半分犹豫,仿似走在太阳底下一样,我再次确定他不是人类,搞不好还是传说中的吸血鬼,不然怎么能在黑暗中视物呢。
四下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咔哒、咔哒”的脚步声,更添了几分诡秘的味道,那本来就已惴惴的心中,不期然地萌生了一种名叫害怕的东西。
路的尽头是什么我不知道,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这绝不是阿拉巴巴里装满了金银珠宝的山洞,而是潘多拉同学那个臭名昭彰的烂盒子。
此情此景,我决定屈从自己内心的阴暗面,偷偷将手虚按在帅哥的背上,打算待会一有变故发生,马上把他推出去做挡箭牌。
哼,死贫道不如死道友,更何况打开烂盒子的那个人又不是我。
这石阶不过是十来米的深度,可一路上拖拖拉拉,也花了好一会才走完。
“到了,你来开灯吧。”帅哥在我耳边低语,随着他手指的牵引,我在墙上某个凸起的地方轻轻触了一下。
然后,头顶上方无数盏流彩四溢的水晶灯,就陆陆续续地亮了起来。
看清楚周围的环境后,我登时倒吸了一口冷气,不是因为有妖魔鬼怪出现,也不是因为看到了金银珠宝,而是这地下室也未免太大了,就是容纳几千人也绰绰有余。
枫木地板上空无一物,只有墙上零星地镶着许多碎镜,可也正因如此,令这里显得更加空旷,若不是照明设施良好,这地方真的非常适合拍鬼片啊……
“很漂亮吧?”帅哥的声音里有几分得意。
我望了望那些晶莹透亮的灯饰,在镜子的作用下,折射出一道道柔和的光芒,仿似进入了繁星闪烁的银河,确实美得惊心动魄。
“呃,你确定在这么深的地方,挖空这么一大块面积,不会造成塌方?”
别怪我不解风情,考虑到沸点是我和好友经常聚会之所,安全问题显然是摆在第一位的,这地下室就是造得再美,也不及我的小命来得紧要。
所以我很老实地向他表达了担忧之意。
“……你能不能稍微认真一点?”帅哥的脸色有点不好。
“……我哪里不认真了?”我的声音也有点儿虚。
他静静地看了我一会,最后决定不跟我计较,转身走向角落处,随意在墙上拨弄了几下,周围响起一阵轻柔舒缓的音乐,空旷的室内顿时添了几分暖意。
“Rumba?”
听了一会,我有点疑惑地看他,4/4拍的舞蹈虽多,但这曲子通常都是用来跳Rumba的。
Rumba是起源于古巴的拉丁舞,讲究身体姿态,舞态柔媚,步法婀娜款摆,充溢了若即若离的挑逗,是表达男女爱慕情感的一种舞蹈,也被称为爱情之舞。
帅哥微微弯腰伸手,作了一个很绅士的邀舞姿势,脸上深藏的笑意,似带着几分宠溺的味道:“别告诉我你不会。”
我当然会,只是这么多种舞蹈中,他为何单单挑了这种?爱情这东西啊,可不存在于我和他之间呢……我抬手搭上他的肩,嘴边扯出一抹飘忽的浅笑。
每个女子的灵魂里都住着一个舞蹈的精灵。
当她们还很小很小的时候,只要听到音乐便会跟着起舞,有的精灵会跟着她们长大成人,有的因为缺少节奏而陷入沉睡,还有的则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我爱跳舞,不是为了秀身材,也不是为了减肥,而是为了那种恣意飞扬的激情。
舞蹈的世界是自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当你摆出一个舞者的姿态时,整个人就会全身心投入于另一个角色之中,在那一刻,你只有音乐,只有旋转,只有翩跹的上升……
熟悉的旋律中,我渐渐找到了那个丢失了多时的自己,很快就沈醉于美妙的天地里,欢愉,飞跃,尽情,畅快。
“没想到你的舞跳得这么好。”帅哥搂紧我的腰,暗哑的声线有点儿陌生。
我挑眉,盈盈一笑,由衷地说:“你也不赖啊。”
并没有夸大其词,即使按一个职业舞者的标准,他的表现仍称得上是出类拔萃。
这Rumba的节奏虽慢,但对身体的动作细节要求极高,下盘压得不稳,很容易就会给人一种上下蹿的感觉,可他跳起来却如行云流水,可见是下过一番苦功的。
良久之后,音乐停了下来,帅哥扶住我站定,轻柔吻了下我的额头,然后微笑:“颜儿,跟你跳舞,可真是一种享受呢。”
呵,我也是呀,想找一个旗鼓相当的舞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经常还要担心对方的不端行为,可他的举手投足,亲昵而不下流,确实很符合Rumba的格调。